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考试)2014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备考资料(六)

更新时间:2024-05-27 22:1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微信jx-offcn-com

(银行考试)2014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备考资料(六)

授信业务法律规定

授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作出保证,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授信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统一授信原则 4.统一授权原则 授信审核

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在评级后,贷款人的调查人员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型、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定、评定,复测贷款风险,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当报上级审批。

贷款法律制度: 1.贷款的法律含义

贷款是指法律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约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期限由客户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

2.贷款法律关系主体 (1)贷款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狭义的贷款法律关系是指贷款合同(或称借款合同,下同)法律关系,即基于贷款合同而产生的债券债务关系;广义的贷款法律关系除包括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外,尚包括委托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及附属于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担保合同法律关系。与此相适应,贷款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贷款主体),从狭义而言即指贷款合同主体,包括借款人和贷款人。而从广义来看,还应包括贷款委托人、担保人在内。

(2)借款人 借款人的权利:

①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②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③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347526339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微信jx-offcn-com

④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人民银行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⑤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借款人的义务:

①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②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③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④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⑤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⑥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对借款人的限制:

①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②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③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⑤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⑥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⑦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⑧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347526339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0x77.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