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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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试题库

(一)、填空题

1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 棉布或抗静电 衣服。

2 、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进行 编号 和 全电阻检查 ,并将脚线逐发扭结。发放雷管的同时必须配发数量大于雷管数量 20% 的水炮泥。

3 、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 爆炸 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4 、不得使用 过期 或 严重变质 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 爆炸材料库 。

5 、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 一次起爆 ,不能全断面 一次起爆 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 、严禁在 1 个工作面使用 2 台发爆器 同时进行爆破。

7 、爆破时出现拒爆、残爆必须由当班的 队长 、 爆破工 、 安质员 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

8 、炮眼深度小于 0.6 米时,不得装药、爆破;特殊条件下需浅眼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 矿总工程师 批准。

9 、掘进工作面预透盲巷、旧巷时,必须提前对被贯通巷道按规定 探查、排放瓦斯 ,只有当被贯通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 1% 、 CO2 浓度不超过 1.5% 时,方可贯通。 10 、工作面爆破时,必须由爆破工在现场检查瓦斯,当附近 20 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 时,严禁装药、爆破。

11 、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采煤工作面悬挂在工作面的 上(下)隅角 、掘进工作面悬挂在工作面风筒的另一侧距迎头 5 米范围内,并处于常开状态。

12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完善的 防尘 系统和 防尘设施 ,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 50 米范围内要安设 净化水幕 。机采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机组 内、外喷雾 ,中、厚煤层机采工作面应安装使用采煤机负压二次降尘装置并配备专用 喷雾泵 ,使用正常。 13 、坚持 湿式 打眼,井下所有地点严禁 干打眼 (粉尘和煤粉量监测眼除外)。 14 、井下爆破必须使用 水炮泥 ,爆破前后必须 洒水灭尘 、开启水幕,掘进工作面应在距迎头 10 米范围内安设 炮区喷雾 , 30 米范围内安设 自动 水幕, 50 米范围内安设 净化 水幕。

15 、炮采工作面回风巷 30 米范围内必须安设 自动水幕 ,工作面内必须敷设专用高压防尘水管,每隔 20 米设一 “三通” 阀门。

16 、爆破工必须持 爆破工证 、领料单、领退记录本和爆破工时控卡到药库领取炸药、雷管、水炮泥,并签字齐全。领退记录本要分别注明雷管、炸药及水炮泥的种类、 数量 。

17 、当班剩余的雷管由 班组长 清点核实,并在领退记录本上签字,退回药库,严禁交给下班使用。剩余 乳化炸药 由班组长清点核实,在领退记录本上签字,可存放在当班使用的炸药箱内,严禁乱丢乱放。

18 、库管员必须认真清点核实爆破工退回的 雷管 ,如果退库数与剩余数不符,要立即向 矿调度室 汇报。否则追究库管员责任。

19 、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标准化火药存放硐室,火药硐室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躲炮距离 。

20 、 电雷管 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炸药、雷管运送时必须分装在药包和 雷管盒 内。背送乳化炸药必须使用 玻璃钢药箱 。

21 、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具有耐压和抗冲击、防震、防静电的 非金属容器 内,电雷管和炸药不应装在 同一容器 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2 、携带爆破材料乘坐人行车或罐笼上、下井的人员不得超过 4 人,其他人员不得同车罐上下。

23 、到达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放在合格的炸药箱、雷管盒内,并 上锁 ,采掘工作面必须放在 火药硐室 内。

24 、爆破器升井后,必须用爆破器参数测定仪进行 性能 检查,严禁发放不合格的爆破器。

25 、掘进工作面爆破母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 铜芯 线缆并保证长度。爆破母线严禁 明接头 ,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26 、采掘工作面的爆破材料(炸药箱、雷管盒、专用炮头箱、炮泥箱、水炮泥箱、 放炮器 、放炮母线)必须放在 火药存放硐室 内。

27 、所有爆破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复训一次,爆破工复训时间不少于 六 天,其他人员不少于 五 天,复训后要进行考试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合格证。

28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 专职 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 2 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爆破合格证。爆破必须执行 “一炮三检” 、 “三保险” 爆破制度。爆破工必须依照 爆破说明书 进行爆破。

29 、爆破工实行 时控卡片 制度。从放炮器具、爆破物品领取到装配引药、定炮、放炮、清查退库实行 监督联责 ,并填写时控卡片,上井后交工区,工区将三班时控卡收齐后当天交通防科。

30 、装配引药数量必须符合 作业规程 规定,按规定在安全地点进行装配,装配引药必须由 爆破工 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装配好的引药雷管脚线必须 扭结 。引药装配以后,必须清点数目,放在专用炮头箱内。

31 、掘进工作面严禁定炮和其他工序 同时作业 。采煤工作面定炮与打眼的距离不得小于 20 米,电煤钻电缆不得经过定炮区。

32 、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 一次 起爆,大断面全岩工作面可分台阶掘进,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台阶长度不得超过 6 米,严禁一次定炮 分次拉炮 。

33 、采煤工作面应采用一次装药 一次起爆 ,若采用分组装药分组起爆时,分组装药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 5 米,间隔炮眼中必须插上炮棍,并且做到联一组 放一组 ,严禁提前联炮。有 冲击地压 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一次定炮一次起爆。

34 、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 闭锁式 爆破器,掘进工作面应推广应用, 安监员 保管闭锁钥匙,定炮后要用闭锁式爆破器进行 网路导通 检查,否则不允许爆破。 35 、炮眼间距:在煤层中眼距不得小于 0.5 米,在岩层中眼距不得小于 0.3 米,特殊地点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眼距小于 0.3 米时,必须使用 聚能管 爆破。每一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聚能管,具体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36 、采掘工作面的爆破工作必须执行 安监员 检查签字制度。

37 、严禁在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爆破地点进行 充放电 和母线导通试验。

38 、采用爆破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和煤仓堵仓时,必须使用煤矿许用 刚性被筒炸药 ,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 总工程师批准 。

39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 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 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0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 爆破工 、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 工程技术人员 、班长、 流动电钳工 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1 、采掘工作面爆破地点 30 米范围内,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冲刷岩(煤)帮,并填写 洒水记录 。

42 、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 爆破说明书 ,爆破说明书必须编入 采掘作业规程 ,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及时修改。

43 、严禁在 1 个采煤工作面使用 2 台发爆器 同时进行爆破。

44、爆破时出现拒爆、残爆必须由当班的 队长 、 爆破工 、 安质员 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

45 、采煤工作面爆破时,必须由爆破工在现场检查瓦斯,当附近 20 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 时,严禁装药、爆

46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 专职 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 2 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爆破合格证。爆破必须执行 “一炮三检” 、 “三保险”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爆破工必须依照 爆破说明书 进行爆破。

47、装配引药数量必须符合 作业规程 规定,按规定在安全地点进行装配,装配引药必须由 爆破工 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装配好的引药雷管脚线必须 扭结 。引药装配以后,必须清点数目,放在专用炮头箱内。

48 、炮眼间距:在煤层中眼距不得小于 0.5 米,在岩层中眼距不得小于 0.3 米,特殊地点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眼距小于 0.3 米时,必须使用 聚能管 爆破。每一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聚能管,具体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49、采掘工作面爆破地点 30 米范围内,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冲刷岩(煤)帮,并填写 洒水记录 。

50 、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 爆破说明书 ,爆破说明书必须编入 采掘作业规程 ,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及时修改。

51、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进行 编号 和 全电阻检查 ,并将脚线逐发扭结。发放雷管的同时必须配发数量大于雷管数量 20% 的水炮泥。

52 、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 一次起爆 ,不能全断面 一次起爆 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二)、判断题:

1 、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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