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湖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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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尔湖一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

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沙尔湖一矿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及程序,建立突发事故快速反应机制。使沙尔湖一矿有能力应对煤炭生产、筛选加工及运输过程中的任何突发事故,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集全矿的人力、物力进行统一协调、统一指挥,防止事故扩大,努力使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矿山救护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潞安新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沙尔湖一矿辖区内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及重大设施事故的应急救援活动。其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掘场、储煤场、筛分站、风化煤场火情事故、边坡滑坡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时启动该应急预案,并与潞新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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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沙尔湖一矿的危险性分析

2.1、沙尔湖一矿概况

我矿现有员工90人,矿田位于鄯善县城东南95km、七克台镇东南80km处,在三道岭矿区南西60°方向125km的位臵,行政区划隶属吐鲁番地区鄯善县七克台镇管辖。

矿田东西长约5.48km,南北宽5.09km,面积27.82km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

东经91°20′00″;北纬42°35′07″

沙尔湖一矿目前生产工艺采用单斗汽车间断开采工艺;剥离生产工艺流程为:采装 — 运输 — 排土场;风化煤生产工艺流程为:采装—运输—风化煤场;原煤生产工艺流程为:采装 — 运输 — 筛分站 — 筛分 — 储煤场。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危险源为火情事故,我矿地处常年多风、干旱,长期高温炎热地段且矿内无水源。曾发生过“6.25”煤炭自燃火情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主要原因为我矿坑下采场露煤面积较大,煤场储煤量已达60万吨,由于煤炭销售困难,煤炭裸露时间都远远超过3个月的煤炭自燃发火期,煤炭达到了自燃的极限,频繁自燃。但因我矿无水源、无消防管路,灭火设施不全,一旦发生较大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将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为矿班车运送职工交通事故,我矿离三道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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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远,职工每月上下班、休息需乘坐矿班车,存在道路条件差、长途运行等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多人伤亡。

3#危险源为掘场滑体滑坡事故,边坡滑坡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露天煤矿边坡的稳定与否,是直接关系到煤矿能否正常生产的重要前提,我矿是坚硬岩与软岩互层,软弱结构层(面)发育,软弱结构层(面)多或层间距较小,为基本稳定型。如果突然滑坡将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

4#危险源为因食品卫生中毒事故,我矿为驻外单位,地理位臵特殊,远离市区,交通不便,如因饮食卫生管理不严造成食物中毒,无法及时救治,将对我矿职工生命造成严重后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机构组成 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副矿长(安全、生产) 总工程师

副矿长(经营)

成 员:生产科科长、安检科科长、机电科科长、经营科科长、综合办主任、调度室主任、保卫科科长、筛分科科长、销售科科长、地测科科长及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

3.2、成员职责及分工

3.2.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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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完成事故抢险救灾的全部指挥任务。 3.2.2、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副矿长(安全、生产) 是矿长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指挥对伤亡人员的抢救、转运、现场扶救及事故救援物资的及时到位。

3.2.3、现场指挥部副指挥长兼技术专家组组长: 总工程师

在矿长领导下,参加抢救方案制订,保证抢救方案不违反有关技术规程。

3.2.4、后勤协调及善后处理组组长:副矿长(经营) 1 负责现场伤员临时处臵及联系鄯善县人民医院医院救护,响应时请求集团公司予以命令安排。负责事故抢救后勤保障工作。

2 协助做好负伤职工救治、职工队伍稳定及伤亡职工家属的安抚工作。

医疗救护组织组长:潞新公司驻矿卫生所 负责医疗救护,协调医疗救护工作 3.2.5、救援专业组组长:生产科科长 负责事故现场扶救及协助恢复正常生产。 3.2.6、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负责指挥救援物资、物品的调用供给。 3.2.7、物资供应组组长:经营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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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抢救物资及恢复现场急需物资供应,事故有关人员档案提供。

3.2.8、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检查科科长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调查。 3.2.9、现场保卫组组长:保卫科科长

协助公安部门封锁现场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有关人员调查取证。

3.2.10、事故现场恢复组组长:生产调度室主任 负责恢复现场生产及协调其它环节生产正常进行。 3.2.11、安全检查科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现场勘察、事故调查取证及现场扶救。

3.2.12、保卫科人员协助事故现场取证、护送伤亡人员和现场警戒保卫工作。

3.2.13、综合办公司人员参加事故有关人员取证及工亡职工善后处理工作。

3.2.14、经营科工作人员参加伤亡人员救治、费用支付、档案提供等工作。

3.2.15、事故涉及到的单位有关领导按职责参加相应抢救小组工作。

3.3、应急指挥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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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负责矿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3.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3.3、调动矿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应急救援资源。 3.3.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医疗救护工作。

3.3.5、调用矿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3.3.6、矿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3.3.7、完成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灾害程度等情况,制

定事故抢险救灾最佳方案,报请事故抢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防灭火措施及坑下、储煤场、筛分站、风化煤场事故预防措施

技术措施:

在开采技术方面,要正确选择科学合理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和开采程序,合理布臵采区,不得任意采剥,尽量减少煤层揭露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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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储煤场煤堆两侧留设消防通道,当部分煤堆积过长而自燃发火时进行消防用。储煤场配备铲车,进行辅助作业,避免部分煤堆积时间过长。

管理措施

坑内、煤场及风化煤场等重点部位需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由动用明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检科批准。

根据原煤生产计划和销售情况合理组织原煤产量,坑下禁止长期堆积煤炭.

掌握自然发火预兆,进行检查,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采煤生产过程中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浮煤、散落的原煤)要及时处理,高温火点及时处理将高温煤装运到指定地点掩埋等。

当发生火情,最先发现的人员应尽可能直接灭火,尽量控制火灾的发展。并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的地点和性质、范围等情况。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扑救,人身安全又受到威胁时,在弄清火情的情况下,火区人员要迅速撤离。

落实防火巡查人员昼夜巡视坑内、煤场及风化煤场,发现火情在火苗刚刚燃烧或火势较小时应使用离你最近的设备及灭火器材灭火。如果你已无法控制火情时,应远离火场,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4.1.2、矿班车运送职工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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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出车前,司机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系统、方向、转向等安全设施是否可靠;灯光、前、后视镜、雨刮等是否齐全、有效;各部螺栓是否松动,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以保证车况良好。

严禁车辆 “带病”行驶和冒险驾驶。 严禁违章超车及超速行驶。

车辆驾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关于下发沙尔湖煤业有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沙煤发【2010】40号)。

车辆发动行走前,必须鸣笛以示提醒乘车及其它人员,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季节性行车,要经常检查油位、油温、水位、水温。 车内严禁放臵危险物品(油桶等)。 管理措施: 1、人员要求

车辆驾驶为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驾驶员应保持精力集中、精心操作、谨慎驾驶,杜绝习惯性违章。

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及无证人员驾驶。 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证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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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科室部门职责

机电科必须实时动态监控,及时掌握车况,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调度室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了解掌握车辆及驾驶员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及车辆的运行。调度室及司机严格控制每趟班车人数,严禁超员。

4.1.3、食品卫生中毒事故预防措施 技术措施:

制定完善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霉变生虫、过期、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 采购的食品进库前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食品的色、香、味、形进行验收,合格食品入库储存,不合格食品退回。

3. 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4. 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 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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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7. 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要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8. 食品粗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不加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食品。

9. 动物性食品禽、肉、鱼和植物食品蔬菜、水果等分开挑选、去杂、清洗和加工。

10. 动物性食品之间分开处理,处理水产和处理肉、禽应分开进行,防止相互影响。

11. 烹调食品,中心温度达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且在≥60?或≤10?的条件下贮存。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调料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应认真检查,发现异、杂物等及时筛选,禁止使用假冒伪劣调料。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工作结束时将调料全部收入调料盒中并加盖存放。

4.1.4、边坡滑坡事故预防措施 技术措施:

定期进行地下位移监测,掌握第一手资料,应用计算机进行边坡位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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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岩移的观测工作,应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搞好地质测量监测配合,注意引进新技术、新仪器,研究新方法,采用测量方法观测,其方法、精度要求执行煤炭部颁发的《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

管理措施:

在雨季前,对有滑动迹象的边坡,要提出预报和处理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及地面大型设备或固定建筑物,有严重威胁的滑坡及滑坡迹象地段,要及时向主管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报上级机关。

对已出现的滑坡、有滑坡迹象及预计滑坡的危险区,必须进行岩移监测,监测工作采取专业小组与两矿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掘场必须进行长期岩移监测工作,及时提供信息,不断总结经验。

水是造成边坡滑坡的主要因数。在掘场、排土场周围,建立完整的防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为维护边坡完整,防止边坡滑落,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边坡上乱挖乱采。

4.2、预警行动

以上预防措施失灵,导致发事故或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4.2.1、下达预警指令。

4.2.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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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根据事态发展的资料,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3、信息报告与处臵

4.3.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汇报电话:0995-7668060 15026266991),矿生产调度室应立即通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

4.3.2、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直管的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安全监察处和分管经理汇报,必要时向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3.3、报告者应当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4、沙尔湖一矿应急指挥系统成员联系电话: 上级直管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 姓 名 连张

职 务 移动电话 长 15026258811 13031211607 勇 矿荣军 副矿长 15026258599 0995-7668060 12

张刘朱齐李幺王边张马韩闫姚邵李万钱李陈刘万明文纪纪乃兆小武 总工程师 15009951188 0995-7668060 宪 安检科科长 15026258955 13899333643 科 调度室主任 15022878407 0995-7668060 好 机电科科长 15026258551 13199719320 刚 筛分科科长 15022877480 0995-7668060 专 经营科科长 15022860028 13899352508 年 销售科科长 15026258567 13565707610 晶 综合办主任 15026250300 13899362561 彪 安检科副科长 15026265515 0995-7668060 树树建义 调度室副主任 15026266906 0995-7668060 强 调度室副主任 15026266110 0995-7668060 军 生产科副科长 15022877974 0995-7668060 江 生产科副科长 15022862803 13899366268 思祥 机电科副科长 15022877004 0995-7668060 江 筛分科副科长 15160857615 13899351200 永胜孟利万利 地测科副科长 15026251811 13031219781 国 经营科副科长 13565592105 15909020810 飞 经营科副科长 15299441065 15199550202 刚 销售科副科长 15026258158 13899336090 峰 销售科副科长 15026265852 0995-7668060 上级直管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部 门 联系电话 0991—2309269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机 13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 鄯善县应急办公室 鄯善县安监局行政办 鄯善县消防中队 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 安全监察处 生产技术处 生产技术处值班调度 0991—2819593 0991—4585062 0995-8381513 0995-8382828 0995-8311005 0902—6182916 0902—6182934 0902—6182935 0902—6182938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1、事故分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Ⅰ级响应。

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Ⅱ级响应。

5.1.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Ⅲ级响应。

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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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Ⅳ级响应。

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2、响应程序

Ⅰ级响应调动矿所有应急队伍,现场设立指挥部,协调抢救工作,调用所需设备、物资,通知急救中心赶赴现场参加抢救。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有关处(室)和上级监管部门。

Ⅱ级响应专业部门出动,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调用所需物资,通知急救中心赶赴现场参加抢救。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有关处(室)和上级监管部门。

Ⅲ级响应专业部门出动,动用部分应急队伍配合,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或赶赴现场并参与抢救。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有关处(室)和上级监管部门。

Ⅳ级响应专业部门出动,动用矿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转运救治,并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5.3、应急结束

矿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已经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第六章 信息发布

6.1、矿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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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滑坡事故发生时,该区间的设备操作人员,及时将设备驶离危险区,条件不允许时可放弃设备,人员及时撤离至安全区。

3、及时封锁该区间的所有通行线路,防止发生其它行车事故。

4、有人员负伤时,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地点,进行包扎、止血、人工呼吸。

5、有设备被埋没时,可动用设备施救

6、线路不通,汽车不能到达而人工也不能转运时,可动用装载机和挖掘机整修道路运送伤员。

7、人员不能从事故车体中救出时,可动用救援设备进行分离、吊离、火焊切割等方法抢救被困人员。

8、按规定做好伤员救治和工伤职工按规定赔付工作。

第九章 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培训:培训工作由副矿长(安全、生产)负责,安检科负责实施。

职责:根据救援预案制定沙尔湖露天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根据计划定期组织实施。

9.2、演练

9.2.1、矿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以矿生产中可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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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事故为例,由指挥中心发布命令进行局部的演练。

9.2.2、演练达到以下目的:(1)事故期间通讯是否正常;(2)人员是否安全撤离;(3)应急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加事故救援;(4)配备的器材和人员是否与事故规模匹配;(5)救援装备能否满足要求;(6)一旦有意外情况是否具有灵活性;(7)现实情况是否与制定的预案相符。

9.3、演练总结并对预案进行修订

第十章 奖惩

10.1、奖励

在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矿给予表彰奖励。

10.1.1、出色完成应急处臵任务

10.1.2、在抢排险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使矿和职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

10.1.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

10.2、惩处

10.2.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

10.2.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臵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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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不服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

10.2.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

10.2.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10.2.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10.2.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行为 10.2.8、其他特殊情况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报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及安全监察处备案,送协助及支持单位。

11.2、维护和更新

矿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条件如下:

11.2.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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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11.2.2、预案演练或生产事故应急处臵中发现不符合项。

11.2.3、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 11.2.4、其他需要修订预案的原因。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沙尔湖煤业有限公司一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审委员会编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矿各级别预案启动的同时,集团公司因本矿事故启动预案时服从集团公司预案。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章 附图

1、应急指挥机构图 (见附图1) 2、事故现场抢救指挥图 (见附图2) 3、事故现场抢救线路示意图 (见附图3) 4、沙尔湖一矿平面示意图 (见附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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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jy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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