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周招聘信息

更新时间:2024-04-30 17:4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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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就业】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启事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决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考虑到工科学校的特点,招聘男性辅导员8名、女性辅导员7名,合计招聘辅导员15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接收(代理期限为3年),人事代理期间相关薪酬待遇按我校《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相关规定执行(可咨询)。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2015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3)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及学生会、分团委干部),获得过二级院系及以上表彰;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辅导员招聘专用电子邮箱gupt2981161@126.com(邮件主体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辅导员”),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恕不受理。 3、报名截至时间: 2014年1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我校2014年12月17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12月18日公布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主页及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4年12月26日当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

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5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考试

1、笔试:2014年12月27日上午9:00组织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于2014年12月27日下午17:00公布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及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4年12月28日上午9:00组织面试。分男女两个面试小组,面试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择优进入面试,即男性笔试成绩前24名、女性笔试成绩前21名有面试资格。面试时间15分钟/人,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是否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知识及能力。在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组成,按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2014年12月29日上午进行体检、下午及晚上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派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辅导员工作要求者不予聘用,缺额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体检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5年3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工

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及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人事处处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及纪检监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纪律要求

1、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笔试命题和阅卷专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3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4、参与辅导员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朋友参加考试的必须回避),命题人员、面试评委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5、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属参与辅导员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考生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联系办法

1、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525000

3、电子邮箱:gupt2981161@126.com 4、网址:http://www.gdupt.edu.cn。

5、联系电话:0668-2981161;传真:0668-2981161 6、联系人:纪老师、杨老师、梁老师

【创就业】江苏省淮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江苏省淮阴中学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为适应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城校区教师26名(事业单位编制)。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4名、物理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4名、地理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体育教师3名、心理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4年毕业的研究生,或2014年毕业的211院校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下同)、江苏省内师范类本科生、外省师范类院校淮安籍(淮安生源)本科生;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211院校本科生和扬州大学、江苏师大师范类本科生,至少获得过二等奖学金或其他奖励;其他师范类本科生至少获得过两次一等奖学金;研究生须在本科期间获得上述相对应的奖学金。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英语教师本科毕业前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第一步:应聘人员于2013年12月19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下载)。

第二步:2013年12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获奖证书、普通话、英语

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文凭,到江苏省淮阴中学(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主教学楼一楼会议室报名。

第三步:由淮阴中学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若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50分),计算机、体育、心理专业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10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3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8: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试讲

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试讲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试讲成绩占总成绩40%。

(四)面试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淮阴中学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因参加面试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空缺的,从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面试形式和内容为考生回答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问题。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试讲、面试各占30%、40%、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因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及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0517-83518805; 淮安市教育局: 0517-83662485; 淮安市人社局: 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江苏省淮阴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9088988。

【创就业】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2015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前身为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南徐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以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在学院办学十周年之际,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迁址张家港市。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新校园占地856亩,校舍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环境幽雅、设施齐全。作为江苏科技大学和张家港市合作运用全新办学理念和运行模式 举办的独立学院,秉承江苏科技大学的优良传统和“船魂”精神,依托母体学校的专业优势办学,设置了船舶与海洋工程等22个本科专业(方向)。为了满足学院 事业发展的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工作任务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守法纪。 2、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30岁,具备较强的政治理论素养,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备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研究生及本科均为全日制重点高校。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将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jkdslg2015@163.com,邮件名称为: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材料一旦被学院接收,恕不退还。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恕不接受报名。由学院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3.录用。招聘结果通知到个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后签约。逾期不到或不签者视为放弃签约。

五、招聘相关要求 所属部门:学工部、团委

专业要求:教育学或管理学,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职位级别:辅导员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5日。若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未接到电话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党政办

邮 编:215600

联系电话:葛老师 0512—56731007 网 址:http://szlg.just.edu.cn/ E-mail: jkdslg2015@163.com

【创就业】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苏州市吴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流程和时间:

1.报考查询: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rs.gov.cn)查询,详见《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简章》和《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职位简介表》。

2.报名方式: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

2014年12月10日9:00~12月1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2寸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12月11日9:00~1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 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

2014年12月下旬,通过资格初审者报到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资格复审及考试地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进入考试的考生给予定额交通、食宿补贴。

报考查询和报名网址: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rs.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41,63950942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12-63950511

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11

【创就业】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对教育教学实践、教育评价与监测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14年1月1日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心理测量人员 岗位简介:学生身心健康水平测量 招聘人数:2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要求: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应聘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岗位后,填写《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并通过电子邮件、邮政信函两种方式向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地址:苏州市劳动路289号电教馆大楼一楼,邮编:215004,联系人:殷老师、徐老师,电话:13073371618、13862067707,邮箱:10926916@qq.com,电邮主题(或邮件信封)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岗位名称”,扫描件请注意压缩尺寸大小。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简历;②身份证;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所公开发表论文及毕业论文设计的PDF格式文件;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证明);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4年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简历;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学历(学位)证书;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所公开发表论文及毕业论文的PDF格式文件;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证明);⑧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3.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简历;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在校期间所公开发表论文及毕业论文的PDF格式文件;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考试

(一)资格初审。经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初审,报苏州市教育局审核、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进入面试,并公布面试名单3天在“苏州教育网”上(http://www.szedu.com)。

(二)考试方式。不进行笔试,采用集中面试方式,面试前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如所提供原件不符合要求,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同一岗位采用统一试题及评分规则。主要针对职业理想、理论素养、专业技能、创新思维和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20分钟答辩。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予以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

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

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4787。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徐老师,13862067707。

【创就业】南阳师范学院2015年诚聘教师启事

南阳师范学院坐落在南阳市卧龙岗上,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河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南阳是南水北调渠首所在地,享有绿城、水城、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新城之美誉;南阳文化积淀悠久而丰厚,孕育了“科圣”张衡、“医圣”张仲景、“商圣”范蠡、“智圣”诸葛亮等历史名人,近现代更是有哲学家冯友兰、作家二月河、军事家彭雪枫、当代毕升王永民等英才涌现。

学校占地2375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馆藏图书近200万册,中、外文全文电子期刊15000余种,电子图书180万册,拥有Springer、EBSCO、SpecialSciDBS、SD、ACS、RSC、Wiley Online Library、MR、IEEE Xplore、AIP、APS等11个外文数据库,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万方数据资源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中文数据库30余个。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900余名,其中博士313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余名,设有21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为适应发展需要,特向全国诚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教师基本条件

(一)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二)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学历、学位俱全)的教授

(1)教授年龄在45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2.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1)年龄在40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二本以上)毕业,985、211院校优先。 二、招聘专业 (一)紧缺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戏剧影视文学、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法学、英语、日语、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制药工程、园林、测绘工程、宝石学、软件工程或计算机应用及相关或相近专业、网络应用与安全及相关或相近专业、嵌入式应用及相近专业、体育训练学、音乐学、美术学或艺术设计学相关专业、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土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非紧缺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秦汉史、秦汉考古、文化产业管理、概率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计算数学、基础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旅游管理、卫星与遥感技术、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原则上要求达到优秀博士条件。

三、相关待遇

(一)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特聘教授、海外优秀博士和高水平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和其他特殊人才,学校将提供优厚待遇,具体面议。

(二)博士、博士后待遇

1.紧缺专业博士安家费30万元。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安家费为30万元:(1)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限前两名);(2)文科博士应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3)理工科博士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限第一作者);(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限前2名);(5)独立出版学术专著、译著者;(6)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7)有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具备潜在经济效益,经学校专业学术委员会认定者。

3.博士津贴2000元/月。

4.提供校内集资房源(120m2左右);夫妇双方同为博士的,只享受一套校内集资房待遇。

5.3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津贴。

6.科研启动费文、理科10万元,实验性理、工科15万元。

7.紧缺专业和优秀博士的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按河南省人事招聘政策或人事调配政策安排工作;配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的学校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安排配偶工作后,安家费减少5万元。

8.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9.博士后的安家费在博士安家费基础上提高3万元,其他待遇与博士相同。 (三)教授、博士后、博士服务期为5年。

(四)来校工作后,根据工作业绩,可享受教学、科研等奖励和优厚待遇,具体以学校教学、科研奖励文件为准。

(五)待遇中涉及款项均为税前数额。 (六)到校报到后,报销一次应聘往返路费。 四、来校工作后,根据工作业绩,享受如下科研奖励

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100万元;国家级二等奖奖励50万元;国家级三等奖30万元。省部级一等奖10万元;省部级二等奖5万元;省部级三等奖2万元。

2.论文奖励: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该期刊在JCR分区表(以在计算科研奖励时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分区表为准)1区的,每篇奖励6万元;该期刊在分区表2区的,每篇奖励3.5万元;该期刊在分区表3区的,每篇奖励1.5万元;该期刊在分区表4区的,每篇奖励6000元。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被《工程索引(E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数据库(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在学校指定的《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每篇奖励8000元—20000元;自然科学类每篇奖励6000元—8000元。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每篇奖励2万元;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3.科研项目立项奖励:国家级科研项目奖励项目主持人5万元/项。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473061

联系人:杨老师 刘老师 栗老师 封教师

联系电话:0377-63513710 传真:0377-63513710 华东招聘地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18567178991

邮箱:nysyzp@nynu.edu.cn

详细信息,请登录学校网址:www.nynu.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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