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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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新探

在王安石主持下,经过艰巨的努力,撰述完成了著名的《三经新义》作为变法的理论基础。这是古代社会改革家中少见的,是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可以说,如果在理论上无所建树,王安石在统治阶层内部根本不可能取得那么大的影响;他也不可能为赵顼所信任和重用,当然,他所主持的变法改革事业也无从谈起。然而,不仅从上面他所表现的理论上和政治上缺乏求实精神和应有的坚定的原则性,已经表明了他的理论准备的不足。而且,我们还可以从变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若干具体问题上,明显地看到王安石及其一派,在理论上准备确实还相当不充分。

例如,变法派重要人物吕惠卿,为给“变法”找出历史根据,曾举例说:

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变者,巡守攷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65

吕惠卿的意思是借“先生之法”有不同年次和不同形式的变动,来证实“变法”本之于“先王”的正确性和合法性。若前提正确,他的论证就有相当的说服力。可是司马光驳斥说: “布法象魏”布旧法也;诸侯变礼易乐者,王巡守则诛之,不自变也;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66

司马光没费什么力,就把吕惠卿的前提否定了,也就否定了他的论题。同时,也揭露了吕惠卿对作为“变法”理论的历史基础,即“先王之法”不很了然。这也决定了他在杰出的史学家司马光面前,不能不大为丢脸。可是,吕惠卿很不虚心,也很不聪明,不但不服输,反而恼羞成怒,“以他语诋光”,67以至赵顼不得不以皇帝身份出来打圆场说:“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这场争论,对于标榜“法先王”、批评仁宗赵祯“不法于先王之道”68的王安石,当然是莫大的讽刺。尤其是他曾对赵顼说过“惠卿之贤,岂特今人,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69这样的话,当然更觉脸上没有光彩了。

又如,青苗法取息高达年利百分之四十,王安石认为比《周礼》规定标准不算多。对此,韩琦、孙觉都给赵顼上书加以驳斥,并指责王安石及其一派,或者是对《周礼》借贷取息的标准没弄懂,或者是有意曲解《周礼》取息标准,以证明青苗法“比《周礼》取息已不为多”。70

韩琦批判说: 臣窃以为周公立太平之法,必无剥民取利之理,但汉儒解释或有异同,《周礼》“园廛二十而税一,唯漆林之征二十而五”,郑康成乃约此法,谓:“从官贷钱若受园廛之地,贷万钱者出息五百。”贾公彦广其说,谓:“如此则近郊十一者,万钱期出息一千,远郊二十而三者,万钱期出息一千五百,甸、稍、县、都之民万钱出息二千。”如此则须漆林之户取贷,方出息二千五百,当时未必如此。……《周礼》至远之地止出息二千,今青苗取息过《周礼》一倍,制置司言比《周礼》取息已不为多,是欺罔圣听,且谓天下之人不能辨也。71

这是韩琦根据《周礼》的说法和汉儒的解释,论证了《周礼》取息最多只有百分之二十,而青苗钱取息高达百分之四十,超出《周礼》一倍。无情地揭露了王安石及其一派,宣称青苗取息比《周礼》“已不为多”,不过是混淆“圣君”视听的欺人之谈。

韩琦就这样毫不客气地剥开了变法派打着《周礼》旗号,不过是为了掩盖其借“青苗法”以“剥民取利”的实质。韩琦还进一步根据历史事实指出除“王莽而外,上自两汉,下及有唐,更不闻有贷钱取利之法”72,而“莽时虽计本多少为定,及其催科,唯所赢多少,假令万钱岁赢万钱催一千,赢五千催五百,余皆据利催十一。”73据此他批评变法派“不以二帝、三王之道上裨圣政,而贷钱取利更过莽时,此天下不得不指以为非,而老臣不可以不辩也。74

韩琦在这里把青苗法和作为王莽暴政之一的“贷钱取利”作比,进一步对王安石借《周礼》之名,行聚敛之实的手法,给予了严厉的批判和揭露。但是韩琦没有到此为止,而更联系到当时的社会实质,作了进一步的批判。他说:

况今天下田税已重,固非《周礼》什一之法,更有农具、牛皮、盐麴、鞵钱之类,凡十余目,谓之杂钱。每夏秋起纳,官中更以紬绢斛斗低估,令民以此杂钱折纳。又岁散官盐与民,谓之蚕盐,折纳绢帛。更有预买、和买紬绢,如此之类,不可胜举,皆《周礼》田税什一之外加敛之物,取利已厚,伤农已深,奈何又行《周礼》“国服为息”之说,谓放青苗钱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试之法?此则诬汙圣典,蔽惑睿明,老臣得不太息而恸哭也!75

可见,老百姓的负担早已十分沉重了,现在再加上青苗钱百姓更难承担。从巩固封建统治的角度出发,作为三朝元老的韩琦不能不出来为百姓讲话,也不得不剥开变法派所谓青苗法的颁行“务在惠小民,不使兼并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76、青苗取息并不比《周礼》规定的多等种种不实之言。其实,青苗法如果能正确贯彻执行,在打击高利贷剥削,维护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最后一点兴趣,可能发挥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却违背了自己允许的种种诺言,甚至直接违背了“愿预借者给之”77这样言之凿凿的诺言,而采取了“抑配散俵”的办法,以致造成种种弊端,加重了百姓的苦难。

而变法派不仅视而不见,反而“顺非文过”,想尽一切办法美化自己。所以韩琦指责王安石及其一派是“上以欺罔圣听,下以愚弄天下”,“且谓天下之人不能辨也。”78孙觉则劝告说:“圣世宜讲求先王之法,不当取疑问虚说以图治。”79从他们所说,可见王安石及其一派,虽然打着“法先王”的旗号,可是对于所谓“先王之政”,如果不是故弄玄虚,那末,至少是知之不深,而在理论的论证上,不仅深度不够,而且缺乏逻辑上的严密性,以致很容易被有识之士抓住漏洞。

总之,理论准备不足,历史的、训诂的、考据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也不够充分。仅此一端,就很难说服和团结像韩琦、孙觉一类上层领导集团中许多有识之士,齐心协力为变法效命。而这对于“变法”的成败,实在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王安石很想“一道德而同天下之俗”,80如果不从理论上、思想上、作风上,以至品德上努力提高自己及其一派的修养,恐怕只能是幻想而已。《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有一则记载说: 王荆公初参政事,下视庙堂如无人。一日争新法,怒目诸公曰:“君辈坐不读书耳”。赵清献同参政事,独折之曰:“君言失矣。如臯、夔、稷、卨之时,有何书所可读。”荆公默然。

对朝廷大臣如此粗暴无礼,其品德修养可见一斑,又何能“一道德而同天下之俗”?而对赵抃的反驳,王安石只能“默然”,更暴露出他骂人“不读书”的时候,缺乏机敏的历史意识和严密的理论思维的机智,以致被赵抃抓住了漏洞,只轻轻一击,就把他打哑了。打哑了不要

紧,问题是由此透露出王安石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历史知识和品德修养上严重的弱点,势必大大削弱了王安石多年构筑起来的崇高威望,对“变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对于王安石作风上、品德上的这种弱点,司马光曾作了直言不讳的批评,他说: 介甫素刚直,每议事于人主前,如与朋友争辩于私室,不少降辞气,视斧钺鼎镬无如也。及宾客僚属谒论事,则唯希意迎合曲从如流者,亲而礼之;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不便者,介甫辄弗色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81

司马光对王安石这种作风上、品德上的弱点,仅仅批评他“不足于恕乎”,这当然是一种婉转的说法,其实对王安石这样负有重大责任,掌握着巨大权力的政治家,却是一种绝对不能宽容的毛病。可是,他恰恰碰上了一个“宽容”“仁厚”的皇帝,根本没有力量训斥他,帮助他、提高他。这样,一个懦弱的最高统治者,一个师心自用、喜人佞已的宰相结合在一起,即使没有“变法”,也很难把国家统治好。

可是,王安石的弱点并没有到此为止,他还有更恶劣的一手,这就是凡对“新法”稍有异议的官员,往往轻易加以贬黜罢官,甚至罗织罪证,进行诬陷、打击。例如,苏轼当时所受到的打击,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据记载说, 苏轼见安石赞神宗以独断专任,因试进士发策,以“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为问。安石滋怒,使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通判杭州。82

因为苏轼对王安石君臣的“独断专行”略表异议,就授意谢景温“论奏其过”,而且还要“穷治”,苏轼到底犯了什么罪呢?《宋史·谢景温传》交待说: 景温劾轼向丁忧归蜀,乘舟商贩。朝廷下六路捕逮篙工、水师穷其事,讫无一实。

东坡先生对王安石的作风稍稍表示了一点不同的看法,王安石竟授意御史用捏造事实的手段进行打击。甚至“下六路捕逮篙工、水师穷其事”,实在难免心狠手辣之讥。好在苏轼为人清白正直,当然不会也不屑于去干那些借公营私的勾当,所以也奈何他不得。何况,苏轼是颇具“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83气概的大文豪,大概不见得会因此而“惊恐万状”,否则就难免要受一场不大不小的虚惊了。倒霉的则是那些无辜受牵连的篙工水师们,恐怕不仅是一场虚惊,刑讯逼供的煎熬之苦,大概是在所难免的了。

然而,他们却都是铁铮铮的汉子,所以没有人为了免于皮肉受苦,而任意编织假口供、假材料、假证据,以致使狼虎也似的官僚们捞不到打击东坡先生的材料和证据。这些劳动者的品德实在令人敬佩。当然,从王安石的本性来看,大概远不至那么缺德,这关键,从根本上来说,只能怪专制统治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很容易使那些本质原来不坏的人往往会身不由主地做出坏事来,也正是在这种体制下,使权势者,能够随意害人而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苏轼虽然因为证据不足,未被定罪,但他只能“请外,通判杭州”,却不能要求追究谢景温诬陷的法律责任,更不用说去追究幕后授意的大丞相王安石的责任了。

当然,王安石的这种手法,看上去似乎颇显威风,尤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冒任何风险。但若从长远来看,却为“变法”的失败、为他政治上的失败,准备了无形的绞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间一到,统统要报”,这句话,在这里却反映了它的唯物主义内容。这

实在是一切具有刚愎自用,“老子天下第一”毛病的政治家值得深思,值得警惕的问题。

以上种种事实说明王安石及其一派,不但理论准备和品德修养不足,而且也反映在政治上很不聪明。司马光对赵顼说:“臣以为安石止于不晓事与很愎尔”,84这是说王安石有两方面的弱点:一是刚愎自用,二是理论上不成熟、品德上缺乏足够的修养。这个估价看来还是恰当的。

以上种种事实说明王安石及其一派,不但理论准备和品德修养不足,而且也反映在政治上很不聪明。司马光对赵顼说:“臣以为安石止于不晓事与很愎尔”,84这是说王安石有两方面的弱点:一是刚愎自用,二是理论上不成熟、品德上缺乏足够的修养。这个估价看来还是恰当的。

其三,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王安石提出把唐太宗“贞观之治”所出现的“中国安宁,夷蛮顺服”的局面,作为“变法”的目标,这大体上是可予肯定的。虽然,要达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但是,只要政策对头,作风和气度够格,经过一定的艰巨努力,达到这个目标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可是,王安石在论证这种可能性时,对当时的主客观条件作了错误的估量。

他在论证中指出,“贞观之治”取得成功的原因有三:㈠当时全国形势很好;㈡魏征制定和提出的政治措施,基本符合“先王”的精神;(三)魏征的主张当时虽然曾被当作“迂阔而烂熟”的东西,但李世民能够不受舆论的影响,接受魏征的开导和启发,并给予大力支持,终于成就了李唐王朝的太平事业。由此,王安石论证说:首先,唐初天下的形势和当前(北宋仁宗朝)是一样的;其次,魏征当年的主张和设施与现在的“变法”理论、方案,都是“先王之政”的体现,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两者都曾被视为“迂阔而烂熟”的陈词滥调。然而,魏征的努力,已经取得了“贞观之治”的巨大成就,足证当前的“变法”改革,也必将取得巨大的胜利。这里王安石只讲了两点,第三点他没有讲,不过含意是清楚的,即要求赵祯象李世民对待魏征一样,能够接受他“法先王之意”的开导,支持他实行“变法”。显然,在他看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赵祯能做到这一点,“变法”的目标一定能够达到。

其实,王安石的分析和推论是站不住的。首先,他和魏征是处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时代条件和客观形势之下。唐初,国家刚刚创建,李唐王朝享有崇高的威望,整个地主阶级以及广大老百姓,在大乱之后,殷切期望开创一个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新局面。整个社会呈现出生气勃勃、蒸蒸日上的景象,朝廷合理的设施和举措,能够得到广泛的响应和支持;能够在没有什么阻力的情况下,迅速而切实地贯彻执行。对这种形势究竟应如何估价?

当时李世民和魏征有所讨论: 帝尝叹曰:“今大乱之后,其难治乎?”

征曰:“大乱之易治,譬饥人之易食也”85。

“大乱易治”的形势正是“贞观之治”得以实现的出发点。然而,这个形势对王安石而言并不存在。王安石的时代,是北宋立国经过一百多年承平时期之后,国家机体已经开始腐败,出现了积贫积弱、内外交困的局面,而且“风俗日以衰坏”,整个官僚统治体系内部因循保守的堕性和习惯势力已牢不可破、贪污腐败、缺乏效率的风气已十分严重。即使最高统治集团能够同心一德、励精图治,也将由于积重难返,难以挽回,形势十分严峻,比唐初困难得多。

其次,从最高统治者的才干和领导水平来看,李世民是汉武帝以后经过了七百多年才产生的一位杰出的“英主”,是赵祯(仁宗)、赵顼(神宗),即使是赵匡胤(太祖)都是无法相比的。赵顼虽不失为一个青年有为的皇帝,颇有振兴国家的壮志,但他所受的锻炼和考验较之李世民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其三,和魏征相比,虽然王安石十分自负,甚至以能“致其一,则天下之物可以不思而得”86的“圣人”自许,但事实上,除了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王安石或许可能稍胜一筹,而作为政治家,则他和魏征也是无法比拟的。事实上,王安石作为宰相,确实缺乏应有的素养和气度。他刚愎自用、欺上骄下,他急功好利、言行相违;他标榜“法先王”但对“先王之政”并不了然;他更缺乏从容不迫、恢宏大度的气魄。这当然和他在理论上、品德上、政治上修养不足、还相当不成熟有很大关系。所以,他在鄞县小范围内,独当一面的时候,能够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情况,工作上能够得心应手、运用自如,作出成绩和贡献;但面对全国巨大繁重的政务、庞大而复杂的国家机器,以及盘根错节、纵横交错的人事关系,他还缺乏足够的驾御能力。尤其是由于地位的变化,他已不屑于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掌握客观现实的进展情况;又不能虚心听取不同的反映和意见,强使人们报喜不报忧。

这样,他的“变法”事业,一开始就不能不陷于被动之中,并逐步地失去赵顼的信任和地主阶级原来对他相当广泛的拥护和支持。而魏征,由于他的巨大贡献,李世民曾对他作了高度的评价,他说: 贞观之后,纳忠谏,正朕违,为国家长利,征而已。虽古名臣,亦何以加。87

在魏征去世后他说: 以铜为鑑,可正衣冠;以古为鑑,可知兴替;以人为鑑,可明得失。朕尝保此三鑑,内防己过,今魏征逝,一鑑亡矣。88

可见李世民对魏征估价之高。若反过来看王安石“变法”的贡献,主要大概除了在“不加赋而国用饶”的名义下,大量搜括百姓血汗,大幅度增加国库收入之外,国虽富而兵不强,百姓的贫困状况未见改善,每逢灾荒颠沛流离比过去更为严重。

熙宁七年(1074),郑侠上疏,他不得不黯然引退,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尤其是在熙宁四年(1071)初,当文彦博提出“祖宗以来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又说:“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以后,王安石曾大言不惭地驳斥说:“法制具在,则财用宜足,中国宜强;今皆不然,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89

看来王安石信心十足,似乎只要他出来实行“变法”,就能轻而易举地解决“财用宜足,中国宜强”的问题了。但重要的不仅是信心,更不是空话和大话,而是过硬的事实。仅从郑侠的《流民图》所反映的“百姓流离”的情况来看,可见“变法”六年之后,若以他所说“家给人足,天下大治”的标准来衡量,实在还沾不上边,当然也算不上已解决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财用宜足”的问题。

事实是灾荒以后,百姓流离困难的情况并未因“变法”而有所减轻,相反比过去严重了。而在“变法”十二三年后,即元丰四、五年(1082-1083)间,与西夏交兵的惨败,赵宋王朝从此一蹶不振,在王安石引退以后,继续坚持“变法”的最高统治者赵顼,不久就抱恨去世了。

可见“变法”更没有解决所谓“中国宜强”的问题。

面对这样的事实,王安石对当年的大言不惭根本没有反省和自责。可是,作为一个负有重要责任的政治家如果缺乏这种精神,就很难不断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改进工作。“变法”的失败,难道不是和王安石缺乏这种精神有密切的关系?由此可见,不管王安石如何自负,在政治上,他的德和才与魏征当然也是远远不能相比的。

总之,正是王安石对客观形势作了错误的估量,特别是对他自己作了过高的估价,就无形中助长了他的过分自信,也助长了他刚愎自用、老子天下第一的狂妄性。以致在新法的实施中,他对事实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和弊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敢于反映实际情况、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和看法的人,一概给予排斥和打击,甚至不惜罗织罪证入人于罪。其必然结果是,新法颁行以后,国家财政收入虽有巨额的增长,但百姓不仅没有享受到“新法”的好处,处境未见改善,反而大大加重了负担,苦不堪言。他曾经满以为通过“变法”,可以毫不费力地达到唐初李世民和魏征那样“能以数年之间,而天下几致刑措”的局面。可惜,在他执政“变法”的八年中,这个局面从来没有出现过,而且连出现这种局面的“希望”也未曾有过。可以说“变法”的结果,社会形势不是改善而是明显地恶化了。

综上所述,可见王安石及其一派,特别是王安石,由于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以至品德上的修养和准备不足,他的变法理论和方案,未能经受住实践的检验,而成为自欺欺人的空话和大话。正因此,王安石在执政以前经过二十多年辛劳建立起来的全部威望,在“变法”以后,已逐步丧失,到郑侠上疏的时候,更加上变法派内部争夺权力的矛盾和斗争,王安石已完全孤立,除了不光彩地引退以外,已没有任何出路了。

王安石的支持者们总是说变法使大宋财政赋足,强调财富总额的增长,却唯独忘了细细分析具体项目的增减,今天在下从田税入手,为各位朋友细细分析,揭开王安石变法地真面目!

王安石变法,究竟效果如何?我们让数字说话---真宗赵恒天禧(1017年-1021年)末年朝廷税赋总入2653万贯、盐利300万贯。酒利896万贯。茶利330万贯。田税1526万贯;英宗赵曙治平(1064-1067) 年间。朝廷税赋总入4400万贯。盐利1156万贯、酒利1286万贯、茶利117万贯、田税2559万贯。

神宗赵顼熙宁(1068-1077) 王荆公变法了。当年税赋总入5060万贯,这数据比之往年所增有限,然而,考虑到人口的自然增长与田税、贸易的自然增长,我们可以认为这一数据完全与改革无关。因为即使一个白痴当政,他啥事也不会干,只会睡觉吃饭舀薪水,随着丁口税的自然增加,贸易的累进增加,那几年大宋税赋也会自然而然,应该增长到那个数字。

但是,王安石的变法主张,真的起到等同于一个白痴的作用吗?……让我们看看具体的数据,当年税赋总入5060万贯,其中盐利1200万贯、酒利1310万贯----各位,光这两项就是2510万贯,剩下的茶利、田税、市舶税、市易税等等合起来才有2550万贯,(熙宁10年(1077年),田税是2162万贯,)而治平年间,宋朝光田税就是2559万贯、茶利117万贯。至于市舶税、市易税再加上这就是王安石改革的成就。这说明什么?这说明王安石绝不是一个白痴,他对大宋财政起得不是白痴作用,是祸害作用。

各位,治平年间年间光田税就有2559万贯。王安石改革了,他增加了几个市舶司,新开了泉州、明州等多个市舶司,市易法下商税、市易税应该比盐利、酒利的自然增长还要多,然而,在青苗法,免役法,保马法、均输法等种种新法地刺激下,大宋的这些新税种,加上田税项目,税收反而下降了。

这是怎么回事?请问,各位能猜测出这是什么原因吗——后几样的税赋少了。是王安石变法让利给百姓了吗?没有——百姓交不上青苗钱。交不上免役钱。交不上保马钱。被蓄意赶出了家园。他们的财产被人没收了。为此百姓流离失所,流民数百万,辗转乞讨,饿死于路者不计其数——那么,钱到哪里去了?”

钱到哪里去了?百姓的财产确实被剥夺了,但国库却没有增加收入。反而因为新法的实施,商税、市易税与田税合起来比往年还减少了?这些钱到哪里去了?

钱,真真实实的铜钱!它不是个屁,不可能平白无故消失在空气中。这钱老百姓掏出来了,他们甚至将几十年的积蓄都掏出来了,掏出几十年的积蓄依旧不够偿付变法的成本。为此,许多人丧失了生命,许多人丧失了家园,许多人为此背井离乡……但老百姓的钱到哪里去了?

变法、变法。这可不是变戏法。把老百姓的钱眨眼之间变没了!那些钱到哪里了——都言王安石变法使大宋财赋足。为什么变法期间大宋商税自然增长,而变法的主要努力方面——田赋却降了?

我再问个问题,王安石贬谪后,大宋田税又如何?那些言称变法使大宋富足的人,敢不敢把那个数字说出来?说出来我们听听?

而另一个事实是:司马光废除新法后,大宋财税是升了还是降了?王安石说变法的目的是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但他的变法确实加赋了,而没有了他,取消了他的变法后,民确实不加赋了,大宋赋税为什么反而升了?荆公门徒们,把省略的数据说出来,让大家都知道废除变法后出现的真实事实!

从表面看。变法后大宋财赋是增长了,然而细化分析却发现,增长的部分是随着人口增长带来的茶税与酒税。而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对象——农民的丁口税与田税,不但不增加,反而平白无故减少了。而令人感觉到嘲讽的是,王安石贬谪后,新党清洗一空,许多新法规定的赋税项目因此废除,田赋丁口税却开始上升了。

这个数据当时无法辩驳。这个数据连后代王安石的支持者也无法辩驳!因为这一数据是记录在史书中,记录在大宋朝庭的收支薄里。它无法回避,也没法解释清楚。一旦王安石的支持者想解释,就等于揭开了他们的谎言!

省略的事实不是事实!

我知道钱去哪里了。我知道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是什么!我只举一个事实,就可以说清楚变法的钱到了哪里:吕惠卿变法前家产多少。有数据可查;变法之后他家中的田的增加了几

万亩。这也有数据可查;变法后的情况是百姓失地,大宋田赋减少。偏偏吕惠卿在期间购地添地,这难道不说明他变法的目的?

吕惠卿是个例吗?……我们先不说这位持续高举王安石变法大旗的得意门生吕惠卿吧。就说王安石本人,人都说王安石立身很正直。可是,这个正直的概念却是一个省略的真相。因为王安石的正直不包含他的儿子王雱,不包含他的追随者!不包含他的学生门人亲戚!

譬如王雱,借助父亲的权势拉党结派,玩弄权势。王安石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他要不知道,他儿子从哪里获得的支持?可以贪污受贿、为所欲为?

搁现在的话说,王雱就是一位太 子 党 首 领,他父亲在台上高喊反腐倡廉,但却支持儿子批条子、走后门、收受黑钱、卖官揽权、违法乱纪。外加支持徒子徒孙搜刮民脂民膏无恶不作——宣传上把这样的父亲称之为“立身唯正”。把这样的“导师”树立为官员们学习的榜样予以崇敬……

变法过程中出了问题,王安石既没有修改新法不适合的地方,又没有整顿吏治,而是打击上书的大臣,压制舆论。王安石在地方当官多年,亲自实践过新法,效果还不错,难道那时他手下都是奉公守法,廉洁爱民之徒?就没有人贪污腐败,借机捞一笔?王安石真的不知道其中的猫腻?

说王安石不知道提拔的是小人,是在侮辱王安石的智商!

没错。变法也不是一无是处。各种新法当中,有些政策还是有积极作用的。比如免役法,苏轼曾经赞赏过免役法。然而,任何好的政策都要靠人来执行,想依靠一群贪官执行一个好政策,那是向亡国的道路上末路狂奔!

想当年。王安石在朝堂上站稳脚跟了。有人马上恭维变法。有人马上颂扬变法。但他们恭维变法颂扬变法。其实是在颂扬有权力者。这和变法有什么关系?

所以他们在颂扬的时候。刻意忽视了变法前后的税赋差别。他们只赞扬王安石变法使民不加赋而财用足。根本不管民确实加赋了。而财用依然不足的事实。

王安石不是说过“三不畏”----天变不可畏、祖宗之法不可畏、人言不可畏。王安石讲究三不畏:不畏天和祖宗。不畏百姓。不畏王法。这样的一群党 徒,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约束他们?使他们不贪污受贿,不祸国殃民?新党把反对派清除出了朝堂,他们还有什么可怕的。有什么能让他们畏惧,使他们知道贪腐腐败适可而止?

王安石打破了一切规则,就为了把百姓口袋里的钱,“为国为民”地搜刮到自己同党口袋里。所以苏辙拿王莽跟王安石比较,说这两人同时都是大学问家,待人都谦恭有礼,自己为官很清廉,生活还特简朴。两人之间还有一个共同点是:都把老百姓的钱搜刮走了,而且这钱却没有装进国家的腰包里,被同党私下分赃了。

这两人唯一的不同点就是:王莽篡夺了皇位,而王安石没有,所以王安石是个稍逊于王莽的大奸,即使他被称为伟大光荣英明正确的导师,那也是“大奸大恶导师”。

王安石为了他所谓的变法,甚至要求皇帝设立专门机构架空三省六部——他只差一步就是王莽了!变法变法,原来是对百姓变戏法,把百姓的财产变没了。国家却没因此获利,因为钱都变到那些贪官的口袋里!

很多人说王荆公立身很正。为何会拥有吕氏兄弟这样地得意门生----我告诉你,那是因为他立心不正,他呐喊改革,并不是真想为贫民百姓谋利。改革只是王荆公手里的刀,王荆公是借助改革这把刀铲除异己,从而享受唯我独尊的权势。所以,即使手下官员煎迫百姓、压迫同僚、贪污索贿、通敌卖国……,这一切对王荆公来说都无所谓。只要他们对自己百依百顺,让自己享受至上的权势,就是他的得意弟子。

我一直在思索王荆公地行为,为他那些不可思议的偏执寻找合理的解释----唯有这个理由才可以解释一切:权势,王荆公追求的是权势,不是为民谋福、不是改革,不是为了这个国家。有了这个理由,王荆公地所有怪诞、执拗、坚持等等,都可以解释通了。你说,还有更合理的解释吗? 喜欢

以王安石当时权势之盛,不管反对派多么坚定,照样可以给予严厉的制裁和打击,这是毫无疑问的。可惜的是,对于作为反映“变法”流弊的种种客观事实,王安石及其一派是制裁、打击不了的。变法派对献《流民图》的郑侠,虽然能够恣意打击,但对《流民图》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变法派权势再盛,却是绝对镇压不了的。相反,王安石自己却不能不被这不可“镇压”的客观事实所迫,而不得不引退下台。反之,如果王安石能坚持当年在鄞县的作风,而且进一步发展这种作风: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深入了解情况,虚心听取不同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随时认真改进作风,保证“新法”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取得福国裕民的成效,则像程颢、司马光等一类思想偏于保守的正派官僚,不但没有充分理由反对,反而不得不日益自觉地团结在“变法”旗帜下,为“变法”效力。王安石及其一派如能做到这一点,“变法”的形势必将大为改观,“变法”的前途就大有希望了。

可惜,虽然王安石具有超出一般政治家所具有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抱负,然而,他不仅无力越过“权力崇拜”这个封建专制体制下价值观念的束缚,相反,却滥用了这个“权力”。其必然的结果是在上层统治集团中,逐步地使自己丧失这个“权力”的基础。因为不仅在上层领导集团中,而且在一般封建士大夫中,具有一定学养和才知之士,如韩琦、孙觉、司马光、程颢、苏轼、郑侠等人,大抵都能为维护封建统治的最高利益而坚持儒家“威武不能屈”的传统,决不会为王安石的高压政策所吓倒,而违心地为王安石及其一派歌功颂德。对此,司马光在《乞判西京留台》的疏文中,有一段话颇能说明问题,他说:

臣之不才,最出群臣之下,先见不如吕诲,公直不如范纯仁、程颢,敢言不如苏轼、孔文仲,勇决不如范镇。……今观安石援引亲党,磬据要津,挤排异已,占固权宠,常自以己意阴赞陛下,内出手诏以决外庭之事,使天下之威福在己,而谤议悉归于陛下,臣乃自知先见不如晦远矣。纯仁与颢皆安石素厚,安石拔于庶僚之中,超处清要,纯仁与颢睹安石所为,不敢顾私恩废公议,极言其短。臣与安石南北异乡,取舍异道;臣接安石素疎,安石待臣素薄,徒以屡常同僚之故,私心眷眷,不忍轻绝而显言之,因循以至今日,是臣不负安石而负陛下,

臣不如纯仁与颢远矣……轼与文仲皆疏远小臣,乃敢不避陛下雷霆之威,安石狼虎之怒,上书对策,指陈其失,隳官获遣,无所顾虑,此臣不如轼与文仲远矣。人情谁不贪富贵,恋俸禄,镇睹安石营惑陛下,以佞为忠,以忠为佞,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不胜愤懑,抗章极言,因自乞致仕,甘受丑诋,杜门家居,臣顾惜禄位,为妻子计,包羞忍耻,尚居方镇,此臣不如镇远矣……今陛下唯安石之言是信,安石以为贤则贤,以为是则是,以为非则非;谄附安石者谓之忠良,攻难安石者谓之谗匿。臣之才识固安石之所愚,臣之议论固安石之所非,今日之所言,陛下之所谓谗匿者也,伏望圣恩裁处其罪。若臣罪与范镇同,乞依范镇例致仕;或罪重于镇,则或窜或诛,所不敢逃。30

司马光所举的这些人物,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他们都具有程颢所说的“忧国爱君之心”、而且不畏暴政迫害的品质,也反映了他们能够坚持“爱国主义”的传统精神,在事关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时候,能够不顾个人得失、不畏权势,直言进谏。司马光在这里以人之所长比自己的不足,这是他的自谦,也正是他的美德和长处。正因此,为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在个人得失问题上,不要说罢官,就是充军、杀头,他都毫不介意、无所畏惧。就当时情况而言,像司马光所举的忠君爱国之士,包括老年的、中年的、青年的在内,为数是不少的;如果有好的领导,能够坚持正确的方向、制定正确的政策,尽可能地争取他们、团结他们,群策群力,为“变法”改革,为巩固统治效力,北宋帝国的中兴,是颇有希望的。可惜,王安石反其道而行之,对他们一概采取了无理的高压手段;而对那些幸进者却大开方便之门,这些人,没有原则,没有是非,只要能够升官发财,就可以以黑为白,以白为黑;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完全可以无条件做到以王安石的意志为意志,完全可以成为王安石得心应手的“驯服工具”。然而,依靠这样的人来实施“变法”,能够指望他们会全心全意地为贯彻“法先王之意”的精神,而尽心竭力地去努力么?其实,此辈“小人”,表面上唯唯诺诺、服服帖帖,实际上,往往阳奉阴违、两面三刀,无所不为;而一旦得志,他们就要搞阴谋权术,大搞权力斗争。例如,王安石手下的大将,吕惠卿、邓绾、章悙、蔡卞之流,就是十分形象的标本。

王安石这种在统治集团内部压制言论的做法,特别是他那种打击谏官,甚至蛮横到了“一台尽罢”的做法,严重地破坏了在专制体制下多少带有一点“民主”意味的、作为王朝广开言路、掌握民情物议的台谏制度。就在当时,刚被提任监察御史的朱京,即因为看到“时中丞及同僚多罢去”而上疏抗辩说:

“御史假之则重,略之则轻。今耳目之官屡进屡却,则言者不若静默为贤,直者不若柔从为智。偷安取容,虽得此百数,亦何益耶?”31

朱京在从吕公著开始的御史台大部分官员被罢黜之后,指出这种镇压手段必将使监察机关形成以“静默为贤”、以“柔从为智”和“偷安取容”的风气。然而监察机关如果丧失了应有的骨格,就只能无所作为,这对巩固统治当然是很不利的。王安石正因此,使自已陷入了完全闭目塞聪的境地而不能自拔,大大增强了变法实践的盲目性。对于台谏制度的意义,苏轼曾对赵顼有一段议论,颇能说明问题,他说:

祖宗委任台谏,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得罪,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需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也。今法令严密,朝廷清明,所谓奸臣,万无此理。然养猫以去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畜狗以防盗,不可以无盗而蓄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立万一之防?臣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之言,常随天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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