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国中职组普车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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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车加工技术”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Z-055 赛项名称:车加工技术 英语翻译:Turning technology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加工制造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和展示中职院校车削加工技术等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成果以及学生的通用技术与职业能力,引领和促进中职院校与本赛项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激发和调动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提升中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车加工技术技能竞赛分2个模块,共计6个小时内完成4项竞赛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识图与绘图15%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手找出零件图纸(纸质)上的错误,用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重画图纸,并将错误部分改正,绘制出符合机械制图标准的DWG图纸存盘,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2.产品加工工艺制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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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修改完成的图纸进行工艺分析,通过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选择合理的工艺卡片模板,并在选择的工艺卡片模板中(DWG格式)填写相应的工艺内容,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3.组合件操作加工58%

根据任务书要求,按照赛题图纸(纸质)、使用赛场提供的毛坯材料及赛场配置的竞赛用车床,完成组合件的加工。组合件3-4件。

4.批量件操作加工12%

根据任务书要求,按照赛题图纸(纸质)、使用赛场提供的毛坯材料及赛场配置的竞赛用车床,完成批量件的加工。批量件为1种,提供4件毛坯,要求加工3件。

5.职业素养5%

职业素养是在产品生产加工任务过程中评定,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操作设备的规范性,工、量、刀具的正确使用和整齐摆放。 (2)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含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的穿戴)。

(二)竞赛时间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总时间:6小时(360分钟),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部分为1.5小时(90分钟),操作加工为4.5小时(270分钟)。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个人赛方式进行。

(二)组织机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指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由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车加工技术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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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三)竞赛如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选手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同一参赛队多名选手应安排在同一场次。东道主选手安排在首场比赛。

(四)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选手比赛前6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抽签决定赛位号、抽取工件加密暗码。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步聚如下:

1.抽签由检录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主持,监督员现场监督;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后,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参赛选手抽取工件加密暗码信封(两个内有相同编码的密闭信封),并在其中一个信封上签字确认。

4.赛位号应保密,抽签结果和另一个暗码信封由加密裁判员和监督员共同封存在赛项办公室,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五)2016年,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国际团队到场观赛。 五、竞赛流程

日期 竞赛前 1日 竞赛前 2日 表1 车加工技术竞赛流程安排 时间 内容 上午 裁判报到 下午 裁判培训 参赛队报到 上午 裁判培训、分工 裁判检查场地 下午 领队会,抽签确定选手技能比赛场次 选手熟悉场地 7:00~7:30 第一批选手检录、抽取赛位号和工件加密暗码 第一批选手安全生产教育,入场,熟悉机床,7:30~8:00 检查下发物品 8:00 第一批选手实操竞赛开始 竞赛 第1日 3

8:00~12:30 12:30~13:00 13:00~13:30 13:30 13:30~18:00 18:00~18:30 18:30 8:00~8:45 8:45~9:00 9:00 9:00~10:30 10:30~10:45 竞赛后 1日 竞赛 第2日 第一批选手实操竞赛 职业素养现场评分 比赛结束前15分钟提醒选手 第一批选手上交试件并退场 第二批选手检录、抽取赛位号和工件加密暗码 第二批选手安全生产教育,入场,熟悉机床,检查下发物品 第二批选手实操竞赛开始 第二批选手实操竞赛 职业素养现场评分 比赛结束前15分钟提醒选手 第二批选手上交试件并退场 比赛结束 选手检录,抽取机位号 熟悉机位,运行制图软件 竞赛开始 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竞赛 比赛结束前15分钟提醒选手 收取DWG、PDF图纸和工艺文件 闭幕式,点评,公布成绩 六、竞赛试题

竞赛采用公开赛题的方式进行,赛前一个月公布样题,赛前将对样题进行不超过30%的修改,共修改成10套赛题作为竞赛用题库。每场比赛开始前由赛项执委会安排人员现场随机抽取1套作为正式赛题。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及报名要求

1.参赛队及参赛选手资格:参赛选手须为2016年度中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21周岁(当年),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5月1日。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只接受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比赛。

2.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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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队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队参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队参赛。

4.参赛名额确定:每个参赛队限报2名参赛选手,同一学校限报1名选手,每名参赛选手可配有1名指导教师。

5.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6.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赛前准备

1. 由裁判长、监督人员、承办单位等人员检查验收场地、设备、材料及安保措施。

2.熟悉场地:参赛队报到后,集中组织参赛选手赛前熟悉场地及竞赛规程要求。

3.召开裁判会议:对裁判进行专项培训。

4.召开领队会议: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参加,讲解竞赛注意事项并进行赛前答疑。

5.抽签:由参赛领队抽签确定选手参赛场次,并签名确认;参赛选手在竞赛检录时抽签确定赛位号,并签名确认。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赛务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赛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三)正式比赛

1.各参赛队伍进入竞赛平台,检查设备配置。由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各参赛队伍开始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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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项目裁判或裁判长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设备。如遇身体不适,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现场医务人员按应急预案救治。

3.选手进入赛场后,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开赛场或终止比赛,应向裁判示意,须经赛场裁判长同意,并在赛场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并在赛场工作人员指引下到达指定地点;

4.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任务书),在比赛赛位的计算机规定文件夹内存储比赛文档,配合裁判做好赛场情况记录,并签字确认,裁判提出签名要求时,不得无故拒绝;

5.裁判长发布比赛结束指令后所有未完成任务参赛队立即停止操作,按要求清理赛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四)成绩公布

闭赛式前,比赛成绩经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排序后交由执委会、裁判组共同检查,确认裁判工作无误后对应赛位号与参赛队对应登记,并由监督组进行核对,无误后在闭赛式上公布。

八、竞赛环境

(一)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

竞赛在相对独立的计算机机房内进行。选手之间互不干扰,不能相互直视彼此的屏幕。

(二)操作加工

1.承办校根据报名人数及设备最终数量,提供面积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竞赛场地。赛场设在规范的厂房内,设立相对独立赛位,标明编号,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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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选手不受外界影响参加比赛。赛场提供稳定的照明、水、电、冷气、气源和供电应急设备等。

2.每个赛位配有工作台,供选手书写、摆放工、量具。 3.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用毛坯、辅料和耗材。 4.每个赛位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用品。

5.赛场设有保安、公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等人员待命,并设置安全应急通道,以防突发事件。

6.赛场配备维修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7.执委会安排交通车接送各代表队从驻地至赛场往返的参赛和参加会议等活动。

九、技术规范 (一)职业素养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刻苦钻研; 2.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 3.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4.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

5.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二)职业标准

按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标准实施。 (三)技术指标 1.操作技能竞赛材料

组合赛件和批量赛件均采用45号钢,硬度为150~200HB。 2.操作技能竞赛命题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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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命题要素如表2所示。

表2 竞赛命题要素

命题要素 外圆 端面 内孔 外圆台阶 内孔台阶 外锥面 内锥面 外圆沟槽 内圆沟槽 端面槽 外三角螺纹 内三角螺纹 外梯形螺纹 内梯形螺纹 内外蜗杆螺纹 内外锯齿螺纹 外圆偏心 内孔偏心 表面粗糙度要求 几何精度要求 必有 必有 可有 可有 必有 可有 必有 必有 可有 可有 没有 没有 必有 必有 必有 必有 必有 必有 必有 必有 必有 可有 可有 没有 没有 没有 没有 没有 没有 没有 组合赛件 必有 必有 必有 必有 可有 可有 没有 可有 没有 没有 批量赛件 3.加工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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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精度要求如表3所示。

表3 加工精度要求

命题要素 外圆 内孔 长度 内外锥面 外圆沟槽 端面槽 外三角螺纹 内三角螺纹 外梯形螺纹 内梯形螺纹 内容说明 最大外径<Φ80mm 最小内径≥Φ18mm 涂色检查配合度 槽宽、槽深 槽宽、槽深 螺距1.5 螺距1.5 公差等级 公差精度等级≥IT6 公差精度等级≥IT7 公差精度等级≥IT7 接触面≥70% 公差精度等级≥IT8 公差精度等级≥IT8 螺纹精度等级≥IT6 螺纹精度等级≥IT7 螺纹精度等级≥IT7 螺纹精度等级≥IT8 (可用配合精度替代) 表面粗糙度 几何精度 Ra0.8,Ra1.6,Ra3.2 精度等级IT7-IT9 十.技术平台

(一)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 1.计算机软、硬件:

处理器:不低于i3或兼容处理器,主频2GHz以上; 内存:不低于2G;

硬盘:可用磁盘空间(用于安装)不低于5G; 操作系统:Windows 7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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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绘图软件:中望机械CAD软件V2017。

3.其他软件:PDF阅读器 (Adobe Reader 9以上版) 、搜狗拼音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

(二)操作加工

1.大连机床:CD6140A车床。 2.工具台:1个/每台机床。 3.砂轮机:10台。

4.刀具:赛场不提供刀具。选手自带刀具,建议清单与样题一并公布。 5.量具:赛场不提供量具。选手依据公开竞赛样题自备量具。(赛前一个月公布)。

6.夹具:赛场为CD6140A车床统一提供手动三爪卡盘和相配套的硬爪,三爪卡盘的规格型号为K11 250C/C6,选手可自带相应开口夹套等自制类夹具。

7.裁判评分用检测仪器设备 (1)三坐标测量机:1-2台 (2)粗糙度比较样板,2套 (3)测高仪:2台,行程300mm

(4)手工检测量具:数显式,2套,泰西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依据样题提供。

(5)偏摆仪:1台 (6)块规:0级,1组

(7)大理石平板:不小于300x400mm,0级,2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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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内容分为三个任务,按百分制计分原则,分别为识图与绘图,占总比分的15%;产品加工工艺制订,占总比分的10%;操作加工,占总比分的75%;具体评分细则如表4。

表4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配分表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1. 修改图纸错误部分 2.按照国家机械制图标准绘制零件图。 3.尺寸标注及图框、标题栏 4.形位公差、技术要求注写 5.虚拟打印PDF图纸。 1.工艺实施可行性。 2.工艺安排合理性 3.刃量具的选择和切削量的合理选择 4.专业术语使用准确性。 5.虚拟打印工艺(PDF)。 1.主要尺寸精度 2.次要尺寸精度 产品加工 组合件 58% 3.要素完整性 4.零件表面质量 5. 零件的形状精度、位置精度 6. 产品装配 批量件 12 完成一个合格品配3分,共四件 操作设备的规范性,工、量、刀具的摆放和正确使用 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含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的穿戴) 100 配分 2 7 4 1 1 3 2 3 1 1 30 10 5 7 3 3 12 2 3 识图、绘图 15% 加工工艺 10% 职业素养 5% 总分 (二)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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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分原则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赛项执委会和车加工技术项目裁判长负责。

(2)现场裁判组、加密裁判组和竞赛结果裁判组应在裁判长的分工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3)裁判组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下,按照制订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4)比赛成绩由职业素养成绩、识图与绘图成绩、产品加工工艺制订成绩、操作加工成绩等组成,成绩的评判依据评分标准和规则。

(5)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评分流程

(1)竞赛试题由加密裁判组负责送至指定赛场。

(2)由现场裁判清点、检查无误后,经参赛选手签字(二位及以上),当场启封竞赛试题。

(3)现场裁判进行现场执裁,并对操作加工模块的职业素养成绩进行现场评定。

(4)竞赛结束后,加密裁判组对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答题加密、存档。对操作加工的所有工件根据对应的加密暗码进行加密,并送至竞赛评分裁判组。加密裁判和监督员共同对加密信息进行封存。

(5)评分裁判组进行阅卷、检测,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并将评定成绩交于加密裁判组。

(6)加密裁判组在监督员监督下进行解密工作,确定最终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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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裁判长审核、仲裁组长复核后签字确认。

(7)最终将比赛所有资料交大赛执委会汇总,所有裁判员未经执委会同意不得泄露比赛试题和比赛成绩,比赛结果由大赛执委会进行公布。

3.评分方法

(1)识图与绘图评分:本任务评分设2位评分裁判,每位裁判按评

分细则负责全部选手的作品成绩评定,最终成绩取2位裁判的平均分,若对于某位选手评定的成绩出现±10%偏差的,需在裁判长主持下进行复核。

(2)产品加工工艺制订评分:由5名评分裁判根据评分规则分别独立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的3个得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3)操作加工评分:评分裁判根据评分标准,采用三坐标测量机(或者高度仪),精密手工量具、粗糙度样板等对工件逐项检测评分;考虑三坐标测量机(或者高度仪)和选手手工量具的测量误差,其测量结果,超差在0.003mm以内为合格。

组合件评分以尺寸和要素为单位,超差或未加工不得分。

批量件评分以单个零件为单位,所有尺寸均合格,即为合格品方能得分。

4)职业素养评分:由5名现场裁判根据评分规则分别独立进行现

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的三个得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十二、奖项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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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项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 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 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 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 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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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管理日志。

6. 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生活条件

1. 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 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 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 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 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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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 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

2.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各参赛队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到赛前领队会现场。会议期间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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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抽签办法见赛项规程。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选手不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参赛人员务必于按要求提前到赛场等候,迟到超过规定时间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3.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按要求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和允许自带的刀具和量具等。

5.参赛选手认为所提供的软件、设备、工具和毛坯等不符合比赛规定;或对裁判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异议时,必须在2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委员会。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7.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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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8.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9.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为了保证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车加工技术赛项顺利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经执委会研究,制定本《选手须知》。要求全体选手严格执行、认真参赛。必须做到:

(1)依法行事,依法办事。

(2)严格遵守执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3)坚决服从执委会的领导和裁判的管理,并按有关工作流程执行。 (4)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 (5)认真、细致、严肃、紧张地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6)要求全体参赛选手统一着装,在比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2.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3)佩带参赛证件、着比赛服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4)爱护比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等。 (5)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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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比赛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7)比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8)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在2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

3.准备阶段

(1)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执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

(3)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竞赛,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并按照抽签指定的机位号参加比赛。比赛开始15分钟未到者不得参加比赛。

产品生产加工竞赛,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60分钟检录,并按照抽签指定的工位号参加比赛。检录开始后,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4)参赛人员须服从比赛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5)比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4.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按比赛通知规定。

(2)参加识图、绘图比赛时,选手要听从裁判指令进行操作。 (3)比赛过程中禁止使用USB、光驱的外接设备,一经发现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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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比赛,比赛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5)参赛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前接受检录,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由裁判组织参赛选手抽取赛位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同时抽取工件加密信封并按要求签字。携带工件加密暗码信封到相应赛位进行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7)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8)现场工作人员按赛位号顺序逐步发放试件毛坯和工具,各参赛选手对上述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物品发放一览表上签字。

(9)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保养、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的物品必须保留,丢失参赛物品要照价赔偿。

(10)各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备操作。

(11)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试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设备损坏等情况),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2)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

(13)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试件,自带刀具、量具、工具要妥善保管。比赛提供组合夹具,并有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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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14)当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到故障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停机耽搁的时间,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1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16)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17)在比赛时间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即将结束,选手应做好比赛结束的准备。比赛时间到后,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未停止比赛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强行终止比赛。

5.结束阶段

(1)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2)识图、绘图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立刻停下手中所有操作,按照裁判指令将DWG、PDF图纸和工艺表保存在以自己编号命名的文件夹内,文件经裁判检查后选手需签字确认。整理好机位和个人物品后应迅速退场。

(3)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到指定地点交工件、加密暗码信封及相关材料,由裁判员统一装箱和密封后,选手签字确认。

(4)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刀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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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损坏的物品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自带刀具、量具、工具离开赛场时带走。

(5)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对参赛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扫,对使用的机床、设备及附件进行复位。

(6)经裁判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7)比赛期间(包括两场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执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8)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9)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0)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需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11)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委会。 (四)裁判人员须知

竞赛设检录裁判组、加密裁判组、现场裁判组和评分裁判组,确保竞赛的安全、有序、规范、公平、公正。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1.裁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有组队参加竞赛的院校,其教师不得参加裁判工作。

2.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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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赛期间,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竞赛工作人员与裁判等任何相关人员均不得泄露或提供竞赛选手的个人信息、登录密码和竞赛情况。

4.竞赛成绩单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实行交接责任制。竞赛各个人物的成绩,由指定的责任裁判汇集、计算、签字后,并由裁判长签字确认后,交给成绩登记统计责任裁判,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或参赛选手,经裁判组裁定后取消其比赛资格: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他人比赛,裁判组应提出警告。累计警告2次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无效的,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出现赛项规程所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的行为,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十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六、竞赛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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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赛项采用现场(网络)监控,室外大屏显示,随机直播竞赛现场。 电视监控系统由摄像机部分、传输部分、控制部分以及显示和记录部分四大块组成。 十七、竞赛直播

1.赛场内部署无盲点录像设备,能实时录制并播送赛场情况; 2.赛场外有大屏幕或投影,同步显示赛场内竞赛状况; 3.如有网上直播系统最好。

4.多机位拍摄开闭幕式,制作优秀选手采访、优秀指导教师采访、裁判专家点评和企业人士采访视频资料,突出赛项的技能重点与优势特色。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十八、资源转化

本赛项资源转化工作由本赛项执委会与赛项承办校负责,于赛后30日内向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提交资源转化方案,半年内完成资源转化工作。

(一)竞赛过程中获得的主要资源

1.竞赛各个模块的样题、经修改后的10套题库; 2.竞赛技能考核评分标准; 3.考核环境描述; 4.竞赛过程音视频记录; 5.评委、裁判、专家点评; 6.优秀选手、指导教师访谈。 (二)资源转化基本方案与呈现形式

资源转化成果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符合中职学校课程标准、突出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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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展现竞赛优势,形成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求、体现先进教学模式、反映职业教育先进水平的共享性职业教育教学资源。

资源转化成果包含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充分体现本赛项技能考核特点。

资源转化成果可以文本文档、演示文稿、视频文件、Flash文件、图形/图像素材和网页型资源等呈现。

(三)本赛项所有转化资源做到均符合《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资源转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

(四)制作完成本赛项资源上传大赛指定网站。版权由技能大赛执委会和赛项执委会共享,由大赛执委会统一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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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1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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