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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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解读

《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深建规〔2015〕5号)(以下简称“《办法》”)在2015年第15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长期以来,未经招投标竞价且《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上未刊登价格的材料设备的价格确定没有规范统一的询价采购办法,采购人的采购行为各行其道,造成了建设工程管理无序、材料设备定价随意,甚至滋生了串通作假等违法行为。尤其在深圳市大运工程建设期间,绿化工程中假植苗、容器苗等苗木花卉材料,因造型、景观等个体差异性较大,无法统一定价,这类材料询价问题尤为明显。建设单位及审查部门都强烈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统一办法,规范询价采购行为,为工程顺利结算提供计价依据。

为此,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4月6日《加快推进办赛事办城市工程项目建设第五次联席会议纪要》(107号)提出“规范建设单位询价行为,请市建设局牵头,监察、审计、政府采购部门等参与,尽快制定规范统一的询价办法。”的要求,2012年6月市住建局造价站制定了《深圳市办赛事办城市建设项目询价采购指引》,市领导指示在此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通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办法。 二、《办法》出台对建筑市场的主要作用

(一)填补政策空白,加强国有资金建设工程管理。

材料设备费用通常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并且新型材料设备的不断涌现使得询价采购金额占资金投资比例逐年升高,对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起决定性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询价采购办法的缺失,在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工作中出现上述诸多问题。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并依托市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不仅可以规范询价采购的程序,通过公开公平、充分竞争的询价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建立了长效机制,也解决了国有资金工程造价审查的老大难问题。同时,《办法》是对我市现行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的重要补充,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资金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二)确保询价采购质量,提高工作时效

实际工作中,采购人通过询价方式实施上述材料设备采购,而传统的询价存在着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一是询价信息公开范围狭窄,导致信息沟通严重受阻,降低了采购效率,损害了采购的公平性;二是询价方式较为单一,传统的电话、传真等询价方式容易导致供应商报价存在差距,影响询比价效果和效率,比价工作缺乏透明度。因此,制定统一规范的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服务平台,可以实现询价采购科学化管理;遵循比质比价的市场办法,实行采购人负责制,既保证了采购质量,又明确了询价采购行为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较大程度满足了采购人的质量需求,相比公开招标,还较大幅度缩减了采购周期。 三、《办法》的适用对象及范围

《办法》适用对象主要是深圳市国有资金投资的依法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中未经招标竞价的材料设备,且这类材料设备同时应满足以下三种情形:1、因工程变更而增加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暂估价中包含的材料设备等依法不需要另行招标的;2、采购期前一年内《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上未刊登价格;3、采购估算价超过二十万元,采

购人应当按《办法》进行询价采购,具有强制性。而依法不需要招标的建设工程,其材料设备的询价采购活动,可以参照《办法》执行。 四、《办法》涉及的关键名词及解释

本《办法》中涉及关键名词有:询价采购、采购人、供货商等。这些名词在本办法中具有特定的含义,需要特别注意。

1、询价采购:指的是采购人通过比对多个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确保采购价格具有竞争性并确定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2、采购人:指的是负责采购《办法》适用范围内材料设备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

3、供应商:指的是向采购人提供材料设备的责任主体,包括制造商、经销商等。 五、《办法》中最重要的原则--询价采购活动实行采购人负责制

按《办法》进行的材料设备询价采购活动实行采购人负责制,参与主体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充分竞争、诚实信用、性价比最优的原则。对于询价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优先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通过司法或者仲裁途径解决。 采购人负责制是本《办法》最重要的原则,它明晰了询价采购活动的责权利关系,确保询价采购活动顺利开展。

六、实现询价采购活动的保证--全市统一的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 《办法》规定:询价采购集中在全市统一的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开展。

根据询价采购需求,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依托深圳市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集中开展统询价采购活动。服务平台采用政府和企业合作的PPP建设模式,不仅确保了询价采购的公开透明,提供了快捷、安全、高效的服务,同时规范了参与各方询价采购行为,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并有助于询价采购历史交易数据的整理、积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七、询价采购的操作程序

首先,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服务平台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截止后,采购人成立的询价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统一评审,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最后,采购人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成交价格,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询价采购结果。 八、询价采购小组的成员组成及职责

组织询价采购前,《办法》约定采购人应当成立五人以上单数的询价采购小组,其成员可以从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相关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设计单位中选取。询价采购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审时间内统一评审供应商报价文件;2、按性价比最优原则推荐不少于三家供应商;3、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供采购人决策参考。

九、采购文件包括的主要内容

采购人发布采购公告,制定的采购文件具体包括:1、采购人名称、地址和项目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2、拟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用途、数量、技术要求、价格构成和评定标准;3、供应商资格和服务要求;4、保证金金额、交纳方法及退还规定;5、合同

主要条款及签订方式;6、报价方式、内容、截止时间;7、评审方法、时间等相关规定;8、争议解决方式等。

十、询价采购的时限要求

1、采购人服务平台发布采购文件时间不应少于五个工作日;2、采购人确定询价采购结果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在服务平台进行公示,且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询价采购应当终止的情形

当询价采购小组评审发现如下情况之一的: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2、所有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或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应当终止本次询价采购,可以重新组织询价采购或依法通过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二、询价采购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的作用

按《办法》进行询价采购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可以作为工程计价、造价审查以及审计的依据。

十三、编制材料设备招标控制价的询价功能

针对《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上未刊登价格的材料设备需要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情形,服务平台还提供了询价功能。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服务平台发布询价公告,通过对多个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对,合理确定材料设备价格,可以作为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5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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