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供配电)安全评价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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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供配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532 更新时间:2007-1-12

供配电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结论 1 加油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10.1.1)。 2 加油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10.1.2)。 3 一、二级加油站罩棚、营业室等均应设事故照明(10.1.3)。 4 加油站设置的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其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10.1.4)。 5 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10.1.4)。 6 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10.1.4)。 7 低压配电装置可设在加油站的站房内(10.1.5)。 8 加油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10.1.6)。 9※ 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10.1.7)。 10※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10.1.8)。 11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站房、罩棚等建筑物内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

型照明灯具(10.1.9)。

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资质审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20 17: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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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审查 序号 1※ 2※ 3※ 4※ 5※ 6※ 检查内容 加油站设计单位资质 加油站施工单位资质 加油站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加油站营业执照 加油站消防验收意见书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检查记录 结论 注:1、带※的项目为否决项;

2、检查内容栏中的黑体字为该规范的强制性条款。

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组织与从业人员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20 17: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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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管理组织 序号 1 检查内容 四、从业人员状况 序号 1 2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结论 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 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合格,掌握相应的专 业技术知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有培训记录。 检查记录 结论 有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

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20 17: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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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制度 序号 1※ 检查内容 有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其中包括: 1、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2、加油员安全职责 3、计量、质量员安全职责 4、安全员安全职责 2※ 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有各岗位操作规程,其中包括: (一)卸油操作规程: 检查记录 结论 1、卸油前,卸油工应检查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消 防器材是否到位,接好接地线(接地夹禁止装在油罐车装、卸油口附近),15分钟后计量。 2、核对卸油罐与运油罐车所装油品是否相符,确 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混油发生。 3、卸油中,卸油工应注意观察管线、闸阀等相关 设备的运行情况,司机和卸油工均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4、卸油完毕,卸油工应登车确认油品是否卸净, 关好闸阀,拆除管线,盖好口盖,收回静电接地线,将消防器材放回原处,清理现场。 5、卸油后,油罐车不可立即起动,应待油罐车周 围油气消散后(约5分钟)再起动。 6、雷雨天气禁止卸油作业。 (二)加油操作规程 1、加油工应着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钉子鞋,并 禁止在危险区域内脱、穿、拍打衣服。 2、加油工应在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方可将 油箱口盖打开、加油。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 4、洒、冒油品擦拭干净后方可继续加油。 5、电闪雷击时禁止加油作业。 7、加油完毕,应尽快将油枪放回托架内。 4 6、拖拉机、摩托车推出危险区域后方可发动。 有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有演练记录。

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20 17: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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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结论 1 汽车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4.0.1)。 2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4.0.2)。 3 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4.0.4)。 设施名称 相邻设施 标准要求(m)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1) 埋地油罐 重要建筑物 (2) 埋地油罐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 埋地油罐 一类民用建筑保护物 (4) 埋地油罐 二类民用建筑保护物 (5) 埋地油罐 三类民用建筑保护物 (6) 埋地油罐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7) 埋地油罐 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8) 埋地油罐 室外变配电站 (9) 埋地油罐 铁路 (10) 埋地油罐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11) 埋地油罐 城市次干路、支路 50 30 25 20 16 25 50 25 20 16 12 22 50 18 16 12 10 18 18 16 15 25 22 10 8 22 22 8 6 18 22 8 6 (12) 埋地油罐 国家一二级架空通1.5倍杆1倍杆高 不应跨越 信线 高 (13) 埋地油罐 国家一般架空通信不应跨越 不应跨不应跨越 线 越 (14) 埋地油罐 架空电力线路 1.5倍杆1倍杆高 不应跨越 高 (15) 通气管管重要建筑物 口 (16) 通气管管明火或散发火花地口 点 (17) 通气管管一类民用建筑保护口 物 (18) 通气管管二类民用建筑保护口 物 (19) 通气管管三类民用建筑保护口 物 (20) 通气管管甲、乙类物品生产口 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21) 通气管管其它类物品生产厂口 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22) 通气管管室外变配电站 口 (23) 通气管管铁路 口 (24) 通气管管城市快速路、主干口 路 (25) 通气管管城市次干路、支路 口 (26) 通气管管国家一二级架空通口 信线 (27) 通气管管国家一般架空通信口 线 (28) 通气管管架空电力线路 口 (29) 加油机 重要建筑物 (30) 加油机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1) 加油机 一类民用建筑保护物 (32) 加油机 二类民用建筑保护物 (33) 加油机 三类民用建筑保护物 (34) 加油机 甲、乙类物品生产50 18 16 12 10 18 15 18 22 8 6 不应跨越 不应跨越 不应跨越 50 18 16 12 10 18

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35) 加油机 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36) 加油机 室外变配电站 (37) 加油机 铁路 (38) 加油机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39) 加油机 城市次干路、支路 (40) 加油机 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 (41) 加油机 国家一般架空通信线 (42) 加油机 架空电力线路 15 18 22 6 5 不应跨越 不应跨越 不应跨越 4 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等于GB50156--2002表4.0.4至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5.0.1)。 5 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问的距离大于GB50156—2002表4.0.4至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5.0.1)。 6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0.2)。 7 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5.0.3)。 8 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其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5.0.3)。 9 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5.0.3)。 10 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5.0.4)。 11 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5.0.5)。 12 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5.0.5)。 13 加油岛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5.0.5)。 14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单位:m)(5.0.8): (1) 设施名称 埋地油罐 相邻设施 站房 标准要求 (m) 4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埋地油罐 埋地油罐 埋地油罐 埋地油罐 埋地油罐 埋地油罐 通气管管口 通气管管口 通气管管口 通气管管口 通气管管口 通气管管口 通气管管口 密闭卸油点 密闭卸油点 密闭卸油点 密闭卸油点 加油机 加油机 加油机 加油机 站 房 埋地油罐 消防泵房、水池取水口 其它建、构筑物 燃煤独立锅炉房 变配电间 站区围墙 站房 消防泵房、水池取水口 其它建、构筑物 燃煤独立锅炉房 变配电间 道路 站区围墙 站房 消防泵房、水池取水口 其它建、构筑物 变配电间 站房 消防泵房、水池取水口 其它建、构筑物 变配电间 其它建、构筑物 0.5 10 5 18.5 5 3 4 10 7 18.5 5 3 3 5 10 10 6 5 6 8 6 6 6 (24) 消防泵房、水池取水口 其它建、构筑物

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油罐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20 17: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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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 序号 l 检查内容 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钢制油罐,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 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5mm,钢制油罐的设计和制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6.1.1.) 。 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管道及储 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6.1.0) 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 罐上浮的措施(6.1.4) 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若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人孔操作 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6.1.5)。 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周围,应回填干 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6.1.6)。 对建在水源保护区内以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渗漏检测设施(6.1.7)。 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项部,其中出油结合管宜设 在人孔盖上(6.1.8) 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6.1.9) 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出油管应设底阀,其入油口距离 罐底为 0.15-O.2m(6.1.10)。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结合管宜向 下伸至罐 内距罐底O.2m处(6.1.11)。 一、二级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6.1.12)。 2※ 储油罐应采用直埋式钢罐,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6.1.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工艺系统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20 17: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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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系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结论 1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6.2.1)。 2※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6.2.4)。 3 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6.2.6)。 4 加油枪宜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流量不应大于60L/min(6.2.7)。 5 加油站的固定工艺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埋地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作用的土壤地段直埋管道时,可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复合管材(6.2.8)。 6 油罐车卸油使用的卸油连通软管,应采用耐静电耐油软管,连通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6.2.9)。 7 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当油品管道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6.2.10)。 8 与油罐连通的进油管、通气管横管均应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2‰(6.2.11)。 9 油品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O.6MPa(6.2.12)。 10 埋地工艺管道外表面的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有关规定,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6.2.1 3)。 11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6.2.14)。 12 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6.2.14)。 13 当采用油罐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6.2.14)。

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消防设施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20 17: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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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 序号 1※ 2 3 4 5 6 7 检查内容 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 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9.0.10)。 地下储罐应设35㎏推车式千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 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9.0.10)。 地上储罐应设3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当两种介质储 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9.0.10)。 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 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9.0.10)。 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出站外,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 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9.0.12)。 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 (9.0.12)。 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污水排放标准(9.0.12)

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防雷、防静电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20 17: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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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 序号 1※ 2 检查内容 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10.2.1)。 加油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 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Ω;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10.2.2)。 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10.2.4)。 当加油站的站房和罩棚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 (网)保护(10.2.5)。 加油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 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10.2.6)。 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 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10.2.7)。 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 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10.2.8)。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 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10.3.1)。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10.3.4)。 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 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10.3.2)。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 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10.3.3)。 检查记录 结论 3 4 5 6 7 8 9 lO 11

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20 17: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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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序号 1 检查内容 加油站应尽量采用公共供暖工程,热源采暖,若无条件, 可自设小型热水锅炉,也可采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电热水器采暖。当仅向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站房供暖时,小型热水锅炉、热水器宜设在站房内(11.2.1)。 设置在站房内的热水锅炉间应符合下列要求:锅炉间应设 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于其他房间隔开(11.1.3)。 锅炉间的门窗不宜朝向加油机、卸油点及通气管管口 (11.1.3)。 锅炉宜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140KW的小型锅炉 (11.1-3)。 当采用燃煤锅炉时,宜选用具有除尘功能的自然通风型锅 炉。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及以上,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11.1.3)。 当采用燃气热水器采暖时,热水器应设有排烟系统和熄火 保护等安全装置(11.1.3)。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11.1.4)。 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300cm2/m2(地 面),通风口不应小于2个,且应靠近可燃气体积聚的部位设置(11.1.4)。 加油站室内外采暖管道直埋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 沟应充沙填实,进出建筑物应采取隔断措施(11.1.5)。 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它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11.2.1)。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 地面(11.2.4)。 加油站内不得建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 (11.2.10)。 检查记录 结论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加油站安全管理对策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1-19 16: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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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燃油使用安全与百姓的关系愈加密切,已成为涉及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领域。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烟台市对所属加油站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有些隐患在全国带有共性。下面,仅就加油站安全问题进行简单探讨。 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设置油罐和敷设电器设备

有的加油站汽油罐、柴油罐未按照规范要求埋地设置,个别甚至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有的地下油罐通气管管口阻火装置安装不合理。另外,很多加油站的营业室及值班室内的照明线路不按要求敷设,存在着私接乱拉现象。 2.运输油罐车卸油不规范

有的加油站采用敞开式和喷溅式卸油,容易造成油品的挥发,增加损耗,且油气还会沿地面扩散,若遇火源极易引起火灾。喷溅式卸油还容易使油品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所以,加油站的汽车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3.违规加油现象较为普遍

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反安全规定给塑料桶加油,汽油在塑料桶内流动摩擦会产生静电,当静电压和桶内的油蒸气达到一定值时,会引发爆炸。二是给客车和摩托车加油时不按照规定操作。按规定,汽车进站加油只能一车一人,但是,有的大客车满载一车旅客来加油,加油站也不加过问。另外,按照规定,在给摩托车加油时,应将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区域内用铁桶将油加入车内,但很多加油站却用加油枪直接给摩托车加油。 安全管理重点措施

1.规范加油站管理,从源头杜绝事故

首先,把好加油站的设计关,并严格按照规定建设,是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源头和关键。埋地油罐的安装、卸油场地的防静电接地装置以及敷设电器设施等等,都必须按规定合理设置。其次,严格发证工作程序和发证条件,组织专家参与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第三,完善加油站安全管理规范,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和职责,严格按照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并加强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第四,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大力提倡在加油站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装置。 2.建立配合联动机制,严格运输资质条件审查

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公安、交通、质监、安监等管理部门能按职责范围通报并及时处理。对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要进行全面审验,严格标准,不留死角。禁止“大吨小标”“小车大罐”现象,积极开展喷涂安全警示标识和标志工作。同时,加大对加油设备的检验和运输设备改造力度,增加其科学技术含量,为本质安全提供前提条件。 3.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加强对加油站工作人员、运输车辆驾驶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通过办培训班,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形式,让大家了解其危害性和严重性,进一步提高安全技能和遵守有关规定的意识,自觉抵制违章操作行为。同时,各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建设、加油、运输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1-19 16: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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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建设方必须密切配合,督促检查。对于影响工程质量、影响工程安全的现象,建设方必须加以制止。应当认识到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会给工程本身带来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会给将来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带来事故隐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防止危险、事故、损失进行安全目标要求的管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施工安全贯穿于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时间,从始至终的全过程。施工过程的每时每刻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施工安全贯穿于施工的每一项施工工艺、每一项分项作业、每一个工种、每一位成员的生产活动,涉及全方位所有空间。在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与生产有关的活动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

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装置、排水、供水设施、工棚、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安全宣传图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设施和使用,均要在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要求加强控制,做到合理有序,便利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示,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2)建立和完善本工地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汇集本工地有关施工生产的各种施工安全要求。

(3)宣传和组织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认识,促使职工掌握生产技术知识,遵章守纪。

(4)努力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技术、方法,对工地的安全目标的实现进行控制。

(5)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报上级汇报。

3.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责任必须具体细化。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将实施情况同责任制的奖惩考核挂钩,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作用的发挥,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在开工前编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保证各种安全实施的落实。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依据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场地环境、气候等主客观条件和安全法规、标准。每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应按下列要求做到有针对性。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

(4)针对施工中有毒、易爆、易燃等作业及周围环境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预知危险、清除危险,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允许范围;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领导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事故处理。

二、施工现场人员和行为的安全基本要求

1. 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3)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4)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5)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6)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2.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六项”安全纪律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戴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蓝、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 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人”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 二必须、 三定、 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人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

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

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加强汽车加油站(个体私营)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引言(1)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1-19 16:26:0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指出了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普遍存在着的安全事故隐患,同时也对加强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运营提出了若干建议。

个体私营 汽车加油站 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

目前,成品油零售市场上国营、合资、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其中个体私营加油站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已成为汽车加油站服务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个体私营加油站业主的文化水平低、欠缺专业技能,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亦缺乏了解,加之建站资金少,使个体私营加油站在加油站的选址、设计、施工等方面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在按照国家现执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对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的工作中发现,个体私营加油站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现总结如下,并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加强汽车加油站(个体私营)安全管理 消除事故隐患——存在问题(2)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1-19 16: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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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油站选址不合理施工队伍不合格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第4.0.3条规定:“石油库的库址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不得选择在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另外,《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12.1.1条规定:“承建加油加气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企业三级以上资质。”但是,在安全评价中发现,个体私营加油站多设在乡镇城郊,加油站周围地理环境不理想,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特别是在一些多丘陵山脉的地区,设在公路边的加油站因为没有采取较完善的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在汛期经常发生浮罐事故——埋地油罐突破地表覆土层浮起;另外因为施工队伍不正规,缺乏加油站建设施工经验,使加油站的建设先天不足,存在许多安全问题,如站内工艺设施防火间距不足,油罐防腐、防浮措施不到位等,给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 缺乏符合有关安全法规的设计、施工、验收资料

为规范加油加气站的施工,保证加油加气站的建设质量,《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对加油加气站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作了详细的规定,第12.1.5条规定:“加油加气站工程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如需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有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书面文件或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书面文件”;该规范的第12.3.5条~第12.3.17条明确指出了汽车加油加气站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砖石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采暖和给排水设施等的施工和验收要遵守的标准和规范。但是个体私营加油站在建站施工过程中因为缺乏专职监管监督力度,主观随意性大,在加油设计、施工、验收环节漏洞多。比如,一味节省建站费用而不按照正规的设计资料施工,或者建站后不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就直接投入使用等,缺乏系统的、符合设计安全法规的设计、施工、验收资料等。

3 油罐厚度、几何形状和内部结构不合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6.1.1条规定:“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钢制油罐。油罐采用的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5mm。钢制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但是少数个体私营加油站使用私制油罐,油罐壁厚不到5mm,甚至发现有个别私营加油站存在直埋油罐受压凹陷变形的现象。个体私营加油站罐一般不设置专用卸油口,而是直接从油罐量油孔开放性卸油;油罐卸油口下无进油管,喷溅式卸油。诸如此类的安全隐患给汽车加油站的安全经营构成严重威胁。

4 油罐防腐处理不合格

许多个体私营加油站油罐外表面的防腐设计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作程设计规范》SY0007的规定,没有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在现场检查还发现,个别私营加油站为了提高站内绿化效果,在埋地油罐上方表土种菜,养花,这种做法加速了地下油罐的腐蚀损坏,缩短了油罐使用寿命。

5 不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6.2.1条规定:“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必须设置专用进油管道,采用快速接头连接进行卸油,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个体私营加油站工艺系统简陋,油罐没有设置专用进油管道,油罐车采用敞口式卸油。敞口式卸油造成了油气沿地面扩散,有些油气中还夹带着油珠雾滴,这不仅加重了对空气的污染,而且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6 露天油罐多、直埋油罐少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6.1.2条规定:“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但许多加油站业主认为直埋油罐漏油难被发现,会扩大经济损失,所以不愿采纳油罐直埋地下的做法,油罐多为露天设置。其实与直埋罐相比,露天罐受热辐射量大油品损耗更多,占地面积更大,与其他建筑物的要求距离更大,油罐管理与维修操作不方便,全必须设置冷却水等,由此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问题。充分考虑到以上因素,油罐直埋的做法更经济、更安全。

7 防雷、防静电措施不到位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10.2.1条规定:“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防雷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0.3.2条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个体私营加油站在建站施工中因为经费紧张或安全管理意识缺乏的缘故,要么缺少防雷、防静电装置,要么有装置但是没有经过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再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不能满足安全需要。

8 明火控制不严

汽车加油站内采暖设备、电气设备不防爆,站内明火管制不严,加油站周边环境的明火源等均会威胁到加油站安全。另外,站内油品泄漏经排水沟流入库外水沟,或油管线管沟内未填土而聚集油气,遇库外明火均会引起站内火灾。

加强汽车加油站(个体私营)安全管理 消除事故隐患——应采取的管理措施(3)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1-19 16: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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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整体上改善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状况,必须从政府依法监管、定期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和企业在管理理念和经营活动上充分重视安全等几个方面着手。

1 加强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汽车加油站选址、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全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许可证制度,对违规、违法经营的个体私营加油站要立即取缔、整顿;对现场督查和安全评价和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勒令加油站限期整改,直至满足安全要求。特别是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汽车加油站更要加大监控力度,并通过迁址、降低库容、增设安全防护措施等手段,减少或避免这类加油站对重要公共建筑物(剧院、礼常等)或居民住宅等场所和设施造成威胁。

2充分发挥安全评价机构职能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每两年对汽车加油站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在受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委托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时,依靠其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能够发现个体私营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环节的缺陷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控制、治理对策措施和建议。安全评价结论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判定企业是否有条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科学依据。这样以来,一方面提高了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做到了科学决策;另一方面,个体私营加油站接受安全评价过程中从业人员受到了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从整体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从而为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运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

3 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应做到安全管理到位

首先,个体私营加油站亦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实现定置管理,标准化作业,使得系统本质安全化。

其次,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和有关法规标准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法》第1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的规定,汽车加油站业主必须保障充分的安全资金投入,建设汽车加油站安全设施,维护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应充分认识安全在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抓安全、保安全工作从政府管理约束力量下的被运行为转变为企业自觉行为,思想上充分重视,行动中深入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出”的重要指示,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预防和控制加油站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s3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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