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样品的抽取和处置管理程序

更新时间:2023-09-24 14:38:01 阅读量: IT计算机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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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XXXXXXXXXX站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XXX-TX-CX-19 第 1 页 共 3 页 第X版 第 X 次 修订 颁布日期: 年 月 日 样品的抽取和处置管理程序 1 目的

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并且根据客户要求做好样品的保密安全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实验室各类检测业务中检验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项的管理。本程序不适用于标准样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收样室负责对检验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验要求的适应性进行验收,记录接收样品状态,建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登记入库、贮存、退还样品,并负责将样品及其资料传递到检验室。

3.2 检验室负责验收本科室接收样品的状态,以及样品在检验、流转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4 样品的接收与识别

4.1 抽样人员抽回的样品及抽样单交样品接待人员接收,接待人员应对样品的有效性及检验适宜性进行验收,并在任务书上对样品进行描述。

4.2 客户送检样品,由客户填写《委托检验受理单》接待人员根据客户的检测需要,检查样品状态(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清点样品,对样品的有效性及检验适宜性进行验收,并在任务书上样品进行描述。

4.3 接待员在下达检验任务前,应对客户委托检验事项按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4.4 接待人员出具编号唯一的流转任务书,随同样品交样品管理员,样品管理员根据该流转任务书编号,建立样品唯一识别性号码,录入计算机。样品入库。 4.5 样品不同试验状态用“待检”、“在检”和“检毕”标签加以识别,并同样品唯一性编号一起贴在样品上或样品包装上。

4.6 检验中需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检验的,业务接待员应在受理单中注明,客户签字认可。

4.7 样品在样品室应按待检、检毕情况分区保管,保持样品有序、整齐、干净。 4.8 遇工作任务紧急时(如加急、特急检验),接待人员对样品编号后,样品可直

重庆XXXXXXXXXX站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XXX-TX-CX-19 第 2 页 共 3 页 第X版 第 X 次 修订 颁布日期: 年 月 日 样品的抽取和处置管理程序 接由样品管理员交到检验室,经确认样品状态签字后,即可进行检测。

4.8 遇工作任务紧急时(如加急、特急检验),接待人员对样品编号后,样品可直接由样品管理员交到检验室,经确认样品状态签字后,即可进行检测。 5 样品的流转

5.1 检验室在检验前领取样品时,要办理出库手续,确认样品状态并在所内计算机网络上签字。

5.2 检验室对领取的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有任何疑问,或对客户的检测要求不明确,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样品有异常情况时,检验室应通知综合服务科样品管理员(或接待员)尽快与客户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和认可后再进行检测。 5.3 检验室的样品应按待检和在检状态分别存放,并按检验室内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5.4 样品由主检室传递到辅检室时,填写《样品流转卡》但样品识别号不得改变。 5.5 样品在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应加以防护,应严格遵守有关样品的使用说明,避免受到非检验性损坏,并防止丢失。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向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应立即与客户联系。

5.6 检验完毕,检验人员应及时将样品退还样品库(包括被损坏的检毕样品),同时办理还样签字手续。样品管理员应在检毕样品上标注“检毕”标识。 5.7 对能保留在检验报告中的样品,应将小样贴附在检验报告中。 5.8 样品的贮存

5.8.1 样品由样品管理员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样品室。检验室领取样品时,由样品管理员负责取放。

5.8.2 样品应整洁、安全、无腐蚀。为防止潮湿引起霉变,样品室要注意干燥和通风,为防止虫蛀,应定期施放防虫剂。

5.8.3 对要求在特定环境下贮存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5.9 样品的处理

5.9.1 委托检验在客户领取报告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样品退还。监督检验合格

重庆XXXXXXXXXX站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XXX-TX-CX-19 第 3 页 共 3 页 第X版 第 X 次 修订 颁布日期: 年 月 日 样品的抽取和处置管理程序 样品在客户领取报告时退还,不合格样品保留期不得少于报告的规定的期限,一般保留到后处理完毕后退还。仲裁检验的样品要保存到法律执行完毕后退还。

5.9.2 留样期一般不超过半年,超过半年客户不领取或客户同意本所处理的样品, 由办公室提出待处理样品清单和处理方案,填写《样品处理申请表》报站长批准后,按确定方案处理。样品管理员负责具体处理工作,作出处理记录,明确样品去向,并将记录存档管理。

5.9.3客户提出要复验时,用保留样复验测试。若无保留样,应向客户解释,若客户重新送样检测,不得以复验性质出具报告。 5.10 分包和本所外检验样品的管理

5.10.1 检验室对提供给分包实验室的样品,在交付前应检查样品完好性,交付分包实验室的样品应有对方接收凭证,并明确检毕样品退样方式。

5.10.2 对根据检验工作需要在本站外检验的样品,各检验室应有保护样品完整性的措施,做好样品的标识和管理工作。 5.11 无效样品的确认

5.11.1 业务接待人员在接收样品时,对抽取的样品无正式抽样手续、样品与抽样不符(包括:生产单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等)、抽样单填写错误,抽样单签字后改动,样品损坏或缺陷,视为无效样品,应退回抽样人员重新抽样。

5.11.2 检验室对无唯一性编号和达不到检验要求的样品,应填写《不符合样品处理记录》并返回样品管理人员重新确认样品。 5.12 样品的记录与安全

5.12.1 本实验室严格按委托方的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样品检测、贮存与处置,对委托方的样品,有关信息资料负保密责任。留样期内的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 5.12.2 本实验室在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以及随样资料的管理中,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样品的安全和机密。样品非检验损坏或遗失,由综合服务科汇同相关科室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负责对客户赔偿。 6

相关质量记录 6.1样品接收单 6.2委托检验登记表

6.3监督检查(统检)样品开箱验收单 6.4检验任务单 6.5样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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