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公司管理规范之人力资源管理之薪酬管理制度(年修订)

更新时间:2023-04-21 08:3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一章总则

作者天空之影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厂(以下简称)自身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以战略为导向,在综合考虑的人工成本控制和关键人员的外部竞争性的情况下制定本薪酬方案。

第三条设计原则本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导向原则

在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根据发展要求,以及各岗位对公司价值贡献的大小,进行薪酬分配。通过统一的价值评估体系和统一的薪酬结构体系体现内部公平性。

(二)公平性原则

确定各岗位对的价值贡献时,从各岗位对企业的影响、管理监督复杂性、责任范围、任职资格、解决问题难度、沟通范围、环境条件等方面综合考虑,充分体现内部公平性。

(三)绩效导向原则

员工的薪酬与的经营效益、与其工作业绩挂钩,相同岗位的员工,由于所取得的工作业绩不同,享受的薪酬也会有所差别。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四)竞争性原则

参照地区劳动力市场和国内同行业企业工资水平确定薪酬水准,

特别关注保留和激励骨干员工。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职能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及业绩提成制适用于除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人员、生产一线人员以及个别特殊岗位人员的所有在岗员工(不含临时工和退休、退养、待岗人员),主要包括:

(一)管理序列:从事管理工作并拥有一定管理职务的岗位,如各处处长、主任及中心主任等;

(二)职能序列:从事职能管理、科技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职能工作且不具备管理职务的岗位,如薪酬人事、生产计划等;

(三)技术序列:从事技术研发、设计、技术指导的岗位,如产品设计、工艺员、技术员等;

(四)操作序列:指各部门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及各部门从事基层事务的岗位,如试验员、烘干员等;

(五)市场序列:在市场上从事销售的岗位。

第五条特殊岗位的工资标准适用于质检处计量员、供应公司材料对帐、安委办保安、物料中心搬运工等岗位,工资标准见第十章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岗位工资:根据不同岗位等级每月固定发放;

(二)加班工资:根据员工超过正常的劳动时间而计付的工资;

(三)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产品设计部门根据每月员工完成工作量的多少发放的工资;

(五)销售提成:市场化运作部门销售人员(含办事处主任)的销售提成;

(六)年终奖:工厂根据年度效益及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的奖金;

(七)其他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单项奖励、嘉奖奖金等,如项目奖金;

(八)福利: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保险、过节费等;

(九)津贴:厂龄、学历、各种职业资格或职称补贴。

第四章薪酬结构

第七条对于不同类别的岗位,采用不同的薪酬结构:

(一)职能工资制:针对管理序列人员、职能序列人员和操作序列、技术序列(除项目负责人、产品设计)人员。

薪酬总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其他奖励+福利+津贴

(二)岗位计件工资制:针对设计处项目负责人、产品设计人员。

薪酬总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年终奖+其他奖励+福利+津贴

(三)业绩提成制:针对市场序列人员(含办事处主任)

薪酬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其他奖励+福利+

津贴

第八条不同岗位的薪酬结构详见附表一:《各类人员薪酬构成表》。

第五章薪酬级别

第九条员工的岗位工资与计件工资的和称为基本薪酬。

第十条除业绩提成制人员外,本薪酬制度涉及的其他岗位的基本薪酬划分为9个职等,每个职等内细分为10个职级。相邻职等的职级有重叠部分。基本薪酬职等、职级系数关系见《基本薪酬系数表》,通过本系数表统一对各岗位的薪酬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除业绩提成制人员外,根据工厂的基本薪酬总额预算及各职等、职级间的系数关系,确定每个职级的基本薪酬水平。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评估价值划入不同的职等,并根据该岗位员工的能力评价划入不同的职级(胜任能力的评估每2-3年实施评估)。

第十二条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员工的薪酬可以在本岗位该职等的各职级之间调整;但除非岗位发生变化,否则薪酬变化不能超出该职等职级范围。薪酬调整办法详见第十二章。

第十三条管理序列岗位的基本薪酬对应5-9职等;职能序列岗位的薪酬对应1-6职等,分为初级职能管理人员、中级职能管理人员和高级职能管理人员;技术序列岗位的基本薪酬对应2-9职等,分为初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操作序列岗位的基本薪酬对应1-6职等分为初级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和高级操作人员;销售序列岗位的基本薪酬按市场水平决定。岗位序列详见附表二:《岗位序列等级表》。

第十四条基本薪酬的初次定级

第十五条为了使新薪酬体系与原有薪酬体系更好的衔接,基本薪酬初次定级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第十六条基本薪酬初次定级时,原则上从各岗等的1、2、3级

起步,根据岗位评估分数确定各岗位基本薪酬等级,以后年度的调整参照第十一条执行;

新进入的员工,根据其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定级,对其原有职称、工龄不再给予考虑。

第六章职能工资制

第十七条实行职能工资制的岗位的人员包括管理序列人员(设计中心主任、办事处主任除外)、技术序列人员(项目负责人、产品设计人员除外)、职能序列人员和操作序列人员。

第十八条管理序列人员(设计中心主任、办事处主任除外)设计的薪酬结构为:

薪酬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其他奖励+福利

技术序列人员(项目负责人、产品设计人员除外)、职能序列人员和操作序列人员的薪酬结构为:

薪酬总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其他奖励+福利

第十九条岗位工资

(一)职能工资制人员的岗位工资依据其岗位工资水平划分为9个职等,每个职等包含10个职级。岗位不发生变动时,该岗位工资只能在该职等职级内变动;岗位发生变动时,岗位工资随之变动;

(二)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实施出勤考核不参与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绩效工资

(一)根据各部门职责不同采用不同的挂钩财务数据,制定不同的挂钩系数,具体挂钩指标及系数见附表。业绩薪资基数的确定办法及系数的调整由每年人力资源部根据工厂年度经营规划进行修订。

(二)绩效工资按月度发放,实际发放额由该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和当月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计算公式为:

部门正职绩效工资=当月绩效工资基数×该部门当月绩效

部门副职与助理级员工绩效工资=当月绩效工资基数×(部门当月绩效×30%+个人绩效×70%);

基层员工绩效工资=当月绩效工资基数×(部门当月绩效×20%+个人绩效×80%)

第二十一条基本薪酬水平的确定

根据实行职能工资制员工的基本薪酬总额与系数,确定基本薪酬基数从而确定每个岗位等级的基本薪酬水平。

第二十二条年终奖管理见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加班工资管理见第八章。

第七章岗位计件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实行岗位计件工资制的岗位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产品设计。

第二十五条实行岗位计件工资制人员的薪酬结构为:薪酬总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业绩工资+年终奖+其他奖励+福利+津贴

第二十六条岗位工资

岗位计件工资制的基本薪酬水平依据岗位评估结果和市场水平等确定;

(二)岗位计件工资制岗位的岗位工资水平依据岗位基本薪酬水平以及岗位工资与计件工资基数的比例确定;

(三)各岗位的岗位工资和计件工资基数的比例7:3;

(四)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只进行出勤率等纪律性考核。

第二十七条计件工资

(一)岗位计件工资制岗位的计件工资基数水平依据岗位基本薪酬水平以及岗位工资与计件工资基数的比例确定(工厂整体涨薪将计入计件工资基数);

(二)计件工资按月发放,由薪酬管理部门根据实行岗位计件工资人员计件工资基数总额与工厂年度设计任务,确定出每台产品的工时定额与每个工时定额的工资基数,实行岗位计件工资人员的计件工资计算公式为:

项目负责人计件工资=∑该项目负责人月工时×工时价值×(该产品的绩效评估结果)

员工计件工资=该员工当月工时×工时价值×(绩效评估结果)第二十八条业绩工资

根据每月合同签约额与全部生产产值与当年岗位计件工资制的业绩薪资系数的乘积确定当月业绩薪资基数,业绩薪资每月发放,实际发放额由该人员当月业绩薪资基数和当月考核结果决定。

员工业绩工资=该员工当月业绩薪资基数×当月考核结果

第二十九条基本薪酬水平的确定

根据实行岗位计件工资制员工的基本薪酬总额与系数,确定基本薪酬基数从而确定每个岗位等级的基本薪酬水平。

第三十条年终奖的管理见第七章。

第三十一条加班工资管理见第八章。

第八章业绩提成制

第三十二条销售提成适用于市场序列人员和办事处主任。

第三十三条市场序列人员和办事处主任的薪酬结构为:

薪酬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绩提成+其他奖励+福利+津贴

第三十四条实行业绩提成制人员的基本薪酬作为其生活保障,业绩提成作为其主要收入。

第三十五条岗位工资

业绩提成制人员中,办事处主任月基本薪资2200元,办事处主任月基本薪资1850元办事处项目经理月基本薪资1500元,每月发放。

第三十六条绩效工资

办事处主任月绩效薪资为1250元,办事处副主任月绩效薪资为1100元,项目经理月绩效薪资为1000元。绩效工资与当月家绩效分挂钩,绩效分低于60分,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三十七条基本薪酬水平的确定

基本薪酬水平的确定方法参照职能工资制的办法。

第三十八条业绩提成的确定

业绩提成的确定方法见《营销政策》

第九章年终奖

第三十九条年终奖

(一)每年年初工厂根据该年度利润任务确定利润保底目标,并确定超额完成保底目标后的超额量提成比率。并据此在年初确定年终奖总额;

年终奖=超额利润×提奖比例

(二)年终奖发放额根据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等级对应的系数进行

发放,个人年度考核等级为个人月度考核等级/12得出的分数后对应的等级,个人年度考核等级及系数表如下:

员工个人奖金基数=工厂年奖金总额/ (∑员工的奖金系数×该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系数×计奖月数);

员工奖金额=员工个人奖金基数×员工的奖金系数×个人年度考核系数×计奖月数;

(三)保底目标及超额量提成比率的确定办法详见《厂绩效管理制度》,奖金系数如下:

第十章加班工资

第四十条加班工资

除非工厂正式通知,否则工厂不提倡加班,由于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加班,有关加班费发放标准见《加班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其他奖励、津贴及福利

第四十一条对于临时奖励和特殊奖励的管理,详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为了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以及提高专业业务水平,设计厂龄、学历津贴。

(一)工龄工资按照《厂龄工资实施细则》执行。

(二)学历工资:本科45元/月,大专30元/月,中专15元/月

职业资格等级、职称等级按《职业津贴制度》执行。

第四十三条的福利政策按目前福利办法执行。

第十二章特殊期间及特殊岗位工资

第四十四条各种婚、丧、孕、病、事、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发放,详见《厂请假休假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1)新聘者(2)离职或被解聘者(3)停职而复职者。按日计算工资方法:

员工工资=岗位工资×(该月应出勤日数-停职日数)/该月应出勤日

业绩薪资由部门根据岗位业绩通过绩效评估进行考核。

第四十六条员工在考核前离职,绩效工资不再补发,年终奖不再发放。

第四十七条部门内出现临时缺岗情况,连续缺岗时间在5天及以上的,由于缺岗而扣除的岗位工资由部门分配给临时代替人员;部门提高效率提出精简人员的,原岗位全额工资由部门分配给在职人员。

第四十八条工厂安排外出脱产培训的,15天及以内的不扣除工资;15天以上的,按1800元/月。

第四十九条新进入员工的工资支付

(一)有工作经验者入职后需经过1至3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按照参照岗位的岗位工资80%计算,试用期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协商,根据该员工试用期间的绩效表现,在岗位相应职等的1-3职级确定其基本薪酬水平。

(二)无工作经验者入职后需1至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按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结束后,在员工完全胜任岗位的情况下,原则上在岗位相应职等的第1职级确定其基本薪酬水平。试用期过后,如果员工已确定岗位,但不能完全胜任本岗位工作,需经过1至6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员工的工资,按岗位岗等1级的基本薪酬的80%给付。试用期结束后,由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进行评估,完全胜任岗位工作的,按该岗位的初次定级确定其基本薪酬水平。

工伤工资标准1200元/月.

病假(住院期间):按1200元/月

第十三章薪酬调整管理

第五十一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

第五十二条整体调整,是指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股份公司政策调整、工厂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工厂整体效益情况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厂长办公会决定。

第五十三条每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由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厂长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具体方案,工厂厂长办公会负责确定整体薪酬政策方向。

第五十四条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整体薪酬预算、基本薪酬级别调整、加班费预算、年终奖发放方案、销售提成方案、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五十五条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第五十六条薪酬定期调整,是指工厂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和绩效工资基数进行的调整。调整办法原则上是:绩效考核等级为5级时晋升2个职级;绩效考核等级为4级时晋升1个职级;考核等级为3级时维持原有等级;考核等级连续两年为2级时降低1个职级;考核等级为1级时降低1个职级。年度考核等级表见第七章第三十五条。

第五十七条薪酬不定期调整是指工厂在年度中根据员工岗位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和绩效工资基数进行的调整;向上一级职等调整时,进入比现有基本薪酬水平高且最接近的职级;向下一级职等调整时,进入比现有基本薪酬水平低且最接近的职级。

第五十八条员工在其岗位的职等范围内调整基本薪酬级别,达到本岗位职等的上限后,则不再调整(技术序列员工的薪酬等级调整时还应结合技术能力提高的情况,详细评估标准见技术人员技能评估办法)

第五十九条各岗位员工薪酬级别调整由厂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第六十条调整后的薪酬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次月的月初计算。

第六十一条薪酬调整方案必须经过股份公司审批。审批流程为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薪酬主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

第十四章薪酬的计算与发放

第六十二条薪酬管理员每月25日汇总员工出勤情况,并每月3-5日向各车间下拨计件总额;各部门、车间30日前申报加班情况以及本部门、车间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企管部每月8日前向薪酬管理员提交上月工厂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薪酬管理员按照本办法及当年确定的业绩薪资方案计算各部门、车间当月业绩薪资基数,并与考核结果挂钩后与固定工资统一制作当月工资表,报厂长审批通过后送达银行执行。详细流程见薪酬发放流程。

第六十三条员工岗位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以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公休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下列各款项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一)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

(二)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三)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即事业保险等费用;

(四)与工厂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工厂规章制度规定的应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六)司法、仲裁结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管理制度制定于年,年3月第一次修订,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章附件

附件一岗位序列等级表

附件二基本薪酬系数表

附件一:岗位序列等级表

附件二:基本薪酬系数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vhq.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