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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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县委文件

邵发〔2012〕7号

中 共 邵 阳 县 委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邵阳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邵阳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

邵阳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0﹞36号)和《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发﹝2011﹞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此次镇机构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机构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相互配套、结合进行的思路进行。改革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精简、统一原则。精简机构人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坚持政事、政企分开原则。合理界定镇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事业站所公益服务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效剥离经营服务职能。

三是坚持权责统一原则。明确县镇事权划分,理顺条块关系和职能分工,明晰乡镇功能。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确定镇人员编制时,在上级核准的总编内,注意结合人口、面积、财政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环境、民族构成等因素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做到改革程序合法、改革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改革期间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政治保持稳定,避免大的波动。

六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认真领会机构改革精神,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切实组织实施好职能、工作、资产的交接,人员定岗、分流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改革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改革的范围和对象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镇机关、事业单位及经组织、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共同办理正式手续的在职人员。 三、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一)明确乡镇类别

1、此次乡镇机构改革类别划分按照中编办﹝1993﹞17号及湘编办﹝1993﹞3号文件规定执行。全县22个乡镇划分为四类。

一类乡镇(6个):塘渡口镇、五峰铺镇、白仓镇、黄亭市镇、郦家坪镇、九公桥镇。

二类乡镇(11个):谷洲镇、下花桥镇、长阳铺镇、塘田市镇、金称市镇、岩口铺镇、小溪市镇、河伯乡、霞塘云乡、蔡桥乡、长乐乡。

三类乡镇(4个):黄塘乡、诸甲亭乡、罗城乡、黄荆乡。 四类乡镇(1个):金江乡。 七里山园艺场参照四类乡镇执行。 (二)界定乡镇机构职能

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要着力增强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三)精简乡镇机构 1.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按照市编委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我县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如下:

党政综合办公室(含党务、政务、团委、工会、综合协调、应急、统计等职责);

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含农村经济、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交通通讯、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经营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等指导和管理职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ki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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