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归属及报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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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归属认定及报备细则

一、总则

为分清各分销公司、分公司的客户归属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促进销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细则,以作各分销公司、分公司及团队之间处理之依据。本细则仅对各分销公司、分公司及团队之间的客户归属进行约定。本规则与代理合同不符之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有说明之处,以代理合同为准。 二、报备 1、报备范围

所有分销公司依照相关案场规定的有效推广区域展开营销活动,如成交客户不属于有效推广地区的,则该客户不列入业绩结算范围。德清区域以外分销不得做德清本地区客户,如德清户籍客户在异地务工成交不记业绩。 2、报备要求 ①、预报备

? 各销售团体在带客至案场前一天,由各销售团体指定的备案人员以网络形式(QQ号码

发送信息)向我公司指定号码进行预报备(预报备内容为“项目名称+客户姓名+电话号码”,客户姓名以全名为佳,电话号码可隐去中间两位)。当天不接受预报备。 ? 我公司专设一个QQ号码:2462309967(全景圣缇湾报备)作为报备专用号码,密码由

专人掌握。报备时间是每天下午17:30之前。 ? 预报备作为客户归属判定的参考证据。 ②、正式报备

? 报备以销售人员带客至案场报备为准。客户不至案场,不接受报备。报备人员见不到

客户有权拒绝报备,销售人员及客户在进入案场后,首先由销售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正式报备单交由客户签字,并交至案场客户报备处登记报备。

? 如销售人员带领客户进入案场后无报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该客户归属;如客户自行

上门,内场通过报备获知该客户属某方客户后,应将业绩归属该方(含转介绍客户)并及时通知;如客户报备时隐瞒获知项目信息的渠道,致使内场无法确认该单业绩归属某方,则该客户下定后三天内,某方可凭有效证据认领该单。如某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证据认领该单,视为自动放弃。如某方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内场有权不受理某方争取该客户归属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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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业务成交、维护各方利益,在客户签定正式合同前,内场不得将该客户撞单的

信息通知任意方。待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后,各方按上述规定确定业绩归属。 ③、报备时效 ?

正式报备的有效期为7天。即某方成功报备后,7天内报备有效,他方带已报备客户来案场的,客户归属先报备的销售团体;7天后某方重新带至案场的,须重新报备。 ?

事前无报备,下定后三日内须凭预报备或有效证据至内场认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①、一方成交某客户后,另一方对此单归属提出异议,则由提出异议方首先提交有效证据(客户下定后三日内须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内场审核无误后,将此单列为撞单,由案场通知成交方提交有效证据。成交方的联系人在接到内场书面通知后,必须于三日内提交报备单、有效证据及成交经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单归属。业绩归属有效报备且及时提交了有效证据方,异议方须无条件接受此归属结果。客户认定不属某方后,来源为该客户转介绍的客户亦不归属该方。

②、报备7日有效,若该成交客户7日内已被其他销售商报备过,双方以报备单及有效证据为依据,客户归属前报备方(但前报备方须及时提交有效证据)。

③、有效证据定义:内场工作人员证词及客户首次报备前一天起,一周内的通话记录、短信详细清单,视为有效证据,以通讯公司打印或于内场指定处网页直接打印为准。客户及外场证词不作为有效证据。

④、转介绍客户、陌拜客户的认定,以客户证词、内场接待人员书面证词为有效证据,但须无反证;严谨各方不得以转介绍、陌拜关系为由,索取成交客户归属。 ?

客户直系亲属,视作客户本人。

直系亲属定义: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法律法规的规定,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 三、结束语

本细则中有描述不清之处,由本公司负责解释。若有特殊情况的,由本公司进行裁定,各分销公司须对裁定严格执行,不得有异议。如某方员工不接受裁定结果,寻衅滋事给他方日常工作造成困扰、或有骚扰客户行为的,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对某方做出处罚。

3、撞单处理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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