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进教师听课的通知(发展中心通知2013年第1号)

更新时间:2023-03-08 05:54:5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知

2013年第1号

关于尽快安排新进教师听课的通知

为落实“新疆农业大学新进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有关规定”(新农大人发﹝2005﹞20号)的精神,推动新进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认识高等教育工作特点,学习高等教育理论,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技能,尽快适应和胜任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现有如下工作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尽快完成:

1、为新进教师配备导师,并制定指导方案,指导方案应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2、制定本学期新进教师听课计划表(空白样表见附件1)。新进教师听课总量每学期不少于20学时,其中10学时用于听取专业课程教学,10学时用于听取讲课优秀的教师的课程(两者重叠时需增加听课学时)。新进教师听课后及时填写听课表(空白样表见附件2),并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将上月的听课表交至“本组组长”,组长负责将本组听课表及时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存档。纸质空白听课表由各相关教学单位印制和发放。

新进教师指导方案与新进教师听课计划表(电子版)请于9月25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张平 联系电话:8762475,18600364795 附件1:新进教师听课计划表(空白样表) 附件2:新进教师听课表(空白样表)

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部分授课优秀教师名单与本学期课程表

附件1:

新进教师20 -20 学年 学期听课计划表

新进教师姓名: 所在学院: 指导教师姓名:

类型 专业课听 课安排 优秀教师 课程听课 安排 课程名称 讲授教师 要求的听课频数 注:1、听课总量每学期不少于20学时,其中10学时用于听取专业课程教学,10学时用于听取讲课优秀的教师的课程(两者重叠时需增加听课学时)。2、本计划一式三份,新进教师、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一份。

附件2:

新进教师听课表

听课人姓名: 所属单位: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第 节 所听课程名称: 教室号: 课程属性: 班级: 任课教师单位: 理论课□实验课□ 任课教师姓名: 教师讲课内容: 听课心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3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