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盛钢院长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05-04 04: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把握重点 推进工作

——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崔 盛 钢 2010年7月29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精神和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省委赵洪祝书记有关法院工作的最新指示,回顾总结上半年法院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省高院7月13日至14日在安吉召开了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省高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中级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及各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这次全省中级法院院长读书会的主题,是学习贯彻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和省委洪祝同志在省高院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7月5日至8日,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到浙江参加法院文化建设会议,同时就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到宁波、绍兴、杭州等基层法院调研,看望慰问基层干警,了解查看我省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生动实践,听取省高院的工作汇报。王胜俊

1

院长认为浙江法院落实八项司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了新的发展。关于下步工作,他强调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一要更加注重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努力在提高调解水平上下功夫。二要更加注重加强审判管理,努力在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上下功夫。要强化审判管理意识,要建设审判管理机制,要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三要更加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在推出更多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上下功夫。四要更加注重关心爱护干警,努力在确保人民法院可持续发展上下功夫。要更加关心干警学习培训,要更加关心干警人身安全,要更加关心干警身心健康,要更加关心基层工作。

省委赵洪祝书记陪同调研时充分肯定了省高院和全省各级法院的工作。他指出,省高院和全省各级法院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平衡利益、服务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对浙江法院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王胜俊同志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把最高法院对浙江法院工作的关心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劲动力。二要认真加强我省法院文化建设,以法院文化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保证法院更好地履行法庭职责。三要高度重视法院工作,为做好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形成整体的合力。

省高院班子成员就分管的专项工作谈了各自意见,齐奇院长在班子成员讲话后,也发表了讲话,主要强调了五个问

2

题:一是贯彻好两个刑事证据《规定》。二是落实好省高院“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学习。三是提高司法舆情引导能力。四是要严格法院安保措施。五是要抓好廉洁司法不动摇。

昨天(7月28日)下午市里召开的“综治工作暨平安建设形势分析会”,我借这个机会把会议精神简要传达一下。这次会议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研究部署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全市平安建设形势,进行平安创建再动员、再部署。市委朱贤良副书记在会议上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合力攻坚,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力以赴再创平安创建“满堂红”,为我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不懈努力。

自温州上半年首次评上平安大市后,省里对平安创建工作有关考核指标又作了修改,修改面达50%。这些考核指标与法院相关的主要有三项,大家要引起注意:1、未成年人犯罪率,这是平安建设达标的重要指标。这次市里对1-6月份工作进行模拟评分考评时,有8个县(市、区)没有达标,分数扣得很厉害。当然,未成年人犯罪不是我们法院一家的事情,公安、检察都有责任,但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2、有效执结率。去年这项指标比较落后,各法院作了很多工作,最后是达标了。在今年上半年考评中,没有提到这个

3

问题,说明我们做得还是可以的,但还要引起重视。特别是执行五大体系建设问题,要认真抓好落实。3、人民调解窗口建设。目前各法院立案大厅建了6个,法庭中建了11个,其余尚未建立的还要抓紧。

昨天下午,张保尔副院长根据党组意见对上半年全市法院工作作了回顾总结,对下半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邱志丰、潘光林同志分别就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案件质量评查和执行质效单独评估考核等工作专门作了强调和部署。这些意见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当前法院的重点工作,再谈9个问题: 一、关于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部署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和案件评查活动,这是我们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机遇。就温州法院来讲,我认为这项工作有四个特点:1、数量多。我们全市省里交办的案件有521件,法院系统有268件,占一半以上。评查案件全市1160件左右,法院系统有400件左右,占三分之一以上;2、难度大。这些涉法涉诉老案,上访户要求很高,工作很难做,有些案件也是党委政府解决不了问题以后再诉讼到法院的,这样对我们来讲处理难度更大;3、时间紧。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是到明年6月底,要把这么多的案件化解90%以上,确实时间是比较紧的;4、要求高。要求是彻底化解,虽然化解的方式很多,但是要求还是很高的,

4

关键要看效果。这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安排,邱志丰副院长已经提出了很具体的意见。我就不多说了,这里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领导要重视。中央、省市领导都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包括我们温州也是一样,每次召开涉诉信访会议,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亲自出来讲话,这项工作实际上也是法院的重要工作,这些领导都是为我们法院在说话。如果我们“一把手”再不引起重视,不把它当成硬任务来抓,这是讲不过去的。我刚才讲,数量多、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如果只靠分管院长,只靠具体承办人员,而主要领导不重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我们“一把手”要把它当成硬任务,在当前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在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同时,要当成重中之重来抓好。二是目标要明确。上级文件规定很清楚,2010年10月份底以前,化解50%,2011年春节时化解70%,2011年6月份以前,化解90%,几个阶段的目标很明确,所以请大家对照这个目标进行检查。在昨天的综治会议上,朱贤良副书记对整个情况也进行了分析和通报,到7月23日,我市52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了230件,化解率44%,法院系统268件,化解了94件,化解率35%,公安系统223件,化解124件,化解率58%。从全市基层法院来看,发展也不平衡,化解率最高的是泰顺法院,达到60%,瓯海法院55%,龙湾法院50%,永嘉法院47%,苍南法院45%,瑞安法院36%,鹿城法院34%,文成法院29%,

5

乐清法院27%,平阳统计是0(经了解,该院已经化解3件,但该院没有及时上报)。三是措施要具体。每件案件都要落实到责任人,邱志丰副院长在报告中提出三个确立,我觉得讲得很好,希望大家都要引起重视,每项措施都要落实好。案件评查也是一样,400起案件我们分解到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也要一件件落实。四是方法要多样。可向地方争取司法救助资金,调动多方力量做好息诉,要做好无理访甄别工作。五是化解要彻底。我们不要在数字上面做文章,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要在彻底化解上下功夫。六是成效要明显。要超前完成任务,不能按部就班。七是信息要畅通。每个阶段的工作,市委、市政法委都在通报。院长们要重视信息工作,避免上下衔接不好,反映不了我们工作的全貌。

二、关于执行质效评估单列的问题

潘光林局长已经专门讲了这个问题,我都同意。这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时间上来说,从现在开始准备到9月份开始运行,确实时间比较紧。因为很多准备工作都还没有展开,包括软件一些东西。从任务上来说,我们审判工作质效评估包括执行工作一共26项,这次执行工作单独评估以后,它列出来有18项内容,而且有些内容难度都很大,统计和录入的时间很紧。从要求上来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反映这么多的情况,要有一个过程。但是我还要讲,重视和不重视不一样,包括审判质效评估也是一样的,

6

我希望院长们回去以后,跟执行部门沟通,提前做好准备,打好这一战。

这里我提三个要求:第一是准备要早。这次会议以后,马上行动起来,特别是“一把手”要在人、财、物上给予保障。第二是速度要快。人员到位以后要及时进行培训,前段时间的18项指标的信息,现在开始就要统计和录入,以跟上省高院的步伐。第三是数据要真。执行工作的18项内容反映要客观真实,能反映全貌,不能有随意性。希望到了9月份,我们两级法院的执行数据录入和评估工作在全省法院不落后,至少要跟上全省法院的步伐。

三、关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是今年省高院齐奇院长抓的一项重点工作。在齐奇院长的牵头调研和推动下,省高院今年 5月底出台了《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小企业司法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四项工作原则,尤其是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创新了司法保障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省委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和最高法院有关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极大肯定和表扬。省高院6月初以“浙法发”的高规格文件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赵洪祝、吕祖善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高院这个《指

7

导意见》。这次7月初召开的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上,齐奇院长又专门对这项工作作了强调和部署。可以说,贯彻省高院《指导意见》,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已经是当前全省法院落实“八项司法”、服务科学发展的主要抓手,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对此一定要有清醒地认识。

从温州具体情况来看,我们贯彻落实省高院《指导意见》还有着另一层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温州是民营经济强市,GDP中民营经济比重近81%,民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最近,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对温州今后城市功能的一个重要定位就是“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要求温州“发挥民营经济发达”等优势,加快发展步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浙江温台沿海等发展”。这个《规划》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级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5年,并展望到2020年,可以说为温州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了基调。这就意味着民营经济在温州今后发展中的份量将更重,作用和影响将更大。同时,又由于温州的民营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所以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入手,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其意义和重要性也将更加突出。因此,大家一定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保障和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省高院《指导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

8

执行等各项司法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加强中小企业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各项工作。具体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抓好省高院《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省高院的《指导意见》涵盖了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执行等各个方面,涉及面广,司法内容多。全市法院一定要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做好《指导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要通过审判例会、专题研讨、辅导讲课、座谈讨论多种学习形式,把《指导意见》学深、学透,使全体审判人员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精神实质,逐条把握条文含义,做到融会贯通,切实找准加强中小企业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一要按照齐奇院长的要求,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真正确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保护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二要建立中小企业诉讼“绿色通道”,通过快捷立案、简易审理、速裁、调解等方式,对涉案中小企业尽可能使用快捷程序,避免过长的司法周期,影响企业生存发展。三要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它们自身的资产重组改制。四要通过公司诉讼案件的审理,规范中小企业的公司化治理。同时,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财产保护的力度,依法制裁各种侵占、挪用中小企业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五要充分发挥司法判例的引领作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引金融创新,引导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

9

系,保护它们的信贷融资的权益,缓解融资困难。六要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自主品牌,加快技术进步。七要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对中小企业利益的保护,确保它们打官司的胜诉成果,能够切实转化为推动企业继续发展的现实利益。八要落实对中小企业的司法救助措施。对涉及经济困难中小企业的诉讼案件,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确保困难企业打得起官司;对经济十分困难的中小企业作为债权人,而债务人无偿还能力的执行案件,积极运用执行救助基金,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二)调研制定本地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工作细则。省高院《指导意见》考虑到我省各地地域、经济等方面的差异,设置了一些指导原则和宣示性、指引性条款,并要求全省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相应的操作性细则,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方面,嘉兴中院、嵊州法院、宁波法院等已经率先探索,出台了一些贯彻意见。我们温州是“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是中小企业的集聚地,这方面的工作不仅不能落在后面,更要争取走在前列。今年上半年,中院研究室已经配合省高院开展专题调研,并承担了调研课题第三部分的起草工作。可以说,省高院《指导意见》的出台,也有着我们的一份功劳。

10

开政法文化建设现场会,推广永嘉法院文化建设的经验。

这项工作最高法院有要求,市委也这么重视,全市法院一定要从更高的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法院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化建设,着力创建关爱干警的文化环境,提高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当今社会管理精细化的知识时代,法院工作优劣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和队伍的竞争。我们的队伍从司法的理念、观念、精神状态、素质素养、纪律作风等等方面,与司法公正的要求,与精品案件质量的要求,与司法公信和公众形象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在有些地方可能还很不适应。所以法院文化建设一定要把精神文化建设放在首位,要想方设法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把全法院每一位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都调动到最佳状态,形成干事业、争一流的浓厚氛围,象爱护自己的眼睛和生命一样爱护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形象。要认真落实王胜俊院长的要求,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培养,通过司法良知教育,切实提高法院干警的职业道德水平,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要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把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培育人作为开展思想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多渠道为干警鼓劲减压,努力在推动解决干警学习培训、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和实际困难上取得新突破。

21

(二)要结合文明机关创建,加强行为文化建设,着力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树立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最近,中院正在争创市级文明机关,有关部门目前正通过电话随访等方式明查暗访,将在8月份到中院检查验收。中院创建办已经发出通知,请各分管院长、庭处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分管线、本部门的管理,不能给创建工作拖后腿。另外,类似的明查暗访、监督考核还有很多,如前阶段的省高院司法巡查组的检查、省高院对部分人民法庭的随机检查、齐奇院长自己带队到法庭随访,以及市作风办、中院监察室组织的明查暗访,等等。可以说,现在的监督是无处不在,各法院都要引起重视。要进一步按照创建文明机关的要求,按照“转作风优环境”等专项活动的要求,规范法院内部管理,加强院风院貌巡查和司法礼仪明查暗访,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更加良好的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争创人民满意。

(三)要推进法院“两庭”建设,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提高法院物质建设的文化含量。应当说,近年来我市法院在这方面是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的。中院去年以新大楼搬迁为契机,在审判区制作了四组法制文化浮雕,邀请了20名温州知名书画家创作了100多幅以廉政为主题的书画作品,张挂在办公区内,并把“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确定为中院院训,镌刻在办公区一楼大

22

厅,让干警上下班时时可见,入脑入心。基层法院中,永嘉法院办公审判大楼的文化塑造很有特色,齐奇院长、朱贤良副书记等领导都给予了肯定。文成法院这方面也抓得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现在全市还有不少法院的审判大楼或法庭用房正在建设装修,我想可以学习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做法,多在大楼法文化装饰设计上下功夫,尽量提高法院物质建设的文化含量。我一直强调,新大楼要建设好,老大楼也要管理使用好。一些法院的老大楼法文化建设也要搞好,特别是大楼的整洁卫生是事关法院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管好。通过大楼法文化建设,不仅自己看了赏心悦目,当事人和群众来了,也会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增进对法律权威、司法权威的信任和景仰。

七、关于廉洁司法

廉洁司法是法院、法官的立身之本,我也是大会小会逢会必讲。温州是个人情社会,人情关系特别复杂,工作、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要想确保全市法院队伍不出问题,有时觉得确实是如履薄冰,一刻也不敢放松。就在前不久,鹿城法院又出了一个问题。今年的6月25日,鹿城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林振华因涉嫌受贿等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批捕。平阳法院去年工作很好,但年底时1名审判员出了问题,自己投案自首了,在考评先进时被一票否决。这暴露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上仍不到位,在管理上仍存有漏洞,特

23

别是对干警八小时外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所以我还要再强调廉洁司法,强调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下半年,我考虑还要加强六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要把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作为行动的一面镜子,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要做好表率,时时对照、常常提醒,逐项进行自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具体岗位廉政教育制度,结合《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和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对全院党员干部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党性党纪教育。二是继续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和“六条禁令”。 注重发挥各庭室廉政监察员的作用,不断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确保司法权不被滥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下半年,要在全市法院继续开展案件回访和异地交叉督查等工作。案件回访的范围由中院统一确定,各法院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已审(执)结案件进行回访,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同时,继续组织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对全市法院范围内发改案件实行交叉督查和集中督查,预防和减少督查的人情干扰。另外,还要开展委托评估拍卖专项检查。对全市法院委托评

24

估拍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四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干警的精神境界。五是结合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严肃查办违法违纪行为。

八、关于司法舆情应对引导

近年来,各级法院对涉及法院的网络舆情非常关注。最高法院今年全国“两会”前专门开了一次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法院司法舆情应对引导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级法院在全国“两会”期间建立舆情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重大司法舆情要在1小时内报送到最高法院。这样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省高院去年专门开办了《网摘时评》刊物,齐奇院长每期必看,还经常作出批示。齐奇院长近两年来已经三次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中院院长读书会上专门强调司法舆情应对工作了。市委朱贤良副书记对此也很重视,他还把网络舆情作为社会管理的一块重要内容,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专门部署。今年下半年,市委政法委还准备围绕“突发公共事件与舆情应对”,组织政法领导干部专门进行培训。

从我们温州法院情况来看,这块工作应当说总体上还是好的。上半年,中院办公室指导瑞安、鹿城、瓯海法院公开回应一些涉及法院的负面网贴,得到了网民的理解和称赞。齐奇院长批示肯定了瓯海法院公开回应网民负面贴文的做

25

法,温州电视台《温州零距离》对鹿城法院公开回应网民贴文进行了评论报道,称赞这种做法是司法理念和法制文明的进步,要求其他机关向法院学习。上半年,最高法院对全国“两会”期间法院舆情引导应对进行总结表彰时,中院、龙湾法院受到了表扬,2名宣传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但我们也要看到,新时期涉及法院的突发事件和舆论炒作不断增多,网络舆情也非常复杂。同时,我们法院还缺乏一些网络舆情应对引导的规范制度和工作经验。为此,我们要不断总结提高舆情应对引导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舆情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高院今年6月下发的浙高法(2010)171号《关于加强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对司法舆情引导应对工作,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各工作条线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协调落实。各法院要拔付必要经费,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信息网络等方面提供保障。有条件的法院,要为网络阅评员配备外网电脑,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争取第一时间发现涉及法院的网络舆情,打好主动仗。另外,省高院还特别强调,重大敏感事件的舆论应对引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法院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妥善地做好涉及本院的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不能一推了之或胆怯回避,要力争把事件平息在发源

26

之地。中院办公室要对全市法院的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统一协调管理。

二要掌握好突发事件应对“黄金四小时”法则。今年第3期的《党政干部参考》中刊登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黄金4小时”法则一文。齐奇院长对此非常重视,专门加了批注,要求送各级法院院长参阅,并要求一旦发生涉案、涉法院“触电”,各地院长要敢于担当,及时应对。“黄金4小时”法则,是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最早提出的,它的主要观点就是要借助能产生快速舆论传播的“黄金4小时媒体”,就是以微博客、QQ群、人气高的BBS论坛等为代表的网络媒体,在危机来临时,速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后续(动态),通过早讲话、会讲话、讲真话,并依托网络媒体的快速传播,让群众了解权威消息、主导舆论,尽快平息事态。省高院《关于加强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也有详细的规定和阐述,并附有法官如何接待、应对媒体记者采访的规范用语,请大家要组织本院、本庭的干警认真学习,提高引导应对能力。

三要落实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信,加强舆论的正面宣传引导。上半年,中院在阳光司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通报行政审判、委托行业调解等情况;行政庭、民三庭负责人做客温州网,加强了网络民意沟通;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网上直播一起知识

27

产权案件庭审,2次在都市报等媒体上公告邀请市民旁听庭审,同时加强了法院宣传工作,通过大量的媒体报道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这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反响。一些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及网民都称赞法院工作透明度高了,新举措很多。朱贤良副书记在上周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也对我们的做法予以了肯定。下一步,我们还要在阳光司法和正面宣传引导方面多下功夫,争取为法院工作营造更好地舆论氛围。现在,全市法院互联网门户网站都已建立,这是法院的对外窗口,是法院对外通报工作情况和群众了解法院信息的桥梁纽带。请大家一定要重视这个门户网站,一定要管好、用好。信息要不定期发布,不能一个月、几个月都不更新,那就不是给法院添彩,而是抹黑了。在信息发布中,也要重视保密工作。发布的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能引起负面影响。中院办公室已经制定门户网站的管理规定,各法院要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九、关于法院安保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伤害法院干警的恶性事件,不但直接危及了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而且极大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这些情况特别是湖南永州的枪击法官事件,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周永康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法院的安保工作。最高法院连续下发《关于坚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

28

文件,并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做好安保工作的文件。省高院也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就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也要抓紧与公安的沟通,争取与公安一起,结合温州的实际,联合下文,作出一些有关安保的措施和细则。这次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上,齐奇院长又专门强调了法院安保工作。6月10日,省高院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根据上级的要求,中院最近新购了安检设备,加强了安检工作。同时,成立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准备对各法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

法院安保工作事关法院工作秩序和干警的人身财产安全,事关无数个家庭的幸福和安宁,请大家对这项工作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上级的要求和中院的部署,我这里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加强法院干警安防意识教育,严格机关内部管理。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清安全保卫工作的严峻形势,警惕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教育干警掌握常用的应急处理方法和防身技巧,提高自身防范能力。要切实加强法院机关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检工作制度。建立严格的门卫、值班、检查、登记制度,有条件的法院要实行对办公区域的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法院,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在办公区接待当事人及其亲属、

29

律师。各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并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教育管理。

二要扎实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督查活动。根据中院制定的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前期我们是要求各法院就安保工作开展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平阳、瓯海、文成、苍南法院动作迅速,但有的法院动作比较迟缓。这次会议以后,各法院要切实按照督查活动所确定的内容,结合当前法院的安保工作,抓紧时间开展一次拉网式的专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要对办公和审判场所的安保情况、强制措施的规范适用、安保预警机制的建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的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刑事审判羁押场所的安保设施和防护措施、押解通道“三道门”建设、是否建立易激化矛盾案件的预警机制、对群体性诉讼及当事人情绪不稳定的诉讼案件是否采取防控措施等问题,各位院长要亲自过问、认真解决。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敏感案件当事人和其他高危人群要保持警惕,加强防范工作。

三要加大防护力量和装备投入,提升法院安全防范能力。各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作用,及时充实司法警察力量。警力不足的法院,要及时招录保安人员,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大对安保人员特别是聘用保安的管理力度,严格审查把关,定期组织集训,增强防护能力。要坚持把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纳入到机

30

关安保范畴,按照齐奇院长提出的要求,每个人民法庭至少配备1名保安专门负责门卫、安检和执勤等工作,有条件的法院还应为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安排1名法警负责安保、维护审判秩序和值庭等工作。各级法院要加强安检装备、器材的配备,安检入口处必须配备X射线监测仪和安检门,为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要对重点部位实行红外线监控、24小时可视监控和报警装置,加大巡查力度,做到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相结合,全面提高法院安全防范能力。

四要坚持安保与便民相结合,尽量争取当事人和群众对安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安保工作和当事人不得进入办公区,可能会有一些当事人和群众不理解,甚至责怪法院“门难进”。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交流沟通,要使他们认识到安保工作既是保障法院工作人员自身安全,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安全。同时,安保工作还可以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了物理隔离带,有利于规范法官与当事人的接触,有利于司法公正。另一方面,要尽量通过远程立案、电话咨询答疑、网上办案进度查询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和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此外,要改善接待区硬件设施,如放置饮水机、报纸、签字笔等,美化环境,优化服务,尽量吸收和减少群众对安保工作的意见。

同志们,做好当前法院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八项司法”,

31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建设服务型、高效型、公信型法院,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开创温州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6ig.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