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通镇总规说明201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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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元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说 明 (报审稿)

崇州市元通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上轮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 1

第一节 上轮规划的编制概况 ............................................................................... 1 第二节 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 ............................................................................... 1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 2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 4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 4 第二节 规划原则 ................................................................................................... 4 第三节 规划依据 ................................................................................................... 5

第三章 规划编制过程与主要成果 .......................................................... 8

第一节 工作过程 ................................................................................................... 8 第二节 主要成果 ................................................................................................. 11

第四章 规划基础资料的说明 ................................................................ 12

第一节 规划编制的资料和基础数据 ................................................................. 12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 13

第五章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 14

第一节 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 14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 15 第三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17 第四节 建设用地调控与安排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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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 23 第六节 土地整治 ................................................................................................. 26 第七节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27 第八节 村土地利用控制 ..................................................................................... 30 第九节 近期用地安排 ......................................................................................... 30

第六章 规划供选方案的拟定与环境影响评价 .................................... 32

第一节 规划供选方案的拟定 ............................................................................. 32 第二节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 34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35 第八章 规划的协调论证和公众参与情况 ............................................ 38

第一节 规划的协调情况 ..................................................................................... 38 第二节 规划的公众参与情况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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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上轮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第一节 上轮规划的编制概况

上轮规划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土地管理政策,更好地发挥土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而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和《崇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等,在认真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综合分析各业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上轮规划由元通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以元通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详查成果为依据,以1996年为基期,2000年为规划近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上轮规划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采取从上至下的指标控制和用途分区相结合的方法,编制了元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专项规划。

第二节 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

1、落实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在规划实施期间国家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镇级规划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规则和依据,落实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管理的整体控制作用。

2、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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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空间布局上,通过用途分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树立起一道法定的保护屏障;其次,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实现了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保护。

3、控制了建设用地无序扩张

上轮规划通过从上至下下达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图上划定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红线,使建设用地被控制在圈定的规模范围内。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无序扩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增强了依据规划用地观念

土地使用者在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加深了用地必须符合规划的认识。政府在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中体会到了统筹安排土地利用的重要性,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管理的整体控制作用,充分认识到国土资源部门在用途管制的实施中规划的龙头地位。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用地需求量与控制指标矛盾突出

规划实施期间,随着本镇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大幅度增加,建设用地实际需求与控制指标之间的矛盾逐渐加剧。

二、规划实施的权威性还不高,社会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各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以致规划的控制指标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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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农田布局不尽合理

1、基本农田保护率较高,影响建设用地空间拓展。上轮规划在指标分配上存在平均主义。元通镇经济发展较快,因基本农田面积过大而建设发展空间不足。

2、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上轮规划在基本农田布局上,为突出对耕地的保护,强调将主干道两侧、城镇规模控制圈周边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发展快的部位,因规划安排的控制指标有限,急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但一出控制圈就是基本农田,没有缓冲空间。这种基本农田布局,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实际上基本农田也保不住,并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基本农田。

四、相关规划衔接不足,规划间协调困难

城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区、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相符合。然而,在实践中村镇规划的编制与批准往往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一般偏大,规划间协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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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臵,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元通镇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高效、协调、健康发展。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立足于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基本点,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实行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要优先利用其他土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节约集约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

三、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于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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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推进土地资源综合整治和国土安全保障建设,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国家政策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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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6)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15号);

(7)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5]74号)。

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2)TD/T1025-2010《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3)《乡镇规划编制数据库建设标准》;

(4)TD/T 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TD/T 1005-2003 《农用地定级规程》;

(5)TD/T 1018-2008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7)TD/T 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8)GB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9)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四、相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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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4)《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7)《崇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8)《崇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崇州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纲要》; (10)《崇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五、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评价成果 (1)崇州市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2)崇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

(3)《崇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报》(1997-2009年); (4)《崇州市统计年鉴》(1997-2009年); (5)崇州市“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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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编制过程与主要成果

第一节 工作过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组织准备

1、建立相应的领导决策机制、组织编制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2、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或计划; 3、开展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 (二)技术准备

1、确定承担乡(镇)规划编制的技术单位; 2、制定技术方案; 3、准备技术工具。 二、调查研究 (一)收集资料

收集自然、社会经济、乡镇建设等基础资料,包括乡镇的人口、土地面积、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的现状及规划资料、相关行业规划等各类资料。

(二)核实和调查

1、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以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现势性;

2、对近年来建设用地变化较快的地区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较大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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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分析影响土地利用的自然与经济社会背景;

2、分析总结土地利用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评价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明确乡(镇)规划需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四)土地需求量综合平衡分析

1、对规划期间各类用地需求及布局发展趋势进行平衡分析; 2、根据本乡镇在市域内的定位以及县级规划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和调查分析结果,提出综合平衡分析的要求;

3、对各部门提出的用地需求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分析。 (五)土地供给潜力分析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本乡镇调整各类用地的可能性,测算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潜力;

2、农用地供给潜力分析; 3、建设用地供给潜力分析。 (六)土地供需状况分析

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需求预测、土地供给潜力分析等基础上,对各类用地的供需情况和土地总供给、总需求进行汇总,并结合各类用地空间布局进行分析。

三、确定规划目标 1、确定规划目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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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规划目标的依据; 3、确定规划目标的方法和程序。 四、规划论证与公众参与 (一)规划论证

根据社会经济条件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不同,编制两个以上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公选方案,并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对各供选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推荐方案。

(二)公众参与

1、编制过程中就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广泛听取村民和用地企业的意见,并尽可能协商一致;

2、做到规划编制公开、透明,即使告知参与者相关信息; 3、对基本农田调整、宅基地安排、农田整治、村庄拆并、移民搬迁等规划内容,应组织村民参与,说明重要问题,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4、公众参与应从实际出发,宜采用问卷调查、座谈、听证、公示等形式。

五、规划报批

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按照程序报批给上级批准机关,对上级批准机关提出的规划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六、规划公告

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对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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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则、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依法公告。

第二节 主要成果

1、元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元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2、元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包括元通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元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土地整治规划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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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规划基础资料的说明

第一节 规划编制的资料和基础数据

一、规划编制的资料

根据规划修编的技术要求,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对元通镇的行政区划、自然条件和资源、人口情况、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和利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整理分析。

二、规划基数的来源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为方便规划实施与管理,本规划采用的基础数据是以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为基础转换而来。

三、规划基数的转换

参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本轮规划基数分类体系采用三级分类。其中,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二级类10个,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自然保留地;三级类25个。

四、规划基数的确定

按照上述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将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按基数分类转换后形成元通镇本轮规划修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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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对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进行转换,得到元通镇规划修编基数,从表4-1中可以看出,转换后三大类用地中,农用地增加23.8公顷,建设用地减少33.1公顷,其他土地增加8.2公顷。

表 4-1 元通镇土地利用现状与2010年变更对比表

单位:公顷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耕地 园地 林地 农用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合计 城镇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小计 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 水利设施 小计 风景名胜设施及特殊用地 小计 合计 水域 其他土地 自然保留地 合计 总计 三级地类 文本基期 1221.9 24.6 14.7 0.0 160.7 1421.9 116.9 218.9 147.9 483.7 36.0 1.3 37.3 0.2 0.2 521.2 167.0 8.2 175.2 2118.3 2010变更 1224.9 0.1 19.6 0.0 153.5 1398.1 198.3 264.4 41.7 504.3 48.3 0.9 49.2 0.8 0.8 554.3 167.0 0.0 167.0 2119.4 对比:文本基期-2010变更 -3.0 24.5 -4.9 0.0 7.2 23.8 -81.4 -45.5 106.2 -20.6 -12.3 0.5 -11.8 -0.6 -0.6 -33.1 0.0 8.2 8.2 -1.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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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第一节 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89.4公顷。到规划期末,划定的总面积达到上级下达指标的要求。

到规划期末耕地保护面积为1233.1公顷,与上级下达指标一致。 二、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517.0公顷,到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未超出上级下达控制指标。

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442.4公顷以内。到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未超出上级下达指标。

四、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50.2公顷。到规划期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未超出上级下达指标。

五、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6.1公顷。到规划期末,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未超出上级下达指标。

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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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21.2公顷。到规划期末,占用农用地规模未超出上级下达指标。

七、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7.8公顷以内。到规划期末,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未超出上级下达指标。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一、关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调整原则

1、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

各类用地的扩大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时,除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用地外,其他均不得随意占用耕地。

2、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土地利用具有不可逆的特点,某种用途确定以后很难改变,因此进行结构调整时,要贯彻“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建设用地确需扩大的,尽量少占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3、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

规划区域是一个整体,各类用地安排以服从整体并取得最佳整体效益为目的,同时兼顾到各行各业的切身利益。对于非农业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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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其它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统筹安排。

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重点保障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同时有侧重地满足对元通镇发展至关重要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二)调整结果

到2020年,元通镇土地利用结构为:农用地占67.35%(其中,耕地占58.21%,园地占1.23 %,林地占0.67%,牧草地占0.00%,其他农用地占7.23%);建设用地占24.41%(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占11.81%,农村居民点用地占9.07%,交通水利用地占2.86%,其他建设用地占0.66%);其他土地占8.25%。

二、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围绕元通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战略、城市发展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及农业生产布局,重点做好耕地与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布局调整优化,实现土地利用与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一)生态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优先布局重要水库和水源保护区,构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元通镇土地资源有限,要处理好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关系,切实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充分、合理利用包括耕地在内的各类农用地资源,加强农用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的结合,提高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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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复合利用程度,探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新思路。规划期末,元通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分布较多的区域为以禹王村、聚源村、大罗村、三宝村等村社。

(三)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437.0公顷,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442.4公顷。规划期内元通镇的建设重点是保障城镇和工业集中区域用地。

(四)水利、交通用地布局

规划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60.7公顷。规划期内元通镇的主要交通水利有街安路;元和路;华怀路崇怀段灾后重建工程。

第三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保护 (一)耕地利用状况

元通镇现有耕地面积1221.9公顷。全镇耕地大部分分布在禹王村、聚源村、大罗村、三宝村等村社。元通镇地区气候温和、阳光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较长,非常适宜农作物的生产,耕地利用效益较高。

(二)耕地保有量

本轮规划,基期全镇耕地保有量1221.9公顷,规划2015年耕地保有量为1233.5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233.1公顷。

(三)耕地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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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建设项目选址必须以不占或少占耕地为基本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新增建设占用可调整地类,应依法补充耕地。

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耕地调整为其它农用地的,不得破坏耕作层。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应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2、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对耕地后备资源进行调查,将其统一纳入耕地后备资源项目库。在此基础上,建立以土地整理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制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制定补充耕地计划,为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3、拓宽补充耕地途径

完善易地补充、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制度。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任务的统筹管理。规划期内依据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和时序,制定易地补充耕地计划,并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

4、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

根据保护耕地的需要制订相应的农业政策,提高耕地的比较效益,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耕地保护的方向调整。禁止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性质和用途,禁止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生产能力。

二、基本农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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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农田现状

全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89.4公顷,与崇州市下达给元通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一致。

(二)基本农田调整 1、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基本农田调整应当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①遵循法规,规范调整 ②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③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2、基本农田调出

按照基本农田调整的基本原则,将规划期内不适宜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适当调出,具体调整依据如下:

①将规划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基本农田全部调出。 ②将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 ③将现状基本农田保护区中的部分非耕地调出。

规划期内,元通镇新增的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不可避免占用基本农田。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是由于重点项目占用,或者不适合划为基本农田地块如城镇周围的耕地,以及部分较为零星的耕地。

3、基本农田调入

经对元通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全镇可调入基本农田主要来源即现状基本农田外耕地。具体调整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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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将集中连片的现状基本农田外的优质耕地和可调整农用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②优质连片的农业生产基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③将各城镇建设组团之间的绿色隔离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生态景观和绿色开敞空间的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全镇调入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土壤质量较高,排灌条件优越,达到了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调整后全镇共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189.4公顷。

(三)基本农田布局

在“应保尽保”的原则指导下,结合现状基本农田布局基础,按照农用地质量情况,在土地利用战略指导下,布局基本农田。布局上调整小而分散的地块,将村庄道路周围优质成片的良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并将基本农田保护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打破行政界线,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开发、连片治理,发挥规模效益。

(四)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建档工作

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耕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础图件和档案,设臵保护标识,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全部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做到图、表、地块和责任人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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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经济补偿机制

制订鼓励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优惠政策,继续完善崇州市现有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继续通过财政补贴,直接增加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地区的经济收入,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主动性、积极性。

3、建立基本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

元通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市政府对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问责,建立奖惩机制,形成镇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度。

第四节 建设用地调控与安排

一、建设用地调控原则 (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贯彻国家“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闲臵土地,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拓展利用地下空间,通过创新制度、制订标准和土地资源市场化配臵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二)基础设施与重点项目优先原则

优先保障规划期内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对已列入规划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规模。

(三)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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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供给要统筹兼顾耕地保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需求,要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达到用地综合效益最大化,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与基本农田,减少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压力。

二、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要重点确保城镇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其他各类建设用地应当以内涵挖潜为主,尽可能利用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而本镇无法补充的,应根据占补平衡原则,在崇州市其它乡镇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整理相挂钩的政策。

(一)控制城乡居民点用地,建立合理的城乡居民点体系。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切实落实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建立合理的城乡居民点体系,限制城镇的盲目扩张。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区,制定好村镇建设规划,推进旧村镇改造,治理空心村。凡有条件的地方,要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城镇集中,实现农村的逐步城镇化,乡(镇)企业向规划工业用地区集中。

注重引导各类开发区的建设。要做到全面规划,分期建设。坚持“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滚动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设施,加快城乡居民点的改造。

(二)统筹安排工矿、交通、水利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切实提高建设用地效率。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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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林地,避免占用好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在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必须保障城镇、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第五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生态用地

切实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等,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场和湿地的开发利用,本辖区重点建设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要遵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严格控制生态用地的粗放型利用。

二、统筹生态用地布局

结合上级规划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维持自然地貌连续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林地进行空间布局,重点保护天然林、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保护和合理利用维系河流、湖泊及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预留乡土动植物生长、迁徙和培育的用地空间。

为维系区域的生态环境,在重点建设项目周围及路两侧种植生态林地,同时加强自然风景区的保护力度。

三、落实各类生态用地界线

在明确生态用地规模和布局的基础上,与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相协调,划定各类生态用地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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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间,严格落实崇州市下达的各类生态用地指标,到2020年耕地面积1233.1公顷,园地面积26.1公顷,林地面积14.3公顷,水域面积167.0公顷。

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的保障措施

目前,元通镇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关键时期,做好“十一五”期间的环保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与社会效益,对于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至关重要。

在今后的一段时间,环境保护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机制创新、强化监管,典型示范,带动全面”。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环境优化重点,做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将环境保护作为城镇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开工建设,城镇建设要注重自然化、人文化、生态化。在主要交通干道实行机动车禁鸣高音喇叭,在镇区主要路段限制机动车通行速度。镇区对餐饮业油烟污染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装臵和废油收集装臵,减少外排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要对现有的工业燃煤锅炉和生活燃煤炉具进行改造,减少烟尘、粉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让居民生活在安全环境中。

(二)以水域沿线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以水域沿线治理为重点,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控制新建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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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源,大力整治老污染源。

对水域沿线的治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严格控制新建污染源,特别是废水排放量较大的污染源,要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轻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为目的,从严把关,认真开展环评审批工作,对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选址不当以及建成后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不予受理和审批。二是加大对水域沿线现有污染源的整治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整治的整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加大对生活污染源的治理力度,镇区建污水处理厂,减轻不断增加的生活废水对水质的影响。四是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引导农民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三)以企业有害气体减排为重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加快化工、水泥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合理使用煤炭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工业脱硫设施的建设,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确保“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0%。

(四)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计划 借建设新农村之机,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村庄“脏乱差”,集中搞好垃圾污水的处理。改变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的种植品种,加大农用薄膜回收力度,防止农用薄膜污染耕地,严禁危险废物占用耕地,减少对土地的掠夺性开发,合理使用化肥,减少对粮食、蔬菜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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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力度。

(五)以植被恢复为重点,大力治理水土流失

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要按照环保要求,科学合理规划绿地,对工矿区水土流失堵截源头,除施工和开采场地的生产开挖剥离面外,一切非生产地严禁破坏林草植被,尽可能利用一切空地,植树造林,种花种草,扩大工矿区绿化面积。

第六节 土地整治

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应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加强土地复垦。 一、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的重点是农村居民点和农用地整理。要通过村镇缩并、搬迁和调整改造,增加耕地面积;通过平整土地、归并地块及综合建设农田道路、沟渠等,增加耕地面积;通过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产出。把土地整理作为补充增加耕地面积的主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及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土地整理。土地整理要与村镇改造、乡(镇)村企业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相结合。要注重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二、土地复垦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加强各类工矿废弃地的复垦管理。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同步进行。要及时复垦工矿建设新增的废弃地,努力做到新增废弃地全部得到复垦。要制定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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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尽可能分期得到复垦。复垦土地优先作为耕地,同时遵循适宜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宜林则林、宜渔则渔。

三、土地开发

未利用地开发应该严格贯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从易到难的原则,有序推进荒草地、滩涂等的开发。在开发前,对未利用地按照地理、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归类,并按照水文、水利条件和配套设施进行可行性分析。土地开发优先选择投入低、产出高、环境友好型方案。

第七节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土地用途分区 (一)土地用途分区的依据

土地用途分区是按照土地基本用途的不同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规划土地用途分区依据上级规划的要求、结合辖区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划定,落实县级规划中土地用途区的范围与界线,确定生态廊道与重点建设用地,制定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则,控制土地用途转变。

(二)土地用途分区的原则

土地用途分区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土地资源的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根据土壤、气候、水文等条件;(2)社会经济的历史和发展的需要;(3)土地利用主导方向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具有相似的土地利用方向划入同一分区,反之划入其它分区;(4)限制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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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便于管理;(6)用途分区为主、地域分区为辅。

同时,(1)用途分区必须体现土地利用方向、土地主导用途和土地保护、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对一致性;(2)用途分区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3)用途分区必须与土地利用调整指标相协调。

(三)土地用途分区的思路

根据元通镇的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自然生态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分等定级的结果及产业布局等条件,结合元通镇地势地貌及各类用地面积与分布特征,将本辖区土地划分为五个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

(一)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划定要求 1、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与允许建设区

(1)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划定。

(2)允许建设区应涵盖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城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等不同类型。

(3)允许建设区布局应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先选择有利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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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和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的方案,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少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

(4)允许建设区应与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的规模和范围一致。

2、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与有条件建设区

(1)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2)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应尽量采用主要河流、高速公路、铁路、绿化带、山体等具有明显隔离作用的地物。

(3)在无原则性冲突时,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可采用其他相关规划的同类边界。

三、土地用途区划定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关系

建设用地管制区应与本辖区土地用途分区相衔接,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相协调。土地用途区划定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关系见表5-1:

表5-1 本辖区土地用途区划定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关系表

土地用途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林业用地区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 限制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 建设用地管制区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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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农地区 限制/有条件建设区 第八节 村土地利用控制

一、确定各村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

各村要在本规划原则、目标指导下,积极配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布局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等新增建设用地,并分别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二、确保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得到优先落实 各村土地利用必须优先保障规划重点发展区域的建设用地需求;同时对规划确定的公路、能源等各类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用地规模以及具体位臵。

三、严格执行乡镇规划下达各项任务

规划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具体措施保障土地整治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第九节 近期用地安排

规划编制中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建设部署和土地供求状况,对近期土地利用做出安排,重点确定近期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控制、土地整治等任务和措施。近期规划目标为:

农用地面积1454.1公顷,其中耕地1233.5公顷,园地26.2公顷,林地14.4公顷,牧草地0.0公顷,其他农用地180.0公顷;建设用地489.2公顷,其中城镇用地121.1公顷,农村居民点209.0公顷,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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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06.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49.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7公顷;其他土地174.9公顷。

元通镇近期安排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1.7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0.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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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规划供选方案的拟定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供选方案的拟定

一、规划方案拟定的要求

1、在编制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过程中,分析土地利用的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根据土地利用调控措施、投入水平或保证条件的不同拟定规划供选方案。

2、每个供选方案均需保证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

3、对每个供选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综合评价后,提出推荐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二、规划方案的选择

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发展思想和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出两套规划待选方案。各方案的具体内容、可行性和效益情况详见表6-1。

表6-1 元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

基本 思路 综合 效益 方案一 优先布臵生态环境保护用地,开源节流并举,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护现有耕地,大力发展林木业,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较 好 方案二 考虑各类用地需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适当扩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 一 般 两个方案的不同主要在于规划期间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大小。方案一是根据优先布臵生态网络屏障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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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制定的。该方案结合元通镇实际情况,在保障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优先保障生态用地,大力发展优势产业,体现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方案二是根据土地需求确定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适当扩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经过综合评价,方案一原则性较强,综合考虑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预期综合效益好,因此作为送选方案。

三、方案的可行性论证

元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指导下,结合元通镇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历史和现状特征进行研究,参考各部门用地,多方协调后产生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土地利用规划的总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相一致,紧密结合各业经济发展,基本能满足各业对土地的需求。

2、切实落实上级下达的指标,基本能满足元通镇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

3、园、林用地指标易于实现。今后只要控制好现有林地,适当将宜园林地开发部分园地,园、林用地指标就可实现。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了“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配臵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方针,规划指标具有一定的弹性。

本规划对土地利用类型、区位、数量作了严格规定,保证了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的完成和落实。这样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保障了建设用地的需求。

综上所述,该规划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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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规划期内元通镇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方案,规划期末,元通镇辖区内土地利用结构将会有明显的变化,土地利用布局将更趋合理。

规划期内通过加大力度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生态化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及水源地保护和河道工程治理等,大大减轻了城镇快速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有力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可以预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将对区域土地利用产生深远影响,对于构建“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新元通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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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1、建立政府领导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并列入政府领导的任期目标,如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保有量、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作为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每年度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的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列入政府领导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并进行年终评定。

3、切实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努力盘活存量土地,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实行严格的分年度计划管理;树立科学发展观,要按分期实现的原则将主要规划目标分阶段纳入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

二、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与土地利用规划许可证制度,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将项目用地规划审核前臵。

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本规划是编制用地计划和审批用地的依据,对非农建设使用耕地实行规划许可并建立预报审批制度。

3、完善规划修改和调整机制。规划修改和调整需经原规划批准单位同意,并必须进行专业咨询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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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察,建立长效督察机制。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成立规划实施行政督察小组,对全区各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提高规划实施科技水平

1、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2、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参照原定规划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四、完善专项规划编制

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审定各专项规划的用地布局与规模。各部门规划、专项规划的土地利用必须服从本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和总体布局。

五、夯实规划实施的社会基础

广泛宣传,让社会各阶层了解本轮规划严峻的用地形势,全社会形成集约用地意识,各行各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高效集约利用土地。

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利用专家资源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请专家参与编制规划并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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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就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增强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建立规划编制与实施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让社会各界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重要性,自觉遵守、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规划编制与调整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心声;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和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项目实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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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sw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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