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件卷宗装订要求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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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试行规则

(1992年2月21日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北京市档案局制发)京政法制复字〔1992〕4号 )

一、 为使本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 凡本市有行政复议任务的行政机关,均按本规则做好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三、 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实行一案二卷(正卷和负卷)制度,一卷一号。正卷是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可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副卷属不能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 四、 行政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案件承办人即应开始进行立卷的准备,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系统收集整理有关文书(包括证据、谈话笔录、调查材料等),做好立卷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 行政复议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人应整理案件的全部材料,进行立卷。

六、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案卷封面,区、县政府的,按市档案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规定的标准样式制作;各委、办、局(总公司)和区、县下属各单位的,按照文书档案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中的文书正本只存一份。

八、 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照片、图纸等证据,应放入证物袋中随卷归档,在证物袋上注明证据的名称、数量、摄录时间及地点、主要内容。

不能随文书立卷的音像证据,须在备考表上注明录制的数量、内容、时间、地点、责任者、存放地点

等内容,并按音像制品的管理办法管理。

九、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正卷内的文书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 卷内目录;

(二) 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行政复议裁决书;

(三) 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行政复议裁决书的回执; (四) 行政复议接待登记表; (五) 行政复议申请书及附件;

(六)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及答辩通知书;

(七)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及答辩通知书的回执; (八) 行政复议案件答辩书及附件;

(九) 各类笔录(包括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工作联系笔录、审理笔录和对原行政机关处罚决定案卷的阅卷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十)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在前、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在后); (十一)案件结报表;

(十二)退卷函;

(十三)备考表;

十、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副卷内的文书按下列顺序排列: (一) 卷内目录; (二) 结案报告;

(三) 行政复议案件立案登记表;

(四) 行政复议案件评议笔录(或复议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向主管领导汇报案件情况笔录);

(五) 机密文件抄件;

(六) 内部请示、报告及批件; (七) 其它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八) 备考表;

十一、需补证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终止的行政复议案件所形成的文书,应按复议工作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

十二、行政复议案卷卷内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

十三、卷内目录,按卷内文书排列顺序逐件填写,将文件的文号、责任者、题名、文件形成日期等填写清楚,标明页号。没有题名的文书要拟写题名。文书的题名不得随意更改和简化。

十四、有关案卷文书的说明,要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并写明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立卷时间。

十五、案卷封面及卷内的文书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十六、破损文书,应进行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前面。文书纸面过小或装订影响字迹的文书,用另纸加衬边后再装订。纸面过大的文书,按案卷大小折叠整齐。字迹难以辨认的文书,应附抄件。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得揭掉。文书上的金属物要剔除。

十七、行政复议案卷,一律使用棉线绳、采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装订。

十八、档案保管期限,由案件承办人根据有关规定拟定,报法制部门领导审批。案卷立卷后于次年3月以前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书,应列为密卷,在归档时在案卷封面右上角加盖密卷章。密级的确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接收的行政复议档案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立卷规定要求的,一律退立卷人,重新整理。

二十、行政应诉案件文书的立卷归档,参照本规则办理。 二十一、本规则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市档案局解释。 二十二、本办法自1992年1月1日起试行。

为了规范行政复议案卷,提高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根据《行政复议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如下: 一、卷宗应包括封面、卷宗目录、有关文书、备考表、封底。 二、卷宗应按照案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无散装、倒装现象。 三、卷宗目录名称应与文书内容一致。

四、文书材料应用钢笔逐页编码且目录与页码相符,无缺页、重页现象。

五、破损材料应进行修补或复制,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应剔除干净,文书纸张过大或过小的应折叠或加衬边。 六、封面有关内容应填写齐全,卷宗要整洁、美观。 七、复议案件审结后应在当年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附:行政复议卷宗装订顺序 1、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2、复议申请书及委托书; 3、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4、立案审批表及送达回证; 5、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申请书; 6、复议机关决定停止执行通知书; 7、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8、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证据、材料; 9、第三人参加复议通知书;

10、第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材料; 11、复议机关调查的有关情况; 12、案件讨论笔录; 13、撤回复议申请书; 14、终止复议决定书;

15、行政复议决定书签件; 16、行政复议决定书; 17、送达回证; 18、结案报告; 19、法院应诉通知; 20、复议机关答辩状; 21、判决书或裁定书; 22、上诉状及有关材料;

23、复议机关答辩状、证据、依据; 24、二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25、备考表。

(一)卷内目录;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 (四)补正通知书; (五)立案审批表; (六)提出答复通知书;

(七)行政复议答复书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八)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九)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十)第三人提交的答辩及相关材料; (十一)询问笔录; (十二)调查记录; (十三)听证记录;

(十四)提取物证、书证记录; (十五)勘验、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 (十六)其他有关证据材料; (十七)专家咨询意见;

(十八)延期、中止、恢复审理的相关材料; (十九)结案审批表; (二十)结案报告;

(二十一)行政复议决定、调解书; (二十二)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 (二十三)送达回证、邮寄送达回执单; (二十四)备考表。

环 江 毛 南 族 自 治 县 行 政 复 议 卷 宗 环政复决字[2011]第 4 号 案件名称 申 请 人 被申请人 第 三 人 承 办 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纠纷 玉红袍 川山镇人民政府 玉成文 结案日期 年 月 日 审 理 结 果 归档日期 保管期限 档案号数 档案卷号 卷内共计 统计类号 页

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批表

( )复立字[ ]第( )号

申请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地址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名称 , 地址 。 案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年 月 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主要事实和理由: 承办人意见:经审查,申请人的复议符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条 款的规定,建议予以(不予)受理。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办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领导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批表

行政复议机构(关): 案件编号: 案 由 行政复议 事项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行政复议 收到申 请时间 收到补正 材料时间 请求和理由 承办人 意见 复议处(科) 领导意见 复议机构(关) 领导意见 备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报告

案件名称: 承办机构: 立案时间: 承办人: 办案过程摘要:(包括受理、审理、调解、和解等情况) 。

案情摘要: 。

复议决定书内容摘要: 。

复议决定的理由: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此致

(复议机关)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构印章) 附件:1.行政复议决定书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lg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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