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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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施工合同

(李港铁路保护涵工程)

发包人合同编号:2013-06-20 发包人:天津市地方铁路修建公司 承包人:天津市鼎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5月4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天津市地方铁路修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天津市鼎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根据本公司施工特点修改版) 第一条 概况

1.1 工程名称:中石化管线穿越李港铁路保护涵工程 1.2 工程地点:李港线K60+976.487处

1.3 承包内容:修建施工便道,占地补偿及路基注浆。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合同金额:¥690000元 (RMB陆拾玖万元整)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开工、竣工日期:2013.5.5日开始,2013.6.4日前完成

(若时间变更,以甲方正式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竣工时间相应提前或往后顺延) 2.2全部竣工总日历天数:30天

2.3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返工、返工费用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且由此而造成延误工期,每延误工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人民币违约金。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3.1 合同签订预付0%,竣工验收合格,效果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出具合同价款全额的发票付100%工程款 第四条 工程保修 4.1 保险金:0% 4.2 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4.3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损害应全额赔偿,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仲裁

5.1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解决:

①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范学军

职权: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6.2 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张 哲

职权:代表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单位、安全等进行全面的管理。 第七条 合同附件

7.1 技术文件和图纸、商务报价文件、施工安全环保协议;现场人员安全劳保用品佩戴规定。 第八条 保守秘密

8.1 在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承包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人泄露、公开基于本合同获悉的发包人的任何信息或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8.2 未经发包人的许可不得复印发包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作为善良管理者,乙方使用技术信息时应当注意,除本协议目的以外,技术信息不得被乙方相关的雇员泄露、盗用,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向第三人公开。乙方雇员向第三人泄露技术信息或使用该信息时导致泄露的,乙方应当与其雇员承

8.3 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须向发包人返还发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或在发包人的监督下销毁。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没人保额按天津市建设行政部门指导意见,并为施工现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办理保险,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9.2 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办理相关施工票证,提供作业电源,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验收,甲方不能提供施工电源时,乙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 乙方负责施工中相关全部内容: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需施工材料(主材按国家标准提供材质单和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无条件更换,主要材料需提供材质证,按要求进行施工所有相关工作,施工结束提供行业要求的竣工报告;

9.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 9.5不准拖欠劳务雇员及施工人员应得的工资。 9.6 关于施工图及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9.7 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必须按经济损失价赔偿给发包人。

9.8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工厂管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或施工进度达不到乙方的承诺且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并且虽经发包人警告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措施接触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9 为确保现场人员安全,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人员安全劳保用品佩戴规定》佩戴劳保用品。接受甲方环境安全部门的监督,违反规定者将受到教育和处罚,相关费用已经包含的施工费中。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0.1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正本2份 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天津市地方铁路修建公司

发包方(盖章)天津市地方铁路修建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方(盖章):天津市鼎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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