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

更新时间:2023-08-30 00:4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完善、规范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实绩,按照省局(公司)《山东烟草局(公司)系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绩效考核,明确以业绩为核心的指标体系,完善多元化的考核结果应用体系,强化工作过程督导,客观评价绩效结果,合理确定薪酬分配基础,促进聊城烟草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规范有序原则。严格按照指标确定、过程督导、考核评价、沟通反馈和结果应用的程序,规范操作,确保绩效考核有序运行。

(二)公开公正原则。公开考核标准,建立考核结果修正机制与申诉制度,确保考核过程公开公平、结果客观公正。

(三)有效激励原则。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分配和员工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四)效率提升原则。通过业绩指标明确努力方向,通过过程督导改进工作质量,通过激励机制挖掘员工潜力,促进工作效率的不断提升。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兑现。各县局(营销部)和机关各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工作职责、标准及工作实际,制定二级考核管理方案,开展对所属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二级考核方案须报市局(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市局(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巩红卫

副组长:范金正 李保太 刘 强 陈亮亭

咸庆安 席红英

成 员:各县局(营销部)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对绩效考核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确定市局(公司)业绩目标和重点工作,审定市局(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绩效考核的实施,审定考核意见,确认考核结果。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设在综合计划科,具体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绩效考核办负责组织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协助确定县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业绩目标和重点工作,组织对县局(营销部)和机关各部门进行考核,组织召开考核分析会议,汇总、整理、上报考核结果,与有关单位(部门)沟通考核结果、受理考核申诉,分析绩效考核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管理绩效考核档案,为岗位考核提供绩效考核数据。

第八条 绩效考核办是各县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的责任人,负责对各县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开展绩效考核;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机关员工绩效考核的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开展绩效考核;各县局(营销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考核小组,负责对所属部门和员工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办监督、指导县级局(营销部)和机关各部门开展对所属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章 绩效考核体系

第九条 绩效考核体系包括各县局(营销部)(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类员工绩效考核、专业技术类员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修正和结果应用。

第十条 绩效考核流程

(一)指标确定:绩效考核办根据省局(公司)要求,拟定市局(公司)关键业绩指标,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分解到

各县局(营销部)和机关各部门,再由各县局(营销部)和机关各部门分解到下级。

(二)过程督导:通过召开市局(公司)、县局(营销部)、机关部门阶段分析会议回顾目标完成情况,实现过程督导。

(三)考核实施:通过收集量化数据、实地检查、县局(营销部)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等方式计算考核得分并进行修正。

(四)沟通反馈:与县局(营销部)和机关部门沟通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申诉,公布考核结果。

(五)结果应用:考核得分换算为考核系数,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分数实行百分制。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业绩指标、重点工作指标、职责履行指标、协作指标四项内容。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周期分为季度和年度,其中第四季度不开展实地检查,由绩效考核办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年度考核成绩以季度考核成绩为基础进行计算。各县局(营销部)生产操作类与业务类员工可实行月度考核。

第四章 指标确定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指标说明

(一)业绩指标:可量化的经营和专卖管理指标。 于每年1月底前,由营销、专卖、财务部门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二)重点工作指标:根据年度目标分解的重点工作和临时追加的重点工作指标。

年度重点工作指标,于每年1月底前,由相关部门确定、分管领导审核,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临时追加的重点工作,于每季度初,由相关部门确定、分管领导审核,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三)职责履行指标:日常工作程序、标准的执行与遵守和职责履行的具体情况。

(四)协作指标: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根据省局(公司)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确定县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与分值。

第十六条 单位(部门)指标确定程序

(一)每年年初,根据省、市局(公司)相关工作要求,绩效考核办组织对绩效考核目标进行研究,结合年度质量目标,形成《年度绩效考核关键业绩指标一览表》(附件1)。

(二)考核周期开始前,绩效考核办在与各县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沟通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单位(部门)

绩效考核目标分解表》(附件2),分解考核指标。县局(营销部)《绩效考核目标分解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目标分解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分管领导审阅批准。

(三)每年年初绩效考核办组织确定县局(营销部)年度绩效考核标准,确定季度考核权重、目标值、分值和评分标准,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

第五章 过程督导

第十七条 为促进被考核对象完成业绩目标和重点工作,采用召开考核阶段分析会议的方式对各单位(部门)目标、任务完成过程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导。

第十八条 绩效考核办根据考核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考核阶段分析会议,各县局(营销部)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领导小组进行评价和具体指导。

第十九条 考核阶段分析会议可与其他会议合并举行。

第六章 考核实施

第二十条 各县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 (一)业绩指标得分

业绩指标等可量化指标,由卷烟营销中心销售部、专卖科、财务科于下季度初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绩效考核办提供完成数据。绩效考核办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实与汇

总工作,编制《单位(部门)绩效考核表》(附件3)。

(二)重点工作指标和职责履行指标得分

下季度初3个工作日内,各县局(营销部)和机关部门向绩效考核办书面报告上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经领导小组批准,绩效考核办成立绩效考核组,对各县局(营销部)和机关各部门非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采用查阅书面资料、座谈和走访零售客户的方式进行,依据重点工作指标既定要求和职责履行指标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检查结束后向领导小组做专题汇报。

绩效考核办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分析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依据考核组汇报情况,结合各单位(部门)的书面(或现场)陈述,对非量化指标进行打分,填写《单位(部门)非量化指标评分表》(附件4)。各小组成员对县局(营销部)的打分权重为:局长(总经理)50%,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合计50%;对机关部门的打分权重为:局长(总经理)40%,分管领导30%,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合计30%。绩效考核办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汇总工作。

(三)机关各部门协作指标得分

机关各部门协作指标考核,由绩效考核办负责于下季度初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相互评价,填写《机关部门协作指标考核表》(附件5)。绩效考核办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汇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县局(营销部)、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

(一)绩效考核办负责各县局(营销部)和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与汇总。

(二)县局(营销部)季度绩效考核得分=业绩指标得分+重点工作指标得分+职责履行指标得分。

(三)机关部门季度绩效考核得分=(业绩指标得分+重点工作指标得分+职责履行指标得分+协作指标得分)×Y。

Y=县局(营销部)绩效考核平均得分÷100

(四)县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季度绩效考核得分×各季度考核权重]

各季度考核权重由领导小组根据季度工作性质和在年度工作中的重要性于年初确定。

第二十二条 机关员工绩效考核

由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二级考核方案,于下季度初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并打分。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绩效考核得分汇总并报绩效考核办。

第二十三条 机关员工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

(一)综合考虑员工业绩与部门业绩的关系,绩效考核办负责对每位机关员工(不含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修正后员工季度绩效考核得分=部门绩效考核得分×(修正前员工绩效考核得分÷P)

P=修正前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平均得分(不含部门负责人得分)。

(二)机关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修正后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总得分÷年度考核次数]。

(三)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得分等于所在部门的绩效考核得分。

第二十四条 县局(营销部)领导得分

(一)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得分等于所在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

(二)分管专卖管理工作副职职责履行指标得分按专卖管理职责、营销管理职责和综合管理职责分别占50%、30%和20%计算绩效考核得分。

(三)分管营销管理工作副职职责履行指标得分按专卖管理职责、营销管理职责和综合管理职责分别占30%、50%和20%计算绩效考核得分。

(四)非专门分管领导绩效考核分数按县局(营销部)主要负责人的90-100%计算绩效考核得分。

第二十五条 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及审核

(一)绩效考核办于3个工作日内汇总各县局(营销部)、机关各部门和机关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审

定。

(二)领导小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绩效考核办将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反馈至人事劳资科。

第七章 结果沟通与反馈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被考核人可填写《绩效考核申诉表》(附件6),向绩效考核办申诉。

第二十七条 绩效考核办经领导小组批准,组织对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汇报,明确处理意见,与申诉人进行沟通,反馈结果。

如确需修正考核结果,由绩效考核办通知人事劳资科,在处理意见确定后次月的工资发放中进行调整。

第八章 考核得分及应用

第二十八条 绩效考核得分作为绩效工资核定的依据。 (一)绩效考核得分与绩效考核系数换算关系公式: 绩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得分÷100

绩效考核系数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0.6 (二)考核周期内,季度次、末月绩效工资=绩效系数×绩效基数×1;

下一季度首月绩效工资=绩效系数×绩效基数×(季度绩效考核系数×3 - 2)。(如为负数的,在本月工资中扣减)

第二十九条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岗位考核得分的重

要组成部分(占70%),影响年度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进退档。岗位考核执行《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树先、特殊奖励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九章 奖 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为被考核对象加2-5分。

(一)合理化建议。围绕市局(公司)或部门中心工作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促进工作全面完成的。

(二)成绩突出。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全省评优评先中榜上有名,或在省局(公司)系统检查中位列前三名的。

(三)创新性。围绕市局(公司)或部门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亮点或独具特色,被全省、全市系统采纳或推广的。

加分奖励须经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双倍扣除所加分数。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罚绩效考核得分。 (一)安全管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相应时限内绩效考核得分为0分。

(二)廉政建设出现问题,受到司法追究或党纪、政纪

撤职及以上处分的,根据有关规定在相应时限内绩效考核得分为0分。

(三)违反卷烟经营规定,经查实存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在相应时限内绩效考核得分为0分。

(四)在国家局、省局(公司)或地方政府部门工作检查中位列后三位的被考核对象,根据情况绩效考核得分扣减2-5分。

第十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 试用期内的员工不参加考评,不满一个考核周期的员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三十四条 借调员工借调时间不足一个考核周期的由调出单位(部门)对其考核,超过一个考核周期的由调入单位(部门)对其考核。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局(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 年度绩效考核关键业绩指标一览表 2. 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目标分解表 3. 单位(部门)绩效考核表 4. 单位(部门)非量化指标评分表 5. 机关部门协作指标考核表

6. 绩效考核申诉表

附件1

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年度绩效考核关键业绩指标一览表

编号:Q/LCYC JH/JL 20

- 14 -

附件2

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目标分解表

附件3

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单位(部门)绩效考核表

- 16 -

附件4

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单位(部门)非量化指标评分表

编号:Q/LCYC JH/JL 25

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机关部门协作指标考核表

编号:Q/LCYC JH/JL 26

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绩效考核申诉表

编号:Q/LCYC JH/JL 2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g2i.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