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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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什么时间启动?

答: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2011年7月1日启动,凡在2011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不缴费从2011年7月开始领取每月100元的基础养老金;2011年7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必须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险费后方可领取养老金。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一是从城乡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规模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区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4、新参保人员如何参保登记?

答:新参保的人员,持本人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登记照片到所在村委会或社区提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填写《黄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村委会或社区审核后加盖公章报所在街乡镇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街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后报区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建立个人参保档案。

5、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答:参保登记后,参保人员每年持身份证到当地财政所自选一个档次缴费,由财政所出具收据。

6、是否允许重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不允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并带有很强的福利性,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份,不能重复参保,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7、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人员是否能参保?

答:不能。必须有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即为个人的终身保障号。

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标准有哪些? 答: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14个档次标准,由参保人员根据其本人经济能力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由谁征收?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定,财政部门征收。

1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政府对每年正常缴费的人员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20元,市、区财政共补贴10元。

11、对特殊人群有没有政府补贴?

答: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参保的,区政府为其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残疾程度认定由区残联负责,人社部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12、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有哪些?

答:(1)凡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1年6月30日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积极引导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城镇居民的子女按照规定参保缴费。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者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策的缴费补贴。

13、到期待遇享受人员如何申报养老金待遇?

答:符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到龄前一个月到其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活期存折,再持本人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到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办理新农保待遇申领手续,填写《黄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

14、参保人死亡的,如何申请待遇?

答:参保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黄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经村(社区)、街道(乡镇)、区农保局三级审核,确定待遇。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累积总额(财政补贴本息除外);参保人在待遇期间死亡的,待遇发放至死亡当月,同时退还个人账户剩余额(财政补贴剩余部分除外)。

15、养老金待遇如何计发?

答: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目前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为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5元、市财政负担22.5元、区财政负担22.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16、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对参保人的养老待遇有何影响? 答: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就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就越高。

17、按月领取养老金后,基础养老金还能不能调整?

答: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市、区财政分担,建立基础养老金调整

机制。国家、省、市、区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适时适当调整基础养老金水平。

18、相关制度如何衔接?

答:(1)与老农保衔接。原已参加老农保(指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本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含新农保)启动前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可继续按照老农保规定享受老农保待遇,其标准和渠道不变,其中: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在享受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直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年满60周岁后,按照政策规定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老农保基金不足以支付老农保待遇的,由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原已参加老农保,但在本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含新农保)启动时未领取待遇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年满60周岁后,统一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2)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执行。

(3)要妥善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在国家和省、市没有出台相关衔接政策之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已经享受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不变。

1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有什么关系?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新农保参保对象原则上必须是农业户籍,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打破了户籍界限,符合参保条件的农业户籍和非农户籍人员都可参加,以后不存在新农保概念,统一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原已参加了新农保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是否要办理转保手续?

答:不需要办理转保手续。只是以后无论是农业户籍还是非农业户籍人员参保都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表格。 2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有何区别?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在政策上没有大的区别,只是打破了户籍界限,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另外在缴费档次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新农保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9个缴费档次基础上增加了700元、9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5个档次,共设置14个缴费档次,为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2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中要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而对于城镇居民则要求积极引导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城镇居民的子女按照规定参保缴费,这是什么原因?

答: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其子女大多为农业户籍,从长远看,主要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城镇居民子女,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因此对于城镇居民的子女参保缴费采取积极引导方式。

23、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外务工是否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答:可以参加。用工企业不得以务工人员在家乡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而拒绝为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因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用工企业有义务为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属于个人自愿参加的社会保险形式,不带有强制性,务工人员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期间,可暂时停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封存帐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政策国家、省、市正在逐步制订。到退休年龄时只能享受一种社会养老保险。

黄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计算表

缴费 档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缴费 标准 100元 200元 300元 400元 500元 600元 700元 800元 900元 1000元 缴费 年限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缴费金额 1500元 3000元 4500元 6000元 7500元 9000元 10500元 12000元 13500元 15000元 月养老金标准 110.8元 121.5元 132.4元 143.2元 154.0元 164.7元 175.5元 186.3元 197.1元 207.9元 其中:月基础养老金 10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其中: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10.8元 21.5元 32.4元 43.2元 54.0元 64.7元 75.5元 86.3元 97.1元 107.9元 11 12 13 14 1200元 1400元 1600元 1800元 15 15 15 15 18000元 21000元 24000元 27000元 229.5元 251.1元 272.7元 294.2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129.5元 151.1元 172.7元 194.2元 注:1、月养老金标准=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积累额÷139。 2、此表在不考虑补贴、利率及时间影响,且在固定缴费年限的条件下计算,实际月养老金标准会高于此表。 3、武汉市2010年全市统一基础养老金月领取标准100元,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基础养老金也会作相应调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hs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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