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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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帝王的性虐待 政敌妻女百般变态凌辱

帝王的“性虐待”:政敌妻女被人永世凌辱

读了鲁迅先生的《论“他妈的”》之后,有一感想,就是论起骂人之道,也是有“大王之骂”与“小民之骂”的。小民之骂也就不过是骂骂而已,尽管其间也有层次 等级之分,粗蛮雅驯之辨,但总体上是与某些“理论家”一样的空谈,开口之初就没想到要实践的。大王之骂则大不相同,那是雷霆之前的闪电,暴雨之前的狂风, 骂的势头已不可向迩,后面紧跟上的实行更是惊天动地。说起不可向迩,小民之骂中也有一种,那就是泼皮无赖之骂,其骂之狠毒透彻也同样是无人敢撄其锋的。于 是而有泼皮无赖做了皇帝,以狠毒透彻之骂而付之于实行,那结果就是一场浩劫。这在历史上的一个实例就是永乐皇帝明成祖朱棣。 鲁迅先生在《病后杂谈之馀》中谈及“惰民”、“丐户”和“乐户”,其中乐户的来源之一便是永乐皇帝大骂之后的恩赐。

清人有《三风十愆记》,其中“记色荒”一篇谈及明初“丐户”、“乐户”的由来: 明灭元,凡蒙古部落子孙流寓中国者,令所在编入户籍,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丐户多在边海之邑,其隶于常熟者,男谓之贫子,妇谓 之贫婆;其聚族而居之处,谓之贫巷。初无姓,任取一姓以为姓,而各以种类自相婚配。其男以索绹(编草绳麻绳)为业,常不足以自给。妇则习浆糨缝纴,受役于 殷实高贵之家,所获常百倍于男,司晨之势,积重于牝鸡,由来久矣。

这里谈到的丐户只是讲了他们的“贫”,还不大强调他们的贱。再后面虽然讲了丐户妇人“草头娘”的“夏姬在世,大类人妖”,列为“十愆”之一,但却只是丐户 到了后世的演变,而并非丐户本身的特性。文中转述了草头娘的“自报家门”:她的先世在元朝时是贵族元老,其身份地位要在中国汉族官宦人家之上,所以当时被 称为“正户”。到朱元璋当了皇帝,老人家心想:你们高贵,我偏要让你们下贱,于是让“正户”的“正”字下面那一横拐了个弯,便成了“丐”字。这当然只是个 传说,未必实有其事的,但对流氓皇帝暴发户心理的揣测却颇中肯綮。

丐户”的来源还有一说。说他们本是宋将焦光瓒的部属,因为他们投降了金国,在金时一直单独编制,到了元朝,元世祖称他们为“怯怜户”,而到了朱元璋建立大 明,在定户籍时仍旧让他们不与四民相混,称为“丐户”。至于“惰民”,则有说是为元末群雄之一的陈友谅的后裔,因陈友谅曾是朱元璋争夺天下的劲敌,所以鄱 阳湖大战之后,陈友谅身死,后来其子陈理虽然投降了,但朱元璋余恨未消,便把陈氏一族钦定为惰民了。

把罪人家属化为贱民,让他们世世代代为奴为娼,永不翻身

与此相关的一个故事顺便讲给诸位。明清以来,朱元璋的老家凤阳盛行讨饭之风。凤阳一直流传着一个众所周知的民歌:“家住庐州县凤阳,凤阳原是好地方。自从 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此谣“版本”不同,此处所引是与常见的有些差异的版本)乞丐们讨饭时打着花鼓,唱着歌谣,以说明他们是因为逃荒而讨饭。 这些乞丐行乞的地方主要是江苏、浙江的苏州、松江、杭州、嘉兴、湖州一带,也就是杭嘉湖金三角。每到入冬,他们就携儿带女寻到江浙的富庶之区行乞,直到次 年初春才打道回府。年年如此,如候鸟般准时,即使遇到那十年之中不荒的一年,他们也一切照旧,似乎如果不去那里转上一转就过不了年似的。究其缘由,说来话 长。原来是明太祖立国之初,便把苏杭等城市的富民十四万户强行迁往他的老家凤阳,而且明令不许逃回原籍,逃回者就要治罪。朱元璋打仗起家,令出如山,绝无 说服动员那些婆婆妈妈的事。圣旨一下,风驰电掣,那些富民的家业即使不被抄没,也带不走多少了。他们从“人间天堂”一下子下放到穷乡僻壤,城市的闲饭是吃 不成了,乡下的营生一时也难于适应,所以他们的曰子可能要比乡下人更难过一些。第一代下放者震于朱洪武的雄威,是不敢回老家探望一下的,但第二代第三代以 后,那些长起来的孩子从父祖辈嘴里知道了故里所在,便有了“寻根”的意愿,萌生了不轨之心。可是他们又不敢违犯禁令,幸亏当时官府还没有禁止讨饭以粉饰太 平的政治觉悟,便只有借着讨饭之名行探

亲扫墓之实了。代代相传,浸成风俗,从此凤阳的百姓们就成了季节性的“丐户”,这习俗一直延续了几百年,大约直到邓 小平的改革开放之后才自然消失。

看来这“丐户”与“惰民”都与朱元璋有些关系。而“乐户”,它的产生应该是出于朱元璋的儿子、小流氓皇帝朱棣的圣意

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取代了侄子建文皇帝,这场大事变惹起了建文帝下面一些臣子的反抗,于是朱棣即位后,就用了十一年的时间杀戮、清洗建文的遗臣,又用 了二十一年时间搜寻建文帝的踪迹,其中包括被我们至今引以为自豪的三保太监下西洋这种国际大搜捕。仅仅他第一批榜示的“奸臣”就有四十四人,这些“奸臣” 不少都要灭族,其中方孝孺一案即杀死八百七十三人,胡闰一案弃市二百一十七人,坐累死者数千人,被籍没者数百家。在这场大清洗中被杀者数以万计,受牵连而 入狱服刑者更是不计其数。朱棣的清洗工程有几项发明创造。一是主要对知识分子开刀,在他第一批榜示的四十四名“奸臣”中文臣即占了四十一名。二是创立了特 务机关——东厂。三是把罪人家属化为贱民,让他们世世代代为奴为娼,永不翻身。这最后一手的卑鄙无耻把人性的丑恶发挥到极致,使人明白有了帝王之尊的流氓 真是什么空前绝后的事也能做得出来。

建文忠臣的妇和女们一部分直接被发入教坊司,一部分“给配”自己的功臣为奴婢 朱棣把建文诸臣的家属收为官奴,或赏给自己的功臣为奴,让他们的男子永远受自己和自己爪牙的奴役,女子永远受自己和自己爪牙的凌辱,这正是宋太宗把南唐李 后主“你老婆的”进一步扩大化〔1〕。建文的忠臣铁铉被杀时是“骂不绝口”的,铁铉之骂是否也有“他妈的”或“你老婆的”之类,事关皇帝,用后世发明的一 种语言来表达,那所骂的言辞是“有口不能说,有眼不能看”的。但从朱棣愤怒到把铁铉一寸一寸地凌迟,然后再投入油锅中煎炸来看,铁铉的骂也是够狠毒的了。 根据朱棣的德性,他肯定要回骂的,那骂辞也同样事关皇帝的体面,不会被史臣们写进实录中。但铁铉之骂究竟是小民之骂,而朱棣之骂则是要付诸实行的。于是铁 铉的家族未被全部屠灭,要留下他的三十五岁的妻子和两个女儿,送到“教坊”里当婊子,让一群大兵们代表自己“你老婆的”。“那时的教坊是怎样的处所?罪人 的妻女在那里是并非静候嫖客的,据永乐定法,还要他们‘转营’,这就是每座兵营里都去几天,目的是在使她们为多数男性所凌辱,生出‘小龟子’和‘淫贱材 儿’来。”(鲁迅《病后杂谈》)用朱棣他老子的心理推测,永乐皇帝的圣衷应该是:你们越是想在青史中留下清正之名,我偏要让你们污浊下贱!

当时建文诸臣的妻女们有多少落到这个下场,其数不得而知。建文朝力主削藩和对燕王朱棣用兵的齐澄、黄子泰,因为他们的名气和铁铉一样大,所以他们妻女的下落才被史官们保留下来。鲁迅引过《南京法司所记》中的一段史料,此处不得不再引一遍:

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曰,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姊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曰一夜,二十馀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

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茅大芳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病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吩咐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建文忠臣的妇和女们一部分直接被发入教坊司,一部分“给配”自己的功臣为奴婢。胡闰有个四岁的女儿,给配于功臣家,渐渐长大,很明大义,每天用灶灰涂脏自 己的脸,居然以此维持了清白之身。这事作为特例载之于史,可见大批的女子在功臣家中是没有那么幸运的。以士人之女、名门之后而沦为下贱,那下场可能要比一 般家庭的女子更悲惨,她们成为各类男人的***隶的结局是无法避免的。朱棣死后,他儿子仁宗即位,当年立即下诏:“建文诸臣家属在教坊司、锦衣卫、浣衣局 及习匠、功臣家为奴者,悉宥为民。”这仁政行得太晚,建文诸臣的妻女已经受了二十年的非人凌辱,死的死,老的老,活着的利用价值也不大了,而这时生下的 “小龟子”和“淫贱材儿”都已不知多少了,正好去接她们的班

由此看来,《三风十愆记》中说蒙古后裔“在京为乐户”,其实是不确的。蒙古人只是丐户,丐户是贫子贫妇,并无娼妓之贱。而乐户所操乃是极贱之业,他们的处地是在称为留都的南京,正是建文诸臣后裔的沦落之处。

对家属则男子流放充军,配人为奴,女子则充为官妓,所行的依旧是朱元璋父子那一套 这些乐户和丐户一样,历有明一朝始终存在,多少名门望族衰败了,没落了,消失了,只有这个贱民一族却像曲阜的孔府和龙虎山的天师府一样,能够跨越朝代而生 存,直到满人入主中原,他们居然岿然如旧。朱元璋父子的诅咒与判决已经如附骨之疽深深刻在这个贱民部落的灵魂中,社会把他们当成贱民,他们也认定了自己的 贱民命运,子子孙孙,永远世守着贱业,从来不会产生介入到正常人生活中去的妄想。直到那个曾在民间传说和武侠小说中被描画成暴君而在最近的电视剧中又被描 画成第一青天大老爷的雍正皇帝,他们才被一纸诏书召回到正常社会中。

这是雍正皇帝刚一即位就实行的仁政之一。雍正元年四月,他下诏令各属禁革乐户。九月,下令削除惰民。到了雍正五年,他又废除“伴当”“世仆”的奴隶身份。 雍正八年,又废除“丐户”及“棚民”“蜑户”等。这些措施固然是把那些与世隔绝而不便于管理的特殊民户一律视为编氓,归于保甲,以利于对全民的统治,而其 中一些贱民,也许还有不愿意进入正常社会的(比如蜑户亦称船户,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时香港还存在),但对其中的乐户来说,这无疑是一场解放。所以对于本来就 难得做好事的中国皇帝来说,称其为仁政也是不过分的。但有人将雍正此举说成是人道主义、奴隶解放,就未免太抬举他了。

雍正的诏书归诏书,仅仅是允许这些贱民成为“正常百姓”而已,几百年来形成的他们与社会的隔膜,那些耻辱的烙印,那最为惨痛的不以耻辱为耻辱的“贱民心 理”,就不是凭一纸诏书所能消除的了。而且正如鲁迅夫子指出的,这时的“正常百姓”已经成了满洲人的奴隶,成了满人之下的贱民,所以雍正皇帝把贱民与“正 常百姓”“一视同仁”就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意义了。

并且雍正皇帝从未改变对贱民的歧视。他这人勤于政事,很少看戏,但有一次他看《绣襦记》,就是那部演郑元和、李亚仙故事的传奇,觉得演郑元和 父亲郑儋的那位演员的演技很好,便特别开恩赐宴。戏中的郑儋官为常州太守,那位演员一边吃着御宴,不禁有些得意忘形,大约是想学学古代优伶的以谑为谏吧, 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请问皇上,现今的常州太守是哪位?”就这一句话,雍正立即勃然大怒,喝道:“你们这些优伶是什么东西,下贱之辈岂能擅问官员!此风 断不可长!”便命令手下把这个演员立刻乱棍打死。而且雍正在废除遗留下来的乐户的同时,自己却另外制造一批贱民。他大兴文字狱,除了把罪犯处以极刑之外, 对家属则男子流放充军,配人为奴,女子则充为官妓,所行的依旧是朱元璋父子那一套。

注释:

〔1〕宋人王銍《默记》卷下有云:“李国主小周后随后主归朝,封郑国夫人,例随命妇入宫。每一入辄数曰而出,必大泣骂后主,声闻于外,多宛转避之。”宋太 宗后宫佳丽不少,而偏要强逼小周后和他上床,那心理除了要显示征服者的“雄威”——雄性动物之威以外,还颇有大兵偏要吊名媛膀子的变态

篇二:反骚扰和虐待管理规定

篇三:性虐待

西方格言:真正的爱是畸形的?

一对彼此相爱的人,其性生活就好比完美衬景上的一颗闪亮的宝石。当生活日趋平淡,那些曾经拥有的浪漫和激情是如此地让人怀念。恩爱夫妻为什么会在性生活中表现出粗暴的行为来呢?万万不要以为这都是性变态,而是因为──非常的爱需要非常的手段。

西方有一句格言说,"真正的爱是畸形的"。尽管我们中国没有这样的格言,但却有一条民谚叫做"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这二者虽然出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但反映的现象都是一个:爱可以用非爱的方式表达出来。

一位男性说:"我听说有一种性变态叫虐待狂,我担心我们夫妻两人都有这个危险。平常我俩相处得很好,彼此处得很亲切,但一到床上我们变得粗暴起来。尤其是我妻子,她常常对我又抓又打,有一次竟然咬破了我的左肩头。奇怪的是,我对此并不反感,反而觉得很有刺激。我也常常对她有抓打行为,她也觉得满意。我想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夫妻是不是正常的?"

夫妻间在性生活中有一些粗暴行为,不仅不反常,而且很正常。据国外有人调查,在美国有5% ̄10%的夫妻过性生活时出现过抓、打、掐、挠等行为,并能从中得到很大 乐趣。如果说这些行为与性虐待有些类似,也只能说是"戏虐",因为他们双方都很有理 智,掌握着分寸,不像性变态者那样追求不堪忍受的境遇,所以也就不会像性变态者那样给对方带来真正的伤害。

令人困惑的是:恩爱夫妻为什么不能用温柔的方式来做爱,而是要用近乎暴力的手段来过性生活?

在日常生活中,感情深厚的夫妇是不会用粗暴手段对待对方的,甚至说一句粗话都怕伤了对方的心。但到了过性生活的时候,事情往往就变得不一样了。有关调查表明,把日常生活的那种关系拿到性生活中来,双方也能得到快感,但显然是强度不够,而且过于含蓄。为了追求强烈的快感,就必然要求性行为要有一定的力度,比如很多男人喜欢变化多种姿势将阴茎更深地插入阴道,不一定是因为这个动作就能带来更大的快感,而是因为通过有力而剧烈的动作,能加剧快感的升级。

在粗暴的性行为中,"咬"这个动作是比较普遍的。有人说,不管是男咬女还是女咬男,都是想给对方留下印记,我认为这种看法并无多少道理。我们知道,亲吻是最普通的爱恋动作,在性生活的准备阶段中也经常使用。随着性快感的升级,这个温柔的动作显然就变得缺乏力度了。当人们爱的感情加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不知道怎样才能表达

自己的感受,就会自然地把亲吻升级为咬啮。柔和的动作只能表达温柔浪漫的感情,强烈的快感只能由比较激动的动作来表达。这是合乎情理的。

在性爱的过程中出现这些不该出现的动作,是不是反映了男人对女人的一种压迫或者说是蹂躏呢?

在性学上有一个调查结果可能出乎人们的意料,那就是在性生活中采用抓、咬、掐等动作的人,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仔细地想一想,你就会觉得这也合乎情理:男性作为性生活的主动者,具体操作是由他来完成的,如果他觉得有必要加重刺激,完全可以把力气使在性交动作上。女性则没有这个便利条件,她们虽然可以用主动精神来参与性生活,但一到具体行为上就只能接受与等待。当她们觉得需要表达强烈感情时,就会另辟蹊径,抓、咬等动作就在所难免。

有些女性认为,女人对男人采取粗暴行为,实质是反映出对男性占有的一种仇视心理。这是一种不符合客观事实的错误认识。女性之所以要用非正常的方式来对待男性,很显然是爱意太盛,需要太强,感受太好。如果不是这样,女性完全可以采取漠然置之的态度。因此,男人对于女人的这种非正常表现应该表示欣喜才对,切莫以为这是失去理智的行为,而是要明确意识到,此时女性已经进入极度亢奋之中,你只要再鼓一把劲,就能把你们两个带入最美好的境界之中,你只要是对自己对他人都负责的正确态度。性虐待狂,现在我们将它称之为"性虐待症",是一种非常难以界定的病症。在临床上,性虐待症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两种表现。以前法国一个侯爵叫做撒德,他在生活中喜欢对女性施加虐待,在他的著作里也描写了许多这类性的变态现象,所以,

Kraft-Ebing把主动的虐待症,也就是喜欢虐待别人,命名为撒德现象(Sadism),中文译为施虐症。19世纪奥地利国有一个小说家名叫马索克,他本人是一个被动虐待症病人,在他的作品里描述了许多这类变态的性活动。因此,被动的虐待症就被命名为马索克现象(Masochism),中文译为受虐症。

施虐症病人向所爱的性对象施加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从而获得性满足。受虐症则相反,主动要求性对象对自己施加心身的痛苦和折磨,这样才能唤起他的性兴奋和性满足。但是在病和正常之间严格地划一条线非常难。在正常成年人的性生活中,有时在达到性乐高潮时,双方都可出现轻度打骂、掐、咬等行为,如果没有过重的伤害而且不是靠这些行为唤起性兴奋,不属于虐待症。即使真正的虐待症病人,其行为动机也不在于故意使别人或自己痛苦,而是这些虐待可使他们唤起性激动情绪。偶而遇到夫妻双方一个患施虐症而另一个恰恰是一个受虐症病人,如果伤害不重,恰好互相补充,双方都可得到满足,不过这种情况极为少见。仅有一方是虐待症病人,不论患的是施虐症或受虐症,对方都会不能忍受,这种婚姻是难以持续的。

施虐待症病人的施虐行为可轻可重,一般是咬、掐或恶言辱骂。稍重的可能把性对象捆绑起来,辱骂、鞭打等。有人认为故意在公共场所偷偷地割破或玷污妇女的衣服,剪断女人的头发等以唤起性兴奋,也属于施虐行为。有的施虐症病人可做出严重的伤害行为。贾谊诚教授(1988)曾见到一例患施虐症的丈夫在性交前,除了将妻全裸捆绑鞭打外,还用电流向妻全身通电,用小刀在妻胸前刻上自己的名字,最后用煤油灯蕊塞在妻的阴道里烧灼。妻终于不堪其虐待而离婚。

最严重的施虐行为是对异性的虐杀致命,成为色情谋杀犯(lust murder )。病人从杀人行为中获取性快感,甚至代替了性交活动。这样的例子在我国也已有人报告过。有人在1991年报告的案例中指明,施虐杀人与性活动有直接关系。是一个21岁的男性。自述在十一、二岁时,不知为什么在脑子里突然萌发了想杀女孩的念头,并不是由于恨她们,似乎有一种朦胧的感情,自己也表达不清。这种念头时隐时现,不影响学习和玩耍。初中二年级后,想杀女孩的念头强烈,知道不对,但难以摆脱,因而十分苦恼、焦急,以致失眠。进入高中后不久,因这类念头干扰他无法学习而退学。他多次于黄昏时外出,在僻静处跟踪女青年。每当发现女青年吓得惊慌失措的神态,心中就有一种满足感和快感。18岁参军,训练很紧张,上述念头稍淡漠。20岁以后,任务较轻,又常出现上述恶念。有一种难以阻挡的冲动驱使他跟踪、恐吓单身女性。某天晚上,乘机杀死一个18岁的女孩,面对死者并不害怕,反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解脱感和快感。为了满足心理上最大的快感。把女青年掐死后又用皮带勒住颈部,扒光她的衣服,把尸体转移到别处。

施虐症病人残酷行为的对象也可以是同性。国外有人曾报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有一个罪犯无故杀死了30--40个男孩,是一个同性恋施虐症的例子。残酷行为也可施于别的动物身上,属于恋兽症的施虐症。国外有人报告有一个爱猫的病人,一夜之间杀死三只猫,用钢丝穿了鼻子挂在篱笆上。

和施虐症一样,受虐症也多见于男性。在我国还没有有关受虐症的病例科研报告,可能由于受虐症病人让别人伤害自己是自愿的,也就无人告发的原故。潘光旦在我国的历史文献中查阅到不少类似受虐症记载。其中之一是清朝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二)中有一个小故事说,有一位富有才华的青年人,喜欢别人用木棍打他的屁股,并从中获得极大的快感。如果几天不被人打一次,就病殃殃的,一点精神也没有。("吴兴生某,文有奇气,试辄冠军。惟喜受杖,每同志相聚,即出夏楚,令有力者重笞其臀以为快,否则血脉涨闷,恹恹若病焉。")这个故事中虽然没有提到这位青年人愿意挨打是否直接与性活动有关,从被打得到的快感来看,可能他就是一个受虐症病人。

国内曾于1990年报告一个"自虐症"的例子。病人男性,35岁。因腰骶部疼痛求医。X线照片发现臀部软组织内有针样异物36枚。病人自诉在15岁时受到歧视,内心压抑,常想以利刃自残身体。有一次自己将缝衣针试探戳刺臀部时,偶然产生性的快感。28

岁结婚,性生活虽能维持,但总感到不如针刺所引起的快感强。以后病人多次跪求妻子通过殴打他让自己求得性满足。来诊前一个月,再次将4cm长的缝衣针刺入左侧臀部后,时常感到腰骶部不适,且有电流通过样的感觉,影响肢体活动,才来求治。尽管有人认为这个病例应诊断为"自虐症"。但病人除了针刺自己臀部的痛苦以取得性快感外,还多次要求妻子对他施加痛苦的殴打,实际上他应是一个男性受虐症病人。

还有的病人在手淫时,勒紧颈部使自己处于轻度窒息状态,以增加性快感。霭利斯认为这种情况也属于受虐症的一种表现。在我国,先后在1989年和1991年报告共4例"性缢死"的案例。年龄为18岁到46岁,都是男性,有2例已经结婚,都是死后被人发现的。这些人平时的性生活情况不详,在死前都有性活动受到挫折的经历。这4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死后被发现时,他们都穿着女性衣裙,甚至打扮成女性,一例还戴着耳环。从现场情况看,显然是有意使自己颈部受勒处于缺氧状态而意外致死的。这种用窒息的痛苦来增加他们的性快感,也应看做是受虐症的一种表现。另外,这4个病人在缢死前都穿着女性服装或打扮成女性,但在报告中没有提到他们生前有无异装症历史,也没有从家属中获得有关信息。从他们致死现场发现的女服和化妆品估计,他们的异装症行为不会是在缢死前才刚刚开始的。

施虐症和受虐症都多见于男性。Kraft-Ebing认为女性性活动的特点是被动性和有接受疼痛的倾向。但在临床上女性受虐症极少见到。可能是因为和男性受虐症表现不同的原故。男性受虐症是周期性的,故意地寻求被虐待的环境,从而取得性兴奋和性乐高潮;而女性的表现不是周期的而是持续的,只有在生活中不能忍受时才反抗,所以,女性受虐症被认为是一种生活方式。当然,前提条件是,所受虐待不会很严重。

虐待症的产生原因还不十分清楚。霭理斯指出,一个人的性冲动走向虐待的路可有两种解释:第一是不论把痛苦加到别人身上或自己亲受,这种虐待症倾向都是原始时代所有求爱过程的一部分,所以,这是一种返祖现象。在比人类低级的动物,当雌雄交配时,常表现出各种施虐和受虐行为。例如蜘蛛在交配后,雌蜘蛛便把雄蜘蛛吃掉,公鸡在交配时咬性母鸡头顶上的羽毛,等等。第二是一些性衰弱和阳萎的男人想借此取得一些壮阳或媚乐似的作用,以求达到满足性欲的目的。不管如何,虐待症行为是不会突然出现在成年人身上的。

从心理分析观点看,施虐行为来自幼年。儿童长了牙齿和指甲后,即出现口咬、撕拉等施虐行为,还有肛门施虐行为。性本能和攻击本能的结合是虐待行为的本源。弗洛伊德晚年提出"死亡本能"后,认为死亡本能指向他人即成为施虐症,指向自己,常希望毁灭自己,便是受虐症了。这些解释都是无意识的活动,当然也是无法验证的。

有的心理分析学家认为女孩发现自己没有阴茎,感到她被剥夺了性享受,和男孩比,这破坏了她从手淫中得到的快乐。因而女孩体验到的是痛苦,这个痛苦给她提供了一个

代替性的满足,进而成为快乐的一种方式。这种仅从解剖生理方面引伸出的观点受到有些学者的严厉批评。有人指出受虐症在相当程度上受条件的制约。例如在俄国沙皇时代,在俄国妇女中可见到完全受虐症的病例,这些妇女认为,丈夫如果不打她们就说明不爱她,而在苏维埃政权下,俄国妇女变得自信而且有进取性,这个时代也就结束了。上面这些论述都没有涉及虐待症的本质。为什么受虐症病人主动要求通过虐待而提高自己的性快感,而不是以是否被虐待,作为丈夫是否爱她的标志?而且,男性虐待症不论是主动的或是被动的都比较多见,而女性虐待症却极为少见,这又做何解释呢?没有人能够作出比较信服的解释。

心理学家如何解释窥淫癖

窥淫癖患者多为成年男子,其表现为:

1.窥视的手段很秘密,不易披人发现。如偷偷在墙上挖一个小洞,从门缝里看;利用镜子的反光;也有个别胆大的,装扮成女人混进女浴室或女厕所。

2.患者的窥淫动机主要是追求冒险和刺激。因此,他们对自己的性配偶裸露性挑逗无兴趣,国外统计资料显示,95%的窥视行为都是针对陌生异性的。对公开的、公众性的异性暴露也无明显的兴趣,如游泳池,某些体育或艺术表演,甚至在西方国家某些地区盛行的裸体浴场或裸体社团活动等对他们都没有特别的吸引力,然而只要环境有压力,异性即使是非充分裸露而被其窥见也可引起性兴奋及性满足。如在可能违纪或招致周围人反感或议论的情况下,偷看色情录像、色情图片可使患者得到性满足,反之,若环境很安全,同样的行为则失去性意义。

3.手淫。患者往往在窥视时伴随着手淫,以获得性快感;有的在回忆窥视情景时独自手淫,引起性兴奋、性满足。

4.反复地、周期性地窥视。一旦形成窥淫癖后,便于方百计地寻找各种机会去窥视,甚至冒着被人发现、名誉扫地、前途毁灭的危险。如果克制这种欲望,不去窥视,便会产生强烈的不安,往往处于欲罢不能、屡改屡犯的痛苦处境。

5.患者的性格大多是内向、肠腆、害羞、极少社会交往。他们缺乏与女性交往的能力,常为独身,或是婚姻上的失败者,缺乏正常的性生活。

治疗窥淫癖以心理治疗为主,采取综合治疗的方法效果较好。常的方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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