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崇高的审美特征

更新时间:2024-03-27 09:5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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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崇高的审美特征 一、概述崇高的内涵

从审美事实出发,我们可以认识到,在长期的审美实践中,人类无不面对这来自自然和社会的不同的审美对象,这些对象有的是和顺的,有的是暴烈的,有的是可爱的,有的是可敬的。由此,人们在审美实践中就会产生不同的审美体验和审美的生存感受。崇高是西方美学的基本形态之一。它的基本内涵是:人的本质力量在经过巨大的已己力量的压抑、排斥、震撼之后,最终通过人生实践尤其是审美实践活动而得到全面的高扬和完整的体现。也可以说,崇高是一种通过人生实践和审美活动在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立冲突中重建起来的具有肯定性价值内涵的审美形态。展开来说,崇高包含有对生存理想的积极追求,即对完满的人格,完整的生存境界的追求、即从道德和理性上对人性和生存意义的弘扬。 二、崇高的历史探讨

在西方美学史中,柏拉图在《文艺对话集》中最早明确谈到了“崇高”。一般认为是朗基努斯的《论崇高》第一次较为明确地把崇高和优美作为两种可以并列对举的美加以概述。在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把崇高与美严格区别开来的,是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博克。他在《论崇高与美》一文中提出,崇高感情的根源是“自我保全的冲动”。康德从博克的提法中引申出崇高与美的最重要的内在区别。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说:“崇高不存于自然界的任何物内,而是内在于我们的心里”他强调人类本身的伟大,但没有把人类本质力量理解为物质生产实践,而将它归结为心灵的理性。在康德之后,席勒和黑格尔等几位西方美学家分别对崇高作了进一步研究。在我国,李泽厚在《批判哲学的批判》的结尾如此概括过崇高的内涵:“崇高的基础不在自然,也不在心灵,而是在社会斗争的伟大实践中。所以,伟大的艺术作品经常以崇高为美学表征,即以体现复杂激烈的社会斗争为基础和为特色的。 三、崇高的审美特征

1.崇高作为审美形态,它主要指对象以其粗犷、博大的感性形态,劲健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雄伟的气势,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使人惊心动魄、心潮澎湃,进而受到强烈的鼓舞和激越。引起人们产生敬仰和赞叹的情怀,从而提升和扩大了人的精神境界。在审美意象的形式构成上,崇高往往具有粗犷博大的感性形态,如巍巍泰山、滔滔长江等。在审美体验上,崇高往往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在人生精神上,崇高总是给人强烈鼓舞,引人赞叹,催人奋进。

2.崇高包含有对困难、挫折。直至牺牲的意志品格的人性赞美。崇高联系着真和善,崇高往往在悲剧中诞生,崇高与悲剧的契合在于崇高与悲剧中所含有的理性精神和力量,激情的高度一致,崇高中的理性精神是人面对崇高的审美对象时所产生的人生本体和伦理道德上的思索和追求。而人们面对悲剧的过程中,会有对不当如此的生存的沉重的理性思考,会有对应有的理想性生存在认识上的确认。崇高与悲剧的契合是说包含悲剧含有力量和激情。悲剧最能展示人的生生不息的生命激情和本质力量,悲剧人物的生命受到压抑甚至毁灭时,生命奇景往往和会被激活到兴奋的存在状态。席勒指出:“我们怀着不断高涨的兴趣注视着一种激情的发展,直到它把不幸的牺牲者拖进了深渊。

3.崇高还体现为主体的独特审美感受和体验,即“一种无垠崇敬、无限感动的情感反应,是一种超常的心灵震撼,”这种体验常常伴随着一种强烈的自豪感、成就感、伟大感。 四.崇高与优美

优美与崇高是客体与主体的矛盾在事物中呈现的两种客观状态。崇高主要体现实践主体的巨大力量,更多地展示的是在实践主体与客体的矛盾、对立、冲突中显示出来的美,优美作为美的一般形态,侧重的是在实践主体与客体处于矛盾统一、和谐、相对静止状态中显示出来的美。在优美的形态中,自然感性形式往往具有对称、均衡、柔和、比例协调的特点,与之相适应的是生理的快感、情感的松弛快适、心灵的共鸣。例如:中国传统意向花好月圆、芳春柔条、扶疏杨柳等,就基本上属于处在优美状态中的审美对象。即使同一事物,在不同的

外在环境中,虽同属于优美,也会有不同的审美特征。总而言之,我认为,崇高和优美都是美,却是两种不同形态的美。关于崇高与优美的联系与区别问题,因为对二者的本质理解不同,有些美学家强调崇高的本质的独特性,从而将崇高与优美绝对地对立起来,认为崇高根本不属于美的范围(如柏克、康德以及布拉德雷等)。许多美学家则反对这一理论,认为崇高与美具有共同的本质。他们强调美与崇高的一致性,认为崇高是美的最高阶段,崇高本身就是美。从美学史上的争论来看,认为崇高与优美对立的人,大都强调了崇高中的消极和否定的一面.而认为崇高与优美具有共同本质的人,则强调崇高中的积极的、愉悦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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