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度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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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 主动作为

合力推进我市民主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市政协2015年度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动员会上的讲话

(2015年5月28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从2013年开始,经过两年时间的探索与实践,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今年,我们在学习借鉴外地政协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更加完善的工作办法、更加科学的考评办法,并重新制定了今年的委派方案,进一步推动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今天的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动员会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召开的,这也标志着我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今天的动员会,就是要让大家进一步深化认识,改进工作,主动作为,着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为衡阳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力。等下,***主席、***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积极贯彻。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要肯定工作成绩

两年来,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总体上呈现出了“组织协调有序、工作开展有力、民主监督有效”的良好局面,较好地履行了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为促进受派单位工作和衡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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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形成了浓厚氛围。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市形成了浓厚氛围。市委***书记多次出席相关会议并讲话,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指导性意见。***主席一直致力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发展,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亲自参加有关走访、调研和座谈会。同时,市政协连续三年将民主监督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通过召开会议,开展督查、考察、实地调研等活动,积极推动民主监督工作。省、市主流媒体多次报道我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社会反响良好,市改革办还将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列为我市民主政治建设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部分市民还主动向市政协提供民主监督线索,在社会上形成了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奠定了工作基础。经过两年来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为下步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在思想基础方面,通过召开动员会、业务培训会、工作调度会,绝大部分民主监督员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提高、履职能力上有了新增强,激发了参与民主监督工作的热情。在制度基础方面,市政协根据工作需要,多次探讨研究,制订和完善了有关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办法和考评办法,市委办专门转发了有关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文件,为推进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基础。在队伍基础方面,我们对民主监督员的选派坚持“委员自愿报名、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考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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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搭配分组”的原则。通过两年来的工作检验,我们对民主监督员队伍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现有的民主监督员队伍人员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人员结构较优,能够适应民主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是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规范监督程序方面,各民主监督小组积极与受派单位衔接,召开了见面会、干部大会或情况通报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与受派单位达成了共识,沟通了感情,建立了联系,规范了程序。在突出监督重点方面,各民主监督小组与受派单位积极沟通,研究制定监督方案,确定监督重点。例如,派驻到市住建局的民主监督小组以提案督办为突破口,针对市住建局20多件提案的办理情况,一一进行调查了解,督查落实。特别是对解放路与蒸湘路口地下通道电动扶梯拆除问题,多方协调、多次督办,促成了问题圆满解决。在创新监督形式方面,各民主监督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明察暗访、专项评议、开会座谈、主题调研、督办提案等方式积极开展工作,不断丰富和创新了监督形式。例如,派驻到市卫生局的民主监督小组集中对我市附一、附二、中心医院等16个大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就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与被暗访单位领导面对面地交换了整改意见,社会反响良好。

委派民主监督小组是我市本届政协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尽管前段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距离市委的期望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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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监督小组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工作考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少数民主监督小组受人员力量影响或存在“等、拖、看”思想,主动作为不够,活动开展较少,在监督工作中搞应付、走过场,提出的监督建议“不痛不痒”;民主监督方法不够灵活多样,大部分民主监督小组局限于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比较单一,影响监督效果。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和改进。

二、要改进工作方式

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在学习外地经验和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的意见,并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在本次动员会之前,市政协主席会议专门研究了民主监督小组委派工作,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考评办法(修订)》,为民主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效地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和以往的工作方式相比,我们作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改进:

一是改进了委派方式。由原来的“一届一委派”改为“一年一委派”,受派单位根据市政协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实行动态调整,数量精减到10-15个。从外地市先进经验和我们的工作实际来看,精减受派单位、缩短监督周期,更能够突出监督重点,更能够确保监督实效,更符合当前工作需要,受派单位也更容易接受。此次委派,我们考虑了政府机构改革因素,对单位撤销或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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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的单位不再委派,如房地局、物价局等,对已接受政协民主评议的单位暂不委派,如教育局、城管执法局等。

二是充实了监督力量。从各民主监督小组履职情况和各方反馈意见来看,原来的小组大部分是3人一组,监督力量偏弱,很多小组计划开展一些活动,常常因为人员请假或缺席,不得不延迟或取消。同时,一些组内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专业人才不足,在监督工作中容易讲“外行话”、当“门外汉”。此次委派,市政协充分征求各委室意见,综合部分委员个人意愿、履职表现及工作变动等因素,新增和调整了部分民主监督员,在原有基础上重新组建了12个民主监督小组,每组配备6-8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为便于联系工作,专门安排对口联系的专委会副主任担任相关小组的副组长。

三是规范了监督程序。原来的有关工作制度不够具体,不够细化,尤其是在监督程序上,没有明确,更没有规范。这次出台的《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实施办法(试行)》,专门就监督程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政协如何进行委派动员、民主监督小组如何入驻、如何提出工作计划、如何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如何形成《民主监督建议书》以及如何跟踪督办、评价工作等等,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四是明确了监督重点。原先的制度只规定了监督内容是哪几个方面,没有细化到哪几项工作,没有强调监督重点,导致在实际监督工作中,有的小组感到比较茫然,监督工作难以深入。这次出台的《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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