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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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 538-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分等级服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1984]677号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0)公告第17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

3 总则

通过分类分项分级,具体明确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标准可作为双方当事人选择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规范服务行为的标准,物业管理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分类、分项、分级选择,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具体约定执行。

4.公共服务 4.1 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4.1.1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4.1.2服务时限 4.1.2.1一级

急修(如:自来水设施跑水、下水管道和垃圾道堵塞、供暖设备漏水、电源线路和照明设备故障等项目,具体责任范围、服务内容等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大、中、小修标准见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等确定(下同)。服务2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

4.1.2.2二级

急修服务1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5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5日限制)。

4.1.2.3三级

急修服务45分钟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3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3日限制)。

4.1.2.4四级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

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4.1.2.5五级

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4.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4.2.1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

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巡检有记录;

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4.2.2房屋

4.2.2.1装修管理

4.2.2.1.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4.2.2.1.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2.2.1.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2.2.1.4装修结束组织验收;

4.2.2.1.5验收合格2个月后组织复验;

4.2.2.1.6复验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4.2.2.1.7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2.2.2油漆粉饰 4.2.2.2.1一级

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特别约定的情况决定。 4.2.2.2.2二级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10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5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10年应粉刷1次。 4.2.2.2.3三级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8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

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5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8年应粉刷1次。 4.2.2.2.4四级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6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4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6年应粉刷1次。 4.2.2.2.5五级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5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3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5年应粉刷1次。 4.2.2.3建筑物外立面

建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瓷砖、仿石、大理石的,至少每年清洗1次;外立面为水刷石、干粘石和喷涂材料的,原则上每5年粉饰1次;外立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材质情况定期清洗。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4.2.3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4.2.3.1给水设施 4.2.3.1.1一级

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保持池体结构完好,无渗漏。每3个月检查保养1次水池(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

每两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一遍,然后再刷一遍面漆;

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或零件残损等及时修复。 4.2.3.1.2二级

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管理措施;保持池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每2个月检查保养1次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日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

每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一遍,然后再刷一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或零件残损等及时修复;每年检查对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4.2.3.1.3三级

饮用水水池(箱)半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水质每半年化验1次,保持池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每2个月检查保养1次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2小时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更新各种标志1次;每日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每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在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或零件残损等及时修复;定期维护保养。 4.2.3.1.4四级

饮用水水池(箱)半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严密的管理设施;水质每3个月化验1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保持箱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每月检查保养2次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2小时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翻新1次,并标明各种标志;每日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每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在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建立巡视制度,发现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等及时修复;定期维护保养。

4.2.3.1.5五级

饮用水水池(箱)半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严密的管理设施;水质每3个月化验1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保持箱体完好,池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经常检查保养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2小时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翻新1次,并标明各种标志;每日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每半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再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对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

灵活;

专业人员专人巡视,每日检查泵、管道、水箱、阀门、水表状况,定期保养、维护,出现问题随时处理。 4.2.3.2排水设施 4.2.3.2.1一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 楼面落水口等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

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 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4.2.3.2.2二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

每半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 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管道的垃圾。井盖上无污渍、污物,堵塞及时疏通。 4.2.3.2.3三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

每旬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无杂草; 每半年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水流畅通,井底无沉淀物,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4.2.3.2.4四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5年全面更换1次;

每周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 每季度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半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明显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4.2.3.2.5五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每季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3年全面更换1次;

每周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达到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

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季度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面无漂浮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4.2.3.2.6六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每季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地下管井同4.2.3.2.5五级。

每3日清扫1次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每2周用洗洁剂擦洗1次排水沟。达到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明显青苔、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

4.2.3.2.7七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每日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地下管井同4.2.3.2.5五级。

每日清扫1次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必要时用洗洁剂擦洗排水沟。达到干净无污渍、无青苔、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

4.2.4供配电系统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具备变配电运行知识和技能,具备上岗资格,持有上岗证书;

保持配电房清洁卫生,每周清扫地面及擦拭配电柜表面,要求地面干燥无积灰,配电柜表面无污渍; 每日检查变压器电压、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配电箱、导线等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定时抄表做好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每年委托专业单位对变压器、高压开关柜进行1次测试、试验等项目的维修保养;每年对变压器外部、低压配电柜进行2次清洁、保养;保证正常电力供应,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使用人);每年检测1次保安接地电阻;每年检测1次配电房主要电器设备的绝缘强度;每年检测2次配电房内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妥善保管高压操作工具,并每年送供电部门检测1次;

潮湿天气时,采用安全有效措施,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

每月检测1次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等虫害,如发现马上采取措施杜绝; 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4.2.5弱电系统

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工作时认真负责,精神集中,对异常情况能及时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有切实可行的维修保养计划;保养、检修及时;

对相关设备、设施定期进行调试,使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工作、维修、养护有记录,特殊系统、设备的进入经过授权,密码有有效保护;

分系统定时检查和记录各部分、各监控点的工作及运行状态,定期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日、月报表。

4.2.6避雷接地系统

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4.2.7电梯运行与管理 4.2.7.1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

4.2.7.2

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注明:注册登记及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安装企业、维修保养企业以及相应的应急报警、投诉电话号码。

4.2.7.3

与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4.2.7.4

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例行保养;每年对小区所有电梯进

行1次全面综合检查、清洗、润滑、修理、调整和测试;年度检测由维修保养企业的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检测报告;每台电梯每隔2-3年必须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负荷校调试验由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副本应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7.5

保持电梯机房清洁,每周1次清扫地面和擦拭控制柜、主机表面,地面无积灰,控制柜、主机表面无污渍;保持电梯机房消防设施完好;每年检查2次电梯井底,清除垃圾杂物。

4.2.7.6

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随时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适时降温、通风、防雨,做好运行服务,经常巡查楼层,防止地面水流入电梯井,值班监督,防止违章使用电梯;记录每日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

4.2.7.7

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建立电梯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住宅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

4.2.7.8

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45分钟设法解救乘客、排除设备故障。4.2.7.9 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大中修更新改造后的电梯应有质量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更改部分须有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运转、保养、维修记录;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

4.2.7.10

按照国家有关制度组织办理电梯年检和电梯准用证。 4.2.8共用空调系统

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小区共用空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的,应保持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保持主机房及主机清洁,至少每周清洁1次,要求主机和控制柜表面无污渍; 根据运行及设备状况,对空调系统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清洁、保养和维护;

每年清洁2次出风口机,每年全面检查2次主机房消防设备,保持消防设备完好,控制柜内线路每年吸尘2次;

空调维护及运行时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4.2.9 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制定详细的道路维修养护计划,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保持居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设立报修渠道,并有巡查制度,专人负责,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 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符合停车场规范要求,便于管理和车主停放车辆。

4.3清洁管理

4.3.1共用楼道保洁 4.3.1.1一级

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 4.3.1.2二级

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旬清洁1次楼梯扶手;无垃圾、杂物,无乱堆乱放, 无明显污迹,无卫生死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明显厚积灰。

4.3.1.3三级

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抹1次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季度楼梯间墙面除尘1次;每季度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 无垃圾、杂物, 无明显污迹,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目视基本干净 ;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外墙窗玻璃无积灰。

4.3.1.4四级

每周打扫2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拖洗1次;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45日擦抹1次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45日楼梯间墙面、顶面除尘1次;每45日擦1次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基本干净,无垃圾、浮尘、杂物,污渍、水渍,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扶手护拦无积灰;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外墙窗玻璃无明显灰尘。

4.3.1.5五级

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拖洗2次;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大理石地面每季度抛光打蜡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日清理1次电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月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1次;每月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基本干净,无垃圾、灰尘、杂物,污渍、水渍,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扶手护拦基本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20cm无显著脏污;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地脚线无明显污渍,地面目视无明显杂物、污迹。楼梯道玻璃无灰尘。

4.3.1.6六级

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大理石地面每季度抛光打蜡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清理2次电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周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30cm无显著脏污;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明显灰尘,水磨石、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污迹;玻璃、墙面、门窗保持干净。

4.3.1.7七级

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周刷洗1次,大理石地面每3月打蜡1次,每月抛光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清理1次电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周擦1次楼梯道外墙及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检查1遍楼梯内纸屑、烟头不多于2处;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50cm无显著脏污;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灰尘,水磨石、水泥地面干净无杂物、污迹;楼梯道内外玻璃,玻璃、门窗等要保持明亮、干净。

4.3.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 4.3.2.1一级

每日清扫1次电梯轿箱内垃圾,抹布擦拭1次电梯门壁。 4.3.2.2二级

每日清扫1次电梯轿箱内垃圾,抹布擦拭1次电梯门壁;每月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月清洁1次。

4.3.2.3三级

每日清扫2次电梯轿箱内垃圾,抹布擦拭1次电梯门壁;每月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

洗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月清洁1次。

4.3.2.4四级

每日清洁2次;每周夜间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每季度对电梯门壁打腊上光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

4.3.2.5五级

保持电梯轿箱清洁,每三天更换1次地毯,每日清洁1次;每周夜间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每45日对电梯门壁打腊上光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达到玻璃镜面基本光亮、无明显手印、污迹,轿箱四壁基本干净,用手触摸无明显污迹;灯具、天花板无积灰。

4.3.2.6六级

保持电梯轿箱清洁,每日更换1次地毯,每日用吸尘器洗尘1次,每日清洁1次;每日夜间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电梯地板每月抛光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打腊上光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避免在客人多时清洁电梯,若有人乘搭电梯应暂停清洁工作。标准:玻璃镜面光亮、无明显手印、污迹,轿箱四壁干净明显无灰尘,用纸巾擦拭30cm无明显污迹;灯具、天花板无明显灰尘;地毯干净无污迹。

4.3.2.7七级

保持电梯轿箱清洁,每日用吸尘器洗尘1次,每日更换1次地毯,必要时增加更换次数;白天不停地循环对电梯厅的地坪进行清洁;每日夜间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电梯地板每周抛光1次;每半月对电梯门壁打腊上光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标准: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手印、污迹,灯具、天花板无灰尘,轿箱四壁干净无灰尘,用纸巾擦拭50cm无明显污迹; 不锈钢表面光亮,无灰尘、污迹;地毯干净无污迹。

4.3.3 共用卫生间保洁 4.3.3.1一级

每日对共用卫生间清洁1次,(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清洗大、小便器;用拖把拖干净地面;);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地面基本洁净。

4.3.3.2二级

每日对共用卫生间清洁1次,(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清洗大、小便器;用拖把拖干净地面;);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地面基本洁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4.3.3.3三级

每日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清洗大、小便器;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地面基本洁净,每10m2烟头、纸屑不超过5个;墙面无蜘蛛网和积灰,便器洁净无黄渍。

4.3.3.4四级

每日早、晚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地面无明显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蜘蛛网和积灰,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4.3.3.5五级

每日早、晚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

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4.3.3.6六级

每日早、晚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日早上用玻璃清洁工具清洁共用卫生间的玻璃镜;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4.3.3.7七级

每日早、中、晚对共用卫生间清洁3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补充卷纸、擦手纸、洗手液;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日早上用玻璃清洁工具清洁共用卫生间的玻璃镜;每周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4.3.4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4.3.4.1一级

每周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每季度打开1次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季度进行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地面无明显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油迹;空气基本流通。

4.3.4.2二级

每3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季度打开1次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季度进行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每年擦洗1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地面无明显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油迹;空气基本流通;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清晰,无厚积灰。

4.3.4.3三级

每3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2个月打开1次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2个月进行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每半年擦洗1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地面无明显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油迹;空气基本流通;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

4.3.4.4四级

每2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2个月打开1次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2个月进行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每季度擦洗1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油迹;无异味、空气流通;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积灰。

4.3.4.5五级

每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月打开1次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月擦洗1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扫1次地下室管线;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管道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积灰。

4.3.4.6六级

每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每周用拖把拖1次场地;每周将墙面及箱柜上的灰尘掸掉,用湿布擦拭1次;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月打开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月擦洗2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扫1次地下室管线;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管道标识清楚,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灰尘。

4.3.4.7七级

每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每日用拖把拖1次场地;每日将墙面及箱柜上的灰尘掸掉,用湿布擦拭1次用湿布擦拭干净;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周打开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周擦洗1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扫1次地下室管线;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灰尘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管道标识清楚,油漆鲜亮,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无污迹、无灰尘。

4.3.5道路保洁 4.3.5.1一级

每日清扫1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每年修理清洁路灯1次,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厚积灰。

4.3.5.2二级

每日清扫1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目视基本干净、整洁;每年清洁1次,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厚积灰。

4.3.5.3三级

每日清扫2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浮砂, 无污迹,无积水、积雪,无明显痰迹、烟头;每半年清洁1次,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厚积灰。

4.3.5.4四级

每日清扫2次,保洁时间不少于4小时,循环保洁,保洁人员往返一周时间不超过1小时,目视道路无垃圾、杂物,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无直径2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每季度清洁1次,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积灰。

4.3.5.5五级

每日清扫2次,保洁时间不少于4小时,保洁人员往返一周时间不超过1小时,目视道路基本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浮砂,无污迹,无积水、积雪,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无直径1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每月清洁2次,目视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4.3.5.6六级

每日清扫2次,分别在6:30、16:30前完成;保洁时间不少于6小时,保洁人员往返一周不超过1小时。旱季每周冲洗1次路面,雨季每月冲洗1次,目视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每100m2痰迹控制在2个以内;每100 m2内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3个,无直径1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每月清洁2次,目视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4.3.5.7七级

每日对道路、两侧人行道清扫三遍,分别在6:30、10:30、16:30前完成;白天专人不间断地循环保洁,保洁人员往返一周时间不超过40分钟;旱季每周冲洗1次路面,雨季每月冲洗1次,夏季每日洒水1次,目视道路、人行道干净、无浮尘、无杂物、无油污,无积水、积雪、污渍、泥沙;每200m2痰迹控制在一个以内;每100m2内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2个,无直径1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雨雪天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无积水、积雪;每月清洁2次,目视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

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每旬清洁1次,目视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4.3.6标识、宣传牌、雕塑、信报箱保洁 4.3.6.1一级

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1次,雕塑每年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信报箱由业主(使用人)自行清洁。

4.3.6.2二级

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2次,雕塑每半年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月擦拭1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4.3.6.3三级

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1次,雕塑每2个月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半月擦拭1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4.3.6.4四级

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2次,雕塑每季度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旬擦拭1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4.3.6.5五级

标识、宣传牌每3日擦拭1次,雕塑每月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周擦拭1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4.3.6.6六级

标识、宣传牌每2日擦拭1次,雕塑每2周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周擦拭2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4.3.6.7七级

标识、宣传牌每日擦拭1次,雕塑每周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天擦拭1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4.3.7绿化带保洁 4.3.7.1一级

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石块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4.3.7.2二级

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石块、树叶等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无污迹,无积水、积雪,无明显痰迹、烟头,草地基本干净。

4.3.7.3三级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无垃圾,花坛表面基本洁净,地面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2小时。

4.3.7.4四级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果皮、烟头、纸屑等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地面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1小时。

4.3.7.5五级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4.3.7.6六级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干净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外观整洁,绿化带每100 m2烟头不超过3个,座椅无积灰,

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40分钟。

4.3.8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 4.3.8.1一级

每周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清扫垃圾、擦拭座椅);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4.3.8.2二级

每周清洁2次(擦拭表面灰尘、清扫垃圾、擦拭座椅);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4.3.8.3三级

每周清洁3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4.3.8.4四级

每日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月彻底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4.3.8.5五级

每日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半月彻底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4.3.8.6六级

每日清洁2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周彻底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光亮,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4.3.9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 4.3.9.1一级

门卫、岗亭每日清扫1次,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及窗台,保持墙、地面基本干净、光亮、整洁,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2个月擦拭1次;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4.3.9.2二级

门卫、岗亭每日清扫1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月擦拭1次;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4.3.9.3三级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1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1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2周擦拭1次;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4.3.9.4四级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旬擦拭1次;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4.3.9.5五级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

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保安岗亭随时保洁,墙面、顶面无积灰;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周擦拭1次,镜头用专用纸,探头外表用微湿的毛巾;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4.3.10垃圾桶、果皮箱 4.3.10.1一级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散落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 4.3.10.2二级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

4.3.10.3三级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周抹布抹1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

4.3.10.4四级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3日抹布抹1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

4.3.10.5五级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日抹布抹1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4.3.10.6六级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日抹布抹1次;每2周清洗1次,清洗工作在夜间集中在指定场地进行;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目视无污迹、无油污;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4.3.10.7七级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日抹布抹1次;每周清洗1次,清洗工作在夜间集中在指定场地进行;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污迹、无油污;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4.3.11垃圾收集与处理 4.3.11.1一级

生活垃圾由业主(使用人)自己送至指定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1次;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运送过程有防掉落或飞扬洒落措施。

4.3.11.2二级

生活垃圾由业主(使用人)自己送至楼下固定位置,由清扫人员每日收集生活垃圾1次;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1次;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4.3.11.3三级

生活垃圾由业主(使用人)自己送至楼下固定位置,由清扫人员每日收集生活垃圾2次;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对有毒物质分离特殊处理;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4.3.11.4四级

每日上门收集生活垃圾1次;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筒清洁,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日产日清;对有毒物质分离特殊处理;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垃圾收集车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等现象。

4.3.11.5五级

每日上门收集生活垃圾2次;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回收垃圾桶垃圾后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再盖好垃圾桶盖;垃圾分类收集,对于可回收物资应当回收利用;对有毒物质分离特殊处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4.3.11.6六级

每日上门收集生活垃圾2次;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运送人员巡回收取垃圾桶内垃圾,保证垃圾桶内呈半空状态,方便业主(使用人)使用,回收垃圾桶垃圾后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铺垃圾袋时将垃圾袋口完全张开,袋口反卷5cm折贴在垃圾箱外沿,再盖好垃圾桶盖;垃圾分类收集,对于可回收物资应当回收利用;对有毒物质分离特殊处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运送垃圾避开人流高峰,不可使用客用电梯运送垃圾;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外观光亮,无突出噪音,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4.3.12卫生消杀 4.3.12.1一级

根据季节、小区环境以及业主(使用人)要求实施。 4.3.12.2二级

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年至少进行1次。 4.3.12.3三级

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年至少进行2次;标准: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明显苍蝇在飞;抽查楼道、业主(使用人)家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5%。

4.3.12.4四级

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年至少进行3次;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明显苍蝇在飞;抽查楼道、业主(使用人)家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5%。

4.3.12.5五级

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确保操作人员和业主(使用人)安全,有切实可行措施,不干扰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苍蝇在飞;抽查楼道、业主(使用人)家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1%。

4.4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4.4.1草坪 4.4.1.1一级

成活率在75%以上;

整块草地基本无明显的草荒; 无大面积病虫害; 绿期200日以上;

无明显的堆物堆料、搭棚、践踏、侵占等现象;

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至少进行2次修剪;发生病虫害及时喷药。

4.4.1.2二级

成活率在80%以上,生长基本正常; 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

无大面积病虫害,并能及时防治;

绿期250日以上,草坪平整,留茬高度控制在100mm以下; 无明显的堆物堆料、搭棚、践踏、侵占等现象;

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4.4.1.3三级

草坪斑秃不明显,成活率在80%以上,生长正常;

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 无大面积病虫害,并能及时防治;

绿期250日以上,草坪平整或坡度平缓,留茬高度控制在80mm以下;

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无较严重人为破坏,无绿化生产垃圾,对人为损坏和违法行为能及时处理;

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4.4.1.4四级

成活率在90%以上,生长正常;

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 基本无病虫害;

绿期250日以上,草坪平整,留茬高度控制在60mm以下;

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4.4.1.5五级

成活率在95%以上,生长茂盛;

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 无病虫害;

绿期250日以上,草坪平整,留茬高度控制在60mm以下;

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运;

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4.4.2园林树木 4.4.2.1一级 生长长势一般;

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没有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

枝干有较为明显的机械损伤,经处理后基本完整,叶色基本正常,严重黄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15%以下;乔木根部无30cm高以上荫蘖枝,无过长杂草、杂物;

缺株在7%以下;

树林无明显的钉栓、捆绑现象;

绿篱生长造型基本正常,叶色基本正常,无明显的死株和枯死枝,有虫株率在20%以下; 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5%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介壳虫危害一般。 4.4.2.2二级

生长长势一般,生长与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相当;

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没有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80%以上树冠基本完整;

枝干无较为明显的机械损伤,叶色基本正常,严重黄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15%以下;乔木根部无30cm高以上荫蘖枝,无过长杂草、杂物;

缺株在6%以下;

树林无明显的钉栓、捆绑现象;

绿篱生长造型基本正常,叶色正常,无明显的死株和枯死枝,有虫株率在15%以下;

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8%以下;介壳虫危害一般。 4.4.2.3三级

生长长势一般,生长与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相当;

90%以上树木树冠基本完整,有一定绿化效果,没有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

枝干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叶色基本正常,严重黄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10%以下;乔木根部无20cm高以上荫蘖枝,无过长杂草、杂物;

缺株在4%以下;

管理期间树林基本未出现钉栓、捆绑现象;

绿篱生长造型基本正常,整形修剪表面和棱角基本划齐,叶色基本正常,无明显的死株,有虫株率在12%以下;

蛀干害虫和介壳虫危害株数在6%以下,食叶害虫咬食的叶片每株在25%以下。 4.4.2.4四级

生长长势较好,生长与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相当;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合理,树冠通风透光,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

枝干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叶色、叶片大小、厚度正常,有黄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8%以下;乔木根部无20cm高以上荫蘖枝,无过长杂草、杂物;

缺株在2%以下;

管理期间树林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

绿篱生长造型正常,下部枝叶基本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基本统一收齐,叶色正常,修剪及时,有虫株率在10%以下;

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危害较轻。 4.4.2.5五级

生长长势强,生长超过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

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良好,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

管理期间树木枝干无机械损伤,叶色、叶片大小、厚度正常,无黄叶、无非正常落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5%以下;乔木根部无10cm高以上荫蘖枝;

无明显缺株;

管理期间树林无钉栓、捆绑现象;

绿篱上下部枝叶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统一划齐,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有虫株率在2%以下;

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无蛀虫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危害不明显。 4.4.3花坛 4.4.3.1一级 花卉长势一般;

草本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

发生病虫害及人为损害后能及时防治,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 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20%以下。 4.4.3.2二级 花卉长势较好;

草本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

定期防治病虫害,发生病虫害及人为损害后能及时防治,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 叶色、大小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15%以下。 4.4.3.3三级 花卉长势良好;

在花坛开花期间,每周剪残枝、花5~7次,保持清晰的图案和适宜的高度; 草本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缺株率在15%以下;

定期防治病虫害,发生病虫害及人为损害后能及时防治,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 叶色、大小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10%以下。 4.4.3.4四级

花卉长势良好,较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

在花坛开花期间,每周剪残枝、花5~7次,保持清晰的图案和适宜的高度; 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10%以下;

有轻微病虫害及人为损害,处理后对花卉生长影响很小,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 叶色、大小正常,无非正常落叶、黄叶; 株形丰满、整齐。 4.4.3.5五级

花卉长势良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造型优美;

在花坛开花期间,每周剪残枝、花5~7次,保持清晰的图案和适宜的高度; 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长,花色正,缺株率在8%以下;

有轻微病虫害及人为损害,处理后对花卉生长影响很小,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 叶色、大小正常,无非正常落叶、黄叶; 株形丰满、整齐、姿态匀称优美。 4.4.4人工湖、喷水池 4.4.4.1一级

每月在人工湖岸边持作业工具打捞1次湖面上的漂浮垃圾;每周用捞筛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1次;每3个月对喷水池清洁1次(刷洗水池瓷砖;抹洗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石表层的青苔、污垢;清理池底脏物、垃圾;清洗水池地面、周围地面等)。

4.4.4.2二级

每旬在人工湖岸边持作业工具打捞1次湖面上的漂浮垃圾;每2日用捞筛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洁1次;每3月对水池清洁1次(刷洗水池瓷砖;抹洗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石表层的青苔、污垢;清理池底脏物、垃圾;清洗水池地面、周围地面等);目视池水清澈,水面无杂物,池边无污迹。

4.4.4.3三级

每周清洁1次,人工湖岸边持作业工具打捞湖面上的漂浮垃圾;每日用捞筛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洁1次;每2个月对水池清洁1次(刷洗水池瓷砖;抹洗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石表层的青苔、污垢;清理池底脏物、垃圾;清洗水池地面、周围地面等);目视池水清澈,水面无杂物,池边无污迹。

4.4.4.4四级

每周清洁2次,人工湖岸边持作业工具打捞湖面上的漂浮垃圾;每日用捞筛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洁1次;每2个月对喷水池清洁1次(刷洗水池瓷砖;抹洗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石表层的青苔、污垢;清理池底脏物、垃圾;清洗水池地面、周围地面等);池底鹅卵石每季度清洗1次;目视池水清澈,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明显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4.4.4.5五级

每2日清洁1次,人工湖岸边持作业工具打捞湖面上的漂浮垃圾,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每日用捞筛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洁1次;每月对喷水池清洁1次(刷洗水池瓷砖;抹洗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石表层的青苔、污垢;清理池底脏物、垃圾;清洗喷水池地面、清洗池底鹅卵石、周围地面等);目视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4.4.4.6六级

每日清洁1次,人工湖岸边持作业工具打捞湖面上的漂浮垃圾,基本保持人工湖水面无漂浮物;每日巡视四周安全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复;喷水池同4.4.4.5五级。

4.4.4.7七级

每日清洁1次,人工湖岸边持作业工具打捞湖面上的漂浮垃圾,(遇特殊情况手持作业工具无法打捞垃圾时乘小船工作),保持人工湖水面无漂浮物;每日巡视四周安全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复;喷水池同4.4.4.5五级。

4.4.5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 4.4.5.1一级

每年细致、认真、全面的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需要刷白或刷油漆时由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建议,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决定。

4.4.5.2二级

每年清洁1次,细致、认真、全面的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需要刷白或刷油漆的部位每5年粉刷1次,大理石雕塑每2年擦洗1次。

4.4.5.3三级

每半年清洁1次,细致、认真、全面的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需要刷白或刷油漆的部位每3年粉刷1次,大理石雕塑每2年擦洗1次。

4.4.5.4四级

每季度清洁1次,细致、认真、全面的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需要刷白或刷油漆的部位每2年粉刷1次,大理石雕塑每年擦洗1次。

4.4.5.5五级

每2个月清洁1次,细致、认真、全面的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需要刷白或刷油漆的部位每2年粉刷1次,大理石雕塑每半年擦洗1次。

4.4.5.6六级

每月清洁1次,细致、认真、全面的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需要刷白或刷油漆的部位每2年粉刷1次,大理石雕塑每2个月擦洗1次,保持清洁卫生。

4.4.5.7七级

每月清洁1次,细致、认真、全面的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每日巡视1次;需要刷白或刷油漆的部位每1年粉刷1次,大理石雕塑每月擦洗1次,保持清洁卫生。

4.5安全防范 4.5.1人员组织 4.5.1.1一级

有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对常规护卫事项做出较为正确反应; 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当班时应佩戴标志,尽忠职守。 4.5.1.2二级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能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 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当班时佩戴明显标志,尽忠职守,当班期间不从事与安全护卫工作无关的活动;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4.5.1.3三级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岗位培训,能胜任小区安全护卫工作,对小区日常规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制服干净、整齐; 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4.5.1.4四级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小区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

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4.5.1.5五级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

接受过两年以上安全护卫或相关训练,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熟悉小区环境,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小区护卫工作;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上岗时精神振作,举止应文明,姿态良好,大方、得体,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在执勤时不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

讲普通话,可以进行简单英语会话;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4.5.2门卫 4.5.2.1一级

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合同的约定在部分时段、指定部位、安排人员值班看守,协助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4.5.2.2二级

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4.5.2.3三级

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次出入口每日6:00~22:00有1人值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4.5.2.4四级

各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4.5.2.5五级

各出入口24小时有值班看守,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驻守,其余出入口至少有一人值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

4.5.3巡逻 4.5.3.1一级

不定人不定期巡视。 4.5.3.2二级

每日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预防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

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5.3.3三级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5.3.4四级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5.3.5五级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并排或列队巡逻,规范整齐;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5.4紧急事故反应

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 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 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

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恢复生活秩序,如:帮助恢复电力供应、抢救财产等。 4.5.5其他防范措施

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4.5.6交通、车辆管理

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

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设置露天停车场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并经过公安交管部门审批,符合规划要求;

封闭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停车场具有交管部门核发的停车场使用证,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按照合同特别约定履行车辆保管责任。

4.5.7消防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

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

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每日检测1次喷淋管网水压,发现压力不够,马上检修排除故障; 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

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 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4.6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5专项服务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委托合同中未约定,根据全体业主的需要、小区条件及物业管理企业的能力,经双方协商,物业管理企业向全体业主提供娱乐、健身、商业、代缴费等属于上述公共服务内容之外的服务。

专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服务协议,可以作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另行单独签订。

6特约服务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委托合同中未约定,物业管理企业为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特别需要,经双方特别约定,有偿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如老年、伤残病人的护理,接送子女上学等。

特约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由物业管理企业和需要特约服务的业主(使用人)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文明用语

A .1 因人称呼(如老伯、大妈、同志、师傅、女士、小姐、小朋友) A .2 您好

A .3 请进、请坐、请讲、请问 A .4 请稍等 A .5 谢谢 A .6 对不起 A .7 请原谅 A .8 很报歉 A .9 没关系 A .10 不客气

A .11 请您排队等侯 A .12 请不要着急

A .13 很高兴能为您服务 A .14 请您先看一下须知

A .15 您有什么愿望,请告诉我

A .16 对不起,请注意保持环境(室内)卫生( 请您不要吸烟) A .17 请把您的需求告诉我

A .18 我能为您提供什么帮助吗? A .19 我理解您的心情

A .20 我会尽量帮助您 A .21 请您按规定填写表格 A .22 有不懂的地方您尽管问 A .23 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A .24 不用谢 A .25 请放心 A .26 我们帮您办 A .27 请留下保贵意见 A .28 您慢走

A .29 请走好,再见

A .30 为您服务是我应该做的! A .31 您的需求就是我的职责 A .32 对待业主(业主(使用人))语言应该表达恰当、声调温和、亲切自然。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服务忌语

B.1 带有蔑视性、侮辱性的称谓,如:老头、老太婆、神经病等等 B.2 喂,干什么

B.3 喊什么,等一会儿 B.4 少啰嗦,快点讲

B.5 你管不着(你少管闲事) B.6 喂,叫你呢 B.7 不关我的事

B.8 急什么,还没上班呢 B.9 找别人去,我管不着 B.10 墙上贴着,自己看 B.11 就你急,怎么不早来

B.12 给你讲过几遍了,怎么还拎不清 B.13 急什么,没看我正忙着吗? B.14 你能怎么样(你看着办) B.15 没看快下班了吗,早干什么了 B.16 烦不烦

B.17 这么晚了明天来 B.18 你问我,我问谁?

B.19 这事我管不了,你去找我们领导。 B.20 你这人是不是有毛病? B.21 你这人真啰嗦。

B.22 你找谁,他不在,跟你说过了,他不在,你耳聋啦? B.23 有意见,找领导。

B.24 我就这态度。有本事你告去 B.25 叫什么,等一下。

B.26 我就这种态度,怎么啦? B.27 不是我管,我不晓得。 B.28 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 B.29 对待业主(业主(使用人))不应用任何使其不知所措的语言

江都市物价局 江都市房产管理局 江 价〔2005〕52号

关于印发《江都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物业管理公司、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及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现将修订后的《江都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物业 服务 收费 细则 通知

抄送:扬州市物价局、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物价检查所

江都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江都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符合国家物业管理资质要求的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管理和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代办费和特约服务费等其它费用。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与提供服务的内容、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根据物业的硬件设施、环境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因素,制定并定期公布相应的等级收费指导价及浮动幅度,并逐步向分项收费基准价过渡。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和业主在规定的指导价及浮动幅度范围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非普通住宅、别墅、办公房、厂房、营业性用房等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满足部分业主和使用人需要、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收费(小区停车服务收费除外)实行市场调节价。已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与买受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加以引导和规范,促进各方合理约定收费及有关事项。

第五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盈亏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六条 实行包干制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成本或者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支出的构成因素为: (一)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八)经业主同意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和其它费用; (九)合理利润,其中普通住宅最高不超过8%; (十)法定税费。

物业维修费用在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未设立维修基金的物业由产权人按房屋建筑面积均摊。 第七条 新建的小区,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收取不超过一年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使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管理企业利用公建配套用房、附属设施等所取得的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应将收益的30%补充进入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益的70%纳入维修基金的,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他人使用的,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但业主负最终责任。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单独建帐,公开、合理、按实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或产生的,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带有电梯的住宅,一楼住户其电梯、水泵运行费按规定标准优惠40%交纳。

第九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开发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先期入住业主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十条 提倡并引导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参照《扬州市区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实行招标的,招标结束后由中标的物业管理企业将中标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不以招标方式落实物业管理企业的,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审批。并将备案或审批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应加强对招投标过程及之后价格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开发建设单位与房屋买受人签定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及标准、收费方式等。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承诺资料; 4、物业管理服务费成本测算资料; 5、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江都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基准指导价标准(建筑面积,下同)暂定为: 收费等级 收费标准 五级 0.50元/月·平方米 四级 0.40元/月·平方米 三级 一等0.35元/月·平方米 二等0.30元/月·平方米 二级 一等0.25元/月·平方米 二等0. 20元/月·平方米 一级 0.15元/月·平方米

以上基准指导价为最高标准,物业管理企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在不超过规定的幅度内上浮20%,下浮不限。浮动后的实际价格应报市物价局备案。

房屋产权不注明建筑面积的各类附房(如车库、阁楼等)不计入公共服务范围。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应与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相一致,不得减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应按照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审批以住宅小区为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性质(超过一年以上)的押金、保证金等。

第十五条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确需调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市物价局审批。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不含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直接收取,也可委托代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卫、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服务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收取上述费用的,双方应签订有偿服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七条 业主或使用人应在装修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企业可向产权人收取装修保证金,其标准为2000元/户,住户装修完毕,经查无违反装修协议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如数退还装修保证金。如有损坏,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报告相关有权部门评估认定,予以赔偿。物业管理企业在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或重新装璜时,收取装璜垃圾清运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为: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每户收取200元;150平方米以上(楼中楼计算面积)每户收取250元;非住宅按2.0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对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实施统一管理,对车辆停放明确专人负责,停车库(场)有专人看管、进出口有专人值守、按规定设有消防栓等设备。车辆停放实行有偿服务。

产权属于业主所有的车位,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收取服务费;独立车库不得收费。

执行公务的党、政、军、警、救护等特种车辆及业主搬家车、送货车不得收费;有关单位不得在机动车辆进入住宅小区大门时收取临时停车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都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实行明码标价,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小区进出口或收费场所公布,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设施租赁、其它经营性收益和公共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物价和房管部门监督。市物价检查所应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一般为每半年交纳一次,如有合同约定可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收费行为的内部管理,建立收费管理制度,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使用专用发票,依法纳税。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其它部门和单位不重复征收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或者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 管理服务费或者物业管理服务资金。

第二十四条 开发建设单位按建筑面积向购房户收取并纳入商品房成本的每平方米30元公共设施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小区竣工后缴存到房管部门的住房基金管理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管理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房管局和业主委员会监督使用。

第二十五条 为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进行,开发建设单位除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外,还必须提供每平方米5元的物业托管费,给物业管理企业用于支付本物业接管验收费用、前期开办费用、前期物业服务费不足部分的补贴等。物业托管费列入商品房成本,在办理房屋所有权手续时,一次性缴存到房管部门的住房基金管理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管理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未到期物业服务费移交至新接管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江都市物价局、江都市房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原江都市物价局、江都市建设委员会江价[2001]135号文同时废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tt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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