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及售后回租介绍

更新时间:2024-03-27 11:0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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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业务合作模式分析 1、直接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合作模式

该模式项下,租赁机构用自有资金或筹集资金,向供货商购进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件,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期租金,租赁机构在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

直接租赁最大的受益人往往是生产厂商,对生产厂家来说,租赁可为其客户提供融资的增值服务,故可有效提升其企业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市场份额。

图表1:直接融资租赁保理流程图

①租赁物买卖合同

②卖出租赁物 出租人 ③支付货款 供货商 ④融资租赁合同 ⑤出租租赁物 ⑥租金转让及融资 ⑦支付租金 保理银行 承租人

2、融资性售后回租保理业务合作模式

该模式项下,承租人为获得融资为目的或改善财务结构,将自有物件出卖给租赁机构,同时与租赁机构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租赁机构处租回,是承租人和供货商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进一步发挥了租赁资本形态灵活转化的功能,企业

在添置设备等动产时将资本货币转化为了实物资本。而通过将现有设备卖给租赁再租回使用,又将实物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为企业开辟了一条融资新渠道。和普通贷款相比,租赁既有债权债务关系,又有物权关系,而借贷只是债权债务关系。融资租赁可对租赁物进行加速折旧,而贷款则无法起到这个功能。

图表2:融资性售后回租保理模式流程图

保理银行 ③租金转让及融资 ④支付租金 ①设备买卖 租赁机构(出租人) ②设备融资承租人

3、厂商租赁保理业务合作模式

该模式项下,租赁机构通过供货商(及其经销商),签订针对其终端用户融资的合作协议,并通过为终端客户提供金融租赁服务,使终端客户为从供货商获得的设备支付租金,成为承租人,从而获得设备使用权的租赁形式。通常,供应商承担回购责任。

厂商租赁其实是直接租赁的一种变形,是厂商为了销售采取的融资租赁。由于设备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所以比分期付款有更安全的资金回收保障。

图3:厂商租赁保理流程图

保理银行 ⑥设备回购 ③租金转让及融资 ⑤支付租金 ④支付货款 供货商 ①提交设备 出租人 ②出租 承租人(用户)

(二)基础交易模式准入标准及操作流程

上述三种基础交易以租赁公司为授信主体,须严格按照民银发[2014]86号《关于印发<中国民生银行租赁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的通知》及我行相关管理办法操作执行。

三、售后回租无追索权保理合作模式 (一)模式简介 1、产品简介

特殊的售后回租业务,银行买断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根据承租人的信用状况给予支付对价,还款时由承租人将租赁款划至我行指定账户的一种融资业务。

2、主要参与方

承租人:授信主体,资金的需求方,同时亦为资产的出售方,承租人在将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后通过回租的方式保留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同时定期支付租赁款至我行指定账户。

租赁公司:支付对价买入承租人出售的资产,同时将该资产租回给承租人,并将应收租赁款债权转让给我行。

民生银行:买断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支付对价至租赁公司。

3、业务模式

在我行全程监管资金流向的前提下,企业客户(承租人)、我行及租赁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无追索权保理的模式,提供资金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4、业务优势 (1)盘活固定资产;

(2)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租赁物按照折旧年限和租赁年限两者孰低的原则计提折旧,通常情况下,租赁年限低于折旧年限。虽然提取的折旧总额没变,但法定折旧可以提前完成,使企业实现延期纳税;

(3)租赁公司可对租金增值部分(即售后回租的租息)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客户可全额按照17%的税率进项抵扣,降低实际融资成本;

(4)增加融资渠道,优化企业筹资结构;

(5)无追索权保理将税收政策红利转换为我行中间业务收入。

对于企业客户能够享受到的税收抵扣优惠,我行可以通过售后回租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在不增加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前提下,将这部分优惠让渡给我行和租赁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收益。按企业实际承担成本6%(一年期基准利率)为例,通过上述业务模式,我行的实际收益相当于基准上浮10%:

内 容 直接投放 通过租赁方式 承租人名义成本 承租人实际成本 银 行 收 入 租赁公司收入 6% 6% 6% - 7.02% 6% 6.59% 3.6‰(净收入) 2014年初,《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下发,该文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3]106号文件中关于融资租赁行业的“营改增”政策做了补充,补充通知明确了承租方支付的租息和手续费等,由融资租赁公司企业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承租企业可用作17%的进项税抵扣。

因此,直接投放即流动资金贷款投放模式下,由于租赁公司没有介入,承租人不享受进项税抵扣的政策,故承担的贷款利息=名义成本=实际成本=银行收入=6%。

通过租赁方式投放模式下,由于租赁公司的介入,承租人享受进项税抵扣的政策,所以6%*0.17=1.02%,即当承租人的名义成本达到7.02%时,实际成本为6%。这个实际成本与直接投放时持平。简单的说是银行和租赁公司一起分享了抵扣部分的收益,没有额外增加企业的成本。(实际操作中根据银行贷款利息和中间业务收入比例的不同,实际收益会稍有差异)

5、银行资金渠道 (1)表内资金出账。

(2)对接安驰、收款权等表外出账。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ez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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