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的种类

更新时间:2023-08-07 08:0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法定传染病的种类:

法定传染病包括37种,分甲、乙、丙三类 甲类传染病(2):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痢疾。

丙类传染病(10):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传染病的报告时限:

对甲类传染病、一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与6小时内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艾滋病、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痢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k9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