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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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次例会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签名(有事提前向监理和业主请假),无故不到者罚款200元,迟到、早退者罚款100元。 二、文明工作管理制度

承建单位任何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合理指挥,若不服从或闹事者将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若辱骂、殴打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则对该项目部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无条件离场。 三、进度计划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工程师不得撤离工地,有事外出,须报监理批准(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必须有一人常驻工地),无故脱岗者,每天罚款200元。

2、施工单位制定的下月进度计划应当在当月的25日前,下周计划应当在本周五之前报监理及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3、月计划排列必须满足总进度计划,不满足的罚款100元,并重新排计划,周计划必须满足月计划,否则,罚款50元并重新排计划。 4、施工进度的周计划由于施工方原因没有完成的给予300元罚款,连续两周没有完成计划的罚款1000元,未按月计划完成任务的罚款1500元,连续两月未完成计划的罚款5000元。同时,由施工单位负责查明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报监理、甲方备案,若在下一节

点时间赶上进度计划,则取消罚款。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或双方达成的临时计划,施工单位未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6、工程例会所要求报的报验资料、计划不能按时完成,拖后一天,罚款50—100元。 四、质量管理

1、上道工序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重做。

2、建设单位与监理人员巡视现场时,发现施工中滥制滥造,偷工减料的,要求其立即返工和停工整改,并给予1000元—10000元罚款。 3、劳务公司专职质检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分项工程必须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的,未经施工方“三检”合格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4、钢筋隐蔽验收中有油渍銹污的每处罚款50元,钢筋规格、品种、绑扎不符合图纸要求的罚款300元,并立即整改。焊工无操作证,上岗证施焊者每人罚款200元;焊件不试验的每件罚款300元。 5、混凝土浇注前,模板内有杂物每处罚款50元。

6、模板支设时不涂隔离剂、模板面不清理或早拆模板或麻面的每处罚款50元。不得使用油性隔离剂

7、模板拆除不报验,每次罚款200元,拆模后砼构件每发现一处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罚款500元,未经监理许可私自处理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8、浇注混凝土未报验,罚款500元。

9、对监理下达的监理通知,置之不理或不执行、不回复的,对劳务公司给予1000—3000元罚款。

10、主体结构工程(砖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砌体)。 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多孔砖5皮)大于正负10mm; ②水平灰缝平直度大于12mm(每层三皮);

③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或者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④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5mm(每层三处); ⑤砌筑加气混凝土块、砖,未按规定浇水; ⑥砌体构造柱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

⑦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未采取可靠的拉结措施。 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200元以上; ①砌筑砂浆拌制处未按要求或未按规定采用中粗砂的; ②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

③砌体砂浆拌制处未挂配合比牌或不计量的;

④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每组抽检三块砖,饱满度小于80%; ⑤砌体转角处不按规定留置斜槎,斜槎长度小于高度的2∕3; ⑥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不符合模数要求,折弯压入砖缝的; ⑦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未预埋拉结筋或埋件的; ⑧电线导管在多孔砖砌体中斜向敷设的;

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①外墙砌筑留设架眼的,或经甲方和监理同意留架眼时,架眼封堵不符合要求的。

②外墙砌筑未采用五皮砖一灌浆的;

③楼板板缝未按照规定放置板缝筋或未增设板缝筋的、板带的; ④外墙粉刷做法不符合图纸设计文件和建设方要求的; ⑤外墙饰面砖未采用压浆勾缝的, ⑥在砌体上开凿水平沟槽的。 11、 现浇混凝土结构。

(1)、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 商品混凝土无出厂合格证和未报验的; ②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0mm;

③梁、柱、楼梯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50mm,或深度超过保护层; ④现浇砼框架结构拉结筋不符合拉拔试验要求的; ⑤模板缝没有做到平整,严密、预埋件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200元以上: ② 柱胀模面积一处大于50cm2,或厚度大于30mm;

②基础、墙板胀模面积一处大于100cm2或厚度大于35mm,每处罚款100元;

③墙、柱垂直度超过15mm;

④基础、墙、板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200mm,深度超过保护层的; 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300元以上:

② 施工现场拌制砼,未按实验室配合比施工; ②未配备合格的计量工具,或不按规定计量拌制砼; ③梁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小于或大于规定要求的;

④梁柱预留钢筋长度及钢筋接头、伸入支座、钢筋的绑扎不符合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⑷、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② 板(模板支架)方案未经设计计算和审查批准;

②施工未按规定制作存放试块、试件,缺少标识,无专业人员负责。 12、地面工程

⑴ 地热面层严重开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⑵、 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间、阳台、卫生间、厨房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每处罚款100元。

⑶、 板块面层空鼓面积大于10cm2每处罚款50元,板块间高低差大于2mm,每处罚款50元。

⑷、 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 板块8-10mm)超高2mm,每处罚款50元。

⑸、 楼梯踏步每步超过5mm,装饰板块高度超过2mm,每处罚款50元。

⑹、 管子四周未按要求封堵,每处罚款50元

⑺、 在做好的楼地面上拌和和倾倒砂浆造成污染的,每处罚款100元。

13、门窗工程

⑷木工棚、仓库内烧火、烤火、吸烟者;

⑸私拉乱扯电线,使用护套线、花线、胶质线的,电线拴挂钢管或用铁丝绑扎电线,以及电线接头绝缘包扎不良的; ⑹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建筑垃圾的;

⑺搅拌机料斗坑内有人清理,未挂保险钩,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的;

⑻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乱倒垃圾的;

⑼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⑽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的安全规定的;

⑾金属容器内、坑内、潮湿场所等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的; ⑿违章作业造成了人员轻伤者的;

⒀平刨、圆锯、电焊机等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未采用接零保护的; 9、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0元以上:

⑴省市上级安全检察指出整改的生产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复查,不按时将复查和整改情况反馈给上级检察部门者;

⑵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施工支护方案的,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⑶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及“四口、五临边”不按规定进行防护的; ⑷脚手架未随施工进度搭设,操作层未满铺架板,架板内未按规定设置平网的,以及缺少拉接、变形超出规定的;

⑸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无签字的,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落实的;

⑹塔吊、施工电梯无安全验收合格证的;

⑺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虽经批准,不按要求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

⑻乘坐塔吊吊斗上下者;

⑼无消防措施、制度或灭火器材的; ⑽安排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⑾破坏消防设施者;占用安全通道、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 ⑿不按期进行电气、塔吊、施工电梯检查,检查修理无记录; ⒀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

⒁起重钢丝绳和电源线经过通道而未做过路保护的;

⒂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没有绝缘的,打夯机没有安排专人调整电源线的。 10、 下列情况之一者,从重处罚:

⑴省、市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劳动合同等专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罚款1000—5000元;

⑵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赌博的,对承包人罚款5000元以上,造成伤害由承包人负责,打群架的队伍给予双方各罚款10000元,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另报公安部门处理;

⑶有5处及其以上一般安全隐患或有1处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0元,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罚款 1000元,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罚款 10000元至20000元,并负责交纳上级有并部门的处罚,和事故处理费用,伤亡赔偿费用。

⑷发生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除给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外,还分别给项目主要负责人罚款,项目经理部还要全额承担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处罚人员伤亡经济赔偿。

⑸现场安全防护差、不支持安管人员的工作,安全不投入,不改善工人安全生产环境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罚。

⑹安全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深入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不及时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反馈给主管领导,检查部门等,给予罚款100元至500元,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工地处理。

⑺经教育处罚不改者,要加重处罚,除将清出施工现场外,要对其罚款1000元至2000元;

⑻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不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给予罚款2000元至50000元;

⑼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项目经理部,罚款1000元至2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加倍处罚。

⑽不支持安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干扰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关人员,给予罚款1000元。

⑾违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⒀特种工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备注:

1、 在执行处罚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根据处罚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处罚。

2、罚金在500元以下的交现金,限24小时内上交,超过24小时者,加倍处罚。超过1000元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3、以上罚款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项目部共同认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交建设单位工程部,若限期不交,将在支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所收罚款,作为每月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竟赛中三方先进管理人员、管理单位的奖励基金及公益事物费用开支。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tp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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