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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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

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财办〔2011〕68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根据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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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省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决定从2011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以“一卡(折)通”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现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办?2011?5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惠民补贴政策,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各主管部门权责不变、分工协作; 发放流程规范透明、方便高效;

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集中整合、一卡(折)发放。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卡(折)通”制度,实行“一人一卡(折)一号”

“一卡(折)通”就是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拨入代理金融机构的内部结算账户,由代理金融机构将补贴直接打入个人存折账户的兑付方式。

“一人一卡(折)一号”就是为便于统一管理,经财政及有关部门审定后,给每个享受财政补贴的人民群众设定一个编码,由代理金融机构为其开办一个储蓄卡(或存折),实行“一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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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折)一号”。

推行“一卡(折)通”改革,一是整合、清理和规范,对以往办理的各种财政补贴专用卡(折)重新梳理,指定一个作为“一卡(折)通”专用卡(折),其他的卡(折)转变为普通的储蓄用卡(折),本人可自行选择留用或销户。二是对需要发放新卡(折)的对象,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发放,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对于以户为单位发放惠民补贴资金的,要将惠民补贴资金直接打入户主的存折账户。

对于通过减免方式享受到的补贴,这类补贴资金不是直接支付给人民群众,而是支付给相关机构(或公司)。这类机构作为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不需要办理“一卡(折)通”专用卡(折),直接使用单位现有的银行账户即可。

(二)纳入“一卡(折)通”的资金范围

?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已明确了纳入“一卡(折)通”的补贴资金范围,共计31大类,43小项。其他补贴项目和新增补贴项目也要逐步纳入“一卡(折)通”管理。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8月20日)

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惠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一卡(折)通”改革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市、区)要相应地发布?告城镇居民和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宣传改革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具体明确补贴资金的标准及政策依据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1日-10月31日)

制定工作方案。各省辖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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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软件系统。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发?河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信息系统?。该系统采用市级集中部署模式,各县(市、区)及乡镇通过财政广域网连接到服务器;数据库使用ORACLE10g,可与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共用小型机系统,存储设备可适当扩充;中间件采用WebLogic8.1.5,需另配一台高性能服务器作为应用服务器。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各省辖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做好软件的安装部署工作。

开展业务培训。市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和乡镇财政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和软件操作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省财政厅负责软件培训的师资调度和时间安排,各省辖市财政局要向省财政厅报送培训计划。各级财政部门自行负担培训费用,包括学员的食宿、师资教材等费用。

采集整理信息。乡镇政府组织负责补贴项目管理的相关站所,根据职责分工,采集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折)通”卡(存折)号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群众签字认可后,建立信息数据库。

9月底以前“一卡(折)通”存折必须认定发放完毕,各项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折)通”发放。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省辖市财政局负责对本辖区的县(市、区)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逐项验收,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1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提交书面报告。省财政厅年底前会同有关厅(局),对全省“一卡(折)通”改革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四、工作要求

推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地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对惠民补贴资金进行整合,确保惠民补贴资金按时发放。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给受益群众的“一卡(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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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存折),不得委托别人代领代发。对居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农户,乡镇财政所人员要服务上门,直接将“一卡(折)通” 卡(存折)送达农户。对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由乡镇财政所妥善保管“一卡通” 卡(存折),未经本人授权,不得发放给任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按有关金融法规办理。

相关部门对采集的惠民补贴资金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对资金发放进行监督;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硬件设施,实现县乡联网,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工作保障。

补贴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确定相关惠民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做好相关证件的发放;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变更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职能站(所)、村委会对群众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审核;落实惠民补贴资金“一卡(折)通”改革中各站(所)间的衔接工作;抓好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做到制度上墙、政策公开、责任到人、热情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代理金融机构负责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储蓄卡(存折)的办理;告知群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卡(存折)的方法,存、取款要求和免费查询的方式方法。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遵守“六到户”、“六不准”的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级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将惠民补贴资金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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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6o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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