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脑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评估管理模板

更新时间:2023-09-13 12:02:01 阅读量: 教学研究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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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脑油深加工(芳烃、乙烯产品)行业

评估管理模板

一、行业特点

芳烃、乙烯生产行业是指将石脑油(轻质燃料油)原料经加氢精制、加氢重整后,再经抽提、分离生产芳烃、乙烯的行业。该行业主要特点:

一是该行业属于石油炼制行业产品的深加工化工行业。其原料由炼油厂提供,产品直接面向市场。因此,其原料(石脑油、轻质燃料油)成本的核算是影响该行业企业所得税的最大因素。

二是该行业生产流程较复杂,设备较多,科技含量较高,原料价格高,属于高投入高产出的行业。

三是该行业除去石脑油(轻质燃料油)以外,较大的成本项目有甲醇、电、煤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其中甲醇、电、煤的投入量和生产装置加工量及产品产出量有较为固定的比例关系。

四、企业的生产具有季节性强,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很大的特点。在气温较低的季节,往往生产形势较好;国际原油价格稳定,市场上其他化工行业生产旺盛的情况下,市场形势较好。在高温月份(或季节),由于石脑油(轻质燃料油)损耗太高,会造成储运、加工成本大幅上升;再者由于国内原油及产品价格和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并不同步,时常会引起该行业的原料产品价格倒挂;这些因素都会造成企业在某一段时间内的生产低负荷,甚至停产。

五、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产品量受主要固定资产影响较大,装置的生产能力都是预先设计好的。

二、生产工艺流程

石脑油(轻质燃料油)深加工(芳烃、乙烯生产)行业设备较多,加工流程较为复杂。主要加工流程如下所述:

甲醇制氢,石脑油(轻质燃料油)处理(加氢精制、加氢重整),加氢精制后的石脑油(轻质燃料油)经过分离,分离后的产品再经精制得到溶剂油产品,加氢重整后的石脑油(轻质燃料油)经抽提、分离得到芳烃产品和精制石脑油(轻质燃料油),其中重整后的精制石脑油(轻质燃料油)汇合加氢精制石脑油(轻质燃料油)一起进入分离和产品精制工段,最终得到合格的溶剂油产品。

主要工艺流程图如下:

原料( 石脑油) 质燃料油)

加氢重整 芳烃抽提 甲醇制氢 氢气 重整后石脑油 加氢精制 芳烃分离 芳烃产品 石脑油分离 产品精制 溶剂油产品 三、影响产量和税收收入方面的主要因素

从行业特点和日常管理的角度分析,影响芳烃、溶剂油生产行业所得税收入的主要因素:

一是主要原材料成本的处理。主要原材料为石脑油、燃料油,主要原料的质量以及价格,直接决定所产芳烃、溶剂油的生产成本。

二是企业的生产具有季节性强,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很大。 三是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产品量受主要固定资产影响较大,装置的生产能力都是预先设计好的。

四是原材料以及辅助原材料与产成品之间具有较为固定的投入产出

比。

四、增值税管理的的重点

石油深加工行业属于科技密集型产业,由于供给对象单一且受国际原油价格以及上有垄断企业的干扰,目前市场竞争激烈,利润逐年降低。对该类企业的税收征管中应该重点监控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生产工艺复杂。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芳烃产品的企业都属于化工企业范畴,其生产工艺专业化很强,因此税务机关无法准确的了解和监控企业的生产过程。

(二)企业产品专业化强。化工产品种类繁多,相同的原料因分子组合方式、加工温度等的稍微差别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产品。乙烯、芳烃产品仅是规定的产品的一大类,不是专业人员很难判断企业生产的产品到底属不属于这一类产品。这给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带来很大不利因素。

五、信息采集及指标参数

在进行正式评估前应该准备好相关数据,主要包括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其中静态数据一般可以从相关征管软件中进行提取,而动态数据往往需要实际调查、测算。

(一)静态数据:

采集项目 评估期应税销售收入 评估期运费金额 (二)动态数据

采集项目 原料(石脑油、辅料)耗用量(吨) 煤炭耗用量(吨) 数据来源 原材料仓库保管 原材料仓库保管 用途 测算印刷品产量 数据来源 用途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测算收入与申报收入表) 比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测算税负率 表 用电量(千瓦时) 产成品产量 主原料、辅料、产品初库存(吨) 主原料、辅料、产成品期末库存(吨) 加工费定额标准 (三)采集要求

当地供电所 车间生产记录 成品库保管 与测算产量比较 测算销售数量 成品库保管 签订的加工合同 测算加工费收入 1、信息采集工作必须两名税务干部以上进行。信息采集表应当由信息采集人员、企业负责人或者企业财务负责人签字。

2、外部信息采集,结合该企业的实际情况,正常生产企业可按月进行采集,不正常生产企业可按生产批次进行采集。

六、评估分析方法

1、生产要素分析法-原材料单耗测算法。

根据企业历史时期(三年)相关数据测算的产品的投入产出比作为测算当期产量的参考值。根据本期主要原材料投入量和投入产出比测算的生产量,结合当期的平均销售价格推算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如果推算的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大于企业申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则初步断定存在少计收入和销售产品不计收入问题。

指标公式: 测算投入产出比

投入产出比=近三年来的产品产量÷主要原材料投入量×100% 产品产量=本期主要原材料投入量×投入产出比

主营业务收入=(测算的产品产量+期初库存量-期末库存量)×平均销售价格

可能少申报应税收入=测算销售收入-申报的销售收入

参考比例:投入1吨的石脑油可产出0.96~0.98吨产品。(损耗受

气温影响)

2、生产要素分析法-单位产品耗能测算法。

芳烃、溶剂油生产制造企业的产品产量与耗电量、耗煤量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根据每吨产品的耗电量、耗煤量,可推算产品产量。计算每吨产品的耗电量、耗煤量(可选前3年数据的平均值作为参考值)。若测算的产品产量大于账面产量,可能存在少计产量问题。

指标公式:

单位产品的耗电量(度/吨)=∑(3)产品耗电总量(度)/∑(3)产品产量(吨)

测算分析期产品产量(吨)=分析期实际耗电量(度)/单位产品的耗电量(度/吨)

单位产品的耗煤量=∑(3)产品耗煤总量(吨)/∑(3)产品产量(吨)

测算分析期产品产量(吨)=分析期实际耗煤量(吨)/单位产品的耗煤量

可能少报产量=测算产量-实际产量 参考指标:单位产品的耗电量52-62度/吨 单位产品的耗煤量0.056-0.062吨 3、生产要素分析法-辅助原材料单耗测算法。

芳烃、溶剂油生产企业消耗的辅助材料与产成品产量之间有固定比例关系。根据企业历史时期(三年)相关数据测算的产品的辅助原材料的投入产出比作为测算当期产量的参考值。根据本期辅助原材料投入量和辅助材料投入产出比测算的生产量,结合当期的平均销售价格推算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如果推算的当期销售收入大于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则初步断定存在少计收入和销售产品不计收入问题。

指标公式: 测算投入产出比

辅助材料投入产出比=近三年来的产品产量÷辅助原材料投入量×100%

产品产量=本期辅助原材料投入量×辅助材料投入产出比 销售收入=(测算的产品产量+期初库存量-期末库存量)×平均销售价格

可能少申报应税收入=测算销售收入-申报的销售收入 参考比例:1吨产品消耗0.015-0.02吨甲醇 4、设备生产能力测算法。

芳烃、溶剂油生产制造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为重整反应器和精馏塔,设备的生产能力在建造初就是设定好的,利用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和设备利用率测定产量,结合产品当期销售价格进一步推算销售收入,如果测算的销售收入大于企业申报的收入,则初步断定存在销售产品不计或少计收入、虚假停产等问题。 七、管理模板的适用性

本石脑油深加工企业评估模板一般适用于一定规模的,企业拥有相应的生产能力以及科技水平的利用石脑油加工乙烯、芳烃类产品的工业企业。同时要求企业有正规的财务核算能力,能够从正常渠道取得原料,能够准确核算其进销。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qh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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