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试行) -

更新时间:2023-09-15 01:54:01 阅读量: 资格考试认证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远安县百福头至洋坪公路改建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远安县百福头至洋坪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根据《远安县百福头至洋坪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处罚细则(试行)》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从事本项目建设活动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处罚规定

第三条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通过巡视、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材料、施工质量、质保资料等进行检查、抽查或试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按《远安县百福头至洋坪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处罚细则(试行》(附表1)执行。

第四条 施工单位一个月内被处罚累计达五万元或累计处罚达五次的,将在全线通报批评,并将通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同一个单位工程(工区、队等)一个月内被处罚金额累计达五万元及以上或累计次数达五次以上的,将该单位工程(工区、队等)第一直接责任人予以清除出场,性质严重的将

撤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第五条 若发现质量事故,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处罚权限

第六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应及时服务指导,批评教育,现场整改,因条件所限不能现场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施工现场责任人须将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分别记入监理日志、施工日志。

第七条 监理旁站人员对施工现场发现一般性问题,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并督促其改正。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如果在同一合同段再次发现类似问题,有权进入处罚程序。

第八条 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人员、总监办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施工技术规范、监理程序、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行为直接进入经济处罚程序。

第九条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处罚,使用《远安县百福头至洋坪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处罚单(一)》(附表2)。

第十条 远安县百福头至洋坪公路工改建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建管办)有关人员对施工单位处罚,使用《远安县百福头至洋坪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处罚单(二)》(附表3)。

第十一条 建管办有关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

问题,且监理单位负有监管责任的,建管办在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的同时,给予监理单位相应的处罚(使用附表3填写),罚款金额为施工单位罚款金额的20%。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单位的“处罚通知单”在每月底,由建管办工程科审查后,交财务科在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罚金将纳入本项目风险管理基金,用于奖励施工现场管理好、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 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各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建管办工程科联系,工程科将根据有关意见或建议,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

施工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表

第1页 共4页

类条款别 编号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一 日 常 管 理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处 罚 内 容 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未经批准离开工地或擅自更换或不按要求更换的 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无故缺席各种会议的 其他人员未经批准离开工地或擅自更换或不按要求更换的 设备未按要求按时进场或进场后又擅自撤离现场的 项目部驻地未按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的 拌合场、预制厂、钢筋加工场等未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设置的 工地试验室未按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的 施工现场未按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求设立各类标示牌或标志标牌不明的 材料堆放未按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求存放的 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未按程序检验、批准用于施工的或巡查时发现不合格材料用于施工的 要求有出厂证明和合格证但没有的材料,用于施工的 用于施工的辅助材料不合格的 要求返工的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要求清除出施工现场的不合格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出场的 对隐蔽工程未按规定程序施工和记录的 关键工序施工没有技术人员在场的 上一道工序未按规定程序施工和记录的 工程抽检不合格的 对工作指令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 施工日志记录不详或弄虚作假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资料,且不说明原因的 文件、资料签字不及时、不规范的 质保资料收集与整理不及时、不规范的 处罚方法 改 正 改 正 改 正 改 正 严格按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 严格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设置 严格按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 严格按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求设置 严格按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求存放 先返工,按程序报批后施工 视情况处理 改用合格材料 及时返工、清除 立即整改 立即改正 按程序执行 返工直至合格 严格按指令执行 真实准备记录 按要求及时上报 及时整改 及时整改 罚款额度 1.0万元/人·天 0.3万元/人·次 0.5万元/人·天 1.0万元/台(套)·天 0.3万元/处 0.3万元/处 0.3万元/处 0.2万元/处 0.2万元/处 0.5万元/处 0.4万元/处 0.3万元/处 0.2万元/天·处 0.5万元/处 0.3万元/处 0.5万元/处 1.0万元/处 1.0万元/处 0.3万元/处 0.2万元/处 0.2万元/处 0.2万元/处

施工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表

第2页 共4页

类条款别 编号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路 基 工 程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处 罚 内 容 路基施工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清表的 软基路段未按要求施工的 用非适宜材料填筑路基的 性质不同填料未分开填筑或填料中含有杂草、树根等杂质的 填土松铺厚度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的 最大干密度未按批准确认的数据,擅自施工的 路基平整度、路拱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路基施工未按要求做好临时排水或排水不畅的 路基施工出现“弹簧”未进行处理即行填筑的 土石混填或填石路基施工不规范的 两作业段交接处,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分层留台阶填筑的 雨后不复压即进行填筑 半填半挖、路堤与路堑过渡段未按设计和规范施工的 挖方路基开挖至边坡线前未按规范要求预留一定宽度的 路堑边坡不平顺的 深挖路基施工未按要求进行逐级逐段开挖、防护的 路基施工宽度达不到要求 路基填料粒径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的 砌体工程施工不规范 台背回填时,填料、厚度、填土范围和压实方法未按规定要求施工的 处罚方法 按相关要求清表 按要求施工 返工处理 返工处理 返工处理 返工处理 整 改 做好临时排水 返工处理 返工处理 整 改 按要求进行复压 按规范和设计施工 改 正 整 改 改 正 按要求施工 返工处理 返工处理 返工处理 罚款额度 0.3万元/处 0.5万元/处 0.5万元/处 0.5万元/处 0.5万元/处 0.5万元/次 0.2万元/处 0.2万元/处 0.5万元/处 0.5万元/处 0.5万元/处 0.3万元/处 0.3万元/处 0.3万元/处 0.2万元/处 0.5万元/处 1.0万元/处 0.5万元/处 0.3万元/处 0.5万元/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82h.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