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工业蓄电池标准

更新时间:2023-09-30 23:1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JIS

日本工业标准

JIL D 5302-1991

两轮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 ×××××××××

JIS D 5302-1991

两轮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摩托车的起动、照明、点火等所使用的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为蓄电池)。 备注:

1.1 本标准引用标准如下:

JIS B 7411 玻璃制棒状温度计(全浸没式) JIS B 7507 游标卡尺 JIS B 7525 比重浮标

JIS C 0010 环形试验方法 (电、电子)通则 JIS C 2202 铅蓄电池用玻璃纤维板 JIS C 2313 铅蓄电池用隔离板 JIS C 2335 铅蓄电池用电液槽 JIS C 3406 汽车用低压电线 JIS K 1321 硫酸

1.2 本标准中带 { } 的单位及数值为传统使用的单位,为此仅为参考值。

2 定义

本标准中所使用的主要定义如下:

2.1 两轮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装在两轮摩托车上用作起动、照明、点火等电源的蓄电池。

另外,在结构上使用比传统产品电阻小的隔板,从而提高高速放电特性的蓄电池称为高能型蓄电池,除此之外的蓄电池称为普通蓄电池。

2.2 公称电压 蓄电池电压显示用的电压(V)。

2.3 容量(10h率) 10时率电流与到放电终止电压时的时间之积,或10时率电流到放电终止电压放电时的电量(Ah)。 2.4 10时率电流 表示蓄电池的充电电流、发电电流大小的术语,即用10除以容量(10时率)的值的电流(A)。

2.5 高速放电特性 相对于蓄电池的容量放出较大电流时放电的特性。 2.6 放电终止电压 应停止放电的蓄电池的端子电压(V)。

3 种类

种类按型号分,如表1所示。 4 性能

进行7章的试验时其性能必须达到表2所示的性能。

1

JIS D 5302-1991

表1 种类

公称电压 V 高速放电特性 (-10℃) 放持第5s电续电电时压 流 间 V A s 外形尺寸 mm 端子及气体排放都的配置图 气体排放口的位置 l mm 左4~8 右6~13 0 右19~22 0 左5~7 左0~9 右27 左2~8 左10~11 右9~11 左5 0 右4~5 0 左5~8 右2~8 左2~8 右10~11 0 右9~12 右9~10 右1.5 右9.5 右9~10 参考 寿命 次 200 375 250 200 225 300 200 250 325 225 275 375 200 300 350 225 250 300 325 350 375 质量 (含电解液) Kg 0.7 1.0 1.1 1.4 2.0 2.6 2.5 3.2 4.2 6.0 1.1 1.4 1.7 2.0 3.0 3.2 4.2 4.3 4.2 4.9 5.3 5.8 7.5 分类 型号 容量(10h率)Ah 长 宽 高 6N2-2A 6N4-2A 6N4B-2A 普6N6-1D 通6N6-3B-1 型12N5-3B 蓄12N-5.5-3B 电12N5.5A-3B 池 12N7-3B 12N10-3B 12N12A-4A-1 12N16-3B BX2.5-3V BX3-3A BX4A-3B 高BX5-3B 性BX7-4A 能BX9-4B 型BX10-3A 蓄BX10A-4B 电12A-4A 池 BX14-3A BX16A-3A BX18A-3A BX18-3A 允许误差 2 6 4 -- 6 5 5.5 7 10 12 16 2.5 3 4 5 8 9 11 12 14 16 18 20 40 50 70 90 120 -- 15 25 40 60 70 90 100 110 120 150 96 108 90 84 90 -- 8.4 8.5 8.6 8.6 8.4 -- 9.4 9.3 9.5 9.3 9.4 9.3 9.2 9.3 -- -- 69.5 70 101 ★98 120 135 103 ★135 135 ★134 175 80 98 120 ★135 135 160 ★134 205 180 205 ★46 70 47 56 ★60 60 90 75 ★90 80 100 70 56 70 60 75 90 80 ★89 70 ★90 ±1 95 110 130 114 ★133 145 160 155 105 110 92 130 ★133 139 145 130 160 166 162 180 205 图1(b) 图1(a) 图1(d) 图1(e) 图1(d) 图1(g) 图1(c) 图1(d) 图1(e) 图1(f) 图1(c) 图1(f) 图1(e) 图1(c) 12 90 备注:

1. 型号所使用的数值及符号的含义如下:

例1:两轮摩托车用铅蓄电池 12 N 12A— 4A — 1

端子形状不同是的分类 端子及气体排放口的位置 电液槽的种类(外形尺寸) 表示该蓄电池为普通型蓄电池 公称电压 名称

例2:两轮摩托车用铅蓄电池 BX —10A—4B

端子及气体排放口的位置 电液槽的种类(外形尺寸) 表示该蓄电池为高能型蓄电池 名称

2. 外形尺寸不包括电解液口栓、气体排放口或端子等突出部位的尺寸。 3. 气体排放口本体突出的尺寸最大为12mm。

2

JIS D 5302-1991

4. 带★号的外形尺寸的允许误差为+2、-1mm。 5. 图1所示的气体排放口的位置表示的是安装气体排放口的面。 参考 l表示的是从中心线到气体排放口的位置。另外,左、右情况见参考图1。 右左左右右-左右左参考图1 气体排放口的位置(平面图)表2 项目 容量(10时率) 高速放电特性 耐振动性 性能 表1的容量的95%以上 表1的高速放电特性值以上 不得出现电压异常下降和电液槽有裂口、裂纹、明显的电解液泄露等现象 性能 适用试验方法项目 7.3.2 7.3.3 7.3.4

5 结构

5.1 一般结构

蓄电池由电液槽、盖、阳极板、阴极板、隔离板、电解液等构成,将电液槽和盖子熔敷焊接或用封口用材料胶结密封,将单电池连在一起,并各备有一个阳极端子和阴极端子,设有最高液面指示器。 5.2 极板

极板为以铅及铅合金为主体的胶体状物。 5.3 隔离板

隔离板可以使用玻璃纤维板,应具备与JIS C 2313、JIS C 2202中规定的隔离板及玻璃纤维板或同等以上的质量。 5.4 端子

端子用铅合金制造,容量不足7Ah的蓄电池应安装M5的螺栓螺母,容量7Ah以上的蓄电池应安装M6的螺栓螺母,但是,外形尺寸较小的蓄电池应采用导线,当使用导线时,应使用JIS C 3406中规定的电线,电线漆包线的颜色原则上规定阳极为红色、阴极为黑色。 5.5 电液槽及盖

电液槽及盖应达到JIS C 2335中规定的铅蓄电池用电液槽或具有与此同等以上的质量要求。 5.6 电解液

电解液应达到JIS K 1321中规定的精制稀硫酸或具有与此同等以上的质量要求。所使用电解液的比重在20℃的条件下为1.280±0.010。

电解液的温度换算按下式算出

3

JIS D 5302-1991

D20=Dt+0.0007(t-20)

式中:D20—20℃的条件下电解液比重; Dt—t℃条件下电解液比重; t—测定比重时的电解液温度℃。 6 尺寸

尺寸如表1所示。 7 试验

7.1 试验状态

只要未作特殊规定,试验状态应为JIS C 0010中5.3.1规定的温度15℃~35℃,相对湿度25%~85%。 7.2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如下: 7.2.1 试验器具

只要未作特殊规定,试验器具应使用下列器具。

a) 温度计 温度计为JIS B 7411中规定的允许误差为±1℃的温度计或超过此精度的温度计。 b) 比重计 比重计为JIS B 7525中规定的精度为±0.002的浮标或超过此精度的仪器。

c) 电压表及电流表 电压表及电流表应为JIS C 1102中规定的级数为0.5级的仪表或超过此精度的仪表。 d) 长度计 长度计应为JIS B 7507中规定的直尺或超过此精度的测量器具。 7.2.2 充电 关于充电规定如下: a) 蓄电池应用10时率电流充电,每隔30min连续测量三次充电中的端子电压,直至显示出稳定值。另外,该状态称为完全充电。 b) 充电中的电解液温度应保持在15℃~45℃之间。 c) 完全充电后的蓄电池的电解液面高度应为最高液面显示部。 7.3 试验方法 7.3.1 尺寸 尺寸用长度计测定表1中所示的外形尺寸。测量位置的称呼如参考图2所示。 长宽参考图2 测量位置的称谓 7.3.2 容量(10时率) 容量(10时率)按下列条件进行,测定达到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的时间,再求出该时间与10时率电流之积,但是当容量未达到表1中的95%的值时,可再进行二次,合计三次。 a) 充电 注入5.6所示的电解液,进行7.2(b)的充电。 4 高JIS D 5302-1991

b) 放电开始时间 完全充电后静置1h后。 c) 放电中的电解液温度 25℃±2℃。 d) 放电电流 10时率电流。

e) 放电终止电压 每个单电池平均1.75V。

7.3.3 高速放电特性 高速放电特性按下列条件进行,测定放电开始后5s后的电压,以及达到放电终止电压所需要的时间,但是当未达到表1中规定值时,可再进行二次,合计三次试验。

另外在进行试验时,试验前必须进行容量试验。

a) 放电开始时间 完全充电后,在-10℃±1℃的大气压中放置10h以上之后。 b) 放电开始时的电解液温度 -10℃±1℃。 c) 放电电流 见表1。

d) 放电终止电压 每单电池平均为1V。

7.3.4 耐振动性 已完全充电的蓄电池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耐振动性试验,检查蓄电池有无异常。

a) 放电电流 10时率电流。 b) 振动方向 上下简谐振动。 c) 振动加速度 68.6m/s {7G}。

d) 频率 从50Hz到500Hz,接着继续从500Hz到50Hz,以同样的比率连续进行增减试验,这一循环所需要时间为10min。 e) 振动时间 2h。

参考 关于已做完本体7.3.2的容量试验及本体7.3.3的高速放电特性试验的蓄电池,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寿命试验。

a) 用参考表1所示的放电电流进行1h放电,然后再用参考表1所示的充电电流充电5h,将放电与充电的一个循环作为一次寿命。

参考表1 放电电流与充电电流 蓄电池容量(10时率) 放电电流 充电电流 2Ah以上5Ah以下 1 0.25 5Ah以上10Ah以下 2.5 0.63 10Ah以上20Ah以下 5 1.25 b) 试验过程中蓄电池的周围环境温度为40℃~45℃。

c) 在试验过程中,每隔25次用参考表1所示的放电电流,将每个单电池的端子电压连续放电到平均1.7V,测定放电持续时间,充电应以参考表1所示的电流,每隔30min测定的端子电压连续测定3次,直到达到一定值。

d) 结束试验 根据(c)的放电持续时间和放电电流之积而求得的容量低于表1的容量(10时率)40%以下,并确认其无法再升高时,试验即可结束。

e) 寿命次数用次数与容量的相关曲线来求得。另外,本体7.3.2的容量试验及本体7.3.3的高速放电特性试验的次数可与寿命次数相加。

f) 在确认起动能力的场合,在充放电的第50次、第125次,以及在其后的每隔75次,可以进行7.3.3的高速放电特性试验,代替(c)的试验。

此时,将放电试验作为寿命试验,与寿命次数相加,省略(c)的试验。

另外,此时的充电以相对于放电电流100A为2.5A及相对于放电时间1min为1h的比列来进行。 g) (c)的试验应在将蓄电池在开路状态下放置21h后,按参考表1的充电电流以1h的比列进行补充电后才能开始。

h) 补充液体应用精制水进行,但是在(c)的试验前不得补充液体。

5

JIS D 5302-1991

8 检查

按7章的试验检查下列项目时,必须符合4章及6章的规定。但是根据当事双方的协议可以省略一部分项目。

a) 尺寸 b) 容量

c) 高速放电特性 d) 耐振动性

9 产品的称呼

产品的称呼及形式,但名称可以省略。

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i2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