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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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丰禾国际商业广场 工程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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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危险源与控制要点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

五、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巡视、旁站计划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4.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5.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 鲁建管发[2010]4号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威海丰禾国际商业广场 2、工程地址:青岛路西,珠海路北

3、工程总建筑面积 89469.25 平方米。

4.高大模板施工部位:商场临边商店钢爬梯洞口上部11.05m顶梁板,商场23.75m梁板H-K/3-6区商场门厅23.75m梁板,商业部分5.65m设备洞口顶梁板.

本工程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应按《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危险源与控制要点 1.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分项工程的危险源:

1) 物体打击:钢管扣件或模板搭设时掉落,钢管扣件及模板拆除时掉落,手持工具掉落,塔吊吊运材料时掉落。

2) 高处坠落:支架或模板搭设时人员坠落,支架及模板拆除时人员

坠落;

3) 坍塌:支架搭设时架子失稳坍塌,混凝土浇筑时架子失稳坍塌; 4) 火灾:模板起火;

5) 机械伤害:木工机械使用时伤害。

2.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控制点:

项目监理部按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JGJ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其中要点如下: 1) 审核审批专项施工方案:

A.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使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报审表》上报监理机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B.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书应绘制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C. 对于没有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制止。 2) 技术安全交底核查:

A.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搭设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操作班组及工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操作要求、安全质量要求和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主

要措施以及对施工详图进行说明。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由交底和被交底人签字,并作为施工资料存档备查。

B. 完成签字后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应报至监理单位。 3) 材料、机械设备进场复试报验

A. 用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的模板、钢管、扣件及施工机械进场时必须报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于工程;

B. 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

C. 支撑系统钢管必须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 级钢的规定。扣件必须采用可锻铸铁制作,其材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D. 施工单位采购或租赁的钢管、扣件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检验报告和产品标识,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没有质量证明材料或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的钢管、扣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E. 钢管支撑系统拆除作业时,应将钢管、扣件在同一操作层集中收集,统一搬运。严禁将钢管、扣件从高处抛掷至地面。

F. 本工程使用的钢管及构配件允许偏差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规定。 4) 特殊工种上岗资格核查:

A.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建筑登高架设(架子工)特种作业上岗证。必须坚持先教育、后培训、再上岗的原则,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B. 对施工单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监理单位应及时制止。 5)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

A.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应在施工员指导和专职安全员监督下实施,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监控,并做好相应的施工日记、监理日记,搭设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项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底座、立杆应准确定位;搭设前,监理单位应检查立杆地基、钢管、扣件等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搭设。

B. 支撑架体搭设场地应平整夯实硬化,确保排水畅通,不得出现地基积水现象,模板支撑在坚实的地基上,垫板应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当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达不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和新浇混凝土结构的重量时,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时上下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C. 模板在荷载作用下,应具有必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应保证结构的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的正确性。

D.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间距和扫地杆、剪刀撑、纵横向水平杆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E.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F.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G.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H. 在搭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搭设情况,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力矩扳手等检测工具;

I. 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模板的吊运作业;

J. 在搭设过程中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员应每日巡视检查搭设情况,对没有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搭设的行为,监理单位应及时制止。 6) 验收

A. 架体搭设完成后,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等有关人员到场参与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钢筋安装工序;混凝土浇筑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复验,未经复验合格和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不得浇筑混凝土。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集中堆载。

B. 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C.对现场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在检查用表上签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D. 不符合要求,总监不得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7) 混凝土浇筑时旁站

A.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经常观察模板、支架,当发现有变形、位移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8)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拆除

A. 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拆模审批报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模板拆除工作。

B. 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设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C. 遇六级以上大风,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有雨雪、霜时应先清扫施工现场。

D. 拆除模板一般应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E. 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是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 空、踏空而坠落;

F. 在混凝土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在墙洞上做好安全护栏,或将板的洞盖严;

G. 拆模间隙,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

H. 拆除模板时,应搭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

I. 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每人应有足够工作面,数人同时操作时应合理分工,统一信号和行动;

J. 拆除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

K. 模板及支撑支架拆除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进行旁站,要求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已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模板的拆除,如存在隐患,及时指

出整改。

7、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板和底座,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cm,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立柱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3/1000H,且最大偏差应不大于±50mm。

(3)在立柱底部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同时应按规范要求在最顶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增加一至二道水平拉杆。

(4)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5)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

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6)剪刀撑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9.3、6.9.4条的规定。

(7)在立杆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8)所有的节点必须都用扣件连接,不得遗漏,扣件的拧紧扭力矩应控制在45~60N·M之间。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 本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以“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和过程监控为原则,以审查施工单位报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和直接进行现场检查、事后检查验收、对混凝土浇筑过程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拆除过程进行旁站等手段实现本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目标。

1) 审核施工单位报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

A. 总监理工程师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并签字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使用的钢管、扣件、模板以及涉及模板工程安全功能的重要施工材料及施工部位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B. 施工单位上报的技术文件及施工方案表式应符合现行的施工质量、安全验收标准的要求。

2) 直接进行现场检查及事后检查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的安全监理过程中,现场检查主要采用目测法、量测法、试验法进行检查。 3) 旁站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拆过程的施工,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旁站监理内容为:检查承包单位现场安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核查进场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支撑体系搭设过程和完毕后,施工单位应采用扭力扳手对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监理单位应实施旁站监理。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适当加大受力较大部位的抽检数量。抽检的数量为扣件数量的10%,不合格率超过抽检数量10%的应全面检查,直至合格为止。 2. 监理工作措施 1)监理工作措施的形式

A. 发出口头通知(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

B.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及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经济处罚; C.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D. 签发“工程暂停令”;

E.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监理工作措施实施程序 A. 发出口头通知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未按经审批的方案搭设、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B.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

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 《施工合同》中对安全生产责任违约有罚款约定时,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违约经济罚款。 C.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 D. 签发“工程暂停令”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

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可进一步向建设方提出: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 E. 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知记录。

五、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巡视、旁站计划 1. 针对模板工程的监理检查计划: 模板工程施工结束准备混凝土浇筑; 2. 针对模板工程的监理巡视计划:

模板工程支撑系统工程施工中每天进行巡视; 3. 针对模板工程的监理旁站计划: 每次混凝土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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