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记载中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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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愿事迹考述试论稿————以与新罗关系为中心

七世纪六十年代唐与朝鲜半岛诸势力的交涉中,刘仁轨、刘仁愿无疑是两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两人秉承唐朝廷的旨意,在百济故土奋战数年,为稳定新罗、百济关系,最终灭亡高句丽作了大量的工作。刘仁轨从朝鲜半岛返回后,获唐高宗、武则天的信赖,曾执掌朝政,又几度往返朝鲜半岛,建立功勋;其死后得陪葬乾陵,极尽哀荣。《新唐书》、《旧唐书》皆有刘仁轨传记(其子刘浚亦得陪葬乾陵,墓志铭也已发表[①]),历代学者对其褒誉不断,今人的研究论文亦时有刊出[②]。相反,刘仁愿其人的结局则相对令人婉惜,《新唐书》、《旧唐书》未为其立传,其事迹也只能从《新唐书》、《旧唐书》刘仁轨传及另外一些 零星记载中窥知,对其专题研究及相关论著似未见刊出。显然,这对更深入的探讨此一时期唐与朝鲜半岛三国关系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鉴于此,本稿即利用 现存金石资料及相关记载,对刘仁愿的出身及在百济诸活动,以及《新唐书》、《旧唐书》刘仁轨传记中人为拔高刘仁轨,混淆两人的事迹提出质疑,并对刘仁愿的其它事迹进行相应考述,以期对此一时期唐与新罗、百济关系研究有所增益。

一、刘仁愿及《刘仁愿纪功碑》

1.关于刘仁愿纪功碑

如上所述,《新唐书》、《旧唐书》没有为刘仁愿立传,其事迹只有从《新唐书》、《旧唐书》刘仁轨传中得其端倪。虽则如此,对于刘仁愿的出身,赴百济前的事迹,《新唐书》、《旧唐书》刘仁轨传亦缺少记载,故据此传记无从知道。然而,现存韩国忠清南道扶余市国立扶余博物馆院内的《刘仁愿纪功碑》(以下简称纪功碑),某种程度

上弥补了这种缺陷。此碑原立于扶余市境原百济都城泗沘城王宫遗址所在地扶苏山城内;20世纪初,日本人控制的朝鲜总督府曾对当时朝鲜境内的文物古迹,进行了全面的调査统计,并将重要的古迹拍照,编成《朝鲜古迹图录》一书。该书第二册即收录了当时纪功碑身首异处、弃置荒山旷野的图片。值得庆幸的是,现韩国扶余市文物当局已将纪功碑接合维修,并移至该博物馆大院,设置围栏、碑亭加以保护,此不仅有利于开发当地的旅游产业,也为学者研究这段历史保存了形象的实物资料。据研究者调査考订,纪功碑碑高237.9㎝,厚30.9㎝,宽133.3㎝。 螭首高113.6㎝。碑文字径2.42㎝,楷书。题额字径6㎝,篆书阳刻,无撰刻者姓名。全碑共有34行,每行69字;现第20行内文字可以判读,第21行有18字能够判读,第22行以后的绝大部分文字不能够判读[③]。因此碑远在海外,长期以来,中国历代学者多未闻知,故现存《新唐书》、《旧唐书》、《资治通鉴》、《册

府元龟》诸史书均未有提及或征引。韩国现存最古的史书,高丽时代人金富轼主持编纂的《三国史记》一书也不知何故,未见提及?同时,清代嘉庆中叶之前历代的金石集录,唐文总集类书籍亦未见任何 著录[④],故长期以来不为研究者所知。

根据清人潘祖荫考证,以及目前学界通行的看法,《纪功碑》作成于663年百济复兴军灭亡之后[⑤]。朝鲜宣祖(1568~1608)之孙李俣编著的《大东金石目》书中,认为碑文是刘仁愿自书,但不知道其依据是什么[⑥]。当然这种可能也不是没有,因为刘氏贞观年间作过弘文馆学生,而弘文馆学生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练习书法;招收学生的标准也是“有性爱学书,及有书性者,听于馆内学书。”[⑦]当时书法名家亦常常亲临指点。可以认定,刘仁愿可能对书法有兴趣,也曾有过书法专门训练的经历,故书法水准当不会低。另外,笔者以为,纪功碑文极可能是出自刘仁轨之手,刘仁轨当时担任熊津道行军长史,检校带方州刺史,他有此能力,又深知刘仁愿的家族史,以及此前的经历,与百济复兴军战斗期间的具体情况,况且,事实上刘仁轨又是刘仁愿的部下,此时其亦非像以后那样大红大紫,故他撰写纪功碑文的可能性最大。

如上所述,朝鲜宣祖之孙李俣,在其所编《大东金石目》书中,首次录有纪功碑文拓片(少许)及简单的批注。清嘉庆十九年(1814)编竟刊行的《全唐文》1000卷,其中卷990阙名31收录了此碑。嘉庆、道光年间金石名家刘喜海(字燕庭)撰有《海东金石存考》一卷,该书对纪功碑有简单的考证;光绪年间始刊行同氏所辑《海东金石苑》一书,其卷1录有该碑,并附有刘氏所写跋文[⑧]。此后,朝鲜总督府编辑的《朝鲜金石总览》上册,《韩国金石全文(古代)》,《百济史料集》,《译注 韩国古代金石文》等书中均予收录。日人葛诚末治《朝鲜金石考》、《朝鲜金石文》两书,以及胡口靖夫《鬼室福信和刘仁愿纪功碑》[⑨]文中均专有论考,只是论述的重点并非刘仁愿本人。纪功碑前半部分依据拓本还可以辨认,后半部分则受损严重,难以辨认。这样,其前半部分,就成为学者研究刘仁愿赴百济之前事迹的最权威资料,弥足珍贵。下面即依据此碑文,并结合其它的零星记载,对刘仁愿其人的早期事迹作一考述。

2.刘仁愿的身世及经历

有关刘仁愿的身世,《纪功碑》记曰:“君名仁愿,字士元,雕阴大斌人。”依据碑文的记载,自北魏末年起,刘氏的先祖就居住塞上,进而成为塞北有名的豪族大姓。

高祖□□,散骑常侍,宁东将军,徐州大中正,彭州穆公。属魏室不纲, 朱陵虐,东京沦丧,□□西迁,陪奉 舆,徙居关内。寻除镇北大将军,持节都督,河北诸军事,绥州刺史,因官食封,仍代居之。□鼓□□之,□北州之望。曾祖平,镇北大将军,朔方郡守,绥州刺史,上开府仪同三司,袭爵彭城郡开国公。祖懿,周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随使持节,绥州诸军事,绥州摠管,□州刺史,□□郡开国公。父大俱,皇朝使持节(因)同、绥二州摠管,卄四州诸军事,绥州刺史,寻迁都督,左武卫将军,右骁卫大将军,胜、夏二州道行军总管,冠军大将军,镇军(北)大将军,上柱国,别封彭城郡开国公。

就是说,刘仁愿祖上西魏时代即徙居关中,历经西魏、北周、隋、唐诸朝代,镇守北部边防,并建立功勋,成为一方豪杰。其父刘大俱,现存唐史史料中,此人事迹不见于载;只是成书于中唐的《元和姓纂》一书卷5中,在谈及刘氏雕阴一系时稍有涉及,载云:“唐左武大(依据上引碑文,‘大’疑是‘卫’字)将军,绥州总管,义成公大俱。”为西晋时代“右贤王豹之后,绥州代为豪酋”[⑩]。显然,其记载与上引《纪功碑》稍有差异。也就是说,刘仁愿的祖上有可能属于匈奴族。 贞观中期,刘仁愿因“地因膏腴,门承勋业,令闻之誉,佥议攸归”,起家为弘文馆学生,随后被选为右亲卫“膂力□健,胆气过人”曾经随唐太宗出巡外地“手格猛兽”,受到唐太宗的赏识,特受恩诏“入杖内供奉”。后参与贞观十九年(645)的征伐高句丽战争,因战功受到唐太宗的嘉奬,“超拜上柱国,别封黎阳县开国公,擢受右武卫凤鸣府左果毅都尉,压领飞骑于北门长上”贞观二十一年(647),任行军子总管,随英国公李勣经略薛延陀,并迎接车鼻可汗,安抚九姓铁勒,因功“改授右□卫郎将, 依旧□□供奉”[11]。二十二年(648),任行军子总管,经略辽东;同年,授右武卫神通府左果毅都尉。唐高宗永徽五年(653),任葱山道行军子总管,随卢国公程知节出讨西突厥沙钵罗可汗阿史那贺鲁,唐军无功而还;此次出讨,苏定方[12]为前军总管,可能因为此次共同出征,加深了苏、刘二人之私人关系;同时,由于刘氏的才干,为此后苏定方选拔刘仁愿随军出讨百济提供了可能[13]。显庆元年,刘仁愿被授予左骁卫郞将。此期间,刘氏还作为唐朝廷全权代表,数次前往回纥铁勒抚慰,奔赴吐谷浑、吐藩宣敕,均圆满完成使命。 从刘仁愿的官场经历,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其一,据新唐书卷49上百官志载:“武德、贞观世重资荫, 二品、三品子,补亲卫;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子若孙, 勋官三品以上

有封及国公子, 补勋卫及率府亲卫??”。刘氏因祖上的功勋官职,先为弘文馆学生,随后以资荫担当唐太宗的右亲卫。以荫袭担当皇帝亲卫,对于武将等家庭出身的子弟来说,可以不经过科举进入仕途,在当时此不失为步入官场的途径之一。

其次,因为担当唐太宗的亲卫,使得刘仁愿有机会接近皇帝,展现发挥自己的才干,进而得到唐太宗的赏识。其三,刘氏曾跟随当时著名的将领李勣、程知节、苏定方东征西讨,又作为唐朝廷的使节,数次往返抚慰回纥九姓铁勒;前往突厥、吐蕃宣谕不辱使命,无疑为此后在百济从事复杂 的军政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唐留守军和刘仁愿的作用

如上所述,刘仁愿受命率领万名唐军,并联合新罗王子金仁泰所率的七千新罗军,共同守卫百济泗沘城。虽然唐朝派遣左卫中郞将王文度为熊津都督,但其却意外的死亡,而随后到达百济的刘仁轨,其实际职务只是检校带方州刺史而已。那么,留守军初期,唐朝在百济的最高领导人应该是谁?其中真实情况如何?此均为需要辩证澄清的问题。

《旧唐书》卷84《刘仁轨传》载曰:“诏仁轨检校带方州刺史,代文度统众,便道发新罗兵合势以救仁愿。??。高宗敕书与仁轨曰:‘平壤军还,一城不可独固,宜拔就新罗,共其屯守。若金法敏藉卿等留镇,宜且留彼;若其不须,即宜泛海还也。’将士咸欲西归,仁轨曰:‘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便国家,专之可也。??,主上欲呑灭高丽,先诛百济,留兵镇守,制其心腹’众从之。” 《新唐书》卷108《刘仁轨传》则记曰:“诏仁轨检校带方州刺史,统王文度之众,并发新罗兵为援。??。高宗诏仁轨拔军就新罗与金法敏议去留计。将士咸欲还,仁轨曰:‘春秋之义,大夫出疆, 有可以安社稷、便国家,得专之。今天子欲灭高丽,先诛百济,留兵镇守,制其心腹??。’众从其议, 乃请易兵。” 《三国史记》卷28《百济本纪·义慈王》记载与上引两书基本相同。显然,根据上引记载,王文度死后,刘仁轨率其兵,即“代文度统众”和“统王文度之众”,救援刘仁愿,唐高宗亲自以敕书与刘仁轨,似乎刘仁轨就是唐在百济留守军的最高领导人。但是,笔者认为,事实并非如此。为什么这么说呢?其理由如下: 首先,刘仁轨只所以能到达百济,是因为冒犯了当时颇受唐高宗武则天信用,炙手可热的当朝宰相(中书令、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李义府,即上文所引“靑州刺史刘仁轨坐督海运,覆船,以白衣从军自效。”的原因所在。当时李义府得到唐高宗的支持,手握官历除任大权,他是不可能让刘仁轨担当统领百济留守军的最高职务的。虽然前往百济任职并不是人人都愿意的事(飘洋过海,远离大陆,异域征战,时刻都有生命危险),但是,刘仁轨要摆脱李义府的迫害,他必须在此艰难的征程中找到本来就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他已经从中看到一线生命的曙光,即就是所谓“仁轨喜曰‘天将富贵此翁矣!’于州司请《唐历》及庙讳以行,曰:‘欲

扫平东夷, 颁大唐正朔于海表’”[14]。就是说,刘仁轨抓住了这个机会,最终实现在都城长安以及担任地方州县官均难以达到的人生理想;此种状况大概李义府之流是不可能预料得到的,当然,这是几年以后的事情。就是说,刘仁轨虽被任命为检校带方州刺史,但唐中枢其实是让其戴罪立功。

其次,应该注意的是,刘仁轨只是“检校”带方州[15]刺史,意思是临时任用,并非实授。此反映了当时唐中枢在任用刘仁轨问题上个人成分因素。下引史料可以具体详细说明此问题。

初,仁轨为给事中,按毕正义事,李义府怨之,出为青州刺史。会讨百济,仁轨当浮海运粮,时未可行, 义府督之,遭风失船,丁夫溺死者众,命监察御史袁异式往鞫之。义府谓异式曰:“君能办事,不忧无官。”异式至,谓仁轨曰“君与朝廷何人为雠,亦早为计。”仁轨曰:“仁轨官不当职,国有常刑,公以法毙之,无所逃命。 若使遽自引决以快雠人, 窃所未甘!”乃具狱以闻。异式将行,乃自掣其锁。狱上,义府言于上曰:“不斩仁轨, 无以谢百姓。”舍人源直心曰:“海风暴起,非人力所及。”上乃命除名,以白衣从军自效。 义府又讽刘仁愿使害之,仁愿不忍杀。 ??。[16]

李义府的“不斩仁轨,无以谢百姓”,足以看出其对刘仁轨“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态度。刘仁轨到达百济之后,李义府仍未放弃杀害刘仁轨的想法,而是暗示刘仁愿,并希望借刘仁愿之手除掉刘仁轨。笔者以为,可能李义府与刘仁愿比较熟悉,而且利用

上下的关系,假刘仁愿之手,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可以想象,和对监察御史袁异式所用手法一样,李义府可能对刘仁愿也是玩弄威胁利诱之手段,但面临百济复兴军四面围攻的险恶局势,无论从刘氏自身还是唐朝国家利益,以其家庭出身、从军经历诸方面看,刘仁愿都是不可能顺随李义府的险恶企图的。故不为其所动,非但不难为加害刘仁轨,而且使刘仁轨充分发挥其善于谋略之长点,并将其运用到对百济复兴军的实战中去。两人精诚团结,共同对敌,并联合新罗军队,使驻百济留守军最终摆脱困境,取得了对百济复兴军一系列战斗的胜利。 其三,本来刘仁愿在百济留守军初期,作为留守军的最高领导人,这并无须多费口舌,但从上引新、旧唐书刘仁轨传中,似乎难于看到这种苗头,此固然是新、旧唐书传记史家为了突出传主之地位无可指责之行为,但由于过分夸大刘仁轨的功劳及地位,而使此一时期唐留守军的事迹陷入混乱,这显然是不可取的,故不妨再援引其它史料加以考论。笔者认为,由于李义府仍住持唐中枢事务,刘仁轨此时还不可能直接上奏唐高宗,同时,唐高宗亦根本不可能给刘仁轨下达敕书,收到唐

高宗敕书的人不是刘仁轨,而是刘仁愿。当然,给唐高宗答书的作者是刘仁轨没有错,但他是以刘仁愿的名义写的。龙朔三年(663)十一月,唐、罗军最终击败百济复兴军,唐高宗诏刘仁轨领兵镇守百济,召孙仁师[17]、刘仁愿二人返回唐境。刘仁愿到达唐都长安后,唐高宗直接问及百济留守军情况:

刘仁愿至京师,上问之曰:“卿在海东,前后奏事,皆合机宜,复有文理。卿本武人,何能如是?”仁愿曰:“此皆刘仁轨所为,非臣所及也。”上悦,加仁轨六阶,除带方州刺史为筑第长安,厚赐其妻子。遣使赍玺书劳勉之。上官仪曰:“仁轨遭黜削而能尽忠,仁愿秉节制而能推贤,皆可谓君子矣!”[18] 又:

大将军刘仁愿克百济,奏以为带方州刺史。仁愿凯旋,高宗谓之曰:“卿将家子,处置补署,皆称朕意, 何也?”仁愿拜谢曰:“非臣能为,乃前靑州刺史教臣耳!”遽发诏征之, 至则拜大司宪, 御史大夫也。[19]

上引史料无可辩驳的说明龙朔三年十一月之前,刘仁愿是唐百济留守军的最高领导人。史料表明,唐高宗对刘仁愿的在百济的各种处置措施十分欣赏,并提出“卿本武人,何能如是?”的疑问。显然,唐高宗只知道从百济发来的奏章是刘仁愿所作,如果奏章题写上奏人为刘仁轨,唐高宗绝对不会产生这种疑问。此从反面亦可证实,唐高宗的敕书是给刘仁愿而非刘仁轨。面对皇帝的提问,刘仁愿则显示出自己特有的耿直无私,他没有将别人的功劳据为己有,没有说出一点对刘仁轨不利的事,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推贤让能,将刘仁轨在百济的事迹直接禀告唐高宗,从而使唐高宗重新认识刘仁轨,并可能对以前李义府的作法有所反省,故奖励慰劳接踵而来,为刘仁轨重归唐中央奠定了基础。新、旧唐书刘仁轨传记中,对刘仁轨如何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最终在对百济复兴军的战斗中取得胜利,但就是没有提到刘仁愿,这也是难说服人的。其中原因无非是和刘仁轨从百济返回后,即受到唐高宗及武则天的重用,几度出掌唐中枢,并且曾一度与中书侍郞郝处俊等,负责修改所谓许敬宗不实编纂《唐高宗实录》事件有关[20]。同时,据上引《大唐新语》之记载,随后的刘仁轨正授带方州刺史职,也是刘仁愿奏请的。按照新·旧唐书刘仁轨传记的记载,可以想象,一个下级军将竟然向皇帝奏请授任其上级官职,这在当时没有成例,也是不符合常理的。再者,上文提到的刘仁愿纪功碑,是唐留守军与百济复兴军奋战数年的最直接的见证,也是刘仁愿作为留守百济最高领导人功勋的真实写照。如果真如新、旧唐书刘仁轨传记所云种种,那么

此碑应该改名为刘仁轨纪功碑了。还有,《日本书记》卷27天智天皇朝记载,当时日本与唐历次交涉中,“唐百济镇将刘仁愿”出现过三次[21],但始终未见提到刘仁轨。虽然据研究者考订,其中一次记载可能是误将刘仁轨记载为刘仁愿[22],此正说明刘仁愿其人对当时唐、倭、朝鲜半岛各方的影响之大,以及在百济留守军中无可替代的领导地位。

其四,那么刘仁愿此时到底担当什么官职?其和刘仁轨的关系究竟如何?这是问题的关键。故再征引其它史料记载,进一步明确刘仁愿、刘仁轨两人在百济的实际情况。史载曰:

刘仁轨为检校带方州刺史,兼熊津道行军长史。

刘仁愿龙朔中为熊津都督,与带方州刺史刘仁轨大破百济余贼于熊津之东。 刘仁轨龙朔三年为带方州刺史,与熊津道行军总管右威卫将军孙仁师,熊津都督刘仁愿大破百济余众及贼于白江,拔其周留城,百济伪王扶余丰走投高丽。 刘仁轨为带方州刺史,与熊津道行军总管孙仁师,都督刘仁愿大破百济,惟贼帅迟守信,据任存城不降。先是,百济首领沙吒相如??。

刘仁愿为熊津都督,既破百济余众,仁愿至京师,高宗谓曰:??。[23] ??,合境遗黎,安堵如旧,设官分职,各有司存。即以君为都护,兼知留镇,新罗王金春秋亦遣少子金泰同城固守,虽夷夏有殊,长幼悬隔,君绥和接待,恩如弟兄??。[24]

从《册府元龟》及纪功碑的诸多记载中可以看出,刘仁愿在百济留守军初期,他担任熊津都督府都督(《纪功碑》记为都护,《三国史记》卷7答薛仁贵书中亦记作都护?是否《三国史记》的撰修者亦曾参考过纪功碑?不可而知),这在新、旧唐书刘仁轨传,以及《资治通鉴》的有关记载中是看不到的。另外,刘仁轨此时为检校带方州刺史,上引史料又记其还担当行军长史,此当是唐朝派遣孙仁师率援军到来之时,临时组建熊津道行军总管府时所设官职。孙仁师为熊津道行军总管,刘仁轨担当行军长史,行军长史属行军总管辖下官员。就是说,刘仁轨此时也是孙仁师的辖下军将。

综上所述,唐百济留守军初期,留守镇将刘仁愿的实际职务是唐熊津都督府都督,是留守军以及熊津都督府所在的最高领导人。大概苏定方只所以奏请刘仁愿留守百济,除过上文言及的苏、刘二人曾经共同征战西域,其中苏定方对刘氏多有了解,即所谓“资孝为忠,,自家刑国,早闻周孔之教,晩习孙吴之书,既负英勇之才,仍兼文吏之道”[25]。然而,事实上只是一介武将的刘仁愿,虽然曾经随唐

太宗出讨高句丽,并历次征战,也有出使安抚远方的经验,但朝鲜半岛唐、罗留守军与百济复兴军,以及倭国势力错综复杂

、瞬息万变的形势,无疑使其疲以应付。恰好,唐廷派来年过60岁[26],有丰富的智谋和治理地方经验,但却并不被唐中枢信任的刘仁轨来到百济,此前刘氏可能知道刘仁轨的遭遇,因为同情并需要如刘仁轨式的谋略之士,故不理睬来自唐中枢最高层的不良教唆。此后,刘仁愿发掘刘氏文臣应有的多智谋略长点,弥补自己的不足,两人团结如一,并充分利用

百济复兴军内讧之机会,积极进取,从而使身处危境的留守军走出危机,取得最后的胜利。故此,笔者以为,对于新、旧唐书刘仁轨传记中和刘仁愿相关的记载,应该重新认识,以期使其更接近历史之真实。

三、刘仁愿和刘仁轨

龙朔三年(663)十一月,刘仁愿作为百济留守军的最高领导人,与孙仁师等人回唐朝报告百济战况,刘仁轨则代刘仁愿镇守,为检校熊津都督。可能是次年(麟德元年)十月之前,刘仁轨上书唐高宗,说明唐留守军兵士的现实状况,并阐明“陛下欲殄灭高丽,不可弃百济土地。余丰在北,余勇在南,百济、高丽旧相党援,倭人虽远,亦相影响,若无兵马,还成一国。既须镇压,又置屯田,事藉兵士同心同德。兵士既有此议,不可胶柱因循,须还其渡海官勋,及平百济向平壤功效”。同时,为自身的安全起见,向唐高宗列举西晋平吴国旧事,提醒唐高宗注意可能来自朝廷中不同势力对自己的威胁[27]。在此情况下,唐高宗“遣右威卫将军刘仁愿将兵渡海以代旧镇之兵,仍敕仁轨俱还”。就是说,从龙朔三年十一月,到麟德元年十月此一年间,刘仁愿当是滞留在唐境内。

刘仁愿携唐皇帝的敕令,即按照刘仁轨奏章中提到的事项,实行换防,以便抚慰唐留守军内部兵将的情绪,提高此前对海外驻军的各种待遇,当然也可以因此平息朝廷中反对派对自身的攻击(见下文论述)。但是,刘氏到达百济后,检校熊津都督刘仁轨却极力说服刘仁愿,要求

自己继续留守百济。因为此事,两人发生了激烈争执,并可能产生不和之迹象。《资治通鉴》卷201载曰:

仁轨对仁愿曰:“国家悬军海外,欲以经略高丽, 其事非易。今收获未毕,而军吏与士卒一时代去,军将又归。夷人新服,众心未安,必将生变。不如且留旧兵,渐令收获,办具资粮,节级遣还;军将妾留镇抚,未可还也。”仁愿曰:“吾前还海西,大遭谗谤,云吾多留兵众,谋据海东,几不免祸。今日惟知准敕, 敢擅有所

为”。仁轨曰:“人臣苟利于国,知无不为,岂恤其私!”乃上表陈便宜,自请留镇海东,上从之。[28]

首先,刘仁轨所说可能是当时唐留守军面临的现实状况,刘仁愿所言亦是自己在唐都的实际遭遇。其次,因为刘仁愿是奉皇帝的诏敕而来,而两人的争执即是围绕是贯彻皇帝敕令,还是根据当时当地的现实状况?这样,解决争执的唯一手段,就只有通过上书唐高宗才能最后决定,足见双方坚持己见之激烈程度 。刘仁愿在这次争执中处于不利地位当是显而易见的,从此亦可了解作为武将的刘仁愿与文臣刘仁轨性格方面的差异。再者,上引史料清楚说明,刘仁愿返回唐朝后,确实受到来自朝廷反对势力的强力弹劾[29],不然,他是不会死抱敕令不放的。

可以预见,留守百济的唐军主力,经过数年征战,各种战争减员当不可避免[30]。从人员组成来说,刘仁愿所领万名兵士的大部分(孙仁师所率唐军可能大部返回唐境,以上

可从刘仁轨所上奏章内容探知),仍是留守军的绝对主力,此一点当是可以认定的。正因为如此,可能就给朝廷反对出兵朝鲜半岛的官僚,以及上文言及的亲李义府朝野势力制造了恰当的口实;于是,他们将矛头直接指向刘仁愿,对其实施报复打压,即就是上引史料所谓“多留兵众,谋据海东”。刘氏要求 按照诏令,可能也是基于希望将他原来 所领军兵替换,进而消弥朝廷反对派之指责。

唐高宗的最终决策,客观上扭转了唐留守军内部可能出现的危机局面,对实现唐王朝讨平高句丽战略铺平了道路。但是,这场表面只是两刘氏因百济留守军战略转换引起的争执(是迫于朝廷不同势力的压力,完全按照皇帝诏书,还是根据军中实际状况,同时也是为了自保,来处理留守军内部事务),实际却蕴涵着唐朝廷内部不同势力权力斗争的暗影,以及专制王朝皇帝个人好恶所造成的恶果等,唐百济留守军领导层个人的沉浮从此似露出端倪。刘仁愿在这场争执中受到相当的冲击当是无疑,是所谓“(刘仁轨)因陈便宜,愿留屯。诏可。由是以仁愿为不忠”。[31]相反,刘仁轨则得到唐高宗更多的注意,为此后归国进入唐中枢机构创造了条件。

四、罗济会盟中的刘仁愿

龙朔三年九月发生的白江口战斗,不仅结束了长达四年的唐、罗联军对百济复兴军的鏖战,而且将倭国势力逐出了朝鲜半岛,这在古代东亚国际关系史上具

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唐王朝的最终目的,是要在稳固百济灭亡后原百济故土熊津都督府与新罗关系的同时,进而全力对付北面的高句丽势力,实现唐王朝梦寐以求的东亚天下秩序。这样,唐王朝此后所作的诸多努力,都是以实现这一目标为终极目的的。

那么,唐朝廷为什么还要扶植已经灭亡的百济政权呢?笔者以为,除上文谈及的原因之外,这亦和唐朝自太宗以来奉行的天下秩序观念有关[32]。唐太宗时代不必多言,而永徽初年,唐高宗给当时百济义慈王所下玺书中就清楚说明了这一点,即就是:“昔齐桓列土诸侯, 尚存亡国;况朕万国之主,不可不恤危藩”。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也!当时屡次侵犯新罗,千方百计要置新罗于死地的百济,此时却沦落为与当时新罗同样的地位。如此,唐王朝要求

在百济依附新罗的前提下,新罗、百济双方举行会盟。关于唐朝主持新罗、百济会盟,上引黄清连氏的论文中已经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33],但是,对于和刘仁愿相关的问题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也许是唐高宗为了安抚刘仁愿,也许是刘仁愿在百济的地位仍无人替代,抑或是刘仁轨有意将刘仁愿推到事件前面,此后,刘仁愿以唐皇帝勅使的身分,主持了唐王朝主导下的新罗与百济的会盟活动。 按照《三国史记》的记载,第一次会盟发生于新罗文武王4年二月,即麟德元年(664)二月。《三国史记》卷6《新罗本纪·文武王》载曰:“??新罗即欲回还,杜大夫云:‘准勅既平已后,共相盟会,任存一城,虽未降下,即可共相盟誓’。新罗以为,准敕既平已后共相盟会,任存未降,不可以为既平;又且百济奸诈百端,反复不恒,今虽共相盟会,于后恐有噬脐之患,奏请停盟。至麟德元年,复降严勅,责不盟誓,即遣人于熊岭筑坛共相盟会;仍于盟处,遂为两界。盟会之事,虽非所愿,不敢违勅。又于就利山筑坛,对勅使刘仁愿,歃血相盟??。”显然,后者的记载非常模糊,没有指出第一次会盟参加的人员等事项,最重要的证据盟文也不见于记载。那么,应该怎样认识这件事情?笔者以为,这次会盟,作为唐王朝的代言人的刘仁愿根本就没有可能参加,主持这次会盟的可能是其它人。 首先,关于这次盟会,中国侧的史料如《旧唐书》卷199上《东夷传·百济》,《册府元龟》卷981《外臣部·盟誓》,新、旧唐书其它相关纪传,《资治通鉴》卷201均未见记载;《日本书纪》相关卷次,《三国史记》卷28《百济本纪》,《三国遗事》卷1太宗春秋公条亦不见载录。以上

史书不予记载,至少说明此次会盟并非十分重要,故派遣任何

人参与乃至主持亦无关紧要。其次,依据上引《三国史纪》卷6、卷7的两处记载,特别是卷7《答薛仁贵书》中的模糊记录,此次所谓的新罗、百济会盟,刘仁愿参与主持与否似乎难于认定。第三,会盟的另外一个当事人金仁问,在其《三国史记》卷46的传记中未见提及这次所谓会盟的任何

蛛丝马迹,这是极不正常的。因为传记中金仁问参与的其它重大事件均无一逸漏的记载,这次会盟的疑点从此一侧面可以得到验证。第四,刘仁愿、孙仁师等人龙朔三年(663)十一月中旬返回唐朝[34],其到达唐都长安城大概已是次年正月末。即就是受到唐高宗接见后,在唐长安住处片刻不停,再快马加鞭赶到海边,随后乘船飞速返回百济留守军本部,其间再经过三个月左右,其到达留守军本部的时间,最早也是次年即麟德元年三月中旬[35]。更何况上文提及刘仁愿在唐都还受到来自朝野不同势力的弹劾,其间可能不是短时间就能结束的事情,这就使得刘仁愿根本不可能即刻返回百济;再者,刘仁愿和刘仁轨的对话中亦可看出,刘仁愿是麟德元年十月之前刚到百济,而非此前人就在百济。故此,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往返朝鲜半岛的行程、时间,还是当时刘仁愿其人返回唐朝的行迹等方面考察,所谓麟德元年二月由唐朝主持的第一次新罗、百济会盟,作为唐王朝敕使的刘仁愿,他似乎没有可能和理由参与主持会盟之事。鉴于此,笔者以为,代表唐王朝主持会盟的极可能是在百济的其它唐留守军指挥官,是刘仁轨,也可能是其他人,但不可能是刘仁愿。发掘新的史料,重新认识这次所谓的会盟,无疑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新罗、百济会盟发生于麟德二年(665)八月壬子,地点为熊津所在的就利山。刘仁愿作为唐皇帝的敕使,监督双方会盟事宜。显然,促使新罗、百济会盟,符合唐王朝的朝鲜半岛利益。在此之前,龙朔三年四月,唐政府在新罗设立鸡林大都督府,任命新罗王金法敏为鸡林州大都督,就是说,唐王朝将原百济故地纳入其固有的羁縻体制之后,此时也把新罗纳入此体系之中。从现存史料中不能直接看出新罗对此事的态度,但随后新罗面对唐朝要求

与百济会盟作出的姿态,似乎可以看作是对此前事件的深层面反映。这次会盟,新罗决策层仍然保留态度,但又不能违背唐王朝的意愿,故虽然唐王朝在盟文中将新罗置于百济之上,百济完全处于依附的地位,但这无疑和新罗的希求相差太远,这种矛盾的最终结果,导致此后唐朝与新罗非常激烈的摩擦直至最终决裂[36]。不妨抄引盟文如下:

往者百济先王,迷于逆顺,不敦邻好,不睦亲姻。结托高丽(高句丽),交通倭国,共为残暴,侵削新罗,破(剽)邑屠城,略无宁岁。天子悯一物之失所,怜百姓之无辜,频命行人,遣其和好。负险恃远,悔慢天经。皇赫斯怒,恭(龚)行吊伐,旌旗所指,一戎大定。固可潴宫污(犴)宅,作诫来裔;塞源拔本,垂训后昆。然怀柔伐叛,前王之令典;兴亡继绝,往哲之通规。事必师古,传诸曩册。故立前百济太子(大)司稼正卿扶余隆为熊津都督,守其祭祀,保其桑梓。依倚新罗,长为与国,各除宿撼,结好和亲。恭(各)承诏命,永为藩服。仍遣使人右威卫将军鲁城县公刘仁愿,亲临劝谕(诱),具(寔)宣成旨,约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刑牲歃血,共敦终始;分灾恤

患,恩若兄弟。祗奉纶言,不敢失墬,既盟之后,共保岁寒。若有弃信不恒,二三其德,兴兵动众,侵犯边陲,明神鉴(监)之,百殃是降,子孙不昌(育),社稷无守,禋祀磨灭,罔有遗余。故作金书铁契,藏之宗庙,子孙万代,无或敢犯(敢违犯)。神之听之,是飨是福![37]

盟文强调唐王朝在半岛事务中的领导地位,是所谓“天子悯一物之失所,怜百姓之无辜,频命行人,遣其和好。负险恃远,悔慢天经”,对百济先王的行为大加谴责,是因为百济自己的过错,才导致其最后灭亡,阐明唐王朝奉行吊伐的正当性。同时,说明在唐王朝的天下秩序观念中,扶植百济也是合情合理的,这就是“怀柔伐叛,前王之令典;兴亡继绝,往哲之通规。事必师古,传诸曩册”。由于牵涉到新罗实际利益,刘氏在会盟之前宣示唐朝廷的旨意,进行必要的说服规劝当必不少,对于熊津都督扶余隆亦是如此。盟文中“亲临劝谕(诱),具(寔)宣成旨,约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刑牲歃血,共敦终始;分灾恤患,恩若兄弟。祗奉纶言,不敢失墬,既盟之后,共保岁寒”。即是对刘仁愿作为的真实写照。会盟中的具体事项,可能刘仁轨亦出谋划策、参与其事,盟文即是刘仁轨亲手起草,相信刘仁愿一定能从中获得许多

新感受。另外,盟文中对于可能出现背盟的境遇,只是采用“明神鉴(监)之,百殃是降,子孙不昌(育),社稷无守,禋祀磨灭,罔有遗余”的自然界警示语言,此有别于此前唐王朝针对半岛三国的其它文书。

作为唐王朝在朝鲜半岛的代言人,刘仁愿比较成功的主持了表明唐王朝十数年间兢兢以求的新罗、百济会盟,对于唐王朝最终实现灭亡高句丽提供了良好的战略空间。

五、《刘仁愿等题名》中所见刘仁愿的行迹

新罗、百济会盟之后,《旧唐书》卷199上未有具体记载刘仁愿的行迹,《资治通鉴》卷201,《册府元龟》诸史书亦未见载。《三国史记》卷6只载刘仁轨率新罗、百济、倭、耽罗使者“浮海西还,以会祠泰山”。刘仁愿是继续留在百济,还是不久亦回到唐朝,单从现存文献资料考察,似乎难以得到明确的答案。那么,刘仁愿此时的行迹到底如何呢?

很少为研究者注意的磨崖石刻《刘仁愿等题名》,有助于此问题的解决。 《刘仁愿等题名》磨崖石刻位于东岳泰山岱顶仰天洞内。正书,崖高三尺六寸,广二尺。也许是因该题名磨崖石刻刻在洞内,也可能是刘仁愿其人并非著名人物诸原因,宋代以降出现的金石总目,金石题录诸书中,此题名磨崖石刻均未见著

录。直到清嘉庆二年(1797)末,署前山东巡抚毕沅名,实际上是当时山东学政阮元具体编辑刊印的《山左金石志》卷11,才首次收入此磨崖石刻。此后,众多的泰山地方志书籍亦依此著录此题名石刻[38],然而并未引起研究者的注意。为说明方便起见,抄录如下:

刘仁愿等题名

□□卫将军魯城县开国公上柱国刘仁愿颖川郡夫人陈大

□□□出身□□二男怀瓒任弘文馆学生女一人新妇窦二 新妇于

乾封元年二月十九日上记

盟陁排儿高益富吕小陇奉母聂阿稔笙博士沈小奴

应该说明的是孙星衍《泰山石刻记》载为“刘仁愿题名”。并记载此题名的出处曰:“岱帖录在岱巅云峯西”,亦未载录题名的最后一行文字,此显然和上引不同。对此笔者暂不多言,留待以后详细讨论。那么,此题名能说明什么问题呢?笔者以为可以归结以下几点。

首先,“题名”有相当清楚的题名者名称、题名时间,并结合题名者的官职及其它内容(上引罗、济会盟盟文中,刘仁愿的官职为“右威卫将军鲁城县公”,此当是刘氏官职的简称),是刘仁愿其人题名应该不会错。就是说,此“题名”可以作为论定刘仁愿事迹依据。

其次,“题名”有明确的题写年月日,即“乾封元年(666)二月十九日”,这是应该重点探讨的问题。如上所述,罗、济会盟后,刘仁轨率四国使者渡海西还,参加唐王朝在东岳泰山举行的盛大封禅仪式。在此之前,唐朝廷诏令“诸州都督刺史,以二年(麟德二年)十二月,便集岳下,诸王十月集东都,缘边州府襟要之处,不在集限??”[39]。唐高宗亦以此年十月丁卯,从东都洛阳出发。经过两个多月,次年正月初一到达泰山脚下的泰山顿,并于初三日登上岱顶。九日,封禅活动达到高潮,改麟德三年(666)为乾封元年,直到十九日唐高宗等才离开泰山。从上述参加官员资格来看,刘仁愿参与封禅仪式当是没有问题,但诏书规定“缘边州府襟要之处,不在集限”,恐怕就有一点障碍。是否因为罗、济双方会盟关系趋于

缓和,在刘仁轨率新罗、百济等使者返回唐境之后,刘仁愿安排好熊津留守军内部事务,并在唐朝廷同意的前提下,带领随从同赴泰山?“题名”记为二月十九日,即唐高宗离开泰山后的一个月,此时唐高宗早已结束泰山封禅活动,正在前往曲阜孔子故乡的路上。如果说刘仁愿按照正常的程序,参加封禅仪式之后,他理应尽快返回百济留守军本部。因为刘仁轨返回唐境后,时任熊津都督的扶余隆亦再回唐境,并于二月二日受唐高宗的差遣,以司稼正卿的身分,前往曲阜“以少牢之奠,致祭先圣孔宣父之灵”[40]。此时唐留守军处于无人统领之状态。或许因为出发时间过于推后,以及航程及海路的缘故,刘仁愿到达泰山时,盛大的封禅仪式已经结束,故只能和前来等候的夫人子女等见面。这对刘氏来说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故带领家人及随从登上泰山,目睹这里不久前发生的唐王朝建立后首次告天封禅的遗痕残迹,心中的滋味估计只有他自己清楚,这就为他在仰天洞题写“题名”提供了可能。还有,如果刘仁愿正常的参与了封禅活动,他似乎是没有必要这么做的,因为参加这次封禅的文武官员、域外使节、皇亲国戚人数众多,至少清代乾隆末年以前可以看到的,除过二月一日、□月十五日刻于仰天洞西的宫府寺丞“王知慎等题名”(包括检校造封禅□御作布政府,行宫门整备大使,内府监主簿王知敬),西台主书□都尉王行直、冯承素、孙表□等“题记”,以及奉勅投龙璧于介邱(即封础埋玉之事)者一人题名外,题刻在仰天洞内的就只有这件“刘仁愿等题名”[41]。

当然,经过一千二百余年的岁月,刻在泰山之上与这次封禅相关的或者相同性质,或者其他有名人士的题名也许会自然或人为(如后代人在原石刻上重新刻字等)的损失,但似乎一点痕迹也不留消失的情形相对不大。同时,如同在百济留下纪功碑一样,作为武将,刘仁愿有极强的荣誉感和表现欲,这可能是初盛唐时代征战海外的将领的共同点,在泰山上题刻题名亦足以说明此一点。再者,他一定是有所感受才这样做的,他可能想到的是与百济复兴军战斗的刀光剑影,唐朝廷反对势力的利诱和打压,与刘仁轨的患难与共及矛盾争执,自己对国家的忠诚和无私。他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是他一直为大唐帝国开疆拓土、奋战海东,此可能也是其题写“题名”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上引纪功碑中,对刘仁愿的祖上功勋、官职,刘氏本人的成长过程,有详细的记载,“题名”则记载了刘氏的家庭情况,即其夫人姓陈,被封为颖川郡夫人。二男,可以理解为两个儿子,其名字分别为怀、瓒(或许这里是指其第二个儿子,不得而知),他们均是步其父之后尘,为唐门下省所属的弘文馆学生。另有一个女儿及新妇窦二等。就是说,刘仁愿有二男一女,其中儿子已经结婚。 第四,笔者同意上引《山左金石志》卷11中,将“乾封元年(666)二月十九日”之后的人名,计为刘仁愿的随从人员的看法[42]。唐代自武德以后,在太常

寺隶属的太乐署设置内教坊,以备宗庙等大型的祭祀礼仪活动之用,笙博士当是其中机构重要组成人员之一[43]。另外,新罗文武王四年(664)三月,曾经“遣星川、丘日等二十八人于府城,学唐乐”[44],其中“府城”是熊津都督府城当不会错。新罗王派遣众多的人员到熊津都督府所在地学习唐乐,证实当时新罗和唐留守军之间有多方面沟通和交流[45];当然,担当教授“唐乐”的不可能是百济人,一定是从唐朝来的专业音乐人员,此亦说明唐百济留守军组成人员的广泛 。故此,这里的“笙博士沈小奴”当是前往百济,或者是刚从百济返回的唐专业音乐者。

总之,从上述考察可以认定,麟德二年(665)十一月以后到次年(666)四、五月之间,刘仁愿、刘仁轨、扶余隆,即熊津都督府的主要官员均已回到唐境,参加唐高宗在泰山举行的大型封禅活动。在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百济留守军及熊津都督府最高领导层处于真空状态,其事务可能交与都督府内的百济系官员处理[46],此状况是否对此后熊津都督府的唐留守军产生影响?是否和刘仁愿本人此后的结局密切关联?无疑,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六、刘仁愿的结局

关于刘仁愿的结局,笔者在上篇第三章《新罗文武王代的对唐交涉》中曾略有论述,认为“刘仁愿的结局,是此阶段罗、唐微妙关系的集中反映”。为什么这么说呢?此和当时唐王朝的半岛政策,唐朝廷内部各种势力的微妙斗争,以及新罗自身的利益有关。

众所周知,早在高句丽内哄之初,新罗文武王金法敏急派“天存之子汉林,庾信之子三光,皆以奈麻,入唐宿卫”,因此时金仁问尚在唐都长安,故金汉林、金三光二人的使命不单是担当宿卫,而且赋予请兵之任务。史载云:“王以既平百济,欲灭高句丽,请兵于唐”。可见,灭亡高句丽,新罗和唐朝有共同利益。唐朝任命李勣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郝处俊为副,前所遣庞同善、契苾何力并为辽东道行军副大总管兼安抚大使,水陆诸军总管及运粮使等所辖,亦受李勣节度,“河北诸州租赋悉诣辽东给军用”。次年(667)七月,唐高宗命令刘仁愿、金仁泰从卑列道,并征调新罗军从多谷、海谷二道,进而和唐军在平壤城汇合。但同年十二月,“唐留镇将军刘仁愿,传宣天子敕命,助征高句丽,仍赐王大将军旌节??”;此前,唐军总指挥李勣曾派专人至新罗军营“移书以督兵期”。其原因可能是唐军数路进击,而新罗军未能从南面开辟新的战场,李勣派人前来督战未见成效,故刘仁愿又奉勅策应督促。另外,《三国史记》卷6载此年十一月中旬,李勣所领唐军班师(兵回),答薛仁贵书中亦有相同记载。但现存中方史籍如《旧唐书》、《新

的对外政策的考察》,《韩国上古史研究》总第14辑,1993。

[35] 黄清连氏引用《日本书纪》天智天皇三年五月的记载, 即五月甲子“百济镇将刘仁愿遣朝散大夫郭务悰等进表函与献物”,进而说明刘仁愿“当以龙朔三年九月至麟德元年二月稍前在中国为较有可能”。但黄氏没有考虑刘氏从唐朝到百济留守军驻地的往返里程及时间,就是说,刘氏二月根本不可能返回百济留守军驻地。当然,刘氏此年五月到达百济,从时间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36] 拜根兴《新罗文武王代的对唐交涉》,(韩)《新罗文化》总第16辑1999年。

[37] 《旧唐书》卷199下《东夷传·百济》。文中括号中的字,是笔者校订《三国史记》卷6《新罗本纪·文武王》的记载后,指出其中相异之字词。参《译注 三国史记》(1),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 1996年版,第76页。

[38] 如(北宋)欧阳修《集古录跋尾》、欧阳棐《集古录目》;(南宋)陈思《宝刻丛编》,无名氏《宝刻类编》,(明)于奕正《天下金石志》,以及清代乾隆末之前的金石总目、金石著录、泰山石刻等书,均未见提及此题记。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当时著名金石学者前山东学政阮元,奉山东巡抚毕沅之命,组织人力,收集山东历代拓本,或亲临考察,或分遣拓工四处跋涉拓印,经过两年余时间,编竟《山左金石志》24卷,并于嘉庆二年(1797)年刻版付印(即今可看到的“仪征阮氏小琅嬛仙馆栞版”)。该书卷11中,即首次收录了刘仁愿等题名磨崖石刻。此后(清)《山东通志》卷152《艺文志·金石存目》,《泰安县志》,孙星衍《泰山石刻记》,萧儒林《重修泰安县志》卷13《艺文志·金石》,缪荃荪《艺风堂金石文字目》卷4,法伟堂《山左访碑录》卷3《泰安府》;民国时代孟昭章《泰安县志》卷11《金石志》诸书均有著录。 [39] 《唐会要》卷7《封禅》。

[40] 《全唐文》卷15《祭告孔子庙文》。

[41] 参上引(清)毕沅、阮元编,《山左金石志》卷11。

[42] (清)孙星衍,《泰山石刻记》将其附在金代题名之后,名之为“高益富题名”;另外,清人武亿有相同的看法。 [43] 《大唐六典》卷14《太常寺·太乐署》 [44] 《三国史记》卷6《新罗本纪·文武王》

[45] 徐荣教认为:新罗遣星川、丘日等二十八人到熊津府城学唐乐,其“唐乐”并非唐朝酒宴上演奏的音乐,而是因当时罗、唐联合作战的需要,为了统合两军作战的指挥系统,以及军令口号的一元化,新罗有必要学习唐朝的军事指挥技术等。笔者以为,此看法存在诸多疑点。首先,如果按照徐氏的说法,应该是学唐“军礼”,而非学习“唐乐”。其次,从《三国史记》的上下文记载来看,此处

的“唐乐”应该是一般意义上的唐朝酒宴上演奏的音乐。假若要学习唐朝的军事指挥方面的技术,在罗、唐共同灭亡百济的当时,或者罗、唐百济留守军组成之当时就应当学,何必要等到四年之后百济复兴军独守孤城,大势已去之时?再说,经过四年多双方的共同作战,新罗对于唐朝军事指挥方面的东西应该是多有了解,似乎没有专门派人前去学习的必要。其三,星川、丘日等二十八人应当不是军人身份。如果是,史书或许应记载为“将军”星川、丘日等,没有明确记载“将军”字样,即说明这些人当时的身份是技术者或者音乐爱好者。其四,依据“题名”原文,唐留守军中有专门的音乐演奏者,此可以为笔者以上

驳论提供佐证。参(韩)徐荣教《罗唐战争史研究》第79页,韩国东国大学校2001年度博士论文。

[46] (韩)李道学,《熊津都督府的支配组织和对日本政策》,《白山学报》总第34辑,1987。

[47] 见于《答薛仁贵书》,《三国史记》卷6《新罗本纪·文武王》不载,乾封三年(668),新罗王派遣大监金宝嘉入海,取英公进止,李勣使新罗军同赴平壤。显然,当时新罗军虽然得到唐朝“兵会平壤”的敕令,李勣亦遣派使人江深督促兵期,但新罗未获唐军的准确消息,故住屯罗、丽边境一带。因为假若唐军在北线进展缓慢,或者进攻不利,新罗冒然出击有孤军深入之危险,故新罗此前曾派细作深入高句丽境内打探唐军消息。新罗的这种应对态度无疑是可以理解的。唐军虽多路进讨,但陆路突破鸭绿江防线,从以前的历次进讨经验看,其艰难当是在所难免;海上尽管便捷,只是由于当时人对海上风暴的预测仍很有限,船破人溺事件频繁发生。新罗若北上进攻高句丽,相比

之下却相当便利。此或许就是新罗文武王在《答薛仁贵书》中,提到新罗受到李勣失军期讥责的原因所在。

[48] 《资治通鉴》卷201总章元年八月条。《新唐书》卷220《东夷传·高丽》载曰:“刘仁愿与勣会,后期,召还当诛,赦流姚州”。此记载较为具体,但其深层的原因并非如此。另参(日)池内宏,《唐高宗的讨灭高句丽之战役和所谓的卑列道、多谷道、海谷道》《满鲜史研究》(上世第二册),吉川弘文馆,1980年版。 [49] 笔者同意黄约瑟氏对《日本书纪》卷27天智十年二月条的见解,即此时担当百济镇将的人物是刘仁轨,而非刘仁愿。参上注黄约瑟的论文。另外,日、韩学者对熊津都督府同日本的交往多有论述,其所引史料均来自《日本书纪》的记载,参上引(韩)郑孝云的论文。

[50] 参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p.23。 [51] 《全唐文》卷175《请罢姚州屯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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