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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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一、关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普法工作

根据市局要求,“五五”普法的各种组织机构,薄册已建立并上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基层机关干部、企业经管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普法考试,我们组织的比较认真,应参考人员47人,全部参加考试,也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我镇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对村容村貌进行治理,从5月中下旬开始对重点部位进行治理,这项工作首先从大刘村开始,镇里成立了由农委7人组成的工作组,深入村屯协助各村开展工作,该扒的扒,该清的清。并在大刘村的徐屯,清理出一块约2亩地,修建了一个高标准的文化健身广场,广场全部用彩色地砖铺设,安上了各式各样的健身器,周边农民随时都可到此开展健身、娱乐活动,这个广场建成后,改变了一些农民,整天无事只看电视,打扑克或围在麻将桌要小钱的不良习惯,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关于人民调解工作

1、机构设置情况

随着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相遇结束,各村调解主任也全部产生,我镇共有6个行政村,有4个调解主任是新选举出事的前不久在安波也都参加了市局组织的统一培训,但由于时间很短,他们的业务能力还需要相当的一段过程,才能达到工作要求,因此这对于我们的工作是十分的不利,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业务培训和经常性地跟踪指导。使他们能够尽早适应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目前各村调委会机构整顿工作已全部结束,共有7个调委会,其中6个村和一个企业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分别由3—5人组成,成员29人,以屯为单位共建立52个调解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或党小组长担任,有纠纷报告信息员145人,分别由大嫂队长、和睦中心户长,党员和机关包村干部组成。

2、纠纷发案 结案情况 (1)、发案情况

今年1月—6月份,我镇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38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6起,土地承包纠纷10起,赡养纠纷3起,相邻边界2起,通道2起,房屋买卖1起,承包地置换2起,债务4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3起,交通肇事纠纷2起,宅基地纠纷2起,群体访(30)人纠纷一起。

(2)、结案情况

对发生的38起纠纷,我们充分发挥民调三级网络作用,

基本做到就地化解,对疑难纠纷,我们结合“四加一”工作模式进行调解,除一件调解未果,移交法庭,其余纠纷全部得到解决。如:今年6月12日,洼子店村五组居住在西南甸的30户居民,派了12位代表来到司法所,要求解决吃水问题,并通知如不解决,就到污染企业堵门,不让工人上班,实在不行就到市里上访,接访后,觉得事态比较严重,先稳住来访的代表们,然后立即与主管的主要领导取得联系,经研究后通知上访群众当天与厂方沟通协商解决,因该花研厂是独资企业,老板在日本,企业的中方经理又说了不算,所以当天就没有拿出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就没有立即给予群众答复,次日早晨我们一上班,就发现大约有40多名群众集体围堵在花研厂大门口,使的2人不能上班,被迫该厂只好放假,至此事态再度升级,针对这一情况,由镇长牵头、政法书记、工业办主任、公安、司法、水利和当地村委会等人员参与的应急工作组立即成立,并到该厂进行与企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进行面对面对话,商讨解决办法,经过协商,当时镇长提出了五条解决措施,并要求企业代表将这五条立即电传日本老板,请求回复,隔了两天,日方终于派来了一位会长特别助理从日本来到该企业,经过进5个小时协商,最终达成了一个解决共识,由企业出资立即维修供水管道,如水仍不够用,由企业从其主渠道供应水,确保这些污染农户正常的人畜用水需求,至此,这起群体性上访纠纷暂

时被予以化解。

三、关于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镇对11名两劳释解人员进行排查,其中刑释8人,解教3人,这些人员当中,有一人(沙晓松)查无此人,另外2人(曹亮、刘建)是见档不见人,已移交公安机关续查,另外8人经查实,有7人已落实了安置帮教,有专人跟踪,其中3人外出打工,3人本地就业,1人无家可住精神不正常被安置在敬老院住、吃,另外1人结婚在北京、无业。本次排查活动圆满结束。

四、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1、本所法律工作者仅我1人,审验证时挂靠在杨树房所一起。

2、辖区法律服务,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顾问工作。为6个村和镇政府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服务,做到随叫随到。

(2)、见证各种民事,经济合同、协议。今年上半年办理农民翻建房,农村房屋买卖,土地转包,村地经营权转让,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等共52件。

(3)、咨询业务。主要涉民事、经济方面,但不收费。 (4)、代书。为当事人写诉状,答辩状也是免费提供服务。

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着市局要求已基本完成

任务,两个记录本和总结材料都已上交。

大刘家镇司法所

2007年7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xx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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