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
更新时间:2023-04-11 16:3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范畴及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一、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二、了解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和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安全生产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
产方面应负的责任;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等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中介组织机构的资质条件和责任等内容的
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总则
一、掌握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二、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三、了解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主体。
第二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一、掌握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
三、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提供及人员的能力
要求;
四、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五、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第三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熟悉从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拒绝权;
安全保障权、社会保障权、赔偿请求权。
二、掌握应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服从管理的义务;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的义务。
第四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了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二、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举报制度;
三、熟悉监察部门的职权;
四、掌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职权。
第五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一、了解应急救援体系;
二、了解应急救援组织建立的主体;
三、了解地方政府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
四、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
五、掌握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和要求;
六、掌握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中的义务。
第六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一、了解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的责任;
二、熟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三、掌握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物品的
条件及违法责任;
四、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
律责任。
第七节中介组织机构的责任
一、了解中介组织机构应具备安全评
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条件;
二、熟悉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
验工作的法律责任;
三、熟悉中介组织机构及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
任;
四、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
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的责
任。
第三章相关法律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承担的刑
事责任的掌握程度;对制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行政处罚
的类别、适用范围等内容的掌握程度;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
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
全法以及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安全管理
方面应负的法律责任和对相关法律的
了解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构成犯罪的
行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二、熟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
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
的刑事责任;
三、掌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
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刑
事责任。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一、了解立法依据、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了解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三、了解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
四、了解适用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
政处罚的原则;
五、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
权利;
六、了解行政处罚的程序、执行;
七、熟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立法
目的;
二、熟悉劳动安全卫生法规;
三、熟悉劳动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的具体规定;
四、熟悉劳动过程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
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了解立法依据、职业病范围;
二、了解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
职责、职业病的前期预防; 2
三、了解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
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四、熟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五、掌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
立法目的;
二、了解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具体要
求;
三、熟悉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的具体要
求;
四、熟悉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主要内
容;
五、熟悉矿山安全的监督与管理主要内
容;
六、掌握矿山事故处理、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总
则;
二、熟悉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
援的法律规定;
三、掌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
负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
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的总则;
二、熟悉道路通行的法律;
三、熟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四、熟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相关规定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管
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及
有关单位安全责任等规定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条
例的重要意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
责和权利、煤矿安全监察等规定的掌握
程度;对我国制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重要意义、
特大安全事故的界定和相关部门责任
以及对未履行责任者处罚等规定的掌
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制定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行
政处罚的种类及程序等规定的掌握程
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
总则;
二、熟悉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熟悉勘察和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
的安全责任;
四、熟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五、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 六、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法律规定; 七、掌握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总则; 二、了解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使用; 三、掌握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和惩处办法。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 一、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总则; 二、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登记的有关规定; 三、掌握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一、了解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总则; 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 三、掌握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罚则。 第五节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一、了解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主要内容; 二、熟悉特大安全事故的类别、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职责; 三、掌握在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有关方面应采取的措施、违反规定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第六节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一、了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原则; 二、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权利、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程序; 三、掌握行政处罚的适用、执行和备案等。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 A 考试内容、在教材中的位置及要求
第一节 安全生产立法意义和执法原则 B 答案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 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
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 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1则; 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 4.联合执法的原则; 5.依据事实、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及范畴 B 答案 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1高层级,规定“加强劳动保护,2.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a. 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b. 安全法、消防法、通路交通安全法; c. 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刑法、标准化法等; 3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动保护条例》; 5产规章; 6标准、地方标准; 7.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说明: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委制定、颁布;
地方规章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颁布;国家标准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1. 2. 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 3. 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 4. 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 5. 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 6. 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7. 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8. 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 A 考试内容、在教材中的位置及要求
第一节总则
B 答案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立法目的: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6
适用范围:
时间效力: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说明:
1.港澳除外,因安全生产法未列入两个
基本法的“附件三”中。
2.消防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问题已有相应法规调整,即“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不是“另有规定的”,本法也适用。3.只限定在生产经营领域;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如公共集会、正在使用中的民用建筑
“生产经营”包括:资源开采,产品加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模拟试题
1.以下诸项中属于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
a.香港某造船企业的生产活动;
b.江苏某个体独资纺织厂的生产活动;
c.北京某正在使用中的住宅楼垮塌;
d.天津举行的庆祝申奥成功的公共集会
2.以下诸项中不属于安全生产法调整范
a.上海某股份制企业的生产活动;
b.江苏某个体独资纺织厂的生产活动;
c.北京某集体企业的生产活动;
d.澳门某外资企业的生产活动。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
a.劳动保护;
b.职业安全健康;
c.安全生产;
d.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答案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的提供及人员的能力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危险性较小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
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四、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
产管理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并及时准确上报。
C 模拟试题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a.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
b.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行政法规;
d.以上都必要。
2.下述哪一项不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
a.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
3.对于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从事矿山开采的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b.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从事危险物品储存的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不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非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单位,不能设置机构,而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
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4.下述4个企业,哪一个的做法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a.A 企业从事机械加工,员工332人,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B 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员工298人,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C 企业是一个甲醇转运站,员工52人,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d.D 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员工22人,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下列哪项陈述不正确? a.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下述哪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危险物品的储存单位; b.建筑施工单位; c.非煤矿山; d.员工300人以上的钢铁公司。 7.下述哪种做法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a.生产经营单位将一生产场所出租给了乙方——一个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个人; b.生产经营单位与在其场所承包的某单位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c.生产经营单位与在其场所承包的某单位在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d.生产经营单位某场所内有3个承包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签订了委托书。 第三节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B 答案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 a.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b.享有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9 c.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d.享有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二、从业人员应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a.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b.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
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c. 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C 模拟试题 1.下述中哪一项不是从业人员的权利? a.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后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d.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 2.下述中哪些是从业人员的义务? ①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③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④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a. ①③; b. ①②; c. ③④; d. ②④。 第四节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B 答案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综合监督管理要依照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举报制度 举报制度: 10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建立举报制度: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
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
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
督促落实。
建立举报制度的作用: 充分利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及
时、广泛地掌握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情况、线索,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而增加监督管理的力度。
三、 监察部门的职权
监察部门的职权: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监察职能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条规
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
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
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其
工作人员是国家公务员,因此,他们应当属于
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四、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
职权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职权包括:
进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以及了解有关情况的职权;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理权(当场纠正、限期改正、行政处罚); 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权(责令排除、撤出
人员、责令停产等); 对有关设施、设备、器材的处理权(查封、扣押)。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
C 模拟试题
1.关于如下的举报事宜,哪些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
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挺身而出、立即制止,而无须向任何政府部门报告;
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公
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
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
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以电话、传
真或口头形式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a. ①③;
b. ①②;
c. ②④;
d. ③④.
11
2.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
实施监察。
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b.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c.中介机构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评价活动;
d.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权不包括: a.进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以及了解有关情况; b.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c.对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分; d.对事故隐患进行处理(责令排除、撤出人员、责令停产等)和对有关设施、设备、器材进行处理(查封、扣押)。 第五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B 答案 一、应急救援体系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是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日常值班系统、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应急救援组织及经费保障。 二、应急救援组织建立的主体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三、地方政府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
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是: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五、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和要求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没采取纠正措施、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责任人没有得到追究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实行。 12 六、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
调查处理中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C 模拟试题 1.某化工厂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死亡15人并摧毁了上亿元的设备。接到事故报告后,厂领导组织采取了如下行动。请问哪种行动是不应当采取的? a.将临近易燃物移走,
保护现场; b.院; c.及时、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d.组织事故调查,并处理责任人。 2下行动。请问哪种行动是不应当采取的? a.b.c.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原因; d.为事故调查做有关准备工作。 3.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目的是: ①查清事故原因; ③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④处理责任人。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第六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B 答案
一、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理。 二、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生产、责任
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 令该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的员工宿舍分开,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出口符合紧急疏散的需要,设置明显的标
志;将堵塞的出口腾空,将封闭的出口打开等; 13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到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及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都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重新开始生产经营活动。 四、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表中“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责任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执行)
②责令限期改正;
③如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到
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重新开始生产经营活动;
④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
处分。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3.如果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
a. 责令限期改正;
b. 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c. 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
d. 可并处罚款。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
a.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b.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c.有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6
d.以上都正确。
5.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
a.责令限期改正;
b.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
c.逾期未改正的,可并处罚款;
d.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以上都正确。
6.某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中规定:
。该企业因此而承担的违反安全
①协议无效;
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
③责令停业整顿;
④以上都正确。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③;
d.②③。
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
①责令限期改正;
②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
③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予以关闭,
④并处罚款。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第七节中介组织机构的责任
B 答案
一、中介组织机构应具备安全评价、
测检验工作的条件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
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资格;
的资质条件:
主管安全评价的技术负责人具有5
价人员注册资格;
具有10
至少有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5
安全生产工作经历的安全评价人员;
注册安全评价人员及技术专家;
立编写安全评价报告; 17
成对现场进行检测、分析的仪器设备。二、从事安全评价、认证、
律责任
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任。
三、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作的机构: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所得在5 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以上5
所得不足5 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 000以上2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 000元以上5元以下的罚款;
担连带赔偿责任。
资格。
四、
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的责任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 答案
一、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C 模拟试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按照“刑法”的规定,其不应承担的 a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c .处以罚金; d .“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 ①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剥夺政治权利; ③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④没收财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 而承担如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b .谎报生产安全事故; c .对生产安全事故越级上报; d .对生产安全事故拖延不报。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答案
立法依据、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
立法依据: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
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略) 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 《行政处罚法》的管辖分为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行政处罚的适用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原则 1. 行政处罚的适用 a. 当事人条件: 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b. 依法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 从轻或者减轻: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c. 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的情况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
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五、当事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权利
l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
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
应当采纳。)
22
2.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
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
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并有权予以检举。
六、行政处罚的程序、执行
1. 行政处罚的程序
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时,有三种程序:简
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般程序:除可以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
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通过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2. 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就收缴罚款和当事人不能履行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做了规定。 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违反行政处罚
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的8种法律责任:
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不使用或使用非法单据罚款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违法自行收缴罚款,财政部门违法返还罚款或拍卖款项行为的法律责任; 非法处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利用职务便利,牟取非法个人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使用或损毁扣押的财物行为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行为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为违法牟取本单位私利,以罚代刑,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应追究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玩忽职守,因不作为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 C 模拟试题 1.关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的权利,下面哪种叙述不正确?
a .有权提出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陈述和申辩;
b .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c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有权不执行行政处罚;
d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
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时,有权拒绝处罚并予以
检举。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以下哪种行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a .查封、扣押企业有关设施、设备、器材; 23 b .使用非法单据罚款; c .使用或损毁扣押的财物; d .行政机关违法自行收缴罚款,财政部门违法返还罚款;
e .因不作为造成损害。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B 答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
1. 法规体系
在安全生产法出台前,劳动法暂时起到了劳动安全卫生领域基础法的作用。其法规体系与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相同。
2. 劳动法中涉及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 劳动法中有三章共24条,规定了用人单
位和劳动者OSH 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监督办法。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规定了每日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及劳动者每周
至少休息一日。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见本节
“四”。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中规定了女职工及其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产假时间,规定了未成年工禁忌
从事的劳动和对他们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围绕“2”中的三个方面,有不少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标
准。 三、劳动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具
体规定
用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经常
性检查,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
进行专业性检查,还应进行季节性检查和不定
期检查。对存在的危险源必须制定监控、管理
措施,对事故隐患必须整改,及时消除;对重
大隐患必须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计
划,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劳动法》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
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时所应履行的责任和义
务作了规定。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原由劳动行政部门履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职能划归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后者对生产经
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时,要按
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劳动法》中还规定了工会和个人对劳动过程中的监督权利。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
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劳动过程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4 4.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
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C 模拟试题
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日。
a .8,2;
b .10,2;
c .6,1;
d .8,1. 2.女职工“四期保护”的“期”指的是: a .经期、孕期、哺乳期、产期;
b .少女、青年、中年、晚年;
c .婚前、婚后、育前、育后;
d .经期、孕期、婚期、哺乳期。
3.“未成年工”指:
a .童工;
b .已满15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c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d .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B 答案
一、立法依据、职业病范围
立法依据: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
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
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职业病范围: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
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
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职业病的前期预防 1.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 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2.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规定: 关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及对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的规定; 25 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的规定; 关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的规定; 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审查制度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制度的规定; 关于从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认证及职责的规定;
的规定。 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1.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 案;建立、救援预案。 档案。 权利。 2.职业病诊断 断为职业病。 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做出处理。 3.职业病病人保障 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还就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的待遇问题做出了规定。 四、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根据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由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现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在对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监督管理的职权。 26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C 模拟试题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
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 而
引起的疾病。
a .粉尘;
b .放射性物质;
c .除a 、b 外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d .以上都正确。
2.职业病的病因是 。
a .职业因素;
b .非职业因素;
c .职业因素或非职业因素;
d .职业因素和非职业因素同时存在。
3.根据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现由 承担。
a .卫生部;
b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c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d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其他危害。 四、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发现危害安全的行为时,正确地行使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2.矿山企业的工会行使监督权利:
工会参与矿山安全管理,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存在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3.教育培训: 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和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 4.矿山的急救组织和设备: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5.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五、政府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的主
要内容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照《安全
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包括:
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
规的情况; 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 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
训工作; 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六、矿山事故处理、违反矿山安全法应负的法
律责任
1. 矿山事故处理
a. 发生矿山事故立即要采取的措施:
29
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
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
须立即如实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煤矿企
业发生的事故向地方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的事故向地方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报告;重特大事故向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
b. 由谁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矿山企业负责调查
和处理;
发生重大矿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2. 违反矿山安全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30
模拟试题
1.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必须从
a .折旧基金;
b .矿产品销售利润;
c .矿产品销售额;
d .工程造价。
2.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矿山
a .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
b .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
c .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
d .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
e .制定矿山应急救援预案。
3.发生重大煤矿事故,由 按照行政 a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
b .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c .地方煤矿安全监察部门;
d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及其有关 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总则 1.消防法的立法目的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 2.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原则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
3.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体制 组织实施: 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 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 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
二、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
定
1.火灾预防的法律规定
(1)城市建设中的火灾预防工作:
31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2)某些设施的设置: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上两类设施不符合设置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
(3)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施工、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的验收: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
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
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
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
材料防火要求的规定:
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
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
格的材料。
(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a.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b.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c.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
传教育;
d.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e.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f.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履行以上的职责外,还应:
a.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b.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c.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d.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要报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备案,并且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7)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并且规定: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
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2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
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8)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消防组织的法律规定
(1)城镇人民政府消防组织建设的要求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
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以上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2.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
(1)单位和个人在灭火救援时的义务: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2)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员的职权: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使用各种水源;
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
(3)公安消防机构对事故调查的权利:火灾扑灭后,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
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负的法律
责任
对单位和企业:
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警告处分。
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法还就以下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做
出规定:
发生火灾,相关人员不履行义务或者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弊。
C 模拟试题
33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
在;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
a.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合理位置;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b.远离城市的区域;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c.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合理位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d.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合理位置。
2.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进行消防验收。
a.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
b.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
门;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公安消防机构。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除应履行通用的消防职责外,还应:
①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②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③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a.①④;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4.下述中哪一项不是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履行的消防职责? a.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b.产品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贴附危险品标签; c.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d.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5.以下哪个单位不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 a.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 b.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重点高等院校; c.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d.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e.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6.下述中哪一项不是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调查的权利? a.火灾扑灭后,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 b.调查、认定火灾原因; c.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d.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4 第七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B 答案 一、交通安全法的总则 1.立法目的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二、道路通行的法律规定 1.一般规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道
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人专用车道内行驶。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公安机关在具体情况下,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2.机动车通行规定: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并规定了几种不得超车的情形。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通过铁路道口时和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
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定。 3.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4.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有具体的规定。 5.关于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35 高时速低于70超过120故障时的措施,有相关的规定。 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1.当事人及其他现场人员: 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施,尽快恢复交通。证据。 3.医疗机构在交通事故抢救中的责任: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
救治。关于抢救费用的支付: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
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
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后者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
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说明:下表中除最后一项外,执法者是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一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B 答案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总则
制订本条例的目的: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条例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其他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资料;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39 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建设工程有关保证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在规定期内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三、勘察和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勘察单位:
按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设计单位:
按规定进行设计;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对其设计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四、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立有关安全的制度、制订有关安全的规章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3.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
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6.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40
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施工单位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
1.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范围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有关部门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
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
证时,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的受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
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法律规定
1.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1
2.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上报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2)保护事故现场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3)事故的调查处理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
4.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
b.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编制。
a.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
b.分包单位;
c.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
d.总承包单位。
6.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
b.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
c.由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d.由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
例
答案
制订本条例的目的:
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
民用爆炸物品的种类:
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
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
1.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
(1)生产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
(2)严格控制用氯酸盐配制烟火剂。需用
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品。
2.违反本条例应实施的惩处办法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中,存在不安全隐患且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非法制造、贩运、销售爆炸物品和私藏、私带、滥用、盗窃爆炸物品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领导人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炸物品大量丢失、被盗和发生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 模拟试题
1.以下生产经营单位中,需经公安部门审批方准生产的是:
①生产黑火药的企业;
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
③生产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的企业;
④季节性生产烟花爆竹的作坊。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下列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哪些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①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中,存在不安全隐患且经指出仍不改正;
②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
③非法制造、销售爆炸物品;
④私藏、私带爆炸物品。
a.①②;
b.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5
B 答案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总则
1.制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应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3.危险化学品的种类
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登记的有关规定
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1)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实行审批制度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
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具备的5项条件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
存方式、设施;
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
技术人员;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3)重大危险源
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挡,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规定场所的距离要求
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人口;
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5)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
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及其他可
能进入人民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6)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
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6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
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
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
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7)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要求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
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2)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
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本条例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职能划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规范
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以下行为:
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4)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遵守的规定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购买剧毒化学品应遵守的规定
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资质认定制度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47 (2)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要求
48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
c. 购买单位凭购买凭证购或准购证购买;;
d. 个人要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向公安部门申请。
4.关于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制度,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①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审批制度;
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
③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④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50
5.哪些单位应当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①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其数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②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其数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数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④使用非剧毒化学品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
a. ④;
b. ③④;
c. ①②③;
d. ①②③④。
6.以下几个“禁止”,有几个是对的?
①禁止使用由非专业生产企业生产、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运输危险化学品;
②禁止利用海洋和其他开放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
③禁止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就上岗作业;
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
⑤禁止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不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a. 2个;
b. 3个;
c. 4个;
d. 5个。
第四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B 答案
一、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总则
1.制定本条例的目的
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2.国家对煤矿实行安全监察制度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
3.煤矿职工的举报权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
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或者举报。
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
1.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设立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在大中型矿区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2)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的职能
负责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可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1 (3)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录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煤矿安全监察员。要求煤矿安全监察员公道、正派,熟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并经考试录用。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1)安全检查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对煤矿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对事故多发地区的煤矿,应当实施重点安全检查。每15日分别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一次煤矿安全监察情况;有重大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煤矿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对全国煤矿的全面安全检查或者重点安全抽查。
(2)违法行为纠正和行政处罚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煤矿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做出决定。
(3)情况公布、建议和报告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公布煤矿安全监察情况。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
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违反本条例应实施的处罚
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主要内容
(1)煤矿安全监察的对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情况实施监察。
(2)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实施审查和验收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
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对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或申请验收的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审查或验收完毕,对审查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对验收签署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3)对煤矿制订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实施安全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煤矿制定事故预
防和应急计划,并检查煤矿制定的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其落实情况。如发现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限期达到要求。
(4)对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
下列情形,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经复查合格方可恢复作业:
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
未使用专用放炮器;
52
未使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
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
标准;
擅自开采保安煤柱;
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
(5)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发现煤矿矿井使用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6)对煤矿安全措施的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
人员;
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未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
防护用品。
(7)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安全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发现煤矿矿长或者其
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发现工人违章作业,应当立即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8)对煤矿在限期内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煤矿在被责令的限期内解决事故隐患、改正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使安全设施和条件达到要求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限期届满时及时对煤矿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并签署复
查意见;经有关煤矿申请,也可以在限期内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
对于被责令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
(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
2.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防范特(1)一般性职责
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
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
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所列各类特大安
对本地区存在的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
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
附:中小学校的职责
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
1.在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有关方面应(1)上报事故情况
有关地区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
(2)协助事故调查
有关地区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
(3)组织救助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
(4)组织事故调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2.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应受到的行政处罚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C 模拟试题 1.关于以下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未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处理,有几项是正确的? ①负责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予以批准——立即撤销原批准,开除公职; ②负责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勾结串通当事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批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③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④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⑤对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 a. 0个; b. 1个; c. 2个; d. 3个。 2.如果中小学校重大事故责任人是县(市、、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或县(市、,未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 a. 最轻的是批评教育; b. 最轻的是罚款; c. 最重的是撤职; d. 最重的是开除公职。 第六节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答案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
5
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 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 2.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拘留;
关闭;
吊销有关证照;
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的程序
(1) 简易程序
a.当场做出处罚决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
产经营单位处以1 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当场做出行政
处罚决定。
b.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全生产监察员
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应当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c.备案。安全生产监察员当场做出处罚决定的,最迟在五日内报所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 一般程序 a.立案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则予以立案,填写统一的立案审批表。 b.调查 进行立案调查时,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得少于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回避: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是其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 c.审查和决定 案件调查终结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应当及时对有关案件材料、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材料、听证会笔录等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决定: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58 d.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
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e.时间限制 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一般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3) 听证程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做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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