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模拟试题(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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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模拟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C)行使。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监察机关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各级人民政府 C、法院、检察院 D、社会团体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 )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行政处分行为 D、民事侵权行为 3、某税务局的下列何项行为属于行政行为?(A)

A、征收税款的行为 B、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C、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D、分配内部公用车辆的行为

4、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于(C) A.抽象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 C. 具体行政行为 D.非要式行政行为

5、甲外出探亲,临时委托邻居乙照看房屋。一日,乙进入甲房,发现客厅一角放有一盆鲜花,因久未见阳光而开始发黄。乙出于好心,将花盆移放窗外晒太阳。后一阵大风将花盆吹落,恰好砸在楼下与丙吵架的丁的头上,造成丁的各种损失2000元。该费用应当由( C)承担。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乙、丙

6、刘迪,6岁,在北京某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奖金应归谁所有?(D)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7、著作权的下列权利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 D )

A、发表权 B、使用权 C、获得报酬权 D、署名权

8、某科研所(全民所有制)研究人员王某在执行本所研究任务中完成了一项发明,现要申请专利,你认为该项发明的类别及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是( B )

A、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王某 B、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该所 C、非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该所 D、非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王某

9.经营者从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B) A、1000元 B、5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

10.某女结婚8年后父亲病故,她和母亲及弟弟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为了使老母亲晚年生活得更好,她想把继承的遗产送给母亲,为此,她( D) A、应征得弟弟的同意 B、应征得自己丈夫及儿女的同意 C、应征得丈夫的同意 D、可自行将继承的遗产赠与母亲

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两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2 3 4 5 6 7 8 9 10 1、我国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ABCD)等特点。 A、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B、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C、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D、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2、某公安机关对有赌博行为的李某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李某在限定时间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缴纳罚款。对此,该公安局可以( )

A、通知李某所在单位扣缴 B、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对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对李某处以执行罚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 )

A、为人民服务 B、共产党的领导 C、合法性原则 D、合理性原则

4、某大型超市内,一台中国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正在提供取款服务,突然取款机出现了故障,取100元人民币时,机子吐出200元,取500元人民币时,机子吐出1000元。取款者见状疯狂取款,在14小时内,18位取款者多取走了14800元人民币。银行发现问题后,急忙拆机检查,发现原来工作人员由于失误,错把百元面值的钞票放在了50元的窗柜里。银行要求18位取款者返还多取的14800元人民币,对此该如何处理?(BC)

A、按显失公平的行为处理 B、按趁人之危的行为处理

C、按重大误解的行为处理 D、银行有过错,多取钞票不予返还 5、下列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哪些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AD )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6、下列对象中哪些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ABC )

A、音乐作品 B、舞蹈作品 C、工程设计 D、国家机关的命令 7、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AC)

A、在我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B、在我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

C、在我国,合伙人既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又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D、在我国,合伙人只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下列哪些财产属夫妻共有?( ABCD )

A 、工资、奖金 B、生产、经营的收益 C、知识产权的收益 D、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9、某甲(男,21岁)与某乙(男,19岁)素有嫌隙,一日某甲见某乙手持匕首向自己走来,遂随手拿起木棒猛击某乙头部,致乙重伤,后来才发现某乙拿的是一把橡胶制的玩具匕首。某甲的行为是(AD) A、犯罪 B、正当防卫 C、紧急避险 D、假想防卫

10、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ABC)内提出上诉。

A、行政判决15日 B、刑事判决10日 C、民事裁定10日 D、行政裁定5日

三、简答题(共5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

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

的法律事实。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也即“宪法所保障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与请求权(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3、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答: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科学发现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4、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与刑罚都要由刑法明文规定,定罪和量刑都必须以刑法条文的明确规定为根据。即法律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

(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就是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5、简述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 答: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有:

(1)公、检、法三机关分别依法行使职权 (2)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5)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6)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7)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的原则

四、案例分析(3题,每题10分,共30分)

1、万雄是某市有名的服装个体户,被称为服装大王,几年盈利数百万。万雄夫妇有一个13岁的独生女儿,名叫万琪,夫妻俩视她为掌上明珠。在万琪12岁生日时,万雄花3000元买了一串宝石项链,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女儿。万琪在学校里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名叫刘凤,俩人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万琪为了表示对刘凤的友谊,擅自做主,将宝石项链送给了刘凤。事隔几天,万雄夫妇得知女儿将宝石项链送给了刘凤,大为恼火,立即找到刘凤及其家长,要求返还宝石项链。刘凤的母亲不同意,并说:\项链是万琪自愿送给我女儿的,而不是借给我女儿的,所以不能再要回去。\万雄夫妇见无法索回宝石项链,便只好向法院起

诉,要求返还宝石项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如果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

答:万琪只有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处分价值3000的宝石项链超过了她的年龄、智力范围,事后没有取得监护人的同意,是无效的。万雄夫妇向法院起诉可以索回宝石项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甲和男友是大学同学,1995年毕业之后他们就住到了一起,平时也象夫妻一样生活,到今天已经三年了。可前不久男友向甲提出了分手,因为他与公司的一个女同事产生了感情。甲想告男友重婚,你认为可以吗?

答:甲不能告男友重婚,因为甲与男友属于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相反男友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3、1999年8月,孙某、许某、冯某三人合伙做生意,共同向李某借款3万元,言明年底(1999年12月31日)前还清,并写了借条,由孙某、许某、冯某三人共同签名(借款人)。2000年元旦过后,孙某、许某、冯某三人未按约定还钱,李某向他们索要,三人互相推诿,仍不还钱,李某准备向法院起诉。现知李某住北京海淀区,孙某住北京朝阳区,许某住北京崇文区,冯某住北京丰台区。请问:李某如果到法院起诉,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可以由三被告所在地法律管辖,即孙某住北京朝阳区,许某住北京崇文区,冯某住北京丰台区,原告李某可以任选其中的一个法律进行诉讼,如果同时向三个法院诉讼,应由最先立案的法院审理。

五、论述题(1题,共15分)

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产转移方式和内容。

答: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产转移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具体答案参见书本。)

《法律基础》习题集及答案

第一章 法学理论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总的要求是( B )

A、从重、从快 B、正确、合法、及时 C、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D、严格划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2. 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所反映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不同的法律制度所进行的分类叫做( C )

A、法系 B、法律体系 C、法的历史类型 D、法律部门

3.同学甲在大操场看台上捡到“随身听”一只,失主得知后向其索要,同学甲拒

不归还,其行为是( D )

A、违法行为 B、违反道德的行为 C、违反道德但不违法的行为 D、既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的行为

4.法律义务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B )

A、可以自己做出一定行为 B、必须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 C、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 D、可以要求他人不做出一定行为

5.肖像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种类中的( C ) A、物 B、行为 C、人身权益 D、精神财富

二. 多项选择题 1.( ABC )可以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 A、人的死亡 B、签订合同 C、收养子女 D、请人吃饭

2.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表现为( ABCD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某些人身权益

3.在一个主权国家,法律适用于主权管辖范围所及全部领域,包括( ABCD )。 A、陆地 B、内水和领海 C、领空 D、驻外使馆

4.法律的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ABCD )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项专门活动。 A、制定 B、补充 C、废止 D、认可

5. 法律的时间效力包括(ACD )。

A、法律的生效时间 B、法律的制定时间 C、法律的终止时间 D、法律的溯及力

6. 导致法律事件发生的原因,可以来自(A BC )。 A、社会 B、自然 C、时间的流逝 D、行为人的行为

三. 简答题

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

答:法可被定义为一种规范,即由国家权力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的总和。法的特征有: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征4.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5.法是又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如何理解立法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的关系?

答:指导思想是立法上总的政治原则、工作原则和思想原则,是观念化、抽象化的立法原则,法律创制原则是规范化、具体化的立法指导思想。指导思想要通过法律创制原则来具体化与体现,法律创制原则则应依据立法指导思想来确定,两

者紧密相连。可是,两者又有区别:首先,法律创制原则是立法活动所依据的基本准绳;法律创制的指导思想是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的重要理论依据。其次,法律创制原则主要影响立法者的立法行为,一般直接对立法活动产生作用;法律创制的指导思想主要作用于立法者的思想,通过立法者的思想来作用于立法活动。最后,法律创制原则和法律创制指导思想也有具体与抽象的区别。 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答:法的创制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在整个立法活动中,其程序一般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法律的公布。

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答:根据法律创制的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律的内容、制定程序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成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作用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类;根据法律的适用效力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成为法和不成文法。 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答:我国司法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二,司法平等原则。准确说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第三,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请你结合日常生活中列举法律关系并指出其中的构成要素。

答:例如:买卖牛奶的行为,买卖双方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为牛奶,内容分别体现为双方的交钱,交货义务及与之对应的权利。 7、请举出一些事例说明科技的发明是怎样向法律提出新问题,促使法律发展的。见书。略。

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答: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效力,即法的效力问题。包括法的时间效力、法的地域效力和法的对人效力

8、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

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

的法律事实。

四. 案例分析

1.亡妻眼球被摘,谁应承担责任?

张先生的妻子因病去世了,在举行追悼会的那天,张先生发现其妻子的眼球

是两只玻璃仿制品,明显被人偷换了。张先生怀疑是妻子去世时所在医院所为。于是向警方报案,警方把怀疑对象放在了该医院眼科医生李博士身上。于是,传唤李博士讯问,李博士很爽快地承认眼球是他摘的。因为当天他正在给一位患者做角膜移植手术,不想库存的角膜用完了,于是他到太平间摘取了张先生妻子尸体上的角膜。李博士认为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责,他不能看着病人的双目失明,而在有机会医治的情况下,不能放弃治疗。况且,他认为摘取的是死者的眼球,不会造成什么损失。而张先生认为,李博士的行为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感情,他不希望看到妻子在死后有这样的遭遇。警方也因此拘捕了李博士。此事在医院乃至整个医学界引起了很大震动和争议。

那么,作为医生的李博士是否有权将死者的眼球摘除,并移到其他病人身上救死扶伤呢?如果犯法,他究竟触犯了什么法律?他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李博士当然无权擅自将死者眼球摘除,虽然他主观上是不存在违法的故意,但其行为确实已经违反法律。从情节和后果来看,李博士违反了民法所保护的善良风俗,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案例:2001年8月31日夜晚,青年工人辛勤与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电视画面上出现了李鹏委员长的身影,只见他站在人民大会堂的主席台上,面对着济济一堂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对着话筒庄严宣布: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本次会议开了四天半。经过大家的紧张工作,全部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会议审议通过了《防沙治沙法》??”此时,画面一转,出现了节目主持人,只见她严肃而又认真地读起准备好的文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看着这画面,辛勤心里产生了不少疑问:谁有权制定法律?这法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法律是依据什么程序制定出来的呢?它的立法依据又是什么呢?

答:(一)我国法律的创制主体依权限不同而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来承担。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民事、刑事、国家机构及其他基本法律。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违背。

国务院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

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在本行政区内适用的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法的创制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在整个立法活动中,其程序一般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法律的公布。 (三)我国法律创制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原则。(2)维护国家利益与法制统一性和尊严原则。(3)民主性原则。(4)科学性原则。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由邓小平在哪一年提出来的?( B ) A.1981 B.1982 C.1983 D.1984

2、关于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D )

A.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 B.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 C.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 D.“党的领导”、“党的利益”压倒一切。 3、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理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 )

A.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到现在六十年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中国离开社会主义就必然退回到半封建半殖民地B.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指导中国唯一正确科学的不可更易的思想体系 C.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有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建设;离开党的领导,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导致社会主义事业的瓦解和覆灭

D.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辅相成的

B.要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C.鉴于在文革中公民充分行使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些民主权利,因此目前主要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D.没有法制的民主只能使中国陷入无政府状态,没有民主的法制只能使中国陷入专制统治

2、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ABCD )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纠 3、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ABD )

A.必须大力加强政法干部队伍,提高政法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B.必须破除特权,适用法律人人平等

C.在刑事犯罪多发的非常时期,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 D.必须处理好经济、教育等与法律的互动关系 三、简答题

l、简述法治的含义。

(1)法治是一种治图方略 (2)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 (3)法治是一种法律精神

(4)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结构

2、论述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1) 国要有国法;

(2) 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3)邓小平法治思想内容十分丰富,而其精髓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简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l)国家具有完备的法律体系;

(2)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和公正的司法制度; (3)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 (4)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5)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

第三章 宪法作业

一. 单项选择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共制定过几部宪法?(B) A、3 B、4 C、5 D、6 2.(C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A、民主集中制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3.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元首职权由(A )行使

A、国家主席 B、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A与B共同 D、国家主席与国务院总理共同

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5. 全国人大以修正案的形式对1982年宪法作了(D )次修改和完善 A、1 B、2 C、3 D、4 二. 多项选择题

1.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 ACD)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外国人 B、劳改犯或劳教犯 C、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D、不满18周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 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ABCD) A、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B、任何公民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C、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 D、任何公民在遵守法律上都是平等的 3 . 我国宪法规定,(AB )监督宪法的实施。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4 . 我国实行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有( ABC)

A、乡级人大代表 B、镇级人大代表 C、县级人大代表 D、设区的市的区级人大代表

5. 我国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ABCD)等特点。 A、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B、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C、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D、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三. 简答题

1.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基本特征有那些?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第一, 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第二,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第三,宪法的创制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2.为什么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能在其他国家机关中任职?

答: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要对政府两院进行监督,监督也即权力制约,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能到一府两院去任职,体现一个权力分开,监督制约的作用。

3.如何理解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其他国家制度的关系如何?

答: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表明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成立即成为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之后,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它拥有立法权,不但可以建立立法制度本身,而且可以通过立法活动建立许多其他的制度;它拥有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权,凭借这项权力,与立法权配合起来,它可以建立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等;它拥有对国家一切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种必须建立的制度。

4.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也即“宪法所保障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

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与请求权(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5.民主集中制体现在我国国家制度的哪些方面?

答: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的辨证关系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与运行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首先,在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同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又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其次,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其他一切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处于从属地位;同时,各其他国家机关又依照法定分工行使各自的职权。

6.如何理解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答: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对实际政治运行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实际效用。相对于普通法律,宪法的作用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引导性和相对稳定性。宪法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组织国家权力

第一,宪法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以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达到巩固国家权力的目的。第二,宪法主要通过两种形式来组织国家政权,一种是以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为基础产生的三权分立制度;一种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三,宪法主要通过两项原则规范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行,其一是合宪性,即国家机关须依照宪法所规定的职权开展活动;其二是合目的性,即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须服务于法定目的,不得滥用国家权力。

2).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宪法的核心价值所在。宪法主要基于三个基本原则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一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协调的原则;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权;三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这三项基本原则既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要求,也是对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的要求。

3).保障法治

第一,宪法为法制体系的构建提供立法原则,明确规定立法的权限和程序。第二,宪法为法制体系的统一完善提供标准和原则方向。第三,宪法通过违宪审查、宪法解释等制度制裁违宪违法、制约权力滥用,保障国家法治秩序的有效存在。

4).保障经济制度 第一,宪法确认社会基本经济结构,即多种合法的所有制形式及其地位和相互关系;第二,宪法规定发展经济的各种基本政策,从而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宏观指导;第三,宪法规定专项条款,保障经济制度不受侵犯,保障经济的协调均衡发展。

7.解释宪法产生的历史原因。

答:近代宪法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条件:(1)经济条件。封建社会内部,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和人身依附关系限制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商品生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人们能够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平等主体,可以自由地占有私有财产,自由地出卖劳动力,自由地进行生产、交换和竞争。产业革命的结果使大机器工业代替了手工业,扩大了对原料、市场和自

由劳动力的需求,生产力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从而导致了资产阶级革命。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确立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2)政治条件。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政治上各国普遍实行君主专制制度和等级特权制度,在封建社会,资产阶级被剥夺了参政的机会,不能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和财产。资产阶级在长期的争取民主、自由和平等的斗争中建立了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制度。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之后便将这种政治制度以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专政政权的建立是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政治基础。(3)思想条件。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以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社会契约”、“权力分立”等一系列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宪政观念。经过广泛宣传和实际应用,这些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成为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思想基础。

8.怎样理解言论自由。

答: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各种文字或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观点的自由权利。其核心是指国家的任何立法与行政活动都不得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否则就是违宪行为。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范围、限制方法,许多国家都通过专门立法加以调整,如新闻自由法,出版法,广播法等。

四. 案例分析 1.《华西都市报》2001年9月4日报道了轰动全国的农民状告公安行政不作为案审理情况。在1998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的四天三夜中,阆中市水观镇农民李茂润连续遭到一名叫郑国杰的的疯子的追杀,5月19日晚,在向阆中市公安机关求助未果的情况下,李茂润从自家二楼跳下,腿被当场摔断,经鉴定为八级残废。李茂润向阆中市公安局索赔364万元。阆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违法,共赔偿李茂润19751.32元。

结合该案例,说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

答: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国家要承认并保护公民权利。本案中李茂润的正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公安机关依法应当对公民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职责。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导致损害加重,依法应当予以赔偿。

2.1990年,原告齐玉苓与被告之一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学生,都参加了中等专科学校的预选考试。陈晓琪在预选考试中成绩不合格,失去继续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的资格。而齐玉苓通过预选考试后,又在当年的统一招生考试中取得了超过委培生录取分数线的成绩。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给齐玉苓发出录取通知书,由滕州八中转交。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并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直至毕业。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齐玉苓发现陈晓琪冒其姓名后,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为陈晓琪、陈克政(陈晓琪的父亲)、济宁商校、滕州八中和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原告诉称:由于各被告共同弄虚作假,促成被告陈晓琪冒用原告的姓名进入济宁商校学习,致使原告的姓名权、受教育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被侵犯。请求

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元,精神损失40万元。

请根据宪法第46条规定说说本案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宪法权利?

答: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本案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宪法权利受教育权。宪法赋予公民平等的文化教育权,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侵犯该项权利。国家还通过各项单独的教育立法进一步保障该项权利。本案被告以冒用他人姓名的方式剥夺了原告享有的享受高等教育的资格,造成严重后果,应该承担宪法责任。

第四章 行政法律制度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C)行使。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监察机关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各级人民政府 C、法院、检察院 D、社会团体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A )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行政处分行为 D、民事侵权行为 3、某税务局的下列何项行为属于行政行为?(A)

A、征收税款的行为 B、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C、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D、分配内部公用车辆的行为

4、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于(C) A.抽象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 C. 具体行政行为 D.非要式行政行为 5、( C)是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执行 C、制定行政法规 D、行政裁决

二、多项选择题 1、某公安机关对有赌博行为的李某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李某在限定时间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缴纳罚款。对此,该公安局可以(BD )

A、通知李某所在单位扣缴 B、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对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对李某处以执行罚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 CD)

A、为人民服务 B、共产党的领导 C、合法性原则 D、合理性原则 3、下列哪几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AC)

A、某长江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 B、某公安局对违反规定驾驶人力三轮车上长江大桥的人员处以50元罚款 C、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本局签证 D、某劳动局对本辖区内某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予以签证

三、答题

1.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之中、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的行为,指导行政法实践全过程的原则和准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2.如何区别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力义务的单方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相对人而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行政违法有哪些表现形式?

(1)行政失职。是指法定行政主体,没有行使其依法享有的行政职权。 (2)行政越权。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超越职务权能或权限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例如,公安机关没收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只有颁发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有权吊销)。

(3)行政滥用职权。即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范围内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自由裁量行为。

(4)事实根据错误。如果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所依赖的必要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么该行为就会因缺少主要的证据或证据不足而成为违法行政行为。

(5)适用法律规范错误。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在适用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其条款时发生了错误。

(6)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违反了法、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步骤或时限。 4.何为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行政违法(以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这是目前比较通行的观点。从该定义中,我们可以理解到,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是由行政违法而引起,且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四、案例分析

1、公务员张某经常参与赌博。一日,张某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处以15日的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张某所在单位收到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裁决通知后,经研究作出了对张某予以开除的处分决定。张某不服,分别以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试分析,张某的起诉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为什么?

答:公安机关对张某的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但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张某以公安机关为被告进行诉讼不符合这一条,法院不予受理。

单位开除张某是属于单位内部事务,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故也不予受理。

2、2000年公民H进行以同等学历的身份报考W高校某系的博士研究生。W高校在对H进行了资格审查后发给了H准考证。H的初试、复试成绩均为第一名。但W高校以H于1990年受过处分为由不录取H。经H多方努力,2003年W高校同意H跟98级博士生一起上课。此后,H在W高校按要求完成了两年的学习并参加了学位课程考试,但博士研究生的学籍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而其户口与

粮食关系也自然无法正式转入W高校。2005年12月,H向W高校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让被告W高校发给H录取通知书,让H补办注册手续,取得W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学籍,同时将H的户口和粮油关系正式落入W高校。

问:W高校是行政机关吗?可以以之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吗?

答:W高校不是行政机关,H请求法院让被告W高校发给H录取通知书,让H补办注册手续,取得W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学籍,同时将H的户口和粮油关系正式落入W高校的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不予受理。

第五章 民法

一、单项选择题

1、公民从(A )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出生时 B、10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2、某甲17周岁,是某大学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他( C)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 C)责任。A、有限 B、无限 C、无限连带 D、连带

4、甲外出探亲,临时委托邻居乙照看房屋。一日,乙进入甲房,发现客厅一角放有一盆鲜花,因久未见阳光而开始发黄。乙出于好心,将花盆移放窗外晒太阳。后一阵大风将花盆吹落,恰好砸在楼下与丙吵架的丁的头上,造成丁的各种损失2000元。该费用应当由( C)承担。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乙、丙

5、刘迪,6岁,在北京某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奖金应归谁所有?(D)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二、多项选择题

1、张某父子俩一起生活。1995年夏天,张某父子出去打工,房屋无人看守。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难以经受台风袭击。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加固,共花费了650元。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C) A. 刘某所做的行为是无因管理 B.刘某所做的行为是受托行为

C. 刘某有权请求张家父子偿还所支出的费用 D.刘某无权请求张家父子偿还所支出的费用

2、某大型超市内,一台中国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正在提供取款服务,突然取款机出现了故障,取100元人民币时,机子吐出200元,取500元人民币时,机子吐出1000元。取款者见状疯狂取款,在14小时内,18位取款者多取走了14800

元人民币。银行发现问题后,急忙拆机检查,发现原来工作人员由于失误,错把百元面值的钞票放在了50元的窗柜里。银行要求18位取款者返还多取的14800元人民币,对此该如何处理?(BC)

A、按显失公平的行为处理 B、按趁人之危的行为处理

C、按重大误解的行为处理 D、银行有过错,多取钞票不予返还

3、甲见乙要挥木棍打丙,上前制止。乙挥木棍打伤甲,对于甲所受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AD)

A.由乙承担民事责任 B.由丙承担民事责任

C.如果乙无力承担,由甲自己承担 D.如果乙无力承担,由丙给予适当的补偿

三、简答题

1、简述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2).自愿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2、试分析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进行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有权以自己的行为从事一切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 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实质条件有三:第一,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第二,行为人意思表示要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任何法律行为均要符合此三条实质条件,否则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4、简述债的发生根据。

债权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发生同样要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一般而言,能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和当事人的单独行为也能发生债。

四、案例分析

1、万雄是某市有名的服装个体户,被称为服装大王,几年盈利数百万。万雄夫妇有一个13岁的独生女儿,名叫万琪,夫妻俩视她为掌上明珠。在万琪12岁生日时,万雄花3000元买了一串宝石项链,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女儿。万琪在学校里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名叫刘凤,俩人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万琪为了表示对刘凤的友谊,擅自做主,将宝石项链送给了刘凤。事隔几天,万雄夫妇得知女儿将宝石项链送给了刘凤,大为恼火,立即找到刘凤及其家长,要求返还宝石项链。刘凤的母亲不同意,并说:\项链是万琪自愿送给我女儿的,而不是借

给我女儿的,所以不能再要回去。\万雄夫妇见无法索回宝石项链,便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宝石项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如果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

答:万琪只有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处分价值3000的宝石项链超过了她的年龄、智力范围,事后没有取得监护人的同意,是无效的。万雄夫妇向法院起诉可以索回宝石项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杨某在上海市静安寺邮电局买了42张1992年第1期\聚宝盆\有奖有息邮政储蓄存单,每张存单面额值100元人民币。《文汇报》刊登\聚宝盆\开奖公告后,杨某赶紧拿着报纸回家,将自己所买的42张存单逐一核对,发现所持的一张0529494号码的存单与开奖公告上刊登的价值6万元的房屋甲等奖的号码29494仅\相差\两个数。杨某不无懊悔地将存单摔在一边。这时,与其邻住的汪姑娘凑过来说:\这个号码肯定就是头奖,你不信就卖给我。\汪提出以500元购买其面值100元的0529494存单。杨某当时没在意,便答应了。汪姑娘拿走该存单后,片刻又返回杨某处,说要以凭为据,故要杨某在其拟好的字据上签字。,载明“汪**自愿买下存单,杨本人愿意,假如反悔坚决不退单。”次日,杨某去上班,单位同事都说杨某是\憨大\,将一张价值6万元的中奖存单卖掉了。杨某此时才如梦初醒,赶紧到邮局打听0529494存单是否中奖,得到肯定答复后,便心急如焚地赶到汪姑娘处,请求归还存单。而汪却振振有词地说“我花钱所买的存单已有凭为据,完全是天经地义的合法买卖,即使你上告法院我也坚决不会还给你的。”杨某请双方单位领导出面做工作,但汪固执己见,坚持不退存单,杨某无奈,只得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问:法院会如何判决。

答:该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是属于可撤消的民事法律行为。

3、刘某、张某、曲某和王某四人是同窗好友。一日,四人共同出资200元(其中每人50元)到长城游览。第二天中午返回学校,发现仅剩8元钱。恰好校门口附近有关人员正在销售福利彩券,每张2元。刘某建议,就8元钱不值得分,干脆买4张福利彩券,每人一张,说不定还会中大奖,其他三人立即表示同意。于是他们买了4张福利彩券,每人分了一张。当即兑奖,发现曲某分得的那张福利彩券中了头等奖,奖金1000元,其余三人均未获奖。于是,其余三人要求与曲某平分这1000元奖金。而曲认为,福利彩券已分到个人,谁获奖就应该归谁所有,不同意平分。四人为此争执起来,其余三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处理。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

答:4张福利彩券,每人分了一张,所有权应归个人,彩票奖金归曲某所有。

第六章 知识产权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著作权的下列权利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 D )

A、发表权 B、使用权 C、获得报酬权 D、署名权

2、某科研所(全民所有制)研究人员王某在执行本所研究任务中完成了一项发明,现要申请专利,你认为该项发明的类别及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是( B )

A、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王某 B、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该所 C、非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该所 D、非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王某

3、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出相同产品、采用相同方法的或已做好制造、使

用准备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 D )

A、不得继续制造、使用 B、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应当同专利权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 C、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 D、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不得许可他人制造、使用

4、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 D)可以授予专利权。

A、科学发现 B、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C、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D、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5、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某内衣专卖店注册了\活得好\商标,该商标的性质属于哪一类商标?( A )

A、服务商标 B、证明商标 C、销售商标 D、制造商标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哪些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AD )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2、下列对象中哪些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ABC )

A、音乐作品 B、舞蹈作品 C、工程设计 D、国家机关的命令 3、下列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 ( DB )

A、化妆品 B、人用药品 C、烟草制品 D、酒类 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 ( ABD ) A、新颖性 B、创造性 C、科学性 D、实用性 5.工业产权包括:( AC )

A、专利权 B、著作权 C、商标权 D、发现权 三、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含义和特征。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无形财产所享有的权利,它不同于一般的有形财产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 (1)无形性。 (2)法定性。 (3)专有性。 (4)地域性。 (5)时间性。

2、简述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具体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作品:①文字作品。口述作品。②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③美术、建筑作品。④摄影作品。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⑥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⑦计算机软件。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3、简述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范围,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具体包括四项权利:

(1)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利用出版、表演、广播、讲授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使特定的对象感知到自已的作品。

(2)署名权,是指作者表明作者身份,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

者既可以署真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甚至不署名。不署名是作者行使自己署名权的一种方式,并不表明放弃署名权。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可放弃。 (3)修改权,是指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删节、充实、改写等。报社、期刊社在不改变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形式的条件下,可以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权利。 4、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科学发现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5、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注册采取的原则,主要有四个:①自愿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自行决定是否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注册。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法规定的某些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不得在市场上出售。②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提出注册申请时,商标管理机关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③禁止恶意抢险注册原则。是指申请在先原则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④“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个申请”的原则,是指一个商标注册申请限用于一类商品。 四、案例分析题

1、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的25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谢某侵犯了吴忠 的什么权利?

答:谢某对画享有所有权,他侵犯了吴忠的作品发表权。

2、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乙按时完稿交甲审阅,甲看后让乙再作修改。后甲因工作关系调到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于自己。依法律规定,此剧本的著作权属于谁?

答:依法律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所以此剧本的著作权属于乙自己。

3、1999年4月1日,某报纸刊登了一则消息:曹雪芹后裔申请《红楼梦》版权。曹雪芹第16代孙曹某,现定居北京,去年获得一本流失民间的曹氏家谱,查明自己是曹雪芹的后裔,遂决定向国家版权机构申请拥有《红楼梦》版权。这则新闻是这家报纸的编辑们,在4月1日“愚人节”制造的虚假新闻。说它是假新闻,

假在什么地方?答: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保护年限是作者终身家50年,曹雪芹是清朝人,已过了上百年,没有拥有《红楼梦》版权一说。且著作权是作品一完成自动的,而不是向国家版权机构申请拥有的。所以说它是假新闻。

第七章 经济法作业

一 单项选择题

1.经营者从事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B) A、1000元 B、5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 2.商业秘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C)

A、秘密性、实用性和技术性 B、实用性、创造性和保密性 C、秘密性、实用性和保密性 D、专有性、秘密性和实用性

3.某商店卖米缺斤少两,该商店所侵犯的是顾客的(C)

A、知悉真情权 B、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其他权利

4.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依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C) A、3个月 B、5个月 C、6个月 D、一年

5.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由董事长任命

6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D ),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A.10%; B.20%; C.30%; D.35%.

二 多项选择题

1.一般认为,经济法所调整的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包括(ABCD)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

2.某品牌的煤气灶的外包装既无性能、规格、等级、检验合格证明,也没有使用方法和安全问题注意事项说明,更没有售后服务的内容。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该产品的生产者侵犯了消费者的(ACD)

A、知情权 B、自主选择权 C、求教获知权 D、安全保障权

3.劳动者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依法予以经济补偿?(ABCD)

A、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工资形式主要有(ABCD)

A、计时工资 B、计件工资 C、定额工资 D、浮动工资

5.下列产品中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的有(CD) A、黄瓜 B、公路桥 C、收音机 D、皮夹克

6.某有限责任公司欲设立监事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监事的是( CD)。 A.董事长李某; B.总经理王某; C.财务处职工张某; D.工会主席赵某。 6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AC)

A、在我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B、在我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

C、在我国,合伙人既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又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D、在我国,合伙人只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 简答题

1、消费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答: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主要适用于争议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争议,双方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亮出来,由未尽义务方承担责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请求行政保护;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等。.

2、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在市场交易中采用假冒或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志、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利用独占地位,排挤其他竞争者的行为。(11)投标者串通投标和投标者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的行为。(4)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商业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5)商业广告中的虚假宣传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7)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8)经营者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销售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9)从事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3、怎样解决劳动争议?

答:劳动争议的处理可分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个阶段。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

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简述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答: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规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试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及区别。

答: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及区别:①前者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分为等额股份,不公开发行股票;后者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可公开发行股票。②前者股东人数有较严格上限;后者股东应为法定最低人数以上。③前者股东仅承担有限责在,并按其出资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后者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除此之外不对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负任何责任。④前者股东出资的转让有严格的限耐;后者股票可以依法自由转让。⑤前者公司的设立程序和公司的组织较简单。在设立上,有限责任公司只允许发起设立而不能募集设立,只要有几个股东缴足出资额即可;在组织上,有限责任公司可由一个或几个董事管理,而不设董事会。后者的设立程序和组织较前者复杂的多。

6、如何理解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答: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一一对应,经营者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也

包括与消费者之间的 约定义务,无论哪种义务都必须履行。经营者不履行义务,应当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违反法定义务的公法责任。

7、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平等主体的产品质量法律关系中,违反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具有民事性质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一是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二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8、何谓个人独资企业,其设立条件如何?

答: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9、何谓合伙企业,其分类有几种?

答: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四 案例分析

1、王某于2002年12月20日到某超级市场购物,在化妆品货架上拿了几瓶化妆品看了一会儿,觉得不太满意,就放回货架。王某在离开超市时被超市保安人员拦住。保安对王某说:\你跟我来。\王某随其到治安室。保安人员问:\你是否拿了化妆品?\王某说:\没拿。\保安人员又说:\我们商场有规定,本商场保留检查顾客袋包及搜查之权利。这个规定已经贴在商场内。因此,凡被认为有偷窃嫌疑的人我们都有权进行搜查。\王某不同意保安人员对其搜查,保安人员就不让王某离开,双方僵持了近两个小时,王某只好把手包及外衣让保安人员检查,

结果未查出化妆品。王某感到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该超市的法律责任。请问:该超市的\本商场保留检查顾客袋包及搜查之权利\的店堂告示是否有效?为什么?该超市的保安人员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应如何承担责任

答:该超市的\本商场保留检查顾客袋包及搜查之权利\的店堂告示无效。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这是宪法权利在消法中的具体体现;同时经营者义务中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或侵犯人身自由,该超市保安严重侵犯消费者人身权,应该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青工谭某在试用期的最后1个月被传染病医院确诊患甲型病毒性肝炎,住院治疗2个月,谭某出院后遵医嘱休息1个月(有病休通知),病假满后谭某被单位告知已在试用期满时被解除劳动合同,只是怕影响他治病没敢告诉他,但为了照顾谭某的实际困难,住院治疗费用及病假期间的工资照付。谭某认为单位的做法不对,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上访。单位认为,谭某在试用期内患上严重肝炎,治疗、休息达3个月,证明他不适合本职工作,试用期满之后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谭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法25条第一项之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谭某的患病不能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应该指劳动者的学历,能力等;况且职工患病治疗期间3个月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员工根据司法解释同样适用此项规定。

3、某百货公司为提高营业额,对部分产品采取有奖销售,其中一等奖为4000元,二等奖为2000元,三等奖为1000元,奖票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制成。在销售的时候,公司经理告诉单位职工,买最后50号以内的单号。请问:公司经理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为什么?

答:公司经理的行为严重违法,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的规定,采用让内部人员中奖的方式损害市场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

4、某市三个有限公司甲乙丙,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丁,丁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计算机显示器,甲公司出资10万元,乙公司提供厂房两间,经评估作价20

万元,丙公司系市政府的下属企业,出资10万元现金,同时利用其和市政府的特殊关系,作价10万元,计折合股份总额20万元。甲乙丙三方约定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成,于是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以注册资金50万元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问:(1)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资本具体形式有哪几种?

答:《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丙公司能否以其和市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作为出资? 答:丙公司不能用良好的商业信誉作价出资。 (3)有限责任公司丁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丁公司不能成立。 理由:(1)不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八章 婚姻继承法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公民甲与H国公民乙在W国结婚,根据我国法律,甲和乙的婚姻成立应适用(D)

A.中国法律 B.H国法律 C.我国和H国法律 D.W国法律

2.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C )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父母 B.配偶 C.子女 D.兄弟姐妹

3.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达成后或判决生效后,生活费和教育费( B)

A、不能再行变更 B、可以增、减、免 C、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D、可以增加、减少不能免除

4.某女结婚8年后父亲病故,她和母亲及弟弟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为了使老母亲晚年生活得更好,她想把继承的遗产送给母亲,为此,她( D) A、应征得弟弟的同意 B、应征得自己丈夫及儿女的同意 C、应征得丈夫的同意 D、可自行将继承的遗产赠与母亲

5.李某生前租住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12000元,摩托车1辆,彩电、音

响各1台,股票、国库券若干,曾借给赵某3000元人民币,李某妻早亡,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现李某死亡,依照法律的规定,李某的遗产包括( D ) A、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 B、住房的承租权、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 C、住房的承租权、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债权 D、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债权 6. 王斌和范华是源于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后来范华被他人收养。依照我国《婚姻法》之规定,王斌与范华(B )

A.可以结婚 B.不能结婚C.可以照顾结婚 D.从习惯 二、多项选择题:

2.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有(ABD )。

A、一方未达法定婚龄 B、一方已有配偶 C、一方患麻风病已经治愈 D、双方是姑表兄妹

3.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下列哪些财产属夫妻共有?( ABCD )

A 、工资、奖金 B、生产、经营的收益 C、知识产权的收益 D、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12.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CD )

A、法院不予受理 B、宣告婚姻无效 C、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D、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7.个体户张某开设面饭馆,因经营不善,亏欠税款和货款共1万元,不久因焦虑成疾病故,遗留切面机一部,平顶瓦房一间,共估价5000元。张某有一子,其子( AC )

A、若继承遗产,负责清偿1万元的债务 B、若继承遗产,负责清偿5000元的债务 C、若放弃继承,不负责清偿张某的债务 D、不论是否继承遗产,均应负责清偿张某的债务

16.作家王某与艺术家江某结婚。生有一子王林,两女王英、王玲,儿子王林、大女儿王英均已成家,各生一子王强、李勇。1990年王林因公牺牲,儿媳带着王强同两位老人共同生活,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1995年王某去世,王某的遗产继承人有(ABCD )

A、儿媳、王强 B、江某 C、王英 D、王玲 三.简答题

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从该条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5个:一是婚姻自由,二是一夫一妻,三是男女平等,四是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实行计划生育。

2.结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

3.怎样理解婚姻自由原则?

答:婚姻自由原则-它是说男女双方有依法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或强迫。这里的任何人当然包括父母亲朋。有人说终身大事当然得咨询父母,对,可以咨询但不是代替你作决定。离婚自由是对结婚自由的补充,要不要离婚只能是根据当事人自主的意愿而定,其他人无权干涉。为此,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4.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答:根据婚姻法第39条之规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有协议,且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及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其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应协商如何清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此外,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5.什么是遗嘱?遗嘱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答:遗嘱是指自然人处分自己生前财产的一种民事行为。遗嘱只有符合下列四个条件才有效: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必须是年满18周岁、精神完全正常的公民或年满16周岁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必须亲自所为;在他人胁迫、欺骗之下设立的遗嘱和被篡改、伪造的遗嘱以及由他人代理设立的遗嘱一律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并不违反社会公德,如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等,否则遗嘱就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4).遗嘱成立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6.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答:遗嘱继承和遗赠是指按公民生前所立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其中将遗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所有的叫遗嘱继承,将遗产处分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有的叫遗赠。 7.怎样进行遗产的分割?

答:(1) 确定遗产的范围,划清遗产和共有财产的界限。

(2) 继承方式的适用。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同一次继承中,也有可能三种方式都适用,应该注意确定哪些遗产按哪种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3) 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

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由胎儿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有关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4)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发挥遗产的效用。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应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有利于发挥遗产效益的原则,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式来处理。

8.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怎样?

答: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份额的分配都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9.什么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二者有何区别?

答:在法定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先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被称为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尚未实际接受遗产之前死亡,其应当继受的份额由他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受的情形。

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1)发生条件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被继承人、继承人先后死亡导致两个直接继承相连在一起:而代位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是具有替补继承性质的一次性的间接继承。

(2)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中;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中。

(3)主体不同。转继承中先后两次继承的主体可以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而代位继承则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四。案例分析

1.甲一年前认识了现在的所谓丈夫。当时两人在丈夫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可结婚不久甲发现丈夫早在六年前就已结婚,与甲登记时是他单位的一个朋友给他开的假证明。问甲的婚姻是否有效?所生子女怎么办?

答:甲的婚姻无效。所生子女适用于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财产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甲和男友是大学同学,1995年毕业之后他们就住到了一起,平时也象夫妻一样生活,到今天已经三年了。可前不久男友向甲提出了分手,因为他与公司的一个女同事产生了感情。甲想告男友重婚,你认为可以吗?

答:甲不能告男友重婚,因为甲与男友属于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相反男友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3.王清与丈夫办理离婚事宜,发现丈夫把家中的存折、股票和一些贵重饰品都藏了起来,拒不交出。请问王清该怎么办?如王清是离婚后才发现,那她还能请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吗?

答:根据婚姻法47条的规定,离婚后发现丈夫曾经的隐匿行为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4. 李树纲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幢,共12间房。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全喜,用自己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全喜前妻早丧,遗子李山;后妻任平,生子李林。李山是复员军人,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慧,生女李洁。李树纲的次子李全兴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明星另嫁。李树纲有一友宋建曾帮助过李树纲,李树纲想赠宋建一笔钱,但其未接受。李树纲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给宋建的儿子宋明。今年初,李树纲、李全喜、李山三人出海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玲认为,其兄已死,她是李树纲唯一子女,要求继承李树纲的房屋12间;任平认为李玲是出嫁的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树纲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林继承;另外她还认为李山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李山的房产。何慧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李洁均请求分割遗产,李明星也要求继承。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

问:(1)请指出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并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顺序及认定理由。

答: 根据继承法有关推定死亡的司法解释,在同一事件中彼此有继承关系的人同时死亡,推定长辈先死,因此,死亡的先后顺序推定为:李树纲、李全喜、李山依次先后死亡。

李树纲的遗产12间房;李全喜的遗产包括自己的4间房,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4间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只有2间属于自己,这样他有6间房子,分别由妻子任平,两个儿子继承(李林、李山);李山死亡时他的遗产包括自建2间新房和从父亲那里继承的2间房产

(2)本案当事人李玲、任平、李林、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分别说明理由。

答:根据法定继承关于继承顺序和范围的规定,李玲是被继承人李树纲的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任平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李林可以继承父亲李全喜的遗产;何慧、李洁可以继承李山的遗产;李明星可以代位继承李树纲的遗产;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已经超过继承法关于受遗赠时限规定,所以不能分割遗产。

5. 刘季南与赵玉芬于1968年结婚,生有一子刘裕和一女刘兰兰。1980年5月刘季南因与赵玉芬发生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未有音讯。1988年赵玉芬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刘季南死亡,法院于1988年8月作出刘季南死亡的宣告。赵玉芬及其子女对刘季南的遗产进行了继承。1989年赵玉芬再婚。刘裕和于1987年7月结婚后生有一子刘明江。1989年6月刘裕和外出车祸死亡。1996年12赵玉芬接到某市公安局的通知,告知刘季南于1996年11因心脏病死于该市。经查,刘季南1980年离家出走后,一直给人打工,生活非常困难。1989年开始经商并获得成功,积聚了财产200万元。在经商期间,刘季南与胡柔相识,并于1991年元旦举办了婚礼(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1992年4月俩人生有一女刘冬冬。刘季南于1995年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指明自己的财产在其死后由胡柔、刘冬冬、

赵玉芬和刘裕和四人均分。问:

1.刘季南的死亡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

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所以 刘季南的死亡时间应为1988年8月法院宣告死亡的日期。见2.刘季南被宣告死亡后赵玉芬等对刘季南遗产的继承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无效,见前《意见》第36条第2款。

3.设刘季南1995年(即被宣告死亡后)所立的遗嘱在内容及形式上均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应为有效,符合《民法通则》第24条关于遗嘱有效的规定。 4.刘季南1995年所立的遗嘱应如何执行?

答:刘季南的遗产应按1995年的遗嘱,由胡柔、刘冬冬、赵玉芬和刘裕和4人平均分配。

第九章 刑法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B)处罚。 A、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D、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2、我国刑法对溯及力问题采取(A)

A、从旧兼从轻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3、某甲欲杀某乙,一天路遇某乙扬言:你看着!迟早我结果了你。某甲的扬言属于(D)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一般威胁不构成犯罪

4、24岁的青工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的男孩小涛,一日,张某带小涛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小涛边喊“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涛掉入河中,张某急忙去急救,小涛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对小涛的死亡结果在主观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C)

A、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

5、某甲将他人的一台彩电偷回家中,经其父、兄规劝,某甲悔悟。在被盗者未发觉的情况下,又偷偷地把这台彩电送回原处。甲的行为是(A) A、是犯罪中止 B、是犯罪既遂 C、是犯罪未遂 D、不当作犯罪处理

二、多项选择题

1、某甲(男,21岁)与某乙(男,19岁)素有嫌隙,一日某甲见某乙手持匕首向自己走来,遂随手拿起木棒猛击某乙头部,致乙重伤,后来才发现某乙拿的是一把橡胶制的玩具匕首。某甲的行为是(AD) A、犯罪 B、正当防卫 C、紧急避险 D、假想防卫

2、某甲将他人的一台彩电偷回家中,经其父、兄规劝,某甲悔悟。在被盗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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