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八所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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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八所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了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情况,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为经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学校在编在岗在职的教职工。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即市财政拨付给我校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固定津贴总额。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得分作为分配的依据,没有参加绩效考核或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此项工资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向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计算公式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标准时总数)×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标准时=该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设置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 1、管理责任津贴

用于校内教学教研、行政管理等管理工作责任津贴。可设置为固定津贴,也可设置为浮动津贴。(建议班主任岗位津贴设为固定津贴,平均每月不少于200元,按校内班主任考核办法考核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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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一:管理岗位责任津贴]

1班主任及基层管理责任津贴:○(元/月)

岗位 标准 班主任 180—260 教研组长 80 备课组长 50 2行政管理责任津贴:○(元/月)

岗校长 位 按上级规标定由准 财政拨发 经上说级考明 核 副校长 主任正职 主任副职 年级长 400 280 200 260 多职同兼(含同级待遇)以最高标准计 2、校内特殊工作项目津贴 用于非普遍性或特殊性工作 [参考二 特殊工作项目津贴] 项晚修辅导 目 标高三:25元/节 15元/节 准 其它:20元/节 3、教学研究、竞赛辅导、工作管理等个人性奖励。该项目从学期总额预留中支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后设置标准。

4、工作量统计

以浮动津贴方式进行工作量统计。

设置为满工作量、超工作量、辅导、第二课堂、出题、监考、阅卷、考勤等项目。我校建立相关的工作量考核体系,以标准课时数的方式进行统计公示。

[参考三 工作量统计标准] 一、 教学工作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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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安全执勤 行政领导值班 非工作时间紧急校务 20元/节 10元/小时 1、任课教师满工作量标准与学科系数(周教学课时标准) 高中学段 以每周15标准课时或每期(4周)60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标准 高一 高二 高三 系数 系数 系数 语、数、外 理、化、生、政、史、地 音、体、美 1.5 1.5 1.6 1.3 1.3 1.5 初中学段 以每周15标准课时或每期(4周)60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标准 初一 系数 初二 系数 初三 系数 语、数、外 1.4 1.4 1.5 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 1.2 1.2 1.3 音、体、美、信技、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 1.1 1.1 1.1 1.1 1.1 1.2 技术 1.1 1.1 1.2 1、上表已体现学科间的差异; 2、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满工作量者可通过承担其它教学工作进入合计; 3、教学工作量由教学课时、学科补时、代课时、毕业班补时、跨年级补时、兼职课时等组成 2、周课时满工作量标准(周实际课时标准) 职位 校长 副校长 主任 工会主席、团委书记 副主任 语、数、外 理、化、生 政、史、地、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音、美 体育 按所任教学科、年级计系数。 *实际课时超过满量时上限为超课时,不到满量实际时下限为不满工作量,按实际任课时数计算。非行政管理岗位均按教师学科满工作量标准与系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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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量实际时 0—2 3—5 6—7 7—8 8—10 12 14 15 16 14 二、 任课教师教学常规月考核表

要点 按学校教师备课制度备好课。书写课时教案时1教学课题○2一般有:○3重点与难点教学目标○1 备课教案 4教学过程○5教学用具○6作业布置○7板书设计○8教学后记等。有学案○的教案可简单些。 按学校上课制度上好每 节课 要求 1检查时无故不交备课○2本,每人次扣1标准时。○缺课时教案每人次扣2标3教案不规范扣1准时。○标准时。 试卷教案、初三、高三复习课教案按学校要求。 1凡违反上课纪律,每节○2抽查听课扣1标准时。○出现思想性错误,知识性错误,效果极差者扣1至2标准时。 1不按要求布置作业每少○2不按1次扣2标准时。○要求批改作业,每次扣1标准时。 考核分 自复总评核分 分 分 2 上课 按学校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布置 制度,作业量要适度,形式多样 3 作业批改要及时,有批作业批改 改标记、批改日期等 按学校考试与评价制度4 考试考查 进行考试、考查、分析、评价 按学校课外辅导制度进行个别辅导和限时集体5 辅导 辅导 对不负责,弄虚作假者,每人次扣2标准时 1对违反规定,挤占学生○2时间者每次扣1标准时○不给学生辅导而引起学生 及家长强烈反响者,每人次扣1标准时 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未按进度完成教学任务者6 教学进度 度,制订工作计划(含每人次扣5标准时 教学进度) 1检查时无故不交听课按学校听课制度认真听○2课和评课,一般每月听本,每人次扣2标准时○37 听课 课4次 每月少一次扣1标准时○ 检查时发现抄袭、造假听课记录,每次扣1标准时

三、 教学工作补时(以标准课时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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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科补时(标准时/周;不再计早读、早操、集会补助) 科目 项目 补时 语文 早读 1 英语 早读 1 体育 集会、早操 2 2、毕业班教学补时(考试科目): 1标准时/班/周;体育科为1标准时/科任/周。

3、跨年级补时: 1标准时/教案/周。以实际课时多的所在年级为主,按课时少的计算跨年级,按跨年级周实际教案数计跨年级标准时数。[音、体、美、技术、实验以1标准时/年级/周进行计算。]

4、部门兼职工作量:因工作需要聘用教师协助管理部门完成工作或兼职管理部门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校长申请,并核定工作时间与工作量(标准时),经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批准后聘用。(首先考虑聘用工作量不满的教师协助或兼任工作,个人工作量加上兼职工作量达到或超过满工作量标准时,计满工作量补时,不足者仍不计入。超出部分按超课时计。)

5、超课时补时:2标准时/超1节。教学工作量超过满工作量标准,每超1节按2节计。

6、满勤补时:20标准时/学期。按时到岗,不达全勤不计满勤补时。 四、 其它教育教学活动标准课时 1、学校安排的辅导课:0.8标准时/节。

2、学科竞赛辅导:2标准时/节;由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确定辅导学科和辅导时间段。

3、体育竞赛辅导:1.5标准时/小时;(参加省市运动会\\专业训练)由教学主管部门确定指导教师及核定训练时间。

4、出题补时:5标准时/科〃份;(每学期计月考、中段考和期末考试)。 5、阅卷补时:2标准时/科;(同上。教师有阅卷义务,拒绝参加本学科阅卷,按此标准倒扣)。

6、监考:(校内)2标准时/科;(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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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师徒结对指导老师:1标准时/周(须完成规定任务)。 五、 其它专业技术、一般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学校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工作强度等制定满工作量标准,通过出勤、服务质量、工作成绩等设立考核项目,通过计标准课时数或与工作评定等级相结合。

1、工作量补时: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教导处和政教处人员)计为12标准时/周;工勤岗位人员为10标准时/周。该项要求上班工作时间以8小时每天,完成工作任务为准。

2、满勤补时:20标准时/学期。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量,全勤。

3、期末进行“工作表现”等级评定:

优秀(15%)——学期合计工作量标准时×1.2倍计; 称职——学期总工作量标准时×1倍计; 基本称职——学期总工作量标准时×0.9倍计; 不称职——本学期不发奖励绩效。 六、考勤项目

1、迟到、旷课或旷工:迟到三次计旷工1天,旷课(旷工)三天内,每天扣4标准时,不发满工作量补时、不发满勤补时。连续旷课(旷工)达3—5天,当月标准时数合计为0。连续旷课(旷工)超5天,或累计旷课(旷工)超过10天,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并作为其它工作评价参考。

2、校会(或集会)、集中学习等缺勤:迟到一次扣1标准时,缺席一次扣2标准时。(含学校组织或规定的一定人员参加的活动)

3、因公出差:

因公出差(经学校同意参加的会议、比赛、考察等),一周以内,已调好课,未发生缺课,仍计满勤、满工作量补时。

因公出差由学校统筹请他人代课,则按代课数扣减;(扣减后实际课时达不到满课时标准,则不计满工作量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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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派脱岗时间达一学期,本学期将不安排教学任务,不计本学期奖励性绩效。

4、病事假:须按学校规定完成请假、销假手续。

A 病事假5天以内,已调好课,可发满工作量补时,不发满勤补时;所缺课由学校安排他人代课,按所代课时扣减,不发满勤补时,不发满工作量补时;

B 病事假15—30天,所缺课将由学校安排他人代课,按所代课时扣减,不发满勤补时,不发满工作量补时;

C 病事假30—60天,则学期奖励绩效工作量按其本人在岗标准时的50%计; D 事假超过60天或病假超过90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70天,均不发本学期奖励绩效工资,且上报教育局并报财政局按政策规定停减财政工资;

E 因长假,而本学期未安排工作的,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5、师德及工作表现考核

考核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师德表现等。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参考四 师德与工作表现考核测评表] 一、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一)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在学校或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 (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四)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五)体罚学生的。

(六)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七)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的。

(八)工作纪律散漫,长期迟到、旷工(课),造成不良影响的。

师德考核可参考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制定考核等级。师德考核等级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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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15%)、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师德考核等级应用:个人动态标准时数按考核系数浮动。 优秀:考核系数为1.2(按1.2倍计); 合格:考核系数为1; 基本合格:考核系数为0.8; 不合格者:不发当学期奖励性绩效。 5、分配办法:以学期为单位计发。

1个人固定津贴:一学期教职工个人固定津贴之和; ○

2个人浮动标准课时数=学期个人浮动标准课时数×考核浮动系数 ○

3浮动津贴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固定津贴总额; ○

4每标准课时额=浮动津贴总额÷全校个人浮动标准课时数; ○

5个人浮动津贴=每标准课时额×个人浮动标准课时数; ○

6个人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个人固定津贴+个人浮动津贴。 ○

七、下列情形的减少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党内或团内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按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的一半发放。

2、受刑事处罚,或党、团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学校未安排工作的,未安排工作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一学期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70天或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60天(均含节假日),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备案,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比例发放。

5、连续旷工(课)5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课)10个工作日。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工作纪律散漫,长期迟到早退,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在群众中产生较大意见。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停职待聘或解除劳动关系,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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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度考核不称职,停发其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8、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停职待聘或解除劳动关系,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它

1、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

2、所有绩效考核数据要定时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人员调入、调出按人事工资政策执行;临时聘请校外人员代课,不在绩效工资范围内。

4、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学校主管部门核定后,划入教职工个人工资银行账号。

东方市八所中学

201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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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i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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