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更新时间:2024-04-02 10:1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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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

(征求意见稿)

一、法律文书的名称

(一)新增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 1、交通违法通知书(见附件1) 2、违法停车告知单(见附件2) 3、移动机动车凭证(见附件3) 4、返还物品凭证(见附件4)

5、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见附件5) 6、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见附件6) 7、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告知书(见附件7) 8、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知书(见附件8) 9、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见附件9) 10、责令限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见附件10) 11、责令排除妨碍通知书(见附件11) (二)调整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 12、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12) 13、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见附件13)

1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见附件14) 15、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见附件15) 16、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见附件16) (三)公安部已做规定法律文书

17、受案登记表(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 18、移送案件通知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2) 19、传唤证(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3) 20、询问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4) 21、检查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6)

22、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9) 23、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0) 24、举行听证通知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1) 25、听证笔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2) 26、收缴物品清单(见公通字[2006]21号文书式样17) 二、法律文书制作一般规定

1、制作法律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2、法律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制作。

3、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和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采用100×15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运用专用设备打印文书与标准文书不一致的,可以按其文书尺寸打印,但不得改变文书要件。 4、法律文书填写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要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完整、准确。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5、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处,印制时不印制文字,填写时由单位加盖印章。“[ ]”处填写年度,“第 号”处填写文书的顺序编号。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中,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与提出行政诉讼的机关,可以直接印制,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填写,执法人员不再填写。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交当事人联反面加印“须知”。须知内容包括:

(1)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等权利,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或者被吊销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听证。

(2)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行为人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以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作为行政处罚的通知书。

(3)按照一般程序处罚时,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可以作为违法行为人的调查笔录。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

7、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8、文书中仅注明填写格式,使用文书时需要填写齐全的文书文号。文书中注明的“编号:”栏在印制文书时按先后顺序印制序号,执法人员不再填写。

9、文书中所称“姓名”,是指户籍上注明的常用姓名。属外国籍或者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写明其汉语音译名,必要时,也可以在汉语音译名后注明其使用的本国或者本民族文字姓名。 10、文书中所称“年龄” 和“出生日期”都以公历(阳历)周岁为准。“出生日期”除有特别说明的外,应当填写年月日。

11、文书中所称“工作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当写全称。

12、文书中所称“文化程度”,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文化程度分为研究生(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档次。 13、文书中所称“现住址”,是指现在的经常居住地。

14、文书中的违法行为时间,必须填写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违法行为地点,必须填写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

15、填写法律依据时应当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称并具体到条、款、项。上位法有相同依据的,应当填写上位法。

16、文书中的“案由”,填交通违法行为简称,如“未取得驾驶证”、“超速”等。

17、文书中注明签名的地方应当由本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必要时可以盖公章,拒绝签名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文书中注明的“印章”,是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印章。

18、文书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相应位置前的“□”内打√,未选中的填×。

19、文书中的法律救济途径告知应当在相应的空白处写明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

20、询问笔录、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内容的记录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记录时,每段应当以“问”、“答”为句首开始,回答的内容以第一人称“我”记录。

21、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案件,按编号25份合并装订为一档;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案件为一案一档。

22、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案件档案和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档案保管期为二年;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吊销或者拘留的案件档案保管期为五年。但有法律文书未送达、重大信访案件或者在行政诉讼期间内的情形除外。 三、文书式样及使用说明

(一)新增11种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附后) (二)第69号令规定5种法律文书(内容做了调整,式样附后) (三)公安部已做规定10种法律文书(见公通字[2006]21号文,式样略) 式样一 交通违法通知书 编号: 机动车所有人(单位): 你(单位)所有的车号为 车型为 的机动车,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行经 路口(段)时,因 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拍摄。请于接到本通知书后,携带本通知书、驾驶证、行驶证,及时到 接受处理(或到机动车号牌核发地接受处理)。 违法查询电话: (网址: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登记的住所地址或者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共二份:一份存档,一份送当事人。

使用说明:交通违法通知书(式样1)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规定,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资料,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告知违法事实,并通知其接受处理所使用的文书。 式样二 违法停车告知单 编号: 车辆类型: □大型客车 □小型客车 □大型货车 □小型货车 □摩托车 □其他 号牌颜色: □黄色 □蓝色 □黑色 □其他 号牌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该机动车在上述时间、地点违法停放车辆,请于15日内持本告知书,到 接受处理(地址: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登记的住所地址或者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一式二份,一份贴于机动车上,一份存档

使用说明:违法停车告知单(式样2)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违法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时所使用的文书。

式样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移动机动车凭证 编号: 驾驶人: 你驾驶的(车号 )机动车,因具有下列( )情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规定,已移至 停放,待违法原因消除后,凭本凭证予以返还机动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1、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2、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3、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4、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送达驾驶人

使用说明:移动机动车凭证(式样3)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规定实施移动机动车管理措施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中()情形,从所列的四种情形中,选择行为对应的序号填写。 式样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返还物品凭证 编号: : 在 年 月 日因 行为,被扣留/移动 □ 车辆: □ 驾驶证: □ 其他物品: ,现返还给你。

当事人(或物品所有人)签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经办民警签名: 备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一联存档,一联交当事人。

使用说明:返还物品凭证(式样4)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采取扣留措施后,返还被扣车辆、证件的文书。 式样五

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 驾驶人姓名 时间 简 要案 情 抽血时间 抽血地点 1号样本盛装容器名称 医务人员填写 2号样本盛装容器名称 消毒液名称 医务人员姓名 驾驶人签名 性 别 地 点 年 龄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密封方法 血量 血量 ml ml 办案人签名

使用说明: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式样5)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抽取血液过程所使用的文书。 式样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 编号:

: 现将该检验(测)、鉴定结论(文号 )送达给你。你对本检验(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测)、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书面向 提出重新检验(测)、鉴定的申请。 附:检验(测)、鉴定结论(文号 )(复印件) 特此告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本检验(测)、鉴定结论复印件,我于 年 月 日收到。 当事人(签名): 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存档

使用说明: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书(式样6)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委托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出具的检验(测)、鉴定结论,告知当事人权利的文书。 式样七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告知书 编号: 机动车驾驶人: 你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因具有下列( )情形,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2条规定,已经被注销。注销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告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1、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2、提出注销申请的;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4、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5、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A1、A2、A3、B1、B2、N、P准驾车型,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N、P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C3、C4、M准驾车型驾驶证的; 7、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送达当事人

使用说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告知书(式样7)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对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法定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时,告知其注销决定所使用的文书。 式样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知书 公交禁字〔 〕第 号 : 根据 ,我支(大)队工作人员 、 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 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你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完毕,根据 的规定,决定禁止你单位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整改完毕。 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被通知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名): 备注: 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被通知人,一份存档

使用说明: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决定书(式样8)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2条规定,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实施禁止机动车上路行驶管理措施时所使用的文书。 式样九 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 编号: 车辆所属部门: 驾驶人姓名: 驾驶证号 发证机关: 号牌: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因发生 行为(事故),特予抄告。 驾驶人(签名): 备注: 民警(签名):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违法行为不需驾驶人、民警签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一份送车辆单位,一份存档

使用说明:军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通知书(式样9)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部队、武警机动车驾驶人或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予以抄告所使用的文书。 式样十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责令限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 公交限字〔 〕第 号 : 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2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结果函告我单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被通知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名): 备注: 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被通知人,一份存档

使用说明:责令限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式样10)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2条规定,对6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和全部

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限期消除安全隐患所使用的文书。 式样十一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责令排除妨碍通知书 公交排字〔 〕第 : 经检查,你(单位)存在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6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排除妨碍。如不时排除妨碍,将依法对你(单位)实施处罚,并强制排除妨碍。 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 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被通知人(签名): 备注: 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被通知人,一份存档

使用说明:责令排除妨碍通知书(式样11)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和第106条规定,责令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所使用的文书。 式样十二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交)决字[ ]第 当事人: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或身份证:□□□□□□□□□□□□□□□□□□ 档案编号:□□□□□□□□□□□□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 现查明当事人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施________________违法行为(代码_____),违反了 (根据实际填写)。 以上事实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证据证明。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实际填写),决定给予: □罚款_________元 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___________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数额3%加处罚款。 □暂扣驾驶证____月 驾驶证是否转递: □是 □否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领取□吊销驾驶证 不服本决定,可以在60日内向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签字: 备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交银行,一份送达被处罚人 式样十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编号: 当事人 驾驶证档案编号:□□□□□□□□□□□□ 驾驶证或者身份证号□□□□□□□□□□□□□□□□□□ 发证部门:公安□农机□部队□发证机关: 省(区、市) 市 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当事人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实施 违法行为(代码 )违反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地方法规)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条第 款第 项和(地方性法规)第 条第 款第 项,决定予以 元罚款,记 分。 □当场缴纳 □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 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不服本决定,可以在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签名: 备注: 交通警察(盖章或签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交银行,一份送达被处罚人 式样十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 编号: 当事人 联系方式 驾驶证或身份证号□□□□□□□□□□□□□□□□□□ 档案编号□□□□□□□□□□□□ 发证部门:□公安 □农机 □部队 发证机关: 省(区、市) 市 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当事人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实施 违法行为,(代码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条第 款第 项; □(地方法规)第 条第 款第 项。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扣留机动车 □扣留非机动车 □扣留驾驶证 □收缴非法物品 □检验血液(尿液) 当事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60日内向 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持本凭证在15日内到 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凭证(通知书),所记载内容,如无异议,将作为询问笔录。对上述内容有无意见 。 当事人签名: 备注: 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送达被处罚人 式样十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公交撤字[ ]第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 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 机动车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核发机关: ________________ 因当事人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___条的情形,决定撤销: □机动车驾驶许可 □机动车登记 当事人不服本撤销决定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在60日内向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依《行政诉讼法》在3个月内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签字: 备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存档 式样十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 公交转字[ ]第 号______________交通警察支队: 当事人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在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实施______________违法行为(代码_____), 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记分__________ □累积12分后考试合格 当事人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 驾驶证档案编号:□□□□□□□□□□□□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一份转递,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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