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07-22 05:32: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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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优抚医院、三河煤矿医院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医疗纠纷,根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范措施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

医疗安全第一”的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及抢救药品要处于良好齐全状态,保证随时投入

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总院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之间应相互

配合相互维护;严禁在患者面前谈论病情或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期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诊疗工

作。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在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押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或打架斗殴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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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特殊身份的患者;

(14)过敏体质者;

(15)自带药品来我院进行有创治疗者(输液、肌注)。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及院长必须亲自过问

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

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

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及无菌操作规

范,对疑似传染性疾病病人必须做好隔离及消毒工作,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

10、各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填写知情同意书,配备抢救设备,

并保证随时可用。医技科室接到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1小时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

急诊X线、B超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1、病历书写必须严格按照《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我院的《病历书写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书写,按时完成,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填写。

各科主任必须及时检查住院医师的病历书写情况,医务科负

责监督检查。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必须用规范的医学术语书写病历,做到格式正确、用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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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体详细、内容全面、客观真实、描述准确。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5)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6)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7)抢救记录要真实完整,如未能及时书写,须在抢救结束后6h 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应有防犯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9)输血、造影、介入、气管切开、化疗及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10)住院患者由护士向其详细告知入院须知及注意事项,暂时离开病区时要签署“住院患者暂时离院声明书”对以上内容,主管医师及当班护士必须做好文字记录,并让患者或委托人

及时签字。

二、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意外、差错事故、(输液反应、过敏反应)及突

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当班医务人员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长及医务科,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一切努力挽救患者生命。

2、由医务科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医疗差错、事故原因。必要时组

织多科会诊。

3、本部门的应急小组成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岗位参加抢救工作。

4、院长组织医务科及科室主任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制

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部门负责人、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解释及处理。

5、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

的病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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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医务人员、

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务科保管。

7、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8、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情经过写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

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成立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王国权

副组长:刘江群、张建华、刘庆义、侯威、贾春新、谢建新、廖清成员:黄玉华、于海滨、程畅、吕武庆、刘峰书、沈洪雨、吴春燕、冯翠、田继红、李红梅、王学伟、史丽、周悦、张艳君、王甲楠、吴亚飞。

小组职责:

1、在组长及副组长领导下,参与全系统的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工

作,包括医疗、护理、药房及药品供应、后勤保障等。

2、参与全系统紧急医疗救护、危重症患者抢救及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理。

3、应急预案启动时,所有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

置。全力以赴的投入到医疗救治工作中。

4、小组所有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守各项操作

规程和诊疗规范,做到招之则来,来之能战,一切行动听指挥。

四、附则

1、本预案由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各部门科参照本预案制定适合

本单位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切实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

2、因医务人员玩忽职守、工作懈怠、处理不力导致医疗事故发生,

按《侵权责任法》《国家执业医师法》及医院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总院办 2012 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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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s9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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