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1-13号汇编.--带有修改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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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1-13号汇编

目 录

1.目的 ...................................................................... 3 2.适用范围................................................................... 3 3.规范内容................................................................... 3 3.1会计核算方面 ............................................................. 3 3.1.1货币资金 ............................................................... 3 3.1.2往来科目 ............................................................... 7 3.1.3存货科目 ............................................................... 9 3.1.4应付职工薪酬 .......................................................... 13 3.1.5所有者权益 ............................................................ 26 3.1.6其他项目 .............................................................. 27 3.1.7损益类 ................................................................ 35 3.1.8差旅费报销 ............................................................ 50 3.2.资产核算与管理 .......................................................... 52 3.2.1固定资产 .............................................................. 52 3.2.2在建工程 .............................................................. 63 3.2.3无形资产 .............................................................. 65 3.3.涉税的核算与管理 ........................................................ 66 3.4.供应链方面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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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企业会计准则、税收法规的变化,结合公司制度的不断修订,集团财务管理部对《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1-13号》进行汇编,便于各单位使用。

《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1-13号》中的解答内容与该汇编规定不一致的,以该汇编为准,同时《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1-10号汇编》(伊利财务字【2015】1号)废止。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事业部、各分(子)公司、集团总部各部(室、中心)。

3.规范内容 3.1会计核算方面 3.1.1货币资金

3.1.1.1月末支付易的在途资金是在其他货币资金核算还是作为未达账项?

答:公司下发的《伊利集团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使用支付易结算平台系统的,业务发生日与银联资金清算日存在时间差,月末银联公司资金未清算到账的部分,计入“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资金”科目核算。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号第一条(修改)

3.1.1.2“受限制货币资金”如何理解?

答:受限制货币资金是针对现金流量表而言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指南规定:现金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反言之,受限制货币资金就是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库存现金和存款,把握的关键在于“是否可以随时支付”。注意这里的“现金”不仅包括“现金”账户核算的库存现金,还包括“银行存款”。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7号第十六条 3.1.1.3外币付汇业务账务处理规定?

答:外币付汇业务改变了原有付汇财务付款流程,特对账务处理规定如下:

(1)收到保证金确认书(定期存款)

收到银行开具的保证金确认书(定期存款),根据保证金确认书内容进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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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XX银行----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根据银行开具的保证金确认书记载的定期存款利率,每月计算定期存款利息,确认利息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XX银行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利息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利息收入=本金×日存款利率(定期存款利率)×实际天数 日存款利率=年利率÷360天

(2)收到代付款协议书(进口押回申请书)

借:原材料或应付账款—(确认资产或减少负债明细) 贷:短期借款—XX银行

说明:资产价值=美金金额×当日汇率(银行提供当日汇率,一般在保证金单据上标明或单独出具文件证明)

根据与银行签署的代付协议书或押回协议书记载贷款利率,每月计算短期贷款利息,计提贷款利息支出,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利息 利息支出计算方法如下:

利息支出=本金(美元)×日贷款利率×实际天数×汇率 日贷款利率=年利率÷360天

汇率选择业务交割日汇率,即本业务初始汇率。

(3)结息日账务处理

此业务结息方式为到期利随本清,即使用存款利息收入支付贷款利息支出,同时使用保证金购汇还银行美金贷款,银行将计算的差异返还给我公司。

A、收到偿还美元贷款单据 借:短期借款---XX银行

贷:银行存款---XX银行---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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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收到支付利息回单 借:应付利息---XX银行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应付利息与实际支出利息之间差额)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C、收到保证金利息收入回单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支出(实际收到利息与应收利息之间差额) 贷:应收利息---XX银行

(4)每季末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中间价,确认外币汇兑损益: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短期借款---XX银行

(5)汇率锁定账务处理

在香港子公司进行账务处理,国内分子公司不涉及。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一条 3.1.1.4子公司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实际发生的业务是以港元结算,发生时以美元记账,但折算汇率没有港元对美元的直接汇率,需要分别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港元对人民币汇率将港元折算为美元,在整个折算、以美元记账的过程中,小数保留位数在何时需要四舍五入?期末在将美元报表进行人民币报表折算时,对于此笔借款,如何将美元折算为人民币报表? 答:业务发生时,港元折算为美元、以美元记账的过程中,分别采用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港元对人民币汇率,采用的汇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在整个折算的过程中,应该一次性计算,最后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如: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借入828港元,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1395,1港元对人民币0.81493。 828港元折算为美元计算=828*0.81493/6.1395=109.91(美元)

折算过程应为一次性计算过程,不应分两步折算,如果先将港元折算为人民币保留两位小数828*0.81493=674.76(人民币),再将人民币折算为美元674.76/6.1395=109.90(美元),这样结果与一次性折算产生少0.01美元,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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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统一按同样处理方法,故不采用分步折算(保留两位小数)的过程。 月末将美元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时,对于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来说,港元视为外币,此笔借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月末最后一天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汇率,可直接将港元折算为人民币报表金额即可,如按正常的先将美元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此笔港元借款的人民币报表金额不等于港元按照港元对人民币汇率折算的金额,不便于关联公司往来款项的核对。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类似业务发生在关联公司的往来款项中,月末关联公司之间必须将外币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按人民币金额进行往来款项的核对,以确保关联往来款项余额一致。

如: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借入828港元,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1395,1港元对人民币0.81493。

828港元折算为美元计算=828*0.81493/6.1395=109.91(美元),当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1925,1港元对人民币0.90005。由于月末汇率变动,需将美元报表进行外币折算,月末828港元折算为美元=828*0.90005/6.1925=120.35(美元),计入美元的报表的“财务费用-汇兑损失”金额为10.44美元(120.35-109.91);月末,再将美元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时,此借款的人民币报表金额745.24元(828*0.90005),直接将港元折算为人民币即可。不采用美元折算为人民币的方法,因为在此业务中,人民币属过渡性质,而且如果是同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公司发生往来款项,便于往来对账(如按期末美元金额120.35折算为745.27元人民币(120.35*6.1925),这样比港元直接折算人民币的金额多0.03元)。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7号第二十六条 3.1.1.5定期存款是否需要每月计提应收利息?

答:通常定期存款在到期日前企业可以随时支取,利息收入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不应当计提应收利息。如果有合同约定定期存款在到期日前不能够随时支取,并且该定期存款是固定利率,那么每月应当对该定期存款计提应收利息。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定期存款及财务公司在外部银行的存款利息计算不适用以上规定。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0号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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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往来科目

3.1.2.1在同时有关联应付和关联应收的业务当月,关联往来双方需要确定某一个科目挂账,可否出现关联应付和关联应收同时挂账的情况?

答:对一个内部单位只允许使用“内部应收账款”科目,同时月末和季度不需要重分类。

对一个关联单位按业务性质进行挂账,可以同时出现关联应收(关联预收)、关联应付(关联预付)挂账的现象。同一性质业务要及时核销,不得出现月末关联应收和关联预收、关联应付和关联预付同时存在余额的情况。

月末和季度出具报表时进行重分类,调表不调账。为了便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所有内部(关联)往来通过财务公司及时清理,尽量避免不同业务相互抵账及长期挂账的现象。

事业部汇总报表、合并报表中对同一单位可以出现关联往来同时挂账的情况。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号第六条(修改) 3.1.2.2对于账期超过在三年以上、余额一直不变的保证金、押金等,可否认为余额三年以上且无催收记录就可以按规定核销?

答: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时应当严格按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核销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如长期挂账的保证金虽然没有催收记录,但目前仍和经销商、供应商合作的就不应当进行核销。需要注意的是,此类长期挂账的保证金是由于与该客户长期保持合作关系,保证金在第一次入账后,以后年度重新签订合同时没有进行退回和再收取而形成的,是正常的往来不应视为呆死账,且在填列附表时应当将此类往来款账龄余额填列在一年以内。

核算业务已迁移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单位,各地财务部门于季度当月25日前给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提供保证金、押金的客户、供应商合作情况,若不合作,注明不合作的具体时间,便于财务共享中心填写季度附表中往来科目的账龄。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9号第十一条(修改) 3.1.2.3分公司代事业部交纳社保款项时内部往来对不上怎么解决?

答:各分公司加强与事业部(集团)对账,如果一方代为支付社保款项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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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挂内部或关联往来,另一方即使没收到票据也必须无条件暂估入账,挂在相应的内部或关联往来中。如果交纳时出现多交或少交等错误,被代交方也先按代交方的金额入账,保持往来余额相符,待以后代交方隔差更正后自然正确了。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号第十八条 3.1.2.4品牌管理部、企业事务部以集团名义和体育管理部门、运动员签订赞助合同,由我公司配送产品,品牌管理部、企业事务部给结账。实际操作过程中先调用分公司的产品,出库时根据送货地址挂体育管理部门外部往来账,集团回款后核销体育管理部门的往来款项,但品牌管理部、企业事务部通常每季度才清算一次产品款,以上客户每月的外部往来是否需要调整为和集团挂内部往来?

答:品牌管理部、企业事务部先调用分公司产品,但品牌管理部、企业事务部拿到分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和相关资料再到集团财务管理部报账后,才能给分公司付款,月底分公司形成对体育管理部门的外部应收款,如果存在外部应收款,月底分公司可以在开具销售发票后,将发票的扫描件发给集团相关财务人员,外部应收款调到与集团的内部往来科目,待品牌管理部、企业事务部将发票以及相关资料送到集团财务管理部报账后,集团再给分公司付款,同时双方冲销内部往来款项。其他的事业部、分公司、工厂与集团品牌管理部、集团企业事务部发生类似的业务可按同样方式处理。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9号第十条 3.1.2.5处置变卖固定资产的应收款项应该计入“应收账款”科目还是“其他应收款”科目?

答: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应收款项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7号第二十一条 3.1.2.6坏账准备中“转回”与“转销”的概念及区别什么?

答:“转回”是指应收账款按个别认定法计提了坏账准备(不是按8%比例计提),由于款项收回、或者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收回后对该项应收账款改为按8%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会计分录是借记“坏账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此类坏账准备的减少、应收款项净额的增加亦属于转回。

“转销”是指应收账款按个别认定法计提了坏账准备(不是按8%比例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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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对应收账款进行的核销处理,对应的会计分录是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此类坏账准备的减少、应收款项原值的减少亦属于转销。

从上述可以看出“转回”增加利润,与损益相关,“转销”减少资产原值,与资产相关。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8号第三条

3.1.3存货科目

3.1.3.1月末集团范围内的单位之间调拨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等(不包括产成品),调出单位已经出库,调入单位未接收未入库,我方无法开具发票(由于接收方确认数量后才能开具发票),无法发起往来对方也不能接收,需要集团明确由于月末原因形成的在途物资,由哪方来管理并进行账务处理,如果调出方管控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如果调入方管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月末集团范围内的单位之间调拨产成品,如何管控及账务处理?

答:(1)月末集团范围内的单位之间调拨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等(不包括产成品),调入方按“在途物资”作账务处理,调入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无票待认证进项税

贷:内部(关联)应付账款

(2)月末集团范围内工厂或事业部之间调拨产品形成在途的,需要将在途产品在【供应链系统库存模块】办理入库手续,月底不允许使用“在途物资”科目,全部计入“库存商品-商品”科目。

(3)内蒙古乳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或事业部研发部门从各单位调拨材料用于研发,各单位对销售材料作为“关联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不再作为外部收入。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三十五条(修改) 3.1.3.2公司为奶户提供化验服务,化验时所使用的材料需要从奶户的奶款中扣除,如何账务处理?

答:公司代奶户检验,发生的材料收取的费用,需要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并按17%的税率计提销项税,同时将材料对应的成本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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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三十八条(修改)

3.1.3.3本单位的委托厂向利乐公司购买备件和维修备件时,利乐公司不直接卖给委托厂,而是先通过本单位购买,然后由本单位再卖给委托厂。1、是否需要跟每个委托厂签订合同;2、在有合同的情况下,本单位可否给委托厂开具维修费和备件的增值税发票,前提是不是必须本单位具有开具该种发票内容的资质。 答:需要在原有委托加工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将出售的配件和维修费开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上,品名只填写配件。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三十九条 3.1.3.4工厂间调拨牛奶价格没有文件支持,工厂自行根据当月购奶价来确定?

答:伊利字【2014】22号文件关于《伊利集团原料乳供需管理制度》中有如下规定:

4.2.4原料乳的等级评定仍执行调出工厂的评定结果,若由于运输时间超出A+原料乳的规定,调入工厂可将原料乳降级为A类接收。

4.2.6调出原料乳的奶款结算,如奶站自行运输至调入工厂的,由调入工厂把自己的化验结果及奶站奶量传递给调出工厂,奶款由调出工厂按自己的计价体系及调入工厂的化验结果、交奶量与奶户结算;如由工厂间调入的,在调出、调入工厂奶量核对后,按调入工厂化验结果执行。由于调拨过程中理化指标改变造成的调入、调出工厂检验结果不同产生的差价损失由调出工厂承担。

牛奶调拨流程对调拨双方工厂的职责有如下规定:双方财务沟通确定结算价;调入方业务部门根据本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奶价与核对好的奶量整理成牛奶入库汇总表传递给销售方财务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四十四条(修改) 3.1.3.5调拨材料产生的运费是进材料成本,还是进其他业务成本?用不了的牛奶调到其他工厂,产生的运费由于调入方不承担,调出方如何作账,发票上发货人如果写的是我们,就做到其他业务成本上,如果收货人是我们就做到材料里,是否合理。

答:伊利字【2014】22号文件关于《伊利集团原料乳调供需管理制度》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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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原料乳的调拨方向和处置办法由产品事业部确定,原奶事业部负责原料乳的调配,调出原料乳的运输先由原奶事业部协调奶站自行前往调入工厂,若无法自行前往,调出工厂要进行集中收购,由原奶事业部统一运输至调入工厂,由此产生的费用、盈亏由原料乳调出工厂承担。

依据以上规定,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如调出方为运费承担方,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中核算,如调入方为运费承担方,计入“原材料”中核算,如原奶事业部为承担方,计入“材料采购-采购费用-装卸运输费”科目核算。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四十八条(修改) 3.1.3.6关联企业调拨材料(包括牛奶、脆筒、其他材料等)存在数量差异如何进行处理,可否下发统一的通知或制度。

答:如由于磅差、运输途中等正常损耗引起的数量差异,以调出方数量开票并结算,调入方以实际接收数量入账,盈亏部分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如非正常原因引起的数量差异,应落实责任人,再行处理。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四十九条(修改) 3.1.3.7各种小料采购后实际重量比标准重量有时候多一定的尾差,但是供应部按标准量给技术部出库,长期累积小料的库存数量就比账面大,请问账务如何处理?

答:应作为存货盘盈处理。借记“原材料”,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审批完毕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红字借记“管理费用-存货盘盈”。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7号第十二条 3.1.3.8报废备件的流程及帐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答:备件的报废流程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伊利集团审批权限》规定执行。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报废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材料

审批完毕时

借:管理费用-存货盈亏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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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属于非正常损失,需要将进项税转出。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7号第二十二条(修改) 3.1.3.9由于材料供货不及时或者材料质量不合格对供应商的罚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比较合适?对承运商、广促品供应商的罚款如何账务处理?罚款对应的进项税或多开发票对应的进项税是否转出?

答:对供应商材料供应不合格或者不及时,依据合同、协议约定的条款对供应商进行罚款,相当于供应商给予价格上的一种折让,通常将罚款冲减材料成本。但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1)该材料有库存,则罚款冲减该材料成本。(2)该材料已经耗用并且没有库存,罚款冲减该供应商供应的其他材料成本。(3)供应商供应的所有材料都没有库存,与此供应商也不再进行合作,计入“营业外收入-违约金赔偿款收入”科目。

对长期合作的承运商的罚款,可以要求承运商开具发票时扣除罚款,按净额(运费-罚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账务处理。若合作的承运商全额开具发票后,因提供服务不及时,给予的罚款冲减“销售费用”。不合作承运商的罚款,也冲减“销售费用”科目。涉及费用类的罚款可以参照此规定执行。

对广促品供应商的罚款处理方式,因考虑到办理入库后及时就出库,月末广促品库存量较小,品种较多,对广促品供应商的罚款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对项目类供应商的罚款,在项目建设期间收到罚款冲减“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后,收到的罚款,计入“营业外收入-违约金赔偿款收入”科目。

除费用类的供应商外(如材料、广促品类供应商)因供应不合格或者提供服务不及时,依据合同、协议约定的条款对供应商进行罚款,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多开发票的,多开含税金额超过500元以上的需要对方提供不予付款的说明,多开部分对应的进项税不需要转出。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9号第一条(修改)

3.1.3.10公司购买的宿舍用床单、被褥等,是否需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在《职工食堂、宿舍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中规定,宿舍床单、被罩等的购置,于发生时计入到宿舍楼辅助账的“低值易耗品-在用”科目中。公司未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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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辅助账核算的,在购买时计入福利费进行核算,通过设置备查账进行实物管理。如果在购买时使用的是工会经费返还款,则通过工会经费返还备查账核算并进行实物管理。购买的宿舍用床单、被褥属于福利性质,进项税不得抵扣。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0号第九条(修改)

3.1.4应付职工薪酬

3.1.4.1在发放工资时把个人所缴纳的社保部分也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如何理解?

答:工资的计提和发放分录如下: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计提工资-XX

发放工资时,代扣个人支付部分社保费及公积金,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发放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代缴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代缴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现金)

缴纳社保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代缴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的社保等费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上述分录过程可全貌反映工资的发放情况,且从职工薪酬的贷方数中能看到包括社保、公积金等在内的工资实际发生额。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号第十六条 3.1.4.2应付职工薪酬中“节余工资”科目怎么使用,是年初发放上年工资时直接计入此科目,还是在年底计提下年工资时调整?

答:每年年末(指供应链系统13期)统一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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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明细科目“计提工资”和 “发放工资”的余额调整到三级明细科目“节余工

资”下,节余工资科目只在每年年末(指供应链系统13期)使用一次。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号第十七条(修改)

3.1.4.3公司的工资是在次月发放,当月工资费用按什么标准计提?年底12月时工资如何计提?

答:集团范围内各单位的工资、奖金、年薪必须按月准确计提,由各单位的人力部门提供计提数据,按应发数计提。各地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要关注工资余额,与当地人力部门相关人员沟通余额是否准确,及时进行更正,不得存在跨年费用。若次年发现多计提工资的且超过应提金额的10%,各事业部及分公司多计提部分集团予以全额收回,子公司全额调减考核利润。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8号第十八条(修改) 3.1.4.4福利费预计发放数需要按月平均计提吗?

答:福利费只在实际发生时据实提取,不必按月平均计提,月末无余额。编制福利费预算也按照实际情况预计。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0号第十三条(修改) 3.1.4.5由于员工申领健康证发生的体检费是否在福利费用中核算?

答:《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带有法律强制性,不属于公司福利,因此申领健康证的体检费应当计入相关费用科目下的“检验费-员工体检费”明细科目;但是按照公司制度、通知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的体检、女工妇检等体检费用,属于公司福利性质,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8号第一条 3.1.4.6职工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计提和使用?工会经费上交工会组织后,工会组织返还的款项如何账务处理?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当地工会组织部门将上交的工会款返还企业一部分,在使用这部分款项时的单位名称开具为公司全称还是为在工会组织开设的名称?

答:集团范围内各单位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计提按《伊利集团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呼市地区的事业部及分公司按《伊利集团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定上交集团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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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公司、生产型分公司应按规定比例每月计提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上交上级工会组织后,上级工会组织返还到企业“工会委员会”账户的工会经费返还,不通过【供应链系统】核算,需在辅助账核算备查。如组织趣味比赛、体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发生的相关工会活动费用支出,通过辅助账核算备查,但发票名称开具为工会组织的名称。

各子公司、分公司没有工会组织的、或没有工会返还金额的、或工会返还金额不足的,发生的相关工会活动费用支出,因无法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列支在工会经费中存在税务风险,需要按照活动组织部门的性质计入相应费用科目并按发票性质计入具体明细科目,提供发票名称为本单位全称。编制年度预算时需要考虑此部分费用,预算考核时不做调整。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8号第九条、第11号第六条(整合修改) 3.1.4.7职工教育经费按2.5%计提,实际发生金额很小,所得税还得作调整,余额累计越来越大,能否据实列支?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存在计提年限长、余额长期未使用的情况,对此应作如何处理?

答:关于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计提不得因为所得税汇算调整问题而改变集团公司整体统一的会计政策。

根据对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计提、使用、缴纳情况的分析,目前多数公司均存在计提年限长、余额长期未使用的情况,现对此三项经费挂账时间超过三年的部分进行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对本公司账面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进行整理、分析,每年年末将三年前形成的余额冲回。2012年冲回时,如果2012年末余额大于2009年末余额,则将2009年末余额全部冲回;如果2012年末余额小于2009年末余额,则仅冲减2012年末余额。冲回时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等-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红字

管理费用(销售)等-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红字

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红字

2013年末时,仅将2010年当年形成的余额冲回,以后年度以此类推;各公司以上账务调整须在年末进行(平时不作调整),冲回的金额对各事业部整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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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的影响数,在考核时剔除,冲回三年前余额时,需要剔除当年冲回其他年度的数据,这样操作的是目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节余只保留三年。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二十条及7号第二十五条(修改) 3.1.4.8可以将培训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教育经费中,但是为了节省费用,每次培训与会议都是安排在一起的,如何划分培训费用及差旅费用是一个难题。培训费用没有计入教育经费而是计入了差旅费,在年末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不调账而直接调表?持特种设备证书的人员,进行证书年检时发生的费用应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检验费 ”?

答: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费用计入“教育经费”,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直接计入“XX费用-差旅费”,在所得税汇算时不作调整。但是“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得为负数,如果“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足,应继续补提,并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各类证书的年检属于继续教育行为,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例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发生的费用。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二十二条、第11号第一、五条(整合修改) 3.1.4.9在使用工会专用账户时产生的手续费会直接从专用账户扣除,按常规将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因此造成工会经费专用账户的实际余额与“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返还”的账户余额不符,在以后核算期间可否将手续费通过“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返还”科目核算?

答:返还到工会委员会账户的工会经费单独设置辅助账进行核算备查,发生手续费在辅助账核算备查。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7号第五条(修改) 3.1.4.10有些地方社保局每年收取一次固定金额的“欠薪保证金”、“离退休人员保证金”,此类费用应当计入哪个科目较为合适?

答:此类费用只是社保局的一项收费,如果收取后不予返还的,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其他”或者“在建工程”科目即可,不必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渡;如果收取后在未来又给予返还的,则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应列为当期损益。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8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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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1公司为特殊岗位职工上的人身意外保险在哪个科目核算?

答:特殊岗位缴纳的根据受益对象在相关成本费用中核算,特殊岗位指叉车工、高空卫生工、关键工种等;非特殊岗位缴纳的按职工福利费核算;为乘机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属于出差性质,按人员服务的性质计入到“XX费用--差旅费”中。具体分录如下:

借:XX费用—其他--人身意外伤害 (特殊岗位)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非特殊岗位) XX费用-差旅费 (出差人员) 贷:银行存款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号第三十四条、第11号第二条(整合) 3.1.4.12公司现在招聘了一批实习生,按照人力部门要求不缴纳社会保险,而是购买商业保险,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应该入在职工薪酬下的社会保险科目,还是计入在管理费用-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里呢?

答:我公司的储备大学生因没有取得毕业证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如:一名大学生三月份来我单位实习,七月份正式毕业,这期间与我公司签订的是就业协议,无法在社保局交纳保险,只能购买商业的人身意外险,所以计入“XX费用—其他—人身意外保险”。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0号第二条 3.1.4.13代交社会保险费用的核算及清算要求,代扣代缴保险各工厂之间是否可以都按月进行核算,便于核对;如果按季付款会导致代扣缴保险款余额出现赤字。

答:(1)代缴方和费用承担方均是集团范围内单位

A、代缴方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费用承担方需当月向代缴方结清代缴款项,费用承担方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代缴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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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代缴方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代缴方不得计入本单位外部往来科目,代缴方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中转 代缴方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中转 贷:银行存款

若代缴双方当月不能结清,双方通过公司间挂内部(关联)往来会计科目核算。费用承担方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代缴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贷:内部应收账款/关联应付账款 代缴方账务处理:

借:内部应收账款/关联应收账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中转 代缴方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中转 贷:银行存款

C、代缴方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时,费用承担方只做计提,等代缴方缴纳后,费用承担方给代缴方回款。

(2)代缴方是集团范围外单位,费用承担方是集团范围内单位的(如第三方劳务代缴),由代缴方提供合规发票和《社保及公积金支付汇总表》,费用承担方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代缴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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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银行存款

(3)代缴方是集团范围内单位,费用承担方是外部单位或个人(如代缴优然牧业单位社保),代缴方当月缴纳后,费用承担方需当月向代缴方结清代缴款项;如代缴双方当月不能结清,代缴方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员工个人向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后来公司报销企业承担部分时,由员工提供合规发票和险种明细表,费用承担方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同时计提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十条(修改) 3.1.4.14用奶粉或液奶产品发放福利,由于分公司只核算冷饮业务,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认收入并加上相关税费计入职工福利费,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会计分录如下:

发放产品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以外购商品作为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职工福利费。

如果对方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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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对方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三十二条(修改)

3.1.4.15辞退补偿金是计入工资还是福利,如何纳税?

答:辞退补偿金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下设的二级科目单独核算。关于辞退补偿金征税问题财税[2001]157号规定: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十九条 3.1.4.16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员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核算时要取得哪些有效的原始凭证?如何正确核算账务?

答:此类劳动补偿属于辞退福利,原始凭证应有解除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仲裁书)、补偿方案或补偿明细表等。会计分录应为: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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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所有者权益

3.1.5.1有关盈余公积计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盈余公积的计提,根据各单位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每年于年末计提一次,计提的依据是按当年净利润×计提比例来计算确认。如果以前年度存在未弥补亏损(仅指会计账面上记录确认的亏损,与企业所得税未弥补亏损无关),则按扣除未弥补亏损后的金额来计提;如果扣除未弥补亏损后仍为亏损的则不计提。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4号第二条

3.1.5.2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但当年实现净利润,法定盈余公积也是按照当年净利润的10%计提吗?

答:如果以前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当年实现净利润,法定盈余公积则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如果以前年度净利润有亏损,当年实现净利润,当年实现的账面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为正数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该正数的10%提取;如果以前年度净利润有负数,当年实现净利润,但当年实现的账面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为负数的,则当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如果当年净利润为负数,当年都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注:以前年度有亏损时,与税法中以前年度亏损弥补方法类似。 特殊情况举例:

某企业实现净利润及对应每年盈余公积提取如下:

项目/年度 当年净利润 累计净利润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备注) 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500 1,800 1,000 200 1,000 1,200 100(1) -300 100 300 900 1,000 1,300 20(1) -(2) -(3) 10(4) 50 120 120 130 180 100 120 备注:(1)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当年亏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当年虽然盈利,但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大于累计净利润的10%,当年仍然不提取

(4)当年实现净利润,如果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会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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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法定盈余公积大于累计净利润的10%,所以按截止至上年累计法定盈余公积与截止至本年累计净利润的10%,两者间的差额计提。

(5)根据公司法规定,各单位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数达到本单位注册资本的50%,不需要再提取,若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后累计数超过注册资本50%的,按差额提取。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0号第十四条(修改)

3.1.6其他项目

3.1.6.1计提递延所得税时可否用借方红字做所得税费用?

答:在集团下发的关于递延所得税计提的文件中规定,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如:期末坏账准备余额大于期初坏账准备余额,应做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为方便各单位查明细账,可以做成如下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红字)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号第二条

3.1.6.2因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使净利润增加或减少,在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需要把因递延所得税影响的金额进行调整吗?

答: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提属于会计准则的规定,由此计算出的净利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而对股东进行的利润分配也是依据账面上的净利润而言,所以无需调整。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二十三条

3.1.6.3收到政府补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何确认因递延收益引起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专项应付款都核算哪些内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一)收到没有特定用途不负后续管理义务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中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过“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240102)”科目核算,核算时带上相应的项目段(供应链系统子目段), 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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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通过“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240101)”科目核算,核算时带上相应的项目段(供应链系统子目段),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摊销”;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补助-财政扶持资金”核算。

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小(单笔小于100万元)的,不按以上情况进行区分,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补助-财政扶持资金”核算。对于从政府部门取得的奖励、补贴等虽然没有文件但仍然属于政府补助范畴,按补助类型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补助”相关明细科目。

(二)取得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且负有后续管理义务的政府补助:各单位取得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各种政府补助类款项,一般需承担一些后续义务(如研究、开发、实验等),项目完成后一般需经过检查或审计等验收程序才能结束,如新产品试制费拨款、中间试验费拨款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拨款等科技三项拨款、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通过“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240101)”核算,需要根据取得款项来源设置项目段(供应链系统子目段),核算时带上相应的项目段。

具体分录如下: (1)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240101)-项目段

收到款项的现金流量标识选择1814-经营活动流入-除税费返还外的政府补助(外部)

(2) 支付各项费用时(分录做在一起):

借:研发费用-XX(属于期间的计入研发费用)-项目段 制造费用-X(属于成本类的计入制造费用)-项目段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240101)-项目段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摊销(630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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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各项费用如果是计入制造费用现金流量标识选择2110-经营活动流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外部),如果是研发费用按照费用的性质选择相应现金流量标识。 (3) 购买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240101)-项目段 贷: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240102)-项目段

“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240102)”在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内平均转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摊销(63010402)”。

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款项,现金流量标识选择4110-投资活动流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外部)。

对于资产金额较小(单项资产剔税单价小于100万元)的,确认资产的同时,转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摊销(63010402)”。 (4)给合作单位拨付款项时:

借: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240101)-项目段 贷:银行存款

给合作单位拨付款项的现金流量标识选择1814-经营活动流入-除税费返还外的政府补助(外部),相当于冲销了原流入的现金流量。

若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整处理。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3号第七条、第10号第十八条(整合修改) 3.1.6.4亏损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标准是什么?

答:由于集团财务管理部规定,每季度在计算亏损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不能直接按会计利润来计算,需要对所得税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则以此为依据计算亏损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方法为:如果期初有未弥补税务亏损,则亏损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未弥补税务亏损+本期调整后的亏损额)×适用税率—年初由于亏损已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期初没有未弥补税务亏损,则亏损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调整后的亏损额×适用税率。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6号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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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5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那么每期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少计提的折旧用不用转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答:是否需要转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要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来考虑,如果纳税调整时调整了由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少计提的折旧额,则需要转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否则不需要。目前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时,一般不调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少计提的折旧额,所以也不需要考虑转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7号第七条

3.1.6.6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时间晚于土地使用权开始使用时间,返还的土地出让金计入递延收益后如何进行摊销?

答: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期限应在资产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递延收益原始金额确认如果晚于资产开始使用月份,递延收益第一个月的摊销额应为资产开始使用月份到确认递延收益月份的累计摊销额,即从资产开始使用的月份到确认递延收益的月份这段时期,应计算递延收益在这段时期内的应摊销金额,在递延收益开始摊销的第一个月对计算出的应摊销金额进行补摊。举例如下: 2010年1月支付土地出让金6000万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载明的期限是2010年1月-2059年12月(50年),2011年1月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6000万

2011年1月收到返还时 借:银行存款 6000万 贷:递延收益 6000万

2011年1月末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130万(6000/600+6000/600*12) 贷:营业外收入 130万

递延收益的摊销期限应为50年(2010年1月-2059年12月),但由于2010年1月-2010年12月没有收到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无法对递延收益进行摊销,因此在递延收益开始摊销月份(2011年1月)对2010年1月-2010年12月应摊销的递延收益金额120万(6000/600*12)进行补摊。

2011年2月末摊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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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递延收益 10万 贷:营业外收入 10万

这样在2059年12月土地使用权到期时,递延收益相应也摊销完毕。 如果分次收到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应分别在实际收到时确认递延收益,摊销额也应分别摊销,但摊销总期限仍为资产的受益期,举例如下:

2010年1月支付土地出让金6000万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载明的期限是2010年1月-2059年12月(50年),在2011年1月收到3600万土地出让金返还,2011年7月又收到剩余2400万土地出让金返还

2011年1月收到返还的3600万,确认递延收益以及月末摊销 借:银行存款 3600万 贷:递延收益 3600万

借:递延收益 78万(3600/600+3600/600*12) 贷:营业外收入 78万

2011年7月收到剩余的返还2400万,确认递延收益以及月末摊销 借:银行存款 2400万 贷:递延收益 2400万

借:递延收益 82万(2400/600+2400/600*18+3600/600) 贷:营业外收入 82万

2011年8月摊销

借:递延收益 10万(2400/600+3600/600) 贷:营业外收入 10万

注意,此例中2011年1月份第一次收到返还的3600万后到7月份未收到剩余的2400万之前,在计算摊销额时不得暂估后期将会收到的2400万,即2011年1月-6月不得以6000万为基数对递延收益进行摊销。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7号第十八条

3.1.6.7政府部门给予员工的奖励或者补助,政府将款项直接打到公司账户,由公司代付给职工,但该笔款项目被企业占有,不再给予员工,此笔款项能否计入政府补助?

答: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给予员工的奖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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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如果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则与企业无关;如果直接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给员工个人,在收到款项的同时付给员工;如果直接支付给公司,公司不再将此笔款项支付给员工,则视为政府给予企业的奖励,在账务处理时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0号第十七条

3.1.6.8长期应付款填写时是否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答: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不包括在长期应付款中。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号第二十四条

3.1.6.9所谓跨期费用具体指超出多长时间?从财务角度理解跨年为跨期费用,但是审计部门检查工作时认定跨月为跨期费用,实际核算应如何判定? 答:从权责发生制角度考虑,跨月即认为跨期。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5号第四十一条

3.1.6.10食堂、宿舍核算辅助账是否需要单独做手工凭证来核算?还是直接填制度下发中要求的报表就可以?

答:食堂、宿舍的核算需按照《食堂、宿舍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要求,日常核算中需要做手工凭证来记录相应业务,并填制《食堂、宿舍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中要求的报表。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7号第六条

3.1.6.11我公司租赁康美公司包装线,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和年租金标准,同时还约定包装线安装费由我公司承担,租赁有三种形式,分别为:先付租金,后付租金、定额租金,不同租赁形式的租金如何账务处理?同时不管什么形式的租赁6年以上赠送包装线,收到包装线如何入账?

答:支付的包装线安装费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我公司租赁康美公司包装线,签定的合同租赁形式有三种,分别为:先付租金、后付租金、定额租金。各种形式账务处理规定如下:

“先付租金”指年初根据合同约定预付租金,工厂包材购入量达到规定数量时,对方公司开具红字发票,冲减租金。此租赁方式从2017年取消。

“后付租金”指工厂包材购入量达到规定数量时,对方不收取租金。 “定额租金”指与工厂购入包材数量没有关系,根据合同约定金额付租赁费,视同包装线融资租赁。

三种租赁方式6年免费赠送包装线,账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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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孰低+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银行存款等 借:财务费用 (每季度末进行账务处理)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期初应付本金的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8%(参照《伊利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实施条例》规定执行))

借:制造费用 (每月计提) 贷:累计折旧 定额租金,支付租金后: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后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每个月按年租金/12个月平均转销) 贷:在途材料-包装材料

如果当年采购量未达到合同签订用量,年末确认: 借:包装材料-自用 贷:银行存款

举例:某企业以融资方式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40万,租赁合同规定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180万(分6年,每年30万),设备租入后需要安装,共发生安装调试费5万,以银行存款支付。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38.68万(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30*(P/A,8%,6)=138.68万元,低于公允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 41.32万 贷:长期应付款 180万 借:固定资产 5万 银行存款 5万 第一年付的租金及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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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财务费用 11.09/4=2.77万(先计算全年分摊额,按季度平均后账务处理)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1.09/4=2.77万 定额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30万 贷:银行存款 30万 后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每个月按年租金/12个月平均转销)2.5万 贷:在途材料-包装材料 2.5万(按红字发票性质统一分配) 如果当年采购量未达到合同签订用量,年末确认:

借:包装材料-自用 30万 贷:银行存款 30万 (见表样以此类推) 日期 ④ 年初 分期付款额 确认的融资费用 应付本金减少额 应付本金余额 ② ③=期初⑤*8% 11.09 9.58 7.95 6.18 4.28 2.24 ④=②-③ 18.91 20.42 22.05 23.82 25.72 27.76 ⑤ =期初⑤-④ 138.68 119.77 99.35 77.3 53.48 27.76 0 第一年末 30 第二年末 30 第三年末 30 第四年末 30 第五年末 30 第六年末 30 注意事项:最后一年摊销额需要倒算,各单位核算时以此表样为附件。

2017年新签合同的,不管以何种租赁方式统一按融资租赁方式进行处理,在供应链系统【总账模块】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已按定额租金形式签订的单位,要求在2017年按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调整处理,统一在供应链系统【总账模块】调整处理。对于2017年以前年度签订的,且享受赠送的设备的,设备录入到【固定资产模块】,金额为零,无需追溯调整。

出具报表时,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抵减“长期应付款”。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3号第二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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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12公司对租赁的办公楼进行装修,发生的装修费是否全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期进行摊销?

答:装修费用不能一概而论,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对于金额较小,即单次装修费用剔税金额小于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应直接计入修理费,对于单次装修费用剔税金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在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按月摊销。但内部管理流程和审批权限不变。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0号第八条

3.1.7损益类

3.1.7.1各单位领用本单位自产的产品用于会议、招待、工业旅游等,是否视同销售,视同销售具体有哪些业务,如何账务处理?

答:自产的产品通过非销售出库(即杂项出库),不同业务对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1)产品途损: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产品途损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说明:有赔付,通过销售订单做收入处理。

(2)产品库损:

生产入库后发生的库损,使用的原因代码为“产品库损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说明:有赔付,通过销售订单做收入处理。 (3)技术研发部门领用产品用于研发: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研发领用产品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研发费用 贷:库存商品

(4)质量部门用于采样抽检的产品出库: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质量检验产品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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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5)发放福利: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福利发放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月末在总账中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其他福利费使用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福利费用按实际发生入账原则,同步进行计提: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提取数

说明:如属于跨事业部调拨的产品发放福利,调出方做外部销售收入处理。 (6)会议、招待、工业旅游等使用产品出库: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部门领用产品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月末在总账中做:

借:XX费用—会务费(会议期间领用产品)

XX费用—业务招待费(各事业部、工厂领用自产的产品用于招待、客情的)

销售费用—营销费用-试饮费-试饮产品费(集团各职能部室、事业部

从集团产品团购配送中心领用的产品、自产的产品用于工业旅游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推广或试饮等促销活动产品出库: ①通过经销商出库的产品:

通过订单处理,零单价出库,视同与产品捆绑销售,比照广促物料操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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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张发票上开具并同时做相等金额的折扣,不做收入。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不通过经销商出库的产品:

不通过经销商出库的产品,如市场部或销售部领用的产品用于推广或试饮等促销,不允许做收入,不计提销项税。出库时使用的原因代码为“试饮推广产品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8)集团零售店调拨事业部产品: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集团零售店调拨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月末在总账中做: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部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事业部间调拨产品:

各事业部间调拨产品,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跨事业部调拨产品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月末在总账中做: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部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事业部与分子公司间调拨产品,由于与正常销售调拨产品不好区分,在此不做统一要求。 (10)产成品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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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直接捐赠产品使用的原因代码为“产成品捐赠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月末在总账中做: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明:如集团捐赠的事业部产品,通过上述的“跨事业部调拨产品”处理,集团采购后再做捐赠处理,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11)经销商搭赠产品促销活动出库:

①A赠A情况: 维护降价促销活动价目表, 通过订单处理,作正常销售账务处理;

②A赠B的情况:视同捆绑销售,与产品A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同时做相等金额的折扣。赠品B通过订单处理,零单价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说明:尽量不要采用这种形式,如业务确实需要,最好采取客户代垫费用后通过结案方式返还。

(12)直营的产品搭赠活动

赠品价格为零,做销售订单,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①如给商超开发票时,将赠品与产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视同与产品捆绑销售,不用计提销项税。

②如给商超开发票时,赠品与产品无法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需要计提销项税。 月末在总账中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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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零星销售出库:

维护“零售客户”或“赔付客户”, 通过订单处理,用于系统中没有客户名称但偶尔发生赔付等业务处理。 (14)库存盘点-盘盈: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库存盘点-盘盈”,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月末在总账中做: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 15)库存盘点-盘亏: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库存盘点-盘亏”,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月末在总账中做: 借:营业外支出/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6)广促物料对经销商出库

集团财务维护零单价的广促物料价目表,广促物料与产品在一张发票上开具,并同时做相等金额的折扣。通过销售订单处理,零单价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7)广促物料对销售型分公司出库:

集团财务维护广促物料价目表,通过内部广促品销售订单将广促物料销售给分公司,并开具销售发票。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内部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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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8)分公司(直营)广促物料出库:

分公司财务维护分公司的零单价广促物料价目表,通过分公司广促品销售订单处理,零单价出库,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说明:①如给商超开具产品发票时,广促物料与产品能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并同时做相等金额的折扣,广促物料不计提销项税。

②如给商超开具产品发票时,广促物料与产品无法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需要计提销项税。 月末在总账中做: 借:销售费用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市场部、质检抽检、公司促销员等领用广促物料:

使用的原因代码为“广促物料其他领用出库”,属于公司直接使用,不需计提销项税;系统生成的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来源-集团会计核算及报表问题解答第1号第二十五条、第5号第三十三条、6号第六条(整合修改)

3.1.7.2我公司(销售型分公司)已不再核算液奶业务,过节时向经销商购买液奶产品用于维护客情,怎样核算比较合适?解答6号文件有这样的解答:如果有销售费用的单位,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生产型公司等销售费用很少的单位,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核算,如果我公司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是否合适?

答:从经销商处购买公司生产的产品用于客情维护(除用于奥委会、代言费外),视同外购商品,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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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h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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