绩效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4-04-04 03:4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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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街道办事处

工作人员、科室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定全体工作人员、科室的工作情况,增强机关人员的竞争意识,树立创先争优、奖优罚劣的工作导向,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办事处各科室、社居委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根据公务员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实行“定岗、定责、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的办法。 (一)岗位计分办法

1、机关科室正职20分,副职15分,一般人员10分。(党政办公室负责写文字材料的岗位每个岗位每年奖励10分,城管办每人每年奖励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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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主任30分,副主任25分,一般人员20分。 (二)考勤计分办法

1、上班、会议、学习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请假一天扣1分,脱岗一次扣3分,旷工一天扣5分。无故不参加办事处组织的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缺一次扣个人5分。

2、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由纪检监察室和党政办联合负责统计、核实全体人员的当月考勤汇总情况,并计算相应分值,出现负值者从总分中扣除。当月上传信息化平台进行公示存档。

(三)工作日志计分办法

1、日志数量计分: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任何人都可以写工作日志,每上传一篇奖励0.1分。不上传不得分。 2、日志质量测评打分:随机抽取20个工作日日志进行测评,抽取的当日没有记录的扣0.5分。打分分两组进行,分班子成员组和科室(社区)工作人员组进行,科室(社区)正职不参与打分。具体计分办法是:

(1)班子成员组总分10分。根据每个人的工作日志质量情况给予相应的分值,满分10分,低分不限,汇总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值的计算办法计算平均分值。

(2)科室(社区)工作人员组总分5分。根据每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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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志质量情况给予相应的分值,满分5分,低分不限。汇总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值的计算办法计算平均分值。

3、班子成员组的平均分和科室(社区)工作人员组的平均分合计作为总分计算。

(四)工作述职测评计分办法

测评按照两组进行,机关科室全体人员一组,社区全体人员一组。具体办法是:

1、对机关全体人员测评:全体机关人员逐个进行述职,然后由班子成员和社区全体人员对全体机关人员测评打分,全体机关人员不参与对自己的打分。

2、对社区全体人员测评:社区全体人员进行述职,然后由班子成员和科室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测评打分,社区全体人员不参与对自己的打分。

3、计分办法:总分30分,其中,班子成员占20分,其他参评人员占10分。班子成员的平均分和参评人员的平均分合计作为总分计算。汇总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值的计算办法计算平均分值。 (五)为民服务办事计分办法

各科室、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各网格开展走访排查活动,按事件性质进行奖励,具体如下:

1、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并妥善解决问题,每上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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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事件奖励参与人员每人2分,以图片证明为准。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当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每上传1次事件每次奖励参与人员每人1分,以图片证明为准。

3、深入到居民、商户家中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解决实际困难,每上传1次事件奖励参与人员每人0.3分,到独居、高龄和特困老人等困难群体家中开展有意义的服务活动,每开展一次奖励参与人员每人0.5分,以图片证明为准。

4、各科室、社区每开展一次集体为民服务活动,奖励活动牵头策划组织科室(社区)主任3分,参与活动人员每人2分。以图片证明为准。

5、每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奖励活动牵头策划组织科室(社区)主任2分,参与人员每人0.5分。科室、社区联合开展的活动,牵头策划组织科室(社区)主任平均分配3分。以图片证明为准

6、每个网格配备若干部定位手机,实行轨迹管理,每个网格必须保证每天有一名网格管理员到网格内巡查走访一次,每个网格每缺一天扣网格管理员每人5分。 (六)物业全覆盖工作计分办法

1、各社区在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当年度每成立一个小区并能正常开展工作,奖励社区主任5分,网格管理人员每人3分,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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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办认定为准。

2、各社区在每个网格组织开展有小区居民群众参与的各类“双创”活动(包括宣传、集中整治、拆除违章建筑、集中进行垃圾清运)等,每开展1次奖励社区主任、网格管理员和科室参与人员每人2分,活动及时上传到服务办事模块,以图片证明为准。

3、“双创”督查检查中发现网格内有乱贴乱画、楼道堆放杂物、垃圾清理不彻底的,每发现1处扣网格管理人员每人1分,以“双创”部门提供的照片为准。

4、各网格内居民卫生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者(除空房外),奖励网格管理员每人10分,达不到者按比例扣分,完成50%以下者每人扣30分,51%-70%者每人扣20分,71%-90%者每人扣10分,以财政所确认为准。

6、“双创”工作被市、区检查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者,每发生1次扣社区主任、相应网格人员每人5分,网格被市区通报表彰者,每次奖励社区主任、相应网格人员每人5分。

(七)辖区“七小”行业管理计分办法

1、科室、社区工作人员每分包1户“七小”门店,每户奖励0.3分。

2、对分包的“七小”行业实行周巡查制度,分包人员必须保证每周到分包门店巡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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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进行整改到位,每巡查一次奖励0.3分,巡查情况上传服务办事模块,以图片证明为准。

3、在市、区督查中,发现不达标者,每户扣分包人员2分。

(八)网格值班巡逻计分办法

1、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巡逻制度,每个社区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科室和网格管理员、社区志愿者若干名(具体抽调分配名额见附表),对各网格进行不间断巡逻。每班配备一部定位手机,巡逻实行轨迹管理。

2、巡逻时间: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5点30分。每天由带班领导组织抽调人员到社区,在值班巡逻表上签字确认巡逻人员并由社区主任上传当天工作日志中,每天工作日志中要写明当天参与巡逻人员名单,每周由各社区主任负责汇总本周参与巡逻人员出勤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综治办备查。

3、每参加一次巡逻每人每天奖励0.5分,由当天巡逻值班签到表记录为准,抽调人员无故不到位者,每次扣不到位人员科室负责人5分,参加当天巡逻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如在督查中发现无故脱岗者每次扣当事人5分,每月由综治办负责汇总各社区当月参与巡逻值班人员得分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党政办备查。

4、各社区在组织巡逻过程中成功抓获张贴、喷涂、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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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法轮功”反宣品现行人员的参与人员每人奖励5分;抓获宣传、拉拢广大群众练习“法轮功”现行人员,每抓获一人奖励5分。举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聚会线索,每捣毁一个窝点奖励10分。年终考核计入总分。

5、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上报民政办和服务办事平台,每上报一人奖励上报人0.5分,以照片和民政办确认为准。

6、当班巡逻人员在网格内巡逻时,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乱涂乱画、乱堆乱放,垃圾清扫不及时等问题要及时解决上报,并上传服务办事平台,按事件性质奖励相应分值。

(九)经济工作计分办法

1、每新引进一户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楼宇公司,奖励引进人10分。年纳税额达30万元以上奖励引进人20分,年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奖励引进人30分。以财源办上报主要领导审核认定为准。

2、引进结算公司交纳税金,每入库1万元奖励1分。以财源建设办公室上报主要领导审核认定为准。

3、每上报一个新开工项目并跟踪落实的奖励上报责任人20分。以总公司上报主要领导审核认定为准。

4、每提供1个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线索奖励2分,线索进入实质性洽谈的奖励10分,项目落地奖30分。以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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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上报主要领导审核认定为准。

(十)其他工作计分办法

1、各科室,社区举办的各类活动新闻信息得分分配办法。职能工作科室拿的具体方案,社区具体承办的活动,信息得分各自一半,各科室、社区自己拿方案举办活动者需向主管业务部门领导汇报批准后实施的,信息自己得分。

2、各项荣誉得分分配办法:社区所获得的荣誉由职能科室参与协调上报的,职能科室和社区各得一半,办事处获得的单项荣誉是哪个科室争取获得的奖励给哪个科室。

3、考核单项工作业绩突出,荣获国家级荣誉的科室正职加30分、副职加20分、一般人员加10分;荣获省级荣誉的科室正职加20分、副职加10分、一般人员加5分;获市级荣誉的科室正职加10分、副职加8分、一般人员加3分;荣获区级荣誉的科室正职加8分、副职加5分、一般人员加2分。(特殊科室根据全年工作情况经党委会研究给予酌情加分)

4、办事处获得综合荣誉计分办法:获得区级荣誉,正职奖10分、副职奖8分,一般人员奖5分。获得市级荣誉,正职奖20分、副职奖15分,一般人员奖10分。获得省级荣誉,正职奖30分、副职奖25分,一般人员奖20分。

5、信息发稿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者,每发稿一篇奖励发稿人20分。市级以上部门及新闻媒体发表者,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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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一篇奖励发稿人10分。凡在区两办发表单篇信息刊物的加10分,被领导批示的另加10分、黑标题加3分,简讯加2分,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信息刊物上单篇刊发者加2分,每发一篇简讯加1分。在区级网站每篇加2分,市级网站每篇加3分。所发稿件须经办事处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上报,此分值凭当月发表刊物原件经分管信息领导签字汇总后,报绩效考核办公室认定加分。

6、在同事之间搬弄事非造成干部不团结的,或同事之间吵架、打架具有负面影响的,扣当事人20分,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20分。

7、严禁工作时间赌博、利用电脑、电话、手机等从事上网聊天、观看影视、玩游戏、炒股票、网上购物、织毛衣、刺绣、吃零食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时间对办事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粗暴、刁难怠慢、和群众吵架等过激行为,对出现上述问题的工作人员,被办事处、社区发现和通报的,每次扣当事人10分。被区级以上通报批评和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当事人30分。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30分,一年累计两次被通报的扣50分,年底考核给予不称职。 8、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科室正、副职、一般人员每次扣30分、20分、10分,被区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科室正、副职、一般人员每次扣10分、5分、3分。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科室正、副职、一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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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扣8分、4分、2分。

9、科室、社区完成报刊征订等其它临时性任务者奖励科室每人5分,完不成的按比例扣分,完成90%的每人扣1分,完成60%的每人扣3分,完成60%以下的每人扣5分。 10、表彰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被批评的以书面通报、会议、短信、口头通报等为准。

四、督导办法

1、成立督导组。组长由陈瑞红担任,副组长由田萍担任,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田萍兼任,具体负责督导工作的管理。

2、督导办法。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领监察室、党政办、服务大厅等相关科室人员,每季度对每个网格随机抽取30户以上进行入户核查。

3、网格管理员分包户数以每人200户为基数计算,200户以内不加分,超过200户者每多10户奖0.5分。该分值计入年终总分。

4、在每季度的随机督导抽查中,对未入户排查者,每发现1户居住3个月以上人员而未进行登记者,扣网格管理人员5分;

5、在每月的随机督导抽查中,对抽查户需要排查的计生、民政、党建等基础信息和信息化平台基础数据做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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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录入准确无误者,奖励网格管理员3分,基础数据录入错误者,每错一户扣0.5分。

6、在每季度的随机督导抽查中,逐户征求居民对网格管理人员的满意度,满意率90%以上者每次奖励网格管理人员2分;89%至70%的不扣分、不奖分;低于69%的每次扣2分。

五、考核计分办法

1、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办事处工作人员基准分值为岗位分值,在岗位分值的基础上,根据每个人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各项工作考评计分办法进行计分。

2、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工作计分进行核算汇总,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工资挂钩

根据有关规定每个人绩效工资、年终文明单位奖和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结果与推荐使用后备干部相结合

后备干部从符合条件的正职中产生。产生和排序依据是:(1)按照从该制度执行之日起至上级组织部门要求推荐后备干部之日止,该时间段内每个人的累计得分平均值作为计分依据。(2)由绩效考核办公室将符合条件人员的得分情况进行公示。(3)办事处党委依据个人绩效得分,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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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况,按照组织要求,经党委会研究,择优推荐。 3、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科室评先相结合

评定年度先进科室的依据:(1)由绩效考核办公室将本年度每个科室所有人员得分汇总,计算平均值,并进行公示。(2)根据每个科室平均得分情况,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名者,定为一等奖,排序第二名者定为二等奖,排序第三名者,定为三等奖(绩效奖励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3)因工作不力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纪违法现象的,致使全办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全年评奖、评先资格,并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七、督查落实

为加强对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麻强;副组长:陈瑞红;成员:祁鹏飞、边锋、张现刚、田萍、曹毅、王林东、李伟娜、贺松峰、马建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祁鹏飞、边锋、田萍负责组织实施,成员由各科室(社区)正职组成。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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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fv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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