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委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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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

发行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对推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结构、公司治理和融资行为还不够规范,部分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采取了政府变相担保等不规范的增信形式,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潜伏着一定的债务风险。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第1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券融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现就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融资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以及连带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申请发行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该不断增强公司的自营性收入,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政府项目回购或政府补贴的,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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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除必须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必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统计口径见附表),作为核准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参考。如果该类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在地政府负债过高,其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讲不予以受理。

二、规范担保行为

根据《担保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地方政府的担保行为,有效隔离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等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方式,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或增信。以资产抵(质)押方式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提供增信的,其抵(质)押资产必须是可依法合规变现的非公益性有效资产。投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收入70%以上来自当地政府的,不得对其他企业发债提供担保。

三、确保公司资产的真实有效

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必须依法严格确保公司资产的真实有效,必须具备真实足额的资本金注入,不得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等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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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作为资本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资产”是指主要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且依据国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或不宜变现的资产。对于以不实资产或上述不当资产注入公司资产的,必须从净资产规模中予以扣除。

四、强化募集资金用途监管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所募资金,应主要用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所投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对于发债资金用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疆和藏区发展和建设、重大自然灾害灾区重建项目建设,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领域项目建设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核准。发行人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产用途。

五、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的职责

债券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债务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应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为债券投资人和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公正、客观、准确的债券发行文件,不得弄虚作假并提供错误信息和文件误导投资人和审核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在对来自政府的收入占比超过公司收入7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信用评级时,需要参考公司所在地政府债务和综合财力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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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评级结果。

六、加强还本付息监督与管理

债券主承销机构对于所承销债券,应该在债券存续期内提醒债券发行人及时还本付息,以及债券回售安排的履约。为了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及时还本付息,发行主体应当在银行建立“偿债资金专户”,在债券存续期过半后各年度,按剩余年份平均列支还本付息基金。

七、加强信息披露

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应按照现行规定披露发债募集说明书以及备查文件;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除应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定按时披露财务报告和企业的重大事项外,还应按时披露偿债资金专户的资金筹集情况。

附表: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综合财力统计表

二O一O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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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综合财力统计表

单位:万元 地方债务(截止XXXX年X季度) (一)直接债务余额 1、外国政府贷款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1)世界银行贷款 (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 (4)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3、国债转贷基金 4、农业综合开发借款 5、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 6、国内金融结构借款 (1)政府直接借款 (2)由财政承担全部偿还责任的融资平台公司借款 7、债券融资 (1)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 (2)由财政承担全部偿还责任的融资平台债券融资 金额 地方财力(XXXX年度) (一)地方一般预算本级收入 1、税收收入 2、非税收入 (二)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收入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3、税收返还收入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四)预算外财政专户收入 金额 5

8、粮食企业亏损挂账 9、向单位、个人借款 10、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11、其他 (二)担保债务余额 1、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 2、政府担保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1)世界银行贷款 (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 (4)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3、政府担保的国内金融机构借款 4、政府担保的融资平台债券融资 5、政府担保向单位、个人借款 6、其他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一)+(二)×50% 债务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地方综合财力)×100% 地方综合财力=(一)+(二)+(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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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粮食企业亏损挂账 9、向单位、个人借款 10、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11、其他 (二)担保债务余额 1、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 2、政府担保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1)世界银行贷款 (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 (4)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3、政府担保的国内金融机构借款 4、政府担保的融资平台债券融资 5、政府担保向单位、个人借款 6、其他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一)+(二)×50% 债务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地方综合财力)×100% 地方综合财力=(一)+(二)+(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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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5w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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