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3-31 04:46:02 阅读量: 高中教案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渤海湾港轮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轮驳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健全宣传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轮驳公司宣传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目标,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为根本遵循,以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战略任务,弘扬山东港口“同心同德、忠诚奉献、创新开拓、追求卓越”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轮驳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轮驳公司及权属单位。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轮驳公司宣传管理工作由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支部对宣传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为宣传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为宣传管理工作主管部室,负责贯彻落实轮驳公司党支部宣传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做好轮驳公司及各权属单位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联系、对接渤海湾港集团宣传部室、信息工作主管部室,协调市内外、省内外及中央各新闻媒体。各部室、权属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权属单位应当明确宣传工作部室,配备兼职宣传人员。各部室要配备兼职通讯员,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第七条 各部室、权属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层级考核体系,实施工作任务目标管理,落实落细宣传管理工作职责。

第三章 宣传内容

第八条 按照宣传管理工作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弘扬正能量,宣传内容包括: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山东省港口集团部署要求。

(二)轮驳公司党的建设、发展战略、管理理念、经营业绩、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员工风貌、典型推树等内容。

(三)轮驳公司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作出的重要部署、决策以及重要工作、安排等。

(四)轮驳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成就、重要进展。

(五)轮驳公司突发事件、社会关注事件的正面引导。

(六)轮驳公司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

第四章 宣传阵地

第九条 轮驳公司及权属单位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原则,以各类宣传阵地为依托,构筑一体化、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全程、全息、全员、全效开展宣传。

第十条 轮驳公司及权属单位要畅通内部宣传渠道,建立宣传层级和网格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一)建立层级传达机制,畅通宣传通道。各部室、权属单位要建立会议、简报、宣讲等宣传机制,实行规范化、制度化、一体化宣传。

(二)建立系统宣传机制,持续开展宣传。要举办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宣传会、现场会、形势任务教育报告会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搭建各类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方式。要设置宣传墙、宣传角、宣传栏、宣传屏,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页等,重点打造好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实施全方位宣传。

第十一条 要畅通外部宣传渠道,打造全媒传播、融媒宣传平台,树好轮驳公司外部形象。

(一)搭建对外宣传平台。积极对外宣传,建立“微信、网站”等多平台宣传矩阵,形成全方位宣传格局。

(二)建立有效对外沟通协调机制。要建立与地方党支部宣传部室、地市级重点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他媒体良好沟通协作机制,涉及重大新闻宣传需请示山东港口渤海湾港党群工作部后,邀请有关媒体共同策划宣传,不断扩大新闻宣传效果,营造外部良好舆论环境。

第五章 一体化宣传管理

第十二条 按照轮驳公司宣传工作总体要求,制定系列宣传管理制度和流程,推进宣传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第十三条 轮驳公司及权属单位实行宣传阵地一体化管理。

(一)严格宣传平台一体化管理。实行大型宣传平台建设审批备案制度,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宣传平台的建设要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同意。

(二)建立宣传形象标识管理。按照山东省港口集团形象标识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办法,统一形象标识,增强辨识度。

第十四条 轮驳公司及权属单位实行宣传工作一体化管理。

(一)综合管理部制定宣传工作要点,撰写宣传提纲,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主题实践等活动,各部室、权属单位配合开展。

(二)综合管理部制定新闻宣传总体策划案、专题策划案等,统一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各部室、权属单位通讯员队伍做好配合。

(三)统一开展先进典型推树工作。轮驳公司推树重大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宣传工作经验,要上下形成联动,做好互动配合,实行一体化宣传推树。

(四)建立文化活动审批机制。各部室、权属单位邀请外部人员开展涉及意识形态的文化活动、演出活动、研讨活动等,须经党支部审批同意,并经拟邀请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同意。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事先对拟请报告人进行背景核查,全面了解其思想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

(五)建立宣传项目审批制度。各部室、权属单位开展重大宣传主题、重点宣传项目宣传,要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对宣传内容、宣传时间、宣传范围等重点内容进行申报,经综合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建立新闻采访报道管理制度。综合管理部对接市级及行业媒体关于轮驳公司层面的新闻报道、媒体约稿、采访等外宣工作;各部室、权属单位接收到以上媒体邀稿、采访等商请函后报综合管理部统筹安排实施,各部室、权属单位通讯员做好配合。

受访人要严格遵守轮驳公司宣传纪律和保密制度,自觉维护轮驳公司良好形象,对把握不准的情况,受访者不得擅自发表意见。

邀请社会媒体来公司采访、组织集中采访等要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严禁私自邀请和组织社会采访采风。任何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接受的采访,不能以单位名义发表意见。

(七)建立稿件审核签发制度。各级宣传平台要建立完善采编、发布工作流程,规范撰稿人或编辑、部室、审稿制度,严格把好稿件签发关、审核关。

涉及轮驳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上级领导的稿件,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签发。

对涉及重大事件和敏感问题的稿件,要会同相关业务部室对背景材料、涉及数据等进行审核把关。

对外稿件涉及商业秘密的,要会同业务主管部室进行审核把关。

(八)建立新闻宣传发布制度。对数据性强、政策性强、敏感性高的报道,由综合管理部会同业务部室共同策划,确保报道权威准确。

(九)稿件发布奖励制度。在省级及以上平台、媒体发布的稿件按照《山东渤海湾港集团宣传报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轮驳公司不进行重复奖励;在公众号发布的稿件由各部室、权属单位统计,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按照每篇50元的标准分别在6月、12月统一进行奖励稿酬兑现。

第十五条 建立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建立轮驳公司舆情引导、监测、预判、上报、处置、回应等工作机制,对收集的舆情进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原则,明确责任部室,有序有效处置回应,尽量减少和避免事态扩大化和复杂化。

健全网络舆情管理机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建立网络内容发布、监测机制,有效防范有害信息传播,营造轮驳公司网络清朗空间。

对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涉事单位要将客观、准确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送上级职能部室,并迅速准备新闻通稿,经轮驳公司党支部同意后统一发布。

遇有媒体暗访或独自采访的,要迅速向党委工作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按照轮驳公司管理要求,每年组织对各部室、权属单位宣传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宣传系统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标准,并纳入轮驳公司组织的各类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

对违反宣传管理工作办法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nsl.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