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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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试 行)

2015年 10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 .....................................1 (一)编制依据.................................1 (二)适用范围.................................1 (三)编制主体.................................2 (四)编制原则................................2二、工作步骤 .....................................3 三、技术路线 ......................................3

(一)工作大纲编制的技术路线....................3 (二)达标方案编制的技术路线..................4 四、达标方案框架...................................4

(一)总则.....................................4 (二)区域概况.................................5 (三)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评估与预测 ...............5 (四)主要水环境问题诊断和识别..................6 (五)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建立.................6 (六)许可排放量分配............................7 (七)主要任务和措施............................7 (八)重点工程和投资匡算........................7 (九)目标可达性分析............................8 (十)保障措施.................................8

-i-

附 1:达标方案汇总表...........................9 附 2: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大纲的技术路线图..........10 附 3:达标方案编制的技术路线图.................11 附 4:参考目录

参 1污染特征识别........................12 参 2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估..................12 参 3控制单元细化分解技术................19 参 4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建立方法.........22 参 5许可排放量计算与分配技术..............24 参 6主要整治任务和措施..................26 参 7入海河流总氮控制要求................30 参 8重点工程与投资匡算....................32

-ii-

《环境保护法》规定,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加强达标方案的科学编制,切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 2.《水污染防治法》;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 导意见》;

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国家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6.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的水污染防治相关 法规、标准及功能区划、规划、计划。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是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制定未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

本指南中的“未达标水体”是指未达到目标责任书和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主

要针对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等类型。

其他水体污染防治方案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三)编制主体

结合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主要以地级市(包括地区、自治州、盟,下同)行政区域为单元编制未达标水体达标方案。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的方案由相关地级市协商编制,协商不成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编制原则

1.目标管理,系统施治。达标方案应坚持水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导向,以水质达标倒逼任务措施,科学制定达标路 线图和时间表,强化科学决策与系统施治,全面涵盖污染减 排、环境承载力提升和水生态修复等措施。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达标方案应坚持问题导向, 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地表与地下污染共治,充分考虑当地 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与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条件,抓住导 致水质超标的主要因素和重点环节,与相关规划、计划或方 案有机衔接,系统梳理、整合提升,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对 策和措施。

3.精细管理,责任落地。达标方案应突出精细化管理 要求,在时间尺度上覆盖水质达标的全过程,逐年分解目标任务,围绕年度目标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在空间尺度上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各级行政区和排污单位。

4.信息公开,全民行动。达标方案编制应将公众参与 作为重要环节,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治理目标、任务措施的 意见和建议,定期公布达标方案及实施进展情况,接受公众 和社会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方案编制与达标整治行动。

二、工作步骤

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可分为工作启动、方案编制、方案审 查与报批、方案报备与公示等四个阶段。

达标方案应充分征求各相关地方、部门的意见,经技术 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根 据已报备的达标方案,形成执行文本和年度计划,定期向社 会公布。制定年度计划时,应根据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调 整年度任务和重点工程。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达标方案的汇总工作, 汇总表格式详见附1。

三、技术路线

(一)工作大纲编制的技术路线

应在工作启动阶段编制工作大纲,开展初步的资料收集和环境现状调查,针对目标责任书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规划等明确的控制断面和水质目标,勾划汇水区,界定工作 范围和重点区域,提出阶段性目标要求,明确主要工作内容、技术路线、组织构架与进度安排。工作大纲编制的技术路线图详见附2。

(二)达标方案编制的技术路线

深入调查评估水环境现状,诊断和识别主要水环境问 题,查找与水质目标和要求的差距,分级构建更精细的控制 单元,建立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以阶段性水质改善目 标为约束,统筹考虑水资源优化调控,测算入河/入海允许 排放量,将允许排放量逐一分配至汇水区内的各级行政区和 排污单位,拟定许可排放量。科学分配各控制单元污染物削 减量,根据目标责任书、工作方案和其他规划、区划要求, 因地制宜地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合理安排重点工程。从技 术经济角度论证目标可达性,提出方案落实的保障措施等。 达标方案编制的技术路线图详见附3。

四、达标方案框架

达标方案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总则

1.目的意义。结合当地水环境特征和达标要求,说明 达标方案实施对完成目标责任书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 划等目标要求的支撑作用。

2.编制依据。列明达标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

3.工作范围和时限。根据汇水特征和水体达标要求,合理确定达标方案编制的工作范围和重点区域。一般情况下,以控制断面(节点)以上的汇水区为工作范围(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工作范围应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 其补给区),

但不超越本地级市行政区界。各地可根据水质 现状、目标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科学确定达标时限。

4.阶段性目标要求。根据水体水环境现状,查找与水 质目标要求的差距,确定主要污染物、首要污染物和优先控 制污染物名单,重点对首要污染物确定年度改善目标,同时 兼顾其他超标污染物的达标要求,相关技术方法详见附4(参1)。确定阶段性水质目标可采用内插法、水质改善效果综合 分析法等。

(二)区域概况

1.地理位置。采用图表说明编制达标方案的行政区、 汇水区和控制单元所处位置及三者之间的空间关系。

2.自然概况。包括地形地貌与水系特征、水文水资源 状况、气象气候条件、植被覆盖情况和土壤特征等。

3.经济社会概况。包括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与密度、 产业类型、经济指标和土地利用特征等。

(三)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评估与预测

开展土地利用状况、水文水资源现状、污染源排放现状、水环境质量状况等调查,必要时开展水文水质同步监测,分 析评估水环境现状。可采用人口增长预测模型、经济社会发 展预测方法、单位排放强度法和水量供需分析法等方法,预 测区域人口增长、经济发展、污染排放、水资源利用等趋势。相关技术方法详见附4(参2)。

(四)主要水环境问题诊断和识别

根据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估结果,全面分析未达标水体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成因,识别当前亟需解决的症结问 题。一般可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从自然环境条件分析 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的客观限制;二是从产业结构和空间 布局分析环境压力;三是从污染源与水质现状分析污染负荷 构成;四是从治理措施分析治理力度与差距;五是从水环境 管理现状分析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与差距。

(五)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建立

以控制断面(节点)为基点,采用图形叠加和融合等方法勾划出汇水区范围;以汇水区为基础,结合行政区划进一 步细化控制单元,建立“关键控制节点—控制河段—对应陆 域”的水陆响应关系,构建覆盖未达标水体汇水区各控制单 元的水环境基础数据库。相关技术方法详见附4(参3)。

根据污染源、水文水质特征以及资料、技术条件,选择 成熟简便并满足精度要求的方法,建立污染排放与水体水质 之间的定量响应关系。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排污口调查,率 定污染物排放量与入河排放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根据基础资 料和实测数据积累情况,不断更新完善模型参数,逐步提高 预测精度。相关技术方法详见附4(参4)。

以水质目标为约束条件,采用已建立的污染排放与水质 响应关系,计算首要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六)许可排放量分配

综合考虑现状排污格局、污染源可控性和经济技术可行 性等因素,兼顾公平与效率,将允许排放量逐一分配至汇水 区内的各级行政区和排污单位,拟定许可排放量。相关技术 方法详见附4(参5)。

(七)主要任务和措施

以水质达标为核心,系统推进“调结构优布局”“控源减排”“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执 法监管与强化管理”等五大任务措施,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 和水质改善要求,因地制宜地安排任务措施。采用污染排放 与水质响应关系,分析各项任务措施的水质改善效果,确定 优先顺序。每项任务措施应细化分解到汇水区内的各级行政 区和排污单位,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核算各项措 施的环境效益。相关技术方法详见附4(参6)。

近岸海域地市应提出入海总氮控制措施。入海总氮控制 要求可通过浓度相关关系分析、负荷历时分析等方法确定, 相关技术方法详见附4(参7)。

(八)重点工程和投资匡算

开列落实各类任务措施的重点工程清单,明确工程名 称、建设内容、工程规模、预期环境效益、责任单位和实施 周期等,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匡算。视项目成熟程度,优先纳入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相关技术方法详见附4(参

8)。

(九)目标可达性分析

分析各类工程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采用已建立的污 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综合评估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 后的水质改善效果,确保目标可达、措施可行。

(十)保障措施

从强化责任主体、加强组织保障、明确部门分工、分解落实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投融资机制、强化考核问责、推进流域联防联治、推动全民参与等方面,提出落实达标方案的保障措施。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滚动强化整治任务、重点工程与水质目标之间的有机联系。

附1

达标方案汇总表

未达标水体名称 所在地市 阶段目标 所在达标县区 时限 总体目标 重点工程数量 总体投资情况(万元) 总投资 备注 中央地方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财政财政资金 资金 合计 1 2 3 4 5 … 注:1.本表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汇总填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地级市未达标水体及相关内容。 2.达标时限、总体及阶段目标、重点工程数量及投资情况应与对应的达标方案一致。

序 号 社会 资金 附2

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大纲的技术路线图

研究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文件和地方有关规定 分析达标方案编制的必要性 建立区域内未达标水体清单 明确代表性控制断面和水质目标 相关资料收集勾划汇水范围 水环境现状调查领导小组 编制技术组 专家顾问组 组织架构 进度安排 工作经费概算 界定工作范围和重点区域 提出阶段性目标要求 明确主要研究内容 确定研究方法 编制达标方案制定工作大纲 附3

达标方案编制的技术路线图

诊断和识别主要水环境问题 水环境与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估 必要时开展水文水质同步观测 明确首要污染物,查找与水质目标的差距 水环境模型构建验证 细化控制单元(分级构建更精细的控制单元) 建立污染排放与水质达标的响应关系 资料汇总 与分析 以水质目标为约束反算容量 科学计算允许排放量和要求消减量 基于现状排放量和允许 排放量计算入河消减量 污染源可控评价 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将允许排放量逐一分配至汇水区内行政区和排污单位,拟定许可排放量 排污格局分布 公平公正原则 《目标责任书》、工作方案和其他规划、区划要求 目标倒逼任务 明确责任时限 精细管理 系统施治 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 开列重点工程清单与投资匡算 目标可达性分析 可行 落实方案的保障措施,制定年度整治计划 不可行 政府主体责任 投融资机制 考核细则 联防联治 社会共治 编制达标方案、执行文本与年度计划 附4参考目录

参1污染特征识别

在进行污染特征识别时,应统筹兼顾主要污染物、首要污染物和优先控制污染物。其中,主要污染物是指纳入各级政府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首要污染物 是指对水体超标影响程度较高的污染因子,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评价,标准指数大于1的前3-5位污染指标;优先控制污染物是指毒性强、难降解、残留时间长,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影响较大的污染物。有条件的地区,应兼顾地方特征污染物和除上述三类污染物外的其他超标污染物的控制工作。

评价各污染因子超标情况一般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对于优先控制污染物,可在有条件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筛选识别工作,再根据控制单元内的行业、产业特征进行甄别。

参2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估

1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应收集土地利用现状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有条件的地区可收集多年数据进行对比分 析,绘制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图。

统计各类土地利用类型所占面积及比例,形成相应统计图表。一般可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中一级土地利用类型的分类标准,将林地、草地、水域3类之外的 类别视为人类干扰区,统计人类干扰区所占面积和比例,分析研究区域受人类干扰的程度。

根据上述统计和分析结果,识别影响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因素。 2 水文水资源现状调查 2.1 水文特征调查

(1)单向河流水文调查的内容可包括水位、水深、河宽、流量、流速等,同时应收集相关水文站近 10 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或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多年平均流量等数据;没有水文站的河段可通过水文比拟法估算出近十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或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

(2)感潮河段水文调查的内容可包括潮区界、潮流界、潮差、涨潮历时、落潮历时等。

(3)湖泊、水库水文调查的内容可包括集雨面积、水面面积和形状(附平面

图)、库容,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流入与流出的水量、停留时间,水量的调度和贮量,水深、水温分层情况及水流状况(流向、流速)等。

2.2 水资源利用状况调查 2.2.1 用水平衡状况

应收集汇水区域内各县级行政区(有条件的可细化至乡镇)的各项蓄水、引水、提水工程的位置、规模、取水口、取水量,供水设施的位置、规模和供水范围,工业、农业、生活、城镇公共、生态等各类用水量。自备水源比重较大的地区应增加自备水源调查。绘制取水水源和水厂分布图,以控制单元为单位统计蓄、引、提水量,统计各供水单位的供水量和各用水途径的用水量。分析各控制单元的供水量、用水量平衡情况,以及水量资料的合理性。

2.2.2 水利水电开发状况

调查汇水区内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水利水电工程基本情况,应涵盖大型、中型、小型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 应收集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概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资料,包括: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占地面积、汇水面积、工程规模(库容、供水量、发电量等)、工程投资、水资源开发比例、环境保护措施情况(生态用水量保障、过鱼设施等)。绘制水利水电工程分布示意图。

根据调查资料,分析水利水电开发对水资源利用以及下游生态流量的影响情况。 3 污染源排放现状调查 3.1 工业污染源调查

调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行业生产项目,开列“十小”企业排污清单;调查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 大”重点行业排污现状,开列“十大”重点行业排污清单。主要调查内容可包括企业名称、 所在县(区)、所在镇(街道)、经纬度、所属行业、生产规模、产值、新鲜用水量、主要污 染物和首要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调查工业集聚区排污现状,主要调查内容可包括集聚区名称、所在县(区)、所在镇(街 道)、经纬度、区内企业名称、产值、新鲜用水量、预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集中治 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等,以及主要污染物和首要污染物产生量、削

减量、排放量,开列工业集聚区排污清单。

调查规模化养殖场以及其他排放超标污染物企业的生产规模、用水量、排水量以及主要 污染物和首要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等数据。

以控制单元等为单位,汇总统计上述各类工业污染排放量数据,分析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行业排放占比情况、区域污染源集中情况等。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排污系数法与实测相结合的方法核算工业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排污系数的选取可参考有关规范、行业统计数据或 污染源普查数据。

3.2 城镇生活污染源调查

主要调查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现状和生活垃圾排放现状。统计各控制单元、各镇街人口数,分析各镇街所提供的用水量数据,估算控制单元城市生活综合人均日用水量。可参考《城市 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等技术规范,确定城镇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调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规模、工艺路线、出水标准、主要污染物,以及首要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和排放量等数据,计算生活污染源削减量和排放量。根据人口数 和人均垃圾产生量估算生活垃圾排放量。

3.3 面污染源调查

面污染源可划分为种植业源、畜禽养殖业源、水产养殖业源、农村生活源、矿山径流和城市径流等类型。种植业调查内容可包括各镇(包括农场)耕地面积、园地面积、施肥量等; 畜禽养殖业调查内容可包括养殖场(含规模化和分散养殖场)名称、位置(经纬度、行政村)、 养殖种类、养殖数量、粪污清理方式等;水产养殖业调查内容可包括养殖场名称、位置、养 殖种类、养殖投放量、养殖产量等;农村生活源调查可包括行政村人口、污水处理设施等; 矿山径流污染源调查内容可包括地形地貌、矿山类型、开采面积、开采时间、开采工艺、有 无截流处理设施、尾矿及废渣数量等;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内容可包括地形、建成区面积、 绿化率、公路密度、降雨量、下水管网覆盖率等。

3.4 其他污染源调查

对于通航河流和近岸海域,调查区域内船舶排污现状以及港口、码头、装卸站的吞吐量和排污现状。船舶污染物排放现状可根据控制单元内船舶数量、吨位以及现有的污染物接收 处理设施情况进行估算。

河道和湖库底泥淤积严重影响水体环境质量的地区,有条件时应开展底泥污染

调查。调 查的物理指标可包括力学性质、质地、含水率、粒径等;化学指标可包括有机质、氨氮、总 磷、总氮、重金属及有机类污染物的含量及分布等。应尽可能采用分层采样方式。

3.5 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价的特殊性要求

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可参考《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99 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执 行,但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5.1 调查与评价的特定要求

调查应遵循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污染源所在场地调查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场监测与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应对地下水质量和污染状况分别进行评价。 调查应主要针对人为污染带来的地下水水质超标问题;对于天然地质背景不良导致的超标问题原则上仅要求开展调查评估,分析污染程度或主要超标因子。

3.5.2 调查范围

地下水调查与评价的范围以能说明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补给区环境状况为原则。调查评价范围一般以本地级市行政区域范围为边界,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及其补给区,涵盖与之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有条件时可扩展到区域外完整 的水文地质单元。

3.5.3 调查内容及方法 (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收集水源地水文地质图(含地下水等水位线图)。主要调查内容和方法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的相关要求确定。

(2)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基本状况调查

调查内容可包括:水源地基本地质、水文地质特征;水源地基本情况、管理状况、辅助设施建设情况、污染源分布情况、海水入侵状况;水源地监测井信息及周边地区风险源分布 等。

(3)污染源调查

列出矿山开采区、再生水灌溉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企业、其他工业污染源、高尔夫球场、生活污染源、规模化养殖场、 农业种植业等污染源清单,分析其规模和布局,评估其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应着重调查各 类污染源的种类、规模、土地利用类型、是否有

处理设施、是否有监测设施、是否处于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首要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削减量等内容。

矿山开采区:主要调查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矿种类型、开采规模、开采时间)、管理情 况(是否有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测频次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固体废物与占用土 地情况)、污染物处理处置情况(处理规模与工艺、运行时间)。分析矿山开采区及周边区域 地下水流场(地下水位等值线),了解矿山开采区及周边区域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情况, 以及与地表水是否存在水力联系等。

重点工业污染源:调查污染源分布、用水量、污水量、首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污染区地 下水基本特征;土壤与地下水的系统结构、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流场等;地下水水质及 污染状况;沿地下水流向从污染区到水源地的水井监测资料。

农业污染源:调查施用农药、化肥的种类及数量。对于污灌区,重点调查土壤类型、污 灌面积、污灌水源、水质、污灌量、灌溉方式及施用农药、化肥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应对污 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前后土壤污染物含量及累积进行对比分析。

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调查其位置、堆积面积、堆积高度、堆积量等,了解堆放(填 埋)场的启用时间、封场时间、填埋方式、设计日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量以及防渗情况。有 条件的地区可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浸溶试验、土柱淋滤试验,了解废物的有害成份、可 浸出量、雨后淋滤水中污染物种类、浓度和入渗情况。

危险废物处置场:省级规划的危险废物处置场可采取普查方法;对各企业自行建设的危 险废物处置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处置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可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 基本相同。

石油化工生产销售企业:调查地下水包气带岩性、厚度及其区域分布;含水层的岩性组 成、厚度与分布,边界条件,弱透水层的岩性、分布与厚度等地下水系统结构,了解企业基本概况以及运营历史,设施设置状况及辅助配套系统、储存物质及配置情况;了解地下水受影响情况等。 高尔夫球场:调查高尔夫球场的位置、占地面积、球洞数、气象条件、土壤类型、草坪草种类型以及周边地下水开采用途、开采量、服务人口等。了解地下水包气带岩性、厚度及 其区域分布;含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与分布,边界条件,弱透水层的岩性、分布与厚度等 地下水系统结

构;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变化及影响变化的主要因素及贡献等。

(4)调查方法

采用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现状监测、人员访谈等多种方法相结合,具体可参考《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 2008-01)、《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等相关方法。

(5)监测分析要求

监测分析以利用现有监测井和监测数据为主,补充监测为辅。应首先收集已有监测井的资料,确定监测井的数量、点位,现场核定已有监测井的可用性;然后根据调查区和主要调 查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确定是否需要新建监测井。编制地下水监测点分布图。

对具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功能的监测点位,需收集有毒有害指标监测资料,必要时 进行补充监测,分析指标可参考《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选定;重点工业污染 源、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和储油库、农业污染源以及高尔夫 球场等监测点应监测地下水主要特征污染物指标。

如监测点位地下水走向的上游同时具有多个污染源类型,补充监测指标应涵盖各类型污 染源地下水测定指标。

3.6 近岸海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的特殊性要求 3.6.1 入海河流污染通量调查

调查可采用直接测量污染物入海通量与区间总体平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污染指标应包括高锰酸盐指数、无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总氮、活性磷酸盐、 总磷等。可参考下列方法开展调查工作:在主要入海河流丰水期潮流界处设置入海通量监测 断面,在沿海地市与毗邻地市河流交界断面设置海岸带腹地流域入境通量监测断面,实施水 文水质同步监测,每月监测一次,每次监测应包括两个潮周期,估算河流污染物入海通量和 入境通量;对沿海地市内污染源入河量、上游区域对入海通量的背景贡献、污染物入海通量 等多组数据进行平衡分析,检验污染物入海通量测算与污染源调查成果的合理性。

调查方法可参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及地表水污染源调查等相关规范。

3.6.2 海上污染源调查

调查陆域向近岸海域的排污情况,应重点调查污水排放量 100 吨/日以上以及

排放第一 类污染物、有害重金属或难降解污染物的直排入海排污口,核算其入海污染负荷;调查近岸 海域海(渔)港分布、船舶数量、不同吨位的船舶数、船舶驻港天数,分别估算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负荷。调查方法可采用资料调查法或参考地表水污染源调查等相关规范。

3.6.3 大气干湿沉降通量调查

在有条件的地区和氮磷、重金属等水质指标严重超标的海域,应开展大气干湿沉降通量的监测和调查。

4 水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4.1 水文水质同步监测 4.1.1 水文观测

(1)水文观测断面(点)应尽量涵盖控制单元出口以及单元内跨行政区交接断面。

(2)条件许可时应调查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一般情况下,可只调 查枯水期和丰水期。若条件不允许,可只调查枯水期。

(3)单向河流应连续观测 3 日,每日上午、下午、晚上至少观测 1 次。感潮河段观测 应覆盖大潮、小潮期,测量时间间隔不超过 2 小时,每个潮期至少连续测量25小时以上。

(4)水文观测可参照《水文调查规范》(SL 196)的相关规定执行。 4.1.2 水质监测

(1)水质监测断面(点)和水期应尽量与水文观测一致。

(2)每期水质监测应不少于 3 日,单向河流上午、下午和晚上至少各采样一次,感潮 河流采样间隔应不超过 3 小时。

(3)监测指标至少应覆盖主要污染物、首要污染物及其他超标污染物等,每个水期应 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表 1 中 24 项指标的监测。

(4)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和测试等可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

4.2 地表水水质评价 4.2.1 评价方法

可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等方法进行评价。评价应以国家与各省及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作为重要依据。评价指标 与方法可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环办〔2011〕22 号)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的有关内容。

4.2.2 首要污染物的确定

对各个水质指标的标准指数从大到小排序,排在前 3-5 位的污染物可作为该控制单元的首要污染物。如溶解氧的标准指数较高,可将 COD、氨氮等耗氧性污染物列为首要污染物。

4.2.3 污染物通量计算

河流污染物时段通量可用下式计算:

?1n?Flux???Qi?Ci?

?ni?1?式中,Flux 为某污染物的通量(g/s), Ci 为第 i 次实测浓度(mg/L), Qi 为第 i 次实测流量(m3/s), n 为监测时段内的样品数量。

4.3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评价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调查应以已有监测站位为基础,必要时才增加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可包括 pH、溶解氧、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悬浮物、重金属(汞、 铜、铅、镉)、非离子氨等,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加硅酸盐、铁、锰等富营养化和赤潮促激性 指标。对于重金属、石油类和营养盐超标严重的海域还应开展沉积物质量和底栖生物质量调 查评价。调查时段一般为丰、平、枯三个水期,调查方法以资料分析为主,资料不足时应开 展补充监测。

4.3.1 水质评价方法

依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功能类别和水质保护目标,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水质评价。将标准指数排在前 3-5 位的污染物列为首要污染物。 对于赤潮高发海域,还可采用海水营养指数法等方法进行富营养化评价,具体参见《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9)。

4.3.2 河流污染物入海通量核算方法

根据潮周期水文水质同步调查结果估算污染物时段通量。估算方法有潮周期平均法和潮时累积计算法等,各地可根据资料情况选用。

(1)潮周期平均法

某种污染物一个潮周期内(涨潮、落潮)浓度均值与净泄流量之积即为该污染

物的潮周期入海通量:

Wk=QaCa

式中,Qa为净泄流量(m3/s),Ca为潮周期浓度均值(mg/L),k为潮周历a

时。

污染物年入海通量为Wk与全年潮时周期数的乘积。

(2)潮时累积计算法将每个潮时的落潮通量减去涨潮通量,即为某种污染物的“潮时入海量”,具体计算式

如下:

Wk??QiCidt??QjCjdt

t0t2t1t3式中,Wk为某一潮时某污染物入海量,其中,k=1,2,3,…,n(年内潮周期总数);t0为落潮开始时间;t1 为落潮憩流开始的时间;t2 为涨潮开始的时间;t3 为涨潮憩流开始的时间;Qi、Qj、Ci、Cj分别表示实测的落潮流量(m3/s)、涨潮流量(m3/s)、落潮浓度(mg/L)和涨潮浓度(mg/L)。

某污染物的年入海通量可由下式计算:

W??Wk

i?1n4.4 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

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地下水质量进行分层评价,评价方法可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地下 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区水质评价可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Ⅲ 类标准。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之外的微量有机污染物指标可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绘制地下水质量评价分区图、超标指标浓度分布图、有机指标检出点位分 布图和超标指标点位分布图。

参3控制单元细化分解技术

一般情况下,未达标水体对应的汇水区内由于汇水特征、水环境功能具有空间差异性,需结合代表性控制节点、下一级行政区界等因素进一步细化控制单元。

1 总体要求

应充分体现水陆统筹。以未达标水体所处汇水区为基础,将汇水区内不同水环

境功能区/水功能区的水域向陆域延伸,细化为若干个控制单元。对于城市建成区等人工改变的汇水 区,应按照实际汇水特征划分控制单元。

可将治污责任逐级落实。治污责任应逐级落实到控制单元和行政区,实现空间上的责任 分担。

细化形成的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应与上一级控制单元目标衔接一致。 2 工作步骤 2.1 资料准备 2.1.1 基础地理信息

应收集工作范围内的各级行政边界、水系分布等矢量数据,地理坐标一般采用WGS1984,格式为shp、coverage 或 ArcGIS 可识别的文件。必要时,采用人工数字化等手段将村庄、 社区边界叠加至行政边界,如图 1 所示。

图 1 行政边界与水系分布示意图

2.1.2 关键控制节点

主要包括跨行政区交接断面、常规监测断面、重要水文站点和闸坝、重要支流入河口、重要污染源排污口等。

2.1.3 各类功能区划

应收集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水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资料,并将各水体功能区划目标反映在矢量图件上。

2.2 水文响应单元划分

小型汇水区水文响应单元划分可采用手动提取或自动提取等方法。 2.2.1 手动提取

(1)利用数字高程图(DEM 或等高线图),识别出山脊和山凹,提取出河道

和分水岭;平坦地区可参照公路、小道、行政边界等进行提取。

(2)从河口开始,沿分水岭再回到河口,勾描出一个封闭的多边形,形成一个闭合小流域(图2)。

图2提取的小流域边界示意图

(3)将提取结果与已有同级水资源分区图进行比对,调整相差较大的边界。 (4)利用实际水系图,对小流域间的边界和河口汇流处进行调整,应保证一个河段只在一个流域内。

(5)可以忽略人工修整的河道和池塘。 2.2.2 自动提取

基于GIS平台和 DEM 数据,采用 ArcGis 软件中的 Hydrology Modeling 模块自动提取水文响应单元。基本操作步骤是:

(1)载入无洼地的 DEM; (2)流向分析(Flow Direction);

(3)计算流水累积量(Flow Accumulation); (4)提取河流网络(Stream Net); (5)流域分析(Watershed); (6)栅格转成矢量;

(7)流域边界合并,根据详细的水系图调整水文响应单元。自动提取水文响

应单元时,设定单元数量应多于预定的最终单元数量,以便合并和调整。

2.3 汇水区切割

以多边形属性的各级行政区界对形成的水文响应单元进行切割,建立水文响应单元与各行政区的对应关系。

2.4 结果修正

结合关键控制节点和汇水区内汇水特征,将行政区-水文响应单元有机融合,建立“关键控制节点-控制河段-对应陆域”的水陆响应关系。对于树状河流的单个河段和湖库,根据地形图、汇水区、入河(湖)支流等因素,基于行政边界划分下一级控制单元的陆域范围。对于三角洲河网,根据等高线、河网水系汊点等因素,基于行政边界划分控制单元的陆域范 围,与河网水域连成一个封闭的控制单元。

3 划分结果示例

以县级控制单元为例,将其细化为乡镇级别的下级控制单元,如图 3 所示。

图 3 细化控制单元划分结果示意图

图3中某河流穿过X县(红色为县边界),X县共有 6 个镇,河流AF段为一个地表水环 境功能区。根据划分方法,将河流AF段划分为AB、BC、CD、DE、EF五段,每一段均为控制 单元的水域部分。以AB段为例,其左岸污染源来自于镇6,右岸污染源来自于镇 1 的一部分 1-1。因此,在划分控制单元水域 AB 段的基础上,划定镇 1 的 1-1 和镇 6,即ABI和 ABJ组成的闭合区域构成了两个下一级的控制单元。BC、CD、DE、EF 等四段可以按照划分方法 划定相应的陆域控制范围,形成对应的控制单元。

4 环境数据库建立

细化的控制单元应建立环境数据库,用于统计、汇总、计算环境允许排放量,为许可排 放量分配奠定基础。控制单元的属性数据包括编码、名称、面积、水域范围、陆域范围、废 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和首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环境允许排放量和点源许可排放量等。

参4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建立方法

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的建立一般可采用水质相关法、数学模型法和物理模型法等方 法。物理模型法和数学模型法的精度较高,但基础数据需求量和计算难度较大,有条件的地 区可根据数据积累情况选用。水质相关法属于半定量方法,基础数据缺乏的地区可采用该法 进行统计学分析。

1 水质相关法

水质相关法是将污染物浓度与主要影响因子建立相关关系的一种半定量方法。 对于水文数据、地形数据缺乏或难以建立定量化数学模型的地区,可将污染物排放量、人口数量、GDP 等与污染排放相关的指标作为自变量,污染物浓度作为因变量,采用多年数 据建立统计学关系。通过回归分析,估算水质恢复到达标状态时应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一 般情况下,水体中污染物浓度与污染排放相关的指标呈正相关关系。

2 数学模型法

数学模型法利用表达水体净化机制的数学方程预测污染物入河引起的水质变化,能预测 水质时空分布规律,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一般可按下列步骤进行建模。

2.1 数据收集

对于河流,应侧重收集水位、流速、流量、宽深比、河道坡降、糙率等数据;对于湖泊或水库,应侧重收集进出库流量、库容曲线等数据;对于近岸海域,应收集海流、海浪、潮 流、风向风速和地形等数据。同时还应收集水环境功能区/水功能区目标、水质和污染源等 资料。

2.2 计算单元划分

对于某个控制单元,根据计算需要可能需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计算单元,使每个计算单元具有相对一致的水文水动力与水质特征,以便选择适用的水环境模型。划分时需重点关注 河道形态或水动力条件发生突变处、较大的支流汇入处或河道

分流处、较大的入河排放口汇 入处、较大的提水工程取水点等关键节点。

2.3 计算模型选择

各计算单元应根据不同的水文水动力与水质特征,选择相应的水环境模型进行计算。按照水域类型不同,可以分为河流、河口、湖泊(水库)、近岸海域和地下水水质模型。一般情况下,可采用下列常用水质模型:

2.3.1 河流水质模型

(1)零维水质模型。常用模型为河流混合稀释模型,适用于持久性污染物连续稳定排 放且水体充分混合后的稳态河流中断面平均水质预测。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方法(2010 版)》中公式(6-1)-(6-3)。

(2)一维水质模型。常用模型为一维稳态水质模型、S-P 模型和修正 S-P 模型(欧康 奈尔模型)、感潮河网水质模型等。

对于单向河流中符合一级反应动力学降解规律的一般污染物,如有机毒物、COD 和氨氮 等水质指标,在离散作用可忽略不计时,可采用一维稳态水质模型。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中公式(25)。

S-P 模型主要用于模拟一维稳态河流中 BOD 与 DO 的变化。该模型假定 BOD 衰减反应为 一级反应,且河流中的耗氧只由 BOD 衰减反应引起。BOD 的衰减反应速率与河水中溶解氧(DO) 的减少速率相同,且复氧速率与河水中的亏氧量 D 成正比。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中公式(25)-(29)。修正 S-P 模型(欧康奈尔模型)是在S-P 模型基础上引入含氮有机物对水质的影响。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水质模型概论》(第二版)等文献。 感潮河网水质模型主要用于受潮汐影响明显的复杂河网水域。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河流非恒定流隐式方程组的汊点分组解法》(《水利学报》1997 第 3 期)等文献。

(3)二维水质模型。常用模型为河流二维稳态混合衰减水质模型。适用于流量较大、稀释扩散能力强、岸边水流相对平缓、横断面可概化为矩形且在排污口下游一定范围内形成 污染带的河流。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中公式(36)-(39)。

2.3.2 河口水质模型

(1)非感潮河口。单向河流的河口水质预测可参考河流水质模型。

(2)感潮河口。持久性污染物的模拟,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中公式(55)-(56);非持久性污染物的预测,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中公式(59)-(64)。

2.3.3 湖泊(水库)水质模型

(1)零维模型。对于污染物停留时间较长,水质基本处于稳定,污染物出湖前可混合均匀的湖(库),可采用完全混合箱式模型。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地面水环境》中公式(75)-(77)。

(2)二维模型。对于近岸环流显著的湖泊(水库),可采用湖泊二维稳态混合衰减模型。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中公式(79)-(80)。

2.3.4 近岸海域水质模型

假设污染物垂向均匀混合,可采用近岸海域平面二维水动力、水质模型建立污染排放与 水质响应关系。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中公式(91)-(94)。

2.3.5 地下水水质模型

对于非均质、各向异性、空间三维结构、非稳定地下水流系统中的水质模拟,模型的控制方程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公式(F.18)-(F.27)。

2.3.6 其他模型

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一些应用较为广泛和成熟的模型。河流海岸水动力水质模拟推荐Delft SOBEK、Delft3D 和 DHI Mike 系列等模型,流域面源模拟推荐 SWAT、BASINS 和 HSPF 等模型。

2.4 模型参数确定

主要的模型参数是污染物综合降解系数,一般可采用实测数据进行率定或参照相关研究成果取值,具体率定方法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等技术规范。

2.5 模拟效果检验

水质模型建立后,应采用实测数据对模拟精度进行检验,如果验证效果不理想,应考虑收集更多的资料对模型参数进行重新率定。

3 物理模型法

此方法是依据相似理论,在一定比例缩小的环境模型上进行水质模拟实验,能

反映复杂 的水环境特点,定量化程度较高,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使用。

参5 许可排放量计算与分配技术

1 允许排放量计算

运用已建立的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以各个计算单元末端断面(或各个控制节点)水质达标为约束,按照现状排污口位置,反算(或试算)计算单元内的环境允许排放量。

计算时,河流一般选择近 10 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或 90%保证率枯水流量)作为设计流 量条件,湖库一般选择近 10 年最枯月平均库容作为水文设计条件,以反映不利水文条件对 水质达标的影响。水质边界条件一般可参考上游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或水质现状进 行设定。对于多个首要污染物,应分别计算环境允许排放量。

2 许可排放量分配

许可排放量主要针对责任主体明确的排放口和排污单位。若控制单元内各排污单位按排 放标准核定的排放量已能满足水体水质达标要求,则该排放量可作为各个排污单位的许可排 放量。若按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量不能保证水质达标,则需采用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等工具计算出的环境允许排放量作为分配许可排放量的依据。

在对排污单位进行许可排放量分配时,应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可采用等比例分配法、 污染贡献分析法、经济优化分配法等方法进行分配。

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排污许可交易,通过市场手段平衡效率与公平。 2.1 等比例分配法

等比例分配法是一种较为简单公平的分配方法。该方法在污染源达标排放量的基础上,将允许排放量按照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量等比例地分配到各排污单位。假设参与分配的排污单 位数目为 n,各排污单位的达标排放量分别为 W1、W2、…、Wn,环境允许排放量为 Q,则每个

排污单位分配到的许可排放量为:

Qi?Q?Wi?ni?1Wi

式中,Qi是第i个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Q是该控制单元的环境允许排放量,Wi是第i个排污单位的达标排放量。

2.2 污染贡献分析法

按贡献率分配法,是在环境允许排放量约束下,采用优化方法求解各个排污单位的最佳许可排放量,使得控制断面的水质改善幅度最大。该模型可表示为:

minC??Fi?Wi,Qi?

i?1n满足:?Q1?Q

Qi≥0

式中,C是控制断面的水质浓度,Fi(Wi,Qi)是第i个排污单位排放对控制断面的污染贡献。

2.3 经济优化分配法

经济优化分配法是运用运筹学理论协调各排污单位之间的关系,发挥污水处理系统的技术性能与经济效能,在水体水质达标要求的约束下,使得控制单元总的污水处理成本最低。 经济优化分配法的核心是求解费用函数最优化问题。

优化分配模型可表示为:

minZ??Ci?Wi,Qi?

i?1n满足:?ViQi?m?L0

i?1nQi≥0

式中,Z是控制单元的总处理费用,Ci(Wi,Qi)是第i个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费用,i是第i个排污单位的排放对控制断面水质的影响系数,m是上游来水的背景浓度,L0是控制断面的水质目标。

参6 主要整治任务和措施

1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围绕水质达标要求,可从产业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优化、推进循环发展等方面提出调控方案。

1.1 产业结构调整

结合当地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制定流域内详细的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列出淘汰企业名单、地理位置、产业类型、淘汰期限、削减负荷量和实施责任人等内容,对未完成淘汰 地区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同时要根据控制单元的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准入条件,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1.2 空间布局优化 1.2.1 调控空间布局

按照《水十条》要求,结合当地主体功能区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对重点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规模提出总体要求,提出鼓励发展和严格控 制的行业清单,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提出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要求。对干流沿岸的 产业布局提出优化管理要求,对城市建成区的重污染企业提出搬迁改造和关停计划。

1.2.2 保护生态空间

划定并实施生态红线管理。依据所在区域的主体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结合地方的具体情况,参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等技 术文件,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对未达标 水体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敏感区域纳入生态红线控制范围,绘制流域生态红线控制分区 图,对生态红线控制范围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依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结合水质达标管理要求,明确城 市规划蓝线范围,绘制蓝线范围图,并对蓝线范围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

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对非法挤占水域岸线的建筑应提出限期退出清单。

1.3 推进循环发展

结合水质达标要求和当地具体情况,提出工业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方案。沿海地区提出推动海水利用的方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出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清单。

2 控制污染物排放 2.1 工业污染源防治

按照《水十条》要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十小”企业取缔清单,明确淘汰关停企业名称、位置、关停期限和责任单位等;结合“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制定明 细的整治清单,明确整治企业名称、行业、位置、整治内容、污染

削减量、整治期限和责任单位等。制定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清单,明确工业聚集区名称、地理位置、集聚区类型、预处理设施规模、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垃圾处理设施规模、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以上环 保基础设施建成年限和责任单位。

2.2 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2.2.1 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改造

按照水质达标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并推进污水厂污泥处理。制定污水处理厂年度建设工程清单、污水处理厂年度升级改造清单和污泥 处理年度设施建设清单。制作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分布图和污泥处理设施分布图, 明确建设现状和各阶段的建设任务。

2.2.2 垃圾处理系统建设

建立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相配套的收运体系,提出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方案,列出城镇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清单,明确转运站名称、服务区域、投资、落实期限 和责任单位等。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提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方案,列出年度城镇垃圾处理工程清单,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等, 绘制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分布图。

2.3 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3.1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

根据各控制单元环境承载能力和总量控制要求,优化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结合当地畜禽养殖业有关规划和禁养区划分文件,明确禁养区范围并绘制图件。 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列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清理清单和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整治清单,明确清理养殖场名单、地理位置(经纬度)、养殖规模、关停期限和责任单位等。

2.3.2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结合当地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编制情况,对化肥农药使用、病虫害防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提出明确的环保要求,要求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 术和机具。

处于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的控制单元,要开展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利用现 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 流集蓄池等设施,列出工程清单,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工程规

模、期限、投资和责任单位等。

2.3.3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

处于缺水地区的控制单元,要提出退地减水的计划。处于地下水易受污染的、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严重区域的控制单元,要对种植农作物的种类提出要求。

2.3.4 农村污水及垃圾污染防治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清单,明确污水处理工程规模、建设地点、工程投资、工程期限和责任人等;深化“以奖促治”,列出农村清洁工程清单,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和责任单位等;列出农村河道清淤疏浚清单,明确清淤河流名称、清 淤长度、实施期限、投资金额和责任单位等。

2.4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结合当地港口码头和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列出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清单,推动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所在地地方政府分阶段建成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 根据船舶排查情况列出报废船舶清单,明确淘汰期限和责任人。

3 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 3.1 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针对取用水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的控制单元,要对项目新增取水许可提出严格要求,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3.2 提高用水效率

将节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控制单元和排污单位。按照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对控制单元内的企业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和用水评估等工作。加强 城镇节水,列出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淘汰清单,在有条件地区提出低影响 开发建设方案,列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清单。要提出农业节水措施,大力发展节水农业, 推广旱作农业、抗旱品种、蓄水保墒、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测墒节灌、集雨 补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

3.3 水资源保护调度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结合当地水量调度方案,提出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主要由于水资源利用不当造成水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要科学计算生态流量,并将生态流量保障作为达标方案的重要内

容。

4 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 4.1 开展污染河道综合整治

结合水质达标要求和各地区各类河道水质情况,列出河道整治工程清单,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投资、实施期限等。

4.2 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

针对水质未达到Ⅲ类标准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纳入以下方面内容。 4.2.1 完善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围,因地制宜提出隔离防护工程建设计划,包括隔离防护围栏、围网、生态防护林和水源地标志建设等物理和生物隔离措施。

4.2.2 积极推进污染源整治工程

对水源保护区的点源污染,尤其是污染型工业企业、违规建筑物和建设项目,要拟定非法设施和排污口清单,明确清理期限和责任主体。对保护区内面源污染,应有针对性提出建设生态农业、保护性耕作、农村污水分散处理、畜禽养殖沼气化工程、泥沙滞留的前置库工程等措施。

4.2.3 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

以饮用水源的保护涵养为核心,针对河流型、湖库型等水源地的生态现状,提出水源涵养区的林分改造、湿地建设、涵养林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藻类控制工程清单。

4.2.4 地下水饮用水源整治工程

针对未达到水质要求的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应在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基础上,提出补给区范围内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 危险废物堆存场、再生水灌溉区、高尔夫球场等污染源监管清单,明确监测井及其管理主体, 开展定期监测与评估,识别防渗改造具体区域,分行业提出并实施防渗改造方案。

对于遭受重金属、有毒有害有机物等人类活动污染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应提出地下水污染场地阻隔和修复措施,列出修复工程清单。

4.3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整治 针对水质未达标的近岸海域控制单元,应纳入以下方面内容。

4.3.1 推进总氮排放总量控制

应结合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的编制情况,提出陆海统筹的总氮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强化沿海地区工业集聚区废水集中治理和深度处理,制定工业企业总氮和总磷的负荷削减方 案。对新建、在建污水处理厂提出脱氮除磷要求,对未达到一级 A 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提出提 标改造计划。

4.3.2 推进重污染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

对于水质现状劣于 V 类的入海河流,提出综合整治方案;对于向近岸海域集中排放污水量100吨/天以上或排放特征污染物中含有第一类污染物或有害重金属或难降解污染物的直 排入海排污口,提出需清理整治的非法排污口和不合理排污口清单,对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 应提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整改等措施;对存在超标排放情况的排污口,因地制宜提出达标治理方案。

4.3.3 加大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力度

在科学确定养殖密度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养殖生产结构、控制沿海基塘和近海网箱养殖规模的措施,鼓励生态养殖。制定沿岸养殖池塘标准化和近海网箱养殖标准化改造计划,改 进排水系统,配备水质净化设备,推广节水、节能、减排型水产养殖技术和模式,鼓励海洋 离岸养殖以及循环水养殖、生态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根据海水养殖污染特征,提出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措施,加强氮、磷、重金属、环境激素等污染物的去除,削减污染负荷。

4.3.4 强化海岸带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结合近岸海域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敏感区划定的生态红线,提出对生态敏感区、珍稀物种、资源及其生境等的保护要求;结合围填海管制计划和海岸带利用保护规划,对海岸带开发利用活动提出环保要求,提出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河口海湾典型生态系统的 生态修复计划和工程清单,增加自然海湾和岸线保护比例。

5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水环境管理 5.1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提出当地政府应采取的环境监管措施及要求,制定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设施排污情况抽查计划,提出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实行“黄牌”警示和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实行“红牌”处罚的有关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5.2 完善监测网络

根据汇水区分布特征,列出未达标水体主要污染通量监控方案,明确监控断面、

监测指标、监测频率、责任主体等内容,加强水体长期监控制度建设。 结合区域环保监管能力现状和水环境监管需求,从人员、设施、财政保障等方面提出监

管能力建设计划,列出环境监测及监察能力建设要求,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 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提出重点污染 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计划,提高排污口自动化监控水平。

5.3 加强水环境管理

结合水质目标要求和环境允许排放量计算结果,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应将总氮、总磷、重金属等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污染物纳入区域总量控制约束 性指标体系。水质未达标前应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评估汇水区内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提出水污染 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制定或完善要求,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落实责任主体。

根据许可排放量分配结果,结合国家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提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制 度保障措施,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参 7 入海河流总氮控制要求

入海河流总氮控制要求一般可采用流量与负荷历时曲线(Flow-Based Load DurationCurve, LDC)确定。

1 流量历时曲线

一般应将入海河流的常规监测断面、水位/潮位站点作为总氮控制断面,收集入海河流 总氮控制断面的一个或多个完整水文年日流量资料(实测值或模拟值),按照流量大小排列, 计算超过每个日流量值的参数量占总量的百分比,建立流量历时曲线(Flow Duration Curver, FDC),如图 1 所示。其中,横坐标为研究时段内不同流量的持续频率,变化范围 1~100%,也称为流量频率历时范围),并根据研究区域水文特征划分流量模式。流量模式中,特丰条件为 0%~10%,丰水条件为 10%~40%,平水条件为 40%~60%,枯水条件为 60%~90%,特枯 条件为 90%~100%。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流量模式划分方法,有别于按照季节变化划分的丰、平、枯水期,是研究时段不同时期流域相似径流条件集合。

图 1典型的流量历时曲线(FDC)示意图

2 污染负荷历时曲线

将基于河口及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的无机氮控制标准与 FDC 纵坐标值相乘,建立的曲线即为该断面的无机氮指标的负荷历时曲线(如图 2 所示),线上纵坐标代表各流量下河道断面 无机氮允许负荷通量。然后将流量系列年限内的同步实测水量、氨氮指标转化为瞬时负荷通 量(如果没有同步的水质流量数据,可用采样当日平均流量代替瞬时流量),点绘到LDC图中,即可用于提出入海河流总氮控制要求。

图 2 典型的污染负荷历时曲线示意图

参 8重点工程与投资匡算

1 重点工程

针对主要任务和措施,研究和提出重点工程,明确各重点工程的项目名称、责任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周期、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预期环境效益等内容,可参考表1格式开列重点工程清单。重点工程清单按照项目类型分类,编制时应根据项目的 轻重缓急,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资金配套情况,将项目分解到具体年份实施。

重点工程一般包括以下11类:

(1)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工程、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等。

(2)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主要包括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配套管网工程、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

(3)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主要包括未达标水体汇水区内生活垃圾的清理工程及 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与完善。

(4)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和固废处理工程、农田 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农村废弃物收运及处置工程、农村环 境连片整治等。

(5)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主要包括河流、河道、湖泊、水库及岸边的污染源 清理、沿岸截污、疏浚清淤、垃圾清理、河(湖)滨缓冲带与湿地建设、滨岸景观带建设、 生物调控等。

(6)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括重点河口海湾污染整治、劣 V 类入海河流综合 治理、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河口海湾垃圾清理、海上水产养殖治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 治等。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污染源清理整治、标识设置及防护隔离 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风险管理措施等。

(8)地下水污染防治与环境修复。主要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污染源清理整 治工程、敏感区污染阻隔工程、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等。

(9)污染场地修复。主要包括污染场地的土壤、地表水治理及修复工程等。 (10)水资源优化调度。主要包括水系连通工程、水资源调度工程等。

(11)环境监测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水环境 监测网络建设、水质安全预警调度平台建设等。

2 投资匡算

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等批复的前期文件确定工程的投资 估算,尚未批复的可参考现行有关国家规范、规定和文件进行匡算。各项目的投资额填入重点工程清单,并在达标方案中说明总体投融资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项目投资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投资匡算应以当年可变价格水平编制,可参考以下规范、规定和文件: (1)《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各省、市、自治区基价);

(3)《关于发布<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标﹝2007﹞164 号);

(4)其它费用、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按现行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估算,工程监理费参考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的规定计算;

(5)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参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 号)的规定计算;

(6)工程招标代理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计算;

(7)勘查设计费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计算;

(8)施工图审查费可按照设计费的 10%计取;

(9)设备及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以市场售价、产品生产厂家的报价作为估算依据;

(10)基本预备费可按第一部分工程费和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之和的8%计取。

表1XXX类项目重点工程清单

建设地点 承担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县级行中心点目标水单位 周期 政区 经纬度 体 合计 20XX 年小计 1 … 工程 主要建设 规模 内容 投资情况(万元) 拟实现的 环境效益 项目 项目批是否采用PPP 备注 拟申请地方及其中:进度 复文件 项目总投社会 …… 中央财社会财 省级财模式 资 资金 政资金 政资金 政资金 注:1.项目类别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等11类项目,按照达标方案确定的实施时限,以启动时间计将重点工程分解到具体年份;

2. 项目名称:如有“项目-子项目”的层次关系,可分为两栏;

3. 目标水体:指项目所支撑水质改善的未达标水体名称,区域类、管理类等项目可不填写目标水体; 4. 建设周期:按照“XXXX 年 X 月—XXXX 年 X 月”的格式填写; 5. 主要建设内容:应详细描述项目的实施内容及各组成部分的工程量;

6.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为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地方及社会资金投入的总和,其中社会资金包括企业自筹、个人投入、银行贷款、利用外资、捐赠等。未明确投资组成 的可只填写项目总投资;

7. 拟实现的环境效益:实际填写时自行增加列,根据项目类型可选择主要和首要污染物削减量、湿地恢复面积、河(湖)滨缓冲带增加面积、生态涵养林增加面积、饮 用水水源达标率等环境效益指标;

8. 项目进度:根据项目实际进展阶段,填写“未开工(包括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在建、主体工程已完工”等。

表1XXX类项目重点工程清单

建设地点 承担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县级行中心点目标水单位 周期 政区 经纬度 体 合计 20XX 年小计 1 … 工程 主要建设 规模 内容 投资情况(万元) 拟实现的 环境效益 项目 项目批是否采用PPP 备注 拟申请地方及其中:进度 复文件 项目总投社会 …… 中央财社会财 省级财模式 资 资金 政资金 政资金 政资金 注:1.项目类别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等11类项目,按照达标方案确定的实施时限,以启动时间计将重点工程分解到具体年份;

2. 项目名称:如有“项目-子项目”的层次关系,可分为两栏;

3. 目标水体:指项目所支撑水质改善的未达标水体名称,区域类、管理类等项目可不填写目标水体; 4. 建设周期:按照“XXXX 年 X 月—XXXX 年 X 月”的格式填写; 5. 主要建设内容:应详细描述项目的实施内容及各组成部分的工程量;

6.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为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地方及社会资金投入的总和,其中社会资金包括企业自筹、个人投入、银行贷款、利用外资、捐赠等。未明确投资组成 的可只填写项目总投资;

7. 拟实现的环境效益:实际填写时自行增加列,根据项目类型可选择主要和首要污染物削减量、湿地恢复面积、河(湖)滨缓冲带增加面积、生态涵养林增加面积、饮 用水水源达标率等环境效益指标;

8. 项目进度:根据项目实际进展阶段,填写“未开工(包括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在建、主体工程已完工”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am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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