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10-08 23:5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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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怀生命之感

今日阅读了梁漱溟先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著作中的许多部分都对我有所触动,引我思考。思考数日,觉得最为受益的便是:生命之感。

生命之感,在贾老师讲解中国哲学,讲解梁漱溟先生的哲学过程中,有过多次的介绍。同时,生命之感在我个人的生活学习过程中也有过体验。生命之感是由生命个体体验到的,倘若进行概括定义,恐怕就会改变本意。但为明确生命之感,我将自己认为的生命之感描述一下。生命之感,主体自然是人。感,感触,真情实感。感的对象既可以是本体,也可以是源于本体的万物。故生命之感即人对万物及本体的真情实感。但是这里的真情实感必须加以界定说明。生命之感并非单纯的人受外界刺激而产生的情绪变化。感,必须与生命联系起来,生命之感应是人对万物的最真实流畅的回应。如果一定要对这种回应有个概括,勉强称之为生命直觉的情感(此处直觉非生物学之直觉),也可以说是儒家讲的“性”。

生命之感是人所固有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烁我也,我固有之。”孟子所言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皆是生命之感。“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也说明这一点。但生命之感并非本能。

生命之感表现在人对所感对象的态度或方法上。人对所感对象的态度方法有两种:一为直觉感应,一为理智认知。真正的生命之感是同所感对象的共鸣,既是对所感对象的生命直觉之感,也是对人的生命存在状态的开显。这并无主客之分。但是一旦带着认知的态度或者功利的思想,那就不再是流畅真实的生命之感,而是死板的主客二分的物我关系。孔子因宰我认为服丧期间食稻衣锦可心安,而叹“宰我不仁”。“不仁”即为无生命之感,这全因宰我“情感薄直觉弱”,不能通达一体性。宋代朱熹的话“存天理,灭人欲”便是对人与所感对象关系,人对所感对象的态度做了很好的阐释。“天理”即中国哲学之本体,本体是人生命开显的最完满阶段,是生命之感不断累积发展的最终结果。“‘人欲’即私心之欲,它不一定是声名利的欲望之类,更是理智的一切打量,计较,安排,不由直觉去随感而应”——《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因而“存天理,灭人欲”是要让人回到直觉下的绝然一体性状态,而不是理智下的主客分离状态。

生命之感之所以不能运用理智,而需借助直觉,是因为倘若用理智去判断,形容,对比等,就是将所感之物对象化;而直觉是把所感之物纳入自己的生命中来,与所感对象产生共鸣。借助这样直觉的生命之感,可以将人与所感对象的关系极大松动,使人的生命拥有无限之开显,进而获得生存的真正自由。而在理智思考下的物我关系,只

是死板的工具化对象化的关系,一切可能的开显状态,都被一个固定概念封死。在这种狭隘的生存视野,生存状态下,人类的危险性也是很明显的了。因而常怀生命之感,算是很重要的事情。

常怀生命之感应是通达形而上学最高本体,到达“圣人”最基本的道路。《中庸》有言:“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率性:遵循人的本性,即遵从人的生命之感。人的绝然一体性就应该是基于生命之感的。不能做到常怀生命之感,那么就不可能证得本体,达到至善。

因怀生命之感以至至善,达本体,孔子与释迦牟尼可谓典范。孔子固然是随感而应,“喜怒哀乐皆发而中节”,但我认为孔子的人生态度或者情感倾向,应是“乐”居主流,《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也能寻出这种看法。相比较,释迦牟尼则是其生命之悲过于强烈,才导致其寻找出世之路。(个人认为,悲乐同喜怒哀惑恶惧忧等情感是不同的)

孔子的生命之乐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有这样的描述:“他原不认定计算而致情致系以外,所以他毫无所谓得失的。而生趣盎然,天机活泼,无入而不自得,绝没有一刻是他心里不高兴的时候,所以他这种乐不是一种关系的乐,而是自得的乐,是绝对的乐。”“叶公与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儿子让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初看孔子所言,觉有待商榷,实际上孔子所言极是。孔子所言“直”正是不计算打量,单靠直觉的生命之感。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就是因为巧言令色遮蔽了本应顺应本体的真实情感,自然就“不仁”,就失去了主客合一的一体性,而落入计划打量的二分状态,理智状态。孔子常怀生命之感,因而其情感皆为真实流畅的,发而中节。孔子的生命之感虽以“乐”为主,但也不免悲时——“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子之恸,而谁为?’”孔子因高足之逝而悲,也是孔子怀生命之感的一个表现。

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详细论述了释迦牟尼出世的原因,即深感生命之悲苦。书中将释迦牟尼的四次出行归为两种问题:一为众生的生活都是相残的,二为众生的生活都是无常的。因这四次出行,两种问题,释迦牟尼深感生命之悲苦,这种悲苦之感不是理智作用后的结果,而是纯粹直觉的。梁先生有言:“印度人之怕死,非怕死,而痛无常也。于当下所亲爱者之死而痛之,于当下有大哀哭其亲爱之死而痛之,不是于自己的未来之死而虑之。”此种情感唯有出世可以平息。而释迦牟尼最终修得正果,与他这超人的生命之感是有很大关系的。虽然儒家是要从现世生命解放,实证本体;儒家是从现有生命中,来证到生命的绝然一体性,但他们基于的都是能达主客一体的生命之感。

佛教言众生皆苦,而这苦根本源于二执:我执,法执。一切苦都是有所执着,执着既是情感也是态度。而这执着粗略理解起来,便是理智的判断,打量等,都是将所感之物对象化导致心生执著。对象只有依赖人的生命才能得以显现,而人却将这必不能分的所感对象置于

生命之外。因而这一切理智作用下的执着之感都是不真实的。

然而反观今日,且不说一体性的生命之感,就连基本的人的理智情感(理智情感,道德情感,生命之感应该各有不同)都很缺乏了。同样是面对生命,孔子“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子于是日哭,则不歌”;现在社会之人,在面对一个生命的消逝时,有的却是笑眼围观的态度,何等残忍。对人如此,对动物,对植物,对建筑,对实物更是肆无忌惮。《中庸》有言:“小人之反中庸,小人而无忌惮也。”这直接指出了现实社会如此之原因——人类早已远离生命之感,不是中庸,不是本体。所有行为,乃至所有感触皆要有所回报,一颗心忙于算计比较打量,全然不顾自己所走之路实为死路!

因而,要想唤醒人类本善的心性,就必须使人常怀生命之感。只有常怀生命之感,才能真正将人类生存的狭隘局面打破。设想一个人若能做到怀生命之感,那他绝不会视其他生命之痛而不动心,绝不会残害他物而不洞然,因为这痛就是自己内心之痛,有物被残害实为自己被残害,没有外于心的物,也就没有外于心的痛。同样,因为没有外于心的物,何来苦苦执着?于此可见,从根本上解决现实问题,非从生命之感入手不可。不然单纯的提倡道德,依靠法律,只能是表面的敷衍,一时的自我麻痹。并非是要人人来做哲学家,但是不能做到常怀生命之感,纯靠理智去计算打量判断,只能是固步自封,绝无生存自由之希望。

《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读后感

田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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