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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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开放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的流动进一步

增多,农村剩余劳动力以更大的幅度涌入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务工、经商。流动人口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也给城市产生了综合压力,尤其是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增多。流动人口绝大部分来自四面八方较为落后的农村,对整个城市管理的要求缺乏了解,总体系质偏低,给城市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严重问题。本文对流动人口在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一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流动人口特点 存在的问题 措施

With the gradually improve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ic system, the market has opened to the public and the urbanized process has sped up, all which cause the increaing of migratory labour.As we know, the surplus labours who come from rural area have been pouring into cities and districts where the economic is developed relatively in order to have business and do some jobs. Frankly speaking, the raising imgratory labour was a double-edged sword, which not only infused vatality into the ecnomic develoopment, but also offered a number of labours to the work to building the city, all that have promoted the prosperousness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However, the flowing labour also made some disadvatanges. On one hand, it has produced compositive pressure to the city, especially of a increased crime. Because the most imgratory labours are from the much poorer villages in all directions, so the mojority of them lacked the understanding towards to the entirely management of the city. Besides, they had no chance and installation to get the better education. So the result of imgratory labour caused serious problems to the work of supervising the city. This paper will specifically analyze the peoblem about the management of the imgratory labour in city, then propose the plan to settle the above problem. keywords: labours imgratory labour problem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环境的迅速变化,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虽然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和比较严格的户籍制度严重束缚了人口流动,成为人口流动的双重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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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但自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改善生活环境的强烈愿望与对城市生活的美好向往已成为人口流动强大的力量源泉。即使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问题,人们仍然千方百计努力克服流动过程中的经济成本、心理成本和制度成本,涌入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人口流动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如何?这都是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中国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村流向城市的人口,农民收入水平低下的现实必然导致其流动过程的复杂性和产生问题的多样性。

一、流动人口的成因及特点

(一)流动人口的成因 1、经济因素

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推动产业发展迅猛,从而使城市比农村有多得多的就业机会,由于受利益、物质文化享受的驱使,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人们开始向经济发达的地区流动,由低收入地区向高收入地区流动,由农村向城市流动,自然就形成了一个流动人口大潮。

2、农村剩余的劳动力与城市建设的需求

自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显性化,农民不再满足于自己有限的收入 ,他们要致富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就必然要走出家门 ,向外寻找出路 ,纷纷涌向城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二) 流动人口的特点 1、自发性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加

随着社会有关制度、政策的深入改革,以家为单位的流动人口呈上升趋势,外出打工的流动人口,除了一部分是劳动部门组织的有序流动外,多数是通过亲友介绍结伴外出打工的。这种由地缘、血缘关系构成的自发性流动群体 ,彼此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且居住地相对密集。

2、流动人口的主体以青壮年适龄劳动力为主

据统计15-49岁青壮年劳动适龄人口占流动人口的69.9%,其中25-34岁占30.7%,25-29岁是进入城镇的峰值年龄组,占流动人口的20%。流动人口年龄中位数为32.8岁,平均年龄为33.6岁。由此可见,青壮年人口占流动人口大军的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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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动人口滞留时间延长,季节性、周期性增强,并逐渐趋向平稳 由于各地劳务、暂住等方面管理的加强,半年以上两年以下的流动人口占主体的格局,较长期暂住的比例进一步增加,而一年左右时期流动的人口会大量减少,一部分会重新回到半年以内季节性、周期性流动的状态中去。

4、违法犯罪率逐年上升

流动人口侵财型犯罪居多,尤其是“二抢一盗”。团伙犯罪呈上升趋势。案件的发案起数与往年相比犯罪人数上升,有组织有分工的团伙犯罪逐年增多,一般出现在盗窃抢劫团伙案件中,有的盗窃团伙,形成了盗窃、转移赃物、销售赃物一条龙作业,而且犯罪主体的地域特征明显。

二、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少数人员在就业、生存受到挫折时,将犯罪作为生存和致富的手段;再加上极少数不法分子混迹于流动人口中,以打工为掩护,流窜作案;更有一些以亲缘关系、老乡关系纠合的流动人口犯罪团伙,有组织、有分工地疯狂作案,使得流动人口犯罪在全区犯罪总量中所占比例呈现连续上升态势。这说明人口治安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治安管理保障体制不完善

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处处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国家相继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代之以“救助管理办法”,各大城市街头的乞丐有大量增加之势,且大部分乞丐并不愿意接受救助,而宁愿混迹于街头,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社会治安,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盲区”和隐患。随着出租房屋治安许可证制度的废止,目前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已无法可依。特别是对车棚(库)出租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间出租等行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的禁止和相应的处罚规定。公安机关的主管部门地位自然丧失,而城建、国土等部门也拥有对出租房屋的管理职能,容易造成管理真空,法律上存在盲区。关于行业场所治安的管理上,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使民警在实际工作中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难以展开管理,最后甚至导致部分行业场所失去管理与控制。

(二)社会各部门间的管理配合不当,职能管辖分散,管理工作互相制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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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只是公安机关单方面的管理工作,还涉及到如工商、民政、计生、劳动、城管等部门,这些部门都有管理的业务。但因彼此间缺乏协调,没有形成一个合力,只好各自为政,再加上手续繁琐,使外来人口无所适从,造成大家都管但都没有管好的局面,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还有些基层派出所不重视居委会、村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积极作用,很少与他们进行工作联系与指导,这也影响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三)管理理念、管理模式落后,管理方式不健全

我国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管理理念还在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模式。在这种观念影响和支配下,对流动人口管理自然重视行政管理,忽视对管理对象的服务;重视强制手段,忽视引导机制;重视本部门利益,忽视共同利益;重视管理部门的自主性,忽视管理对象的共同参与。在我国市场化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计划管理办法在市场调节机制面前消耗殆尽,变得效率日益低下,形成了“管不胜管,防不胜防”的局面。大部分流动人口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单位,行踪不定,所以很难像常住人口那样管理起来。有的地方虽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还有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方式落后,手段单一,治安管理和户口管理相脱节,有的流动人口没有纳入公安机关的管理视线内。第二,管理工作中存在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第三,服务意识淡漠,没能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单纯为管理而管理。没有及时转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观念,现在有一部分民警总是从自己所从事的治安工作角度出发,“总希望减少流动、限制流动、最好不流动,这实际是一种被动消极的职业心理,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而且一味的清退外来的流动人口,也不利于社会治安的好转,犯罪分子只要有犯罪动机,不管他是在这个城市,还是在那个农村,都有犯罪的可能,把犯罪分子从这个城市赶离,只不过是让其异地犯罪罢了。 (四)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受教育层次不够,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对城市管理及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不够,法律意识淡薄

在农村因为条件的限制所受到的教育层次不够,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知识掌握不足,造成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进到城市后不能适应城市的环境。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目前还不够深入,有时治安部门以及派出所为了应付吃紧的治安形势,往往把绝大部分警力投到其他立竿见影的专项斗争的硬任务中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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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动人口管理的“软任务”自然就缺乏有效的投入,以致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繁忙时不要”的局面,仅仅停留在做表面文章上,没有真正下大功夫,下大力气,从而出现对外来的流动人口管理不得力的状态。其次,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窄。有的外来的流动人口已经在一个地方暂住了很长时间,竟然不知道要办理暂住证,有的不知道应该到什么部门和机关去办理。

(五)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仍很薄弱

各类出租房屋是流动人口的主要落脚点,目前的出租房屋多且乱,有的甚至是自己搭建的违章房屋、窝棚。违法出租房屋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出租屋房主只顾收取房租,而对租房人的更换、人数的增减和所从事的职业等都不闻不问,还有一些房屋出租者,不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使一部分租赁房屋没有纳入公安机关的视线,这就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加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对策措施

人口的频繁流动对社会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同时,流动人口也给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等多方面带了许多负面影响,这些问题不是什么“不治之症”,而是发展中的问题,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发展,是可以解决的。要实现既有利于发展,又维护好社会治安,对于人口的流动,既不能禁止,又不能放任自流,因此,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如何改善流动人口的管理体制,尤其是要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重心转移到服务上来,是各个部门应当解决的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应该加强管理,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 完善治安管理体制

完善“救助管理办法”, 界定了救助对象,规定了救助准入条件。《救助管理办法》则明确将救助管理对象严格界定为“城市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而不是所有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象的界定,既使救助对象有了保障,也有利于救助制度的建设。出租房屋管理制度中,首先,积极向上反映,要求省政府尽快对出租房屋管理进行立法。通过立法,明确界定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等与出租屋管理工作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同时,还要合理设定出租房屋法定的安全条件。如,卫生、消防设施的配备以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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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租住面积限制等等,并明确相应的罚则。其次,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管理。要在进一步明确出租房屋管理主要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出租屋的登记办证和基础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治安、消防安全等条件以及违章搭建、改造的出租房,责令房东进行整改和拆除,以确保租住人员的居住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通过严格的登记和申报、备案等制度,全面摸清出租房屋的底数,督促出租房屋房东,履行相关的管理职责。最后,实行出租房屋登记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组织机构和协调运作机制,构建流动人口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信息交换机制,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协调下,充分履行其职能,落实整改措施。

(二)社会各部门管理之间相互配合,增强全局意识

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应立足大局,有所突破,要积极与当地劳动、卫生、民政、工商部门齐抓共管,互相策应做到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这样既克服了各自人员不足、重复劳动,保证各部门任务的完成,又方便了广大流动人口;要加强与外来的流动人口原籍地的联系,争取流动人口的原籍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密切联系,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双向管理,做到“流出有组织,流入有管理”;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管理,用规章制度约束用工单位把好用人关、教育关、管理关;要尊重流动人口,破除轻视流动人口的不良风气,杜绝在管理流动人口中“歧视”的做法,应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增强公安机关的服务意识;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特点 ,补充和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措施,把外来人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加强内部与外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的网络化管理 在我国,家庭及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对人们的生活具有重要的保障与支持作用,对流动在外的人口也是如此。流动人口有自发性流动的特点,在他们以地缘结合的流动群体中一般都有其自发的组织者,为此,公安机关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中应当充分重视并注意引导这些领袖的积极作用。随着社区警务的实施,可以将流动人口管理溶入到实有人口管理中,通过深入做好群众工作与其建立紧密的关系,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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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公安部门也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成果,加快流动人口网络化管理的进程。要以动制动,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据了解,公安部门目前在流动人口计算机系统管理和应用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仍大约有一半以上的流动人口信息无法准确及时地上网,无效的人口信息不能及时得到纠正,网上数据也往往残缺不全,无法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有效比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注意及时地对信息进行更新,了解流动情况,提高网络化管理意识,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 (四)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自身素质

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们大多法制观念淡薄,文化素质低。因此,我们在对其进行管理的同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转变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维权和管理并重。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寓维权于管理,以服务促管理。公安机关在办证、检查、调解纠纷等具体工作中,对流动人员与本地居民平等相待,杜绝随意扣押身份证、乱收费等错误做法,摒弃简单粗暴的“大呼隆”清查的扰民方式。要通过下村走访、上门和上街服务等形式为流动人员提供登记办证、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坚决打击侵犯流动人员人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更要增强服务意识,使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减少治安隐患。从流动人口的利益出发,尽量提供创造条件,为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服务,使流动人口享受同本市市民的同等待遇,培养流动人口对所在城市相对一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把服务观念放在首位,把目光放远,不能只贪求一时一个地区流动人口的数量和发案率的减少,而忽略了长此以往给社会治安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外来的流动人口,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 ,并贯穿于管理工作过程的始终。对流动人口进行培训,提高其生产技能,并依靠其既能与劳动在城市自食其力,谋到合适的职业,扩大流动人口的就业面,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发生。 (五)加大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

由于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流动人口往往选择出租房屋作为自己的落脚点,出租房屋为外来人口工作、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外来人有的流动人口利用租赁来的房屋制假售假,有的进行卖淫嫖娼,有的进行盗窃销赃。因此,管理好出租房屋是管理好流动人口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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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犯罪的综合治理的一条有效途径,而且也可以从源头上掌握和控制好流动人口。首先,公安机关应把出租房屋列入工作视线内,实施管理责任制,配齐配强专职协管员,对外来人员可能落脚的出租房屋严格管理。其次,应抓住出租房屋主,坚持“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出租房房东和租住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建议定期分析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分布和动态发展趋势,对车棚(库)住人、出租房屋的卫生、租住者人均面积以及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定期抽样调查,分析特点和规律,为各级党委、政府规范出租房管理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也为下一步开展对出租房屋管理立法提供保障。加大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的力度。

结语

流动人口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对社会同时产生着正面和负面的作用和影响。人口的盲目无序流动,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如何通过引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正面作用,抑制和消除其负面影响,是整个社会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从流动人口现状分析出发,针对流动人口及其治安管理中存在的治安管理保障体制不完善,社会各部门间的管理配合不当,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不健全,管理模式落后,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受教育层次不够,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对城市管理及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不够,法律意识淡薄、出租房屋的管理仍很薄弱等问题、运用相关理论进行讨论和研究,,提出完善治安管理体制,社会各部门管理之间相互配合,增强全局意识,加强内部与外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的网络化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等,符合我国现阶段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措施,是有其现实意义的。在现阶段外来流动人口犯罪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应当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检察部门、法院以及各基层组织应携手作战,打防结合,恩威并举,使流动人口形成规范化管理,综合性预防的制度体系,真正使外来流动人口犯罪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城市的安定、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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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吴洋:《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与问题分析》,牡丹江农业信息中心,2003年。

[2]陈君武:《我国流动人口的新特点及其管理模式的研究》,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

[3]王智民:《当前中国流动人口犯罪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

[4]陈冀平:《陈冀平强调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央视国际,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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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在我初期选题目和列大纲时,周敏老师就给了我很多宝贵的意见。在明晰思路、查找资料时,周敏老师更是给了我关键性的帮助。在毕业论文即将完稿之际,特向周敏老师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感谢她在我的这次论文写作过程中给与我的细心指导和帮助。同时也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们、同学们、以及同事们、在这里我表示深深的谢意,感谢你们对我的指导和帮助。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通过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也让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知识与经验的缺乏。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料,竭尽所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论文写作,但论文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论文还不完备,有待改进。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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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6s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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