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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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主扇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1、目 的

为保证我矿主扇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能采取正确的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主扇供电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主扇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按本预案进行处理。

3、职 责

3.1总工程师直接指挥主扇无计划停风后的撤入、断电,恢复通风送电工作。

3.2各分管副矿长在主扇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工作,配合总工程师的指挥。

3.3各业务副总在总工程师的指挥下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3.4通风、机电、生产负责全面落实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3.5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面统一协调、落实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有详细记录。

3.6安监处处长负责全面掌握安全通风调度的各种台帐记录情

况,并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安排工作的执行情况。

4、主扇无计划停风汇报程序

5、主扇无计划停风后的应急处理

5.1变主扇发生停风后,主扇司机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5.2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各分管副矿长及副总和生产业务部室的部长到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上述领导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应急指挥中心。

5.3总工程师根据主扇停风的原因及主扇停风后各采掘面瓦斯涌

出情况及停风时间决定井下停电、撤人范围,安监与通风调度负责落实停电、撤人的情况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当主扇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时,总工程师命令井下作业人员撤离到各进风大巷,当主扇停风时间超过2小时后,总工程师命令井下作业人员撤离至井上。

5.4井下生产队组的值班队干接到矿总调度调度的命令后,及时通知作业现场人员,由作业现场的跟班队干组织作业人员撤离至采区进风巷道中有电话的地方待命,并切断作业地点的电源,掘进工作面跟班队干负责安排专人在巷道口设置栅栏,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并落实人员撤离情况,并及时向安全通风调度汇报。

5.5井下各队零散作业人员由各队组的值班队干负责通知邻近作业人员通知附近人员撤离;未能通知的零散作业人员,感觉无风时,就近撤到采区进风巷,电话向队值班队干汇报撤离的情况。

5.6通风工区应确保主扇停风期间井下各监测点的探头能正常工作,井上下各队组应保证监测信号源接线正确,接点接触良好。

5.7机电工区、掘开工区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安排,严格按要求进行停送电操作。

6、应急解除

6.1当故障排除后主扇可以恢复通风时,主扇司机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由总工程师下达主扇恢复正常通风的指令。主扇恢复正常通风后,主扇司机要及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6.2主扇恢复正常通风10分钟后,由瓦检员检查停风区域内变电

所、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以及掘进工作面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并向应急指挥片心汇报,当各点瓦斯浓度符合以下规定时,由总工程师下令各作业点恢复送电。

6.2.1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CH4<0.5%; 6.2.2采煤工作面回风流CH4<1%,上隅角CH4<1%

6.2.3掘进工作面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CH4<0.5%,局扇供风巷道口栅栏处CH4<1.5%。

6.2.4当上述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时,由通风部门制定瓦斯排放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排放。

6.2.5井下所有停电停风地点恢复正常通风30分钟后,经瓦检员检查各作业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程》规定的浓度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7、应急预案的学习、演习

7.1井下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调人时,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1、目 的

保证矿井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能采取正确的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局部通风机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故障、瓦斯超限引起断电而造成的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按本预案进行处理。

3、职 责

3.1通风工区当日值班长直接指挥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后的,恢复通风送电工作。

3.2机运工区值班长、生产部门值班长、通风工区值班长负责查找分析局部通风机停电或局部停电原因,并配合通风工区组织安排停送电工作,同时通风工区要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3安监部值班长负责恢复通风前后及送电前后的安全监督工作。

3.4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恢复通风前后及送电前后的组织协调工作。

3.5安监部调度、通风工区调度要做好局部通风机停送电期间的记录,并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安排工作的执行情况。

4、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应急处理

4.1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因故发生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后,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要立即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跟班队干负责将停风区的人员撤至全风压供风巷道处,并安排专人进行警戒,设置明显警标,防止人员进人,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同时,安全员、瓦检员要及时向队部、通风调度汇报,队部和通风调度要做好记录。

4.2巡回瓦检员发现停风后,及时向值班队干和通风调度汇报,设置警示标志,并对该点进行监护检查。

4.3通风调度接到汇报后要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同时要认真落实停风原因,必要时由应急指挥中心通知责任单位安排人员尽快查明原困,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供风。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通知通风部、机运部、生产部负责人到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恢复通风事宜。

4.4因开关跳闸停电、停风,配电工要按有关操作规程规定及时送电。如继续顶闸不能送电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和通风工区、机运工区汇报。超过l 0分钟在故障排除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送电事宜,在接到命令后方可送电,并做好记录。

4.5有计划停电停风超过规定时间,必须按无计划停电停风处理 5、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5.1无计划停风在十分钟以内时,局部通风机管理员可直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供风。否则由瓦检员、安全员按以下规定检查瓦斯。

5.1.1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

5%。

5.1.2停风时间在两小时以内时,必须分别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以及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停风巷道瓦斯检查在距巷道口6米的位置伸人探杖进行检测,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

5.1.3停风时间在2~8小时,除按1.2条执行外,瓦检员或安全员还必须与矿应急指挥中心取得联系,确认开拓、掘进工作面瓦斯探头示值不超1.0%,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其它巷道由瓦检员负责检查停风巷道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

5.2当瓦检员和安全员确认符合上述要求时,方可通知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恢复通风,并向通风调度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否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5.2.1当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利用全压供风进行处理。

5.2.2当瓦检员和安全员按上述规定检查停风巷道瓦斯,发现超出上述规定时,必须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由通风队安排队干跟班,同停风巷道所在工作面跟班队干、安全员、瓦检员一起负责现场进行开启局部通风机进行瓦斯排放,排出风流中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5.2.3当停电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瓦检员(安全员)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超过3%或工作面探头显示值超过3%时,必须及时向

通风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通风调度通知应急指挥中心和通风工区。由通风队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工区领导现场指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停风巷道所在单位现场跟班队干、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同瓦检员一起协调配合瓦斯排放。

6、应急解除

6.1停风巷道恢复通风后,经瓦检员检查该巷道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在瓦检员许可后,方可向工作面送电,恢复生产。

6.2串联通风的工作面恢复通风,必须由外向里进行。在上一个工作面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按上述规定开启下一个工作面局部通风机。

6.3局部通风机恢复供风后,通风调度将送风情况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6.4因风筒突然断开、撕裂等问题需停局部通风机现场处理时,通风队要事先请示通风工区值班长和通风调度,经同意后方可停局部通风机进行处理,同时由通风调度通知所在队组。处理问题时,风筒工要通知所在队组当班跟班队干、安全员撤出现场作业人员,由跟班队干安排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风筒工方可进行处理。有计划处理风筒问题如更换弯头,更换破损风筒时,通风队事先要办理停电停风票。恢复通风要按上述规定进行。

6.7通风工区要对井下在用局部通风机和掘开面风筒状态进行全面监测监控,掘进巷道安装瓦斯监测装置后,要及时进入矿井通风安

全监测监控系统,使通风工区监测机房人员能够在计算机上随时观查各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的瓦斯浓度数据。

6.8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检修与维护,确保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

6.9机电队检漏试验应定期办理停电票,明确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按无计划停风进行追查处理。

局部通风机停风、恢复通风汇报程序图

说明:

1、局部通风机停风后,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瓦检员及时向通

风调度汇报,安检员向安监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并做好记录。

2、局部通风机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后,由应急指挥中心通知通风工区值班长、机电工区值班长、生产科值班长到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事宜。

3、当停风区域内瓦斯不超限时,按本措施要求恢复通风,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后,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瓦检员分别向队值班队干和通风调度汇报,安检员向安监调度进行汇报,通风调度、安监调度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4、当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按通风值班长指示恢复局部通风机的通风。

7、应急预案的学习、演习、评审

7.1井下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调入时,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2如条件允许,井下各单位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由演习单位通知应急预案编写单位,对预案中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保存记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zj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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