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选摘》之-- 刑法规定:这8种情形,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更新时间:2024-04-19 03:2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 网文选入教材推荐度:
- 相关推荐
《网文选摘》之-
刑法规定:这8种情形,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2015年11月01日 10:34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刑法规定:这些情形,特别严重的处死刑!】①拐卖集团首要分子;②拐卖三人以上;③奸淫被拐妇女;④诱骗、强迫被拐妇女卖淫,或转卖给他人迫使卖淫;⑤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绑架妇女儿童;⑥偷盗婴幼儿;
人民日报:【刑法规定:这些情形,特别严重的处死刑!】①拐卖集团首要分子;②拐卖三人以上;③奸淫被拐妇女;④诱骗、强迫被拐妇女卖淫,或转卖给他人迫使卖淫;⑤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绑架妇女儿童;⑥偷盗婴幼儿;⑦造成被拐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⑧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延伸阅读:与你息息相关!今起,这些新规正式实施
中新网北京11月1日电 8月底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下述简称为“刑九”)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医闹、袭警、替考、虐童等一系列曾引发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被正式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新法规正式实施,一些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备受关注。
校车客车超员、超速入刑
【原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背景】在2011年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危险驾驶罪入刑,提高了对该种行为的处罚力度,评论认为此举有利于打击“马路杀手”。在《刑八》的基础之上,《刑九》将校车、旅客运输等超速、超载的行为纳入处罚范围,同时,还将对为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处罚。
有媒体统计,2010年至2014年的近5年间,全国至少发生43起校车事故,多数涉及超载现象,约8成均有致死情况,死亡人数达153人,校车事故频发成近年来的突出问题。
违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最高可判7年
【原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背景】近年来,民众的生活中,不少人都有过被推销、诈骗电话骚扰的经历,却不知个人信息是如何遭到泄露的。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此次修正案的亮点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指出,这次修订扩大了犯罪主体和侵权行为的范围,体现了对个人信息更大边界的保护。
办假证最重判7年用假证冒名顶替也将受罚
【原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背景】轰动全国的陕西“房姐”龚爱爱即是通过多个身份证件从事民事活动。有分析称,刑九将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入罪,提高打击准确性,掐断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的源头,有利于维护安全、诚信的社会秩序。
2015年6月“南昌高考替考案”的一名嫌犯在列车上被铁路警方抓获。图为铁路警方查获的三张身份证、一张由他人身份证购买的车票和一张2015年高考准考证。赣州铁路公安处供图
国家考试作弊最高可判7年打击替考
【原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背景】除上述行为外,修正案还对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相关试题和答案、替考等行为进行处罚。至于替考,或让他人替自己考试的行为,将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替考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诚信,也侵害了其他考生的权益。此前针对替考行为尚无明确规定,使得不少学生铤而走险。 专家指出,打击考试作弊行为,惩处方法从以前的取消成绩到禁考,现在甚至有了入刑的相关规定,国家打击考试作弊的力度越来越大。
职业医闹遇“杀威棒”
【原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背景】近年来,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其家属通过雇佣“医闹”向医院方面施加压力,借机闹事的现象称为舆论热点话题。这类活动经常采取毁坏财物、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殴打医务人员或在医疗场所滞留等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有些人看中其中“商机”,使“医闹”成为一类特殊的“职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中,“医疗”是较原先条款新增的领域,这也意味着“医闹”通过此次修正案正式入刑。分析认为,将“医闹”行为明确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会对不法分子起到威慑作用。
暴力袭警将从重处罚
【原文】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背景】近年来,“暴力袭警”事件频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公安部今年4月透露的数据, 2010年至2014年,公安民警因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而遭受暴力袭击负伤8880
人,占负伤民警总数的42.8%,连续5年总体上升,其中2014年2417人,比2013年上升24.1%。
“不少警察在执法时往往不希望惹事,小事大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出大事才采取手段,客观上纵容了?袭警?现象发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皮艺军认为,惩治率不高、追究不严,也是导致袭警现象频发的重要原因。
资料图张浩/漫画
上述条款被增加至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后,成为妨碍公务罪的第五款。 冲击法庭打骂法官最高可判3年
【原文】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背景】近年来,报复法官、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当事人不尊重法官,甚至辱骂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遭到侮辱、诽谤和威胁,最后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经过各级复查,没有任何问题,还不得不去接访。
将相关行为入刑,有声音指出,此举不仅有利于维护法官的人格最严,也有利于其专心办案,毕竟法官的职能不是充当“矛盾救火员”或“社会工作者”。
贪官或将把牢底坐穿
【原文】刑九对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人新增了可以终身监禁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背景】根据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正在阅读:
《网文选摘》之-- 刑法规定:这8种情形,特别严重的处死刑!04-19
牙具盒注塑模具毕业设计03-08
xxx公司基础管理工作自查报告03-08
关于名人的经典语录-郭敬明的经典语录11-20
娃哈哈锌AD钙奶市场营销策划方案(1)04-23
交流调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03-08
三年级下册音乐测试题(含答案)12-08
获得多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心得体会04-29
201X年度安全工作总结-优秀word范文(10页)12-07
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四大职能04-20
- 计算机试题
- 【2012天津卷高考满分作文】鱼心人不知
- 教育心理学历年真题及答案--浙江教师资格考试
- 20180327-第六届“中金所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知识大赛参考题库
- 洪林兴达煤矿2018年度水情水害预测预报
- 基本要道讲义
- 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行异常现象分析与对策
- 《有机化学》复习资料-李月明
- 非常可乐非常MC2--非常可乐广告策划提案 - 图文
- 2011中考数学真题解析4 - 科学记数法(含答案)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07- 09年真题及答案
- 基于单片机的光控自动窗帘控制系统设计说明书1 - 图文
- 20160802神华九江输煤皮带机安装方案001
- (共53套)新人教版一生物必修2(全册)教案汇总 word打印版
- 2014行政管理学总复习
-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 民宿酒店核心竞争与研究
- 游园活动谜语大全2012
- 河南省天一大联考2016届高三英语5月阶段性测试试题(六)(A卷)
- 小型超市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详细设计4
- 选摘
- 网文
- 刑法
- 死刑
- 情形
- 严重
- 规定
- 特别
- 陇南市武都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
- 大学计算机基础复习题第6章信息检索与网络信息应用
- 20000吨水合肼项目建议书-2012
- 人教版高中英语全部单词(必修1至选修8带目录)
- 如何在高中生物课堂进行情感教育
- 自动售饭机的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 《 电路分析基础(A)》课程考试试卷(B)
- HIV记录本 - 图文
- 高考数学常见题型汇总(精华资料)
- 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63号)
- 土木工程制图复习题
- 广东装饰美工中级考证理论卷子20(2)
- 保护眼睛远离近视综合实践设计
- 沧海月明总有时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比版 - 图文
- 各地古牌坊集锦 - 图文
- 全球沼气工程市场调研报告
- 四川电网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服务指南 - 图文
- 校车交通安全通知
- 2010年高一化学暑假作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