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更新时间:2024-01-09 02:1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县府发[2004]32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切实遵照执行。

附:《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管理 审批 通知

抄: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

部委,各人民团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22日印发

1

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我县新城建设步伐,确保移民迁建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更好地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移民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开县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简称绿色通道,下同),改建筑工程“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

一、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

凡在开县新县城规划区7.07km以内的建筑工程项目,一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

二、绿色通道的组成单位

凡与新县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密切相关,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为绿色通道的组成单位。即:新城管委会、规划局、计委、经委、建委、国土房管局、移民局、环保局、审计局、消防大队、气象局、水利农机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部门的下属科室或单位为绿色通道的具体承办单位。

绿色通道实行分段负责制,新城管委会(简称管委会,下同)负责1、2、3、7阶段的组织实施,建委负责4、5、6阶段的组织实施。管委会和建委必须明确专门领导分管,确保绿色通道顺利运行。

三、绿色通道的运行程序及机制 (一)运行程序

绿色通道针对项目业主完善的建设手续,分为7个阶段,共

2

2

27个工作日完成(不含市级审批项目、超规模用地项目和项目业主应该自行完善、修改的方案设计、环保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等方面所需时间)。即:申请规划、立项、用地阶段,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内;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内;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内;施工图审查阶段,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内;施工报建与招投标备案阶段,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内;施工许可阶段,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办结时间3 个工作日内。

(二)运行机制

1、进入绿色通道办理的项目,统一在行政服务中心接件,由组成单位提供申请行政许可的格式文本;经行政服务中心初审要件合格后,再分阶段实施。

2、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绿色通道组成单位按法律、法规和职责的要求办理。各组成单位原则上不得要求项目业主直接到审批单位办件。部门间的衔接主要依靠并联审批、联合办理、集中办理,采用会议审查审批等方式进行落实,召开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筑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四个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组成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的临时依据。

(1)选址定点。行政服务中心收到项目业主选址报告后,转牵头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召开选址定点会;同意选址后,各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办理相关手续。

(2)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行政服务中心收到项目业主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或方案设计后,转牵头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具

3

体责任人,召开审查会。审查合格后,报县政府审批(审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间内),各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办理相关手续。

(3)建筑设计审查

①行政服务中心收到项目业主设计方案后,转牵头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召开审查会;审查合格后,各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办理相关手续;按“一费制”标准征收费用。

②项目业主在取得本阶段全部手续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质量、安全、建筑渣土准运手续、施工许可证等;由相关责任单位签发放线通知单;放线责任单位实地放线,验线责任单位验线。

(4)工程竣工验收。行政服务中心收到项目业主验收申请后,转牵头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召开工程验收会,进行一次性验收,各单位根据会议精神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保障

成立以阚吉林同志任组长,曾军、徐长春同志任副组长,陈能文、姚光富、彭真祥、邓厚明、廖家启、刘永亮、张明奎、徐裕林、祁美文、白青松、罗世刚、颜怀美等同志为成员的建筑工程“绿色通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服务中心,颜怀美任办公室主任,许炳然任副主任,廖元安、李春光、杜枝平等为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事务性、程序性的督查督办工作。

五、明确责任

(一)各组成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依据专题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绿色通道办理事项。

4

(二)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本单位应办理的事项,相关单位则视为默认,有权办理相关手续;项目业主有权办理下一程序的事项,有权提出行政不作为投诉。

(三)行政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项目办理的接件登记、跟踪服务等制度,完善具体操作办法,负责对绿色通道的宣传解释。

(四)项目业主是联合建筑的,要推选项目法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主动地完善自身应该完善的有关事项;在办理建筑工程手续中不得弄虚作假;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资料;对需要增加、补充、修改的资料要按要求办理。

附: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

开 县 人 民 政 府 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5

新城建筑工程并联审批程序

第一阶段

申请规划、立项、用地

——由管委会委托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新县城规划区统一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主管部门 移民局 新城委 建 委 计 委 国土房管局 环保局 承办单位 具体责任人 移民管理科 规划科 相关科室 耕保科 建设管理科 李传琛 刘利平 相关科室负责人 魏 东 徐 莉 审 核 内 容 原规模和超规模用地批文 核发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 立项审批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 时限(天) 联络员 5 3 5 3 5 谭 敏 罗章英 程小江 廖 敏 徐 莉 一、本阶段需要的合格资料 (一)新城管委会移民科: 1.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用地申请1份(正式公文)。 (二)建委:

1.选址申请1份(正式公文)。 2.选址申请表1份。 3.项目文件1份。

4.土地补偿批文或超规模用地批文1份。 (三)计委:

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资金证明2份(财政或银行等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土地预审或使用证明复印件2份(原规模和超规模用地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

6

4、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有关项目)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国土房管局:

1.地质灾害危害性区域审验表1份。

2.1:500地形图和地籍勘测定界技术报告1份。 3.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各1份。 4.项目批准文件1份。 5.项目业主用地申请1份。

6.《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市级审批项目)。 7.移民用地规模批复。

8.淹没线以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9.缴纳土地出让金票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环保局: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3份。 2.建设依据1份。 3.地形图1份。

二、召开办公会,实行并联审批,本阶段办结时限5天

1.由牵头部门会同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管委会、规划局、建委、移民局、计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会议,专题研究规划、立项、用地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牵头部门将纪要分送各审核主管部门。

2.各具体责任人根据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审批(审核)事项。

3.由承办单位联络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批文件送至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转交项目业主。

4.承办单位联络员将本部门所需的其他部门办理完毕的审批文件(本部门所需的前置条件)和会议纪要转回本单位存档。

三、项目业主应办的下步事项

1.委托有资质的测设单位进行地形测量,并形成数字化地形图一式8

7

份及光盘。

2.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规划设计方案或方案设计(含A3图幅效果图及光盘)2套。

3.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阶段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主管部门 计 委 建 委 环保局 公安局 建 委 承办单位 具体责任人 相关科室 规划科 建设管理科 消防大队 城管科 审 核 内 容 时限(天) 联络员 3 5 5 5 3 程小江 罗章英 徐 莉 陈顺平 简胜清 相关科室负责审验纳入年度计划或可研报告人 的批文 刘利平 徐 莉 陈顺平 赵昌武 申请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含评价大纲) 消防方案设计审查 环卫设施审查 一、本阶段需要的合格资料 (一)计委:

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或可研报告批文。 (二)建委:

1.数字化地形图一式8份及光盘。

2.规划设计方案或方案设计(含A3图幅效果图及光盘)2套。 3.环境影响评价或评估报告1份。 4.国土、消防审查意见。 (三)环保局: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审表3份。 2.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其《技术评估报告》1份。

8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及其评估报告1份。 4.有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份。 (四)消防大队:

1.方案设计图1套。2.申请表1份。3.项目文件1份。 二、召开办公会,实行并联审批,本阶段办结时限5天

1.由牵头部门会同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管委会、计委、建委、环保、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会议,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将纪要分送各参会部门。

2.各具体责任人根据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审批事项。 3.由承办单位联络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批文件送至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转交项目业主。

4.承办单位联络员将本部门所需的其他部门办理完毕的审批文件(本部门所需的前置条件)和会议纪要转回本单位存档。

三、项目业主应办的下步事项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第三阶段

初 步 设 计 审 查

主管部门 建 委 环保局 建 委 公安局 气象局 建 委 承办单位 具体责任人 建设科 建设管理科 人防办 消防大队 防雷工作安全委员会 城管科 游富然 徐 莉 审 核 内 容 初步设计审查 “三同时”初步审查 时限(天) 联络员 5 5 4 3 3 2 简胜清 徐 莉 简胜清 陈顺平 陶礼应 简胜清 赵昌武 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陈顺平 白青松 赵昌武 消防初步设计审查 防雷方案审查 环卫设施初步设计审查 一、本阶段需要的合格资料

9

初步设计文件(含图纸及说明书)4套。由新城管委会联络员分送上述部门。

(一)建委:

初步设计文件(含图纸及说明书)1套。

(二)环保局:

1.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总平面图、管网总图(水、气)1份。 2.环保设施建设合同1份。

3.环保设施初步设计文本及图纸1份。 4.环保设施评估意见1份。 5.环评审批意见1份。 (三)消防大队:

1.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1套。 2.申请表1份。

3.方案设计消防审查意见书。 (四)气象局:

1. 建设项目防雷工程初设方案1份。

二、召开办公会,实行并联审批,本阶段办结时限5天

1.由牵头部门会同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管委会、建委、环保、消防大队、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会议,专题研究初步设计方案有关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牵头部门将纪要分送各参会部门。

2.各具体责任人根据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审批事项。 3.由承办单位联络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批文件送至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转交项目业主。

4.承办单位联络员将本部门所需的其他部门办理完毕的审批文件(本部门所需的前置条件)和会议纪要转回本单位存档。

三、项目业主应办的下步事项

1.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2. 按照环保“三同时”初步审查意见修改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10

3. “一费制”缴费标准进行缴费,领取绿色通行证。

第四阶段

施 工 图 审 查

主管部门 建 委 建 委 公安局 环保局 建 委 建 委 气象 承办单位 具体责任人 规划科 人防办 消防大队 建设管理科 刘利平 赵昌武 陈顺平 徐 莉 审 核 内 容 时限(天) 联络员 5 3 3 5 3 2 2 罗章英 简胜清 陈顺平 徐 莉 简胜清 简胜清 陶礼应 施工图中规划内容审查,办理红线放线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设计审查 施工设计审查 环保设施“三同时”审查 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 环卫设施审查 防雷设施审核 建设管理科 游富然 城管科 防雷工作委员会 赵昌武 白青松 一、本阶段需要的合格资料

施工图设计文件、地勘资料(含图纸及说明)2套。“一费制”缴费绿色通行证。

(一)建委:

1.施工图设计文件、地勘资料(含图纸及说明)1套。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3.项目文件1份。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 (二)环保局: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查申请表3份。 2.环境保护设施初设审查意见1份。 3.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文本及图纸1份。

11

(三)消防大队:

申报表1份(提供工程施工设计全套图纸及初设消防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四)气象局

1.填报《防雷设施设计审核申报表》1份。 2.报送计(经)委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1份。 3.报送建设项目施工图纸1份。

4.有关防雷、避(消)雷器的技术参数及安装使用说明书1份。 二、实现并联审批,本阶段办结时限5天 1.由建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审查。

2.各具体责任人根据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审批事项。 3.由承办单位联络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批文件送至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转交项目业主。

4.由承办单位联络员将本部门所需的其他部门办理完毕的审批文件(本部门所需的前置条件)和会议纪要转回本单位存档。

三、项目业主应办的下步事项

进行施工报建与招标申请,并组织施工招投标。

第五阶段

施工报建与招投标备案

主管部门 承办单位 具体责任人 审 核 内 容 时限(天) 联络员 建 委 建 委 建 委 招标办 招标办 招标办 周昌萱 周昌萱 周昌萱 施工报建与招标申请 招投标人资格审查 招投标情况备案 1 1 1 简胜清 简胜清 简胜清 一、本阶段需要的合格资料

12

建委:

1.项目文件、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各1份。 2.规划许可证4份(复印件)。 3.资金证明1份。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意见书、施工报建与招标申请表各1份。 5.招标人、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各1份。 6.招投标情况报告1份。

二、实现并联审批,本阶段办结时限1天

由县建委督促招投标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办结,并将办理结果送至行政服务中心。

三、项目业主应办的下步事项 准备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六阶段

施 工 许 可

主管部门 建 委 建 委 建 委 承办单位 具体责任人 城管科 安管站 质监站 赵昌武 雷荣富 喻世权 审 核 内 容 时限(天) 联络员 3 3 3 简胜清 简胜清 简胜清 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道路、下水道接沟许可 安全报监 质量报监 建 委 建 委 建 委 城管科 建筑业管理科 规划科 临时或永久占用城市绿地,修剪、赵昌武 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陈淑秋 刘利平 施工许可审批 申领放线通知单 3 3 1 简胜清 简胜清 简胜清 一、本阶段需要的合格资料 建委:

13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规划放线通知单。 3.承发包合同。 4.质监、安监手续。

5.施工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技术工人证书原件。 6.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和总平面图各1份。 7.建筑企业安全等级信誉证书。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 9.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证。 10.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11.施工图。

12.有关项目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1份。 13.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查意见。 14.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及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15.有关项目移植、砍伐树木或占用绿地申请表1份。 16.监理合同。 17.出示施工合同。 二、本阶段办结时限3天

1.由建委召集各承办单位具体责任人会议,落实施工许可有关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2.各具体责任人根据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审批事项。 3.由承办单位联络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批文件送至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转交项目业主。

三、项目业主应办的下步事项 1.通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工程竣工后,项目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准备综合竣工验收事项。

14

第七阶段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主管部门 计 委 建 委 环保局 公安局 气象局 建 委 建 委 建 委 建 委 国土房管局 建 委 承办单位 具体责任人 相关科室 规划科 审 核 内 容 时限(天) 联络员 3 3 3 3 3 3 3 3 3 3 3 程小江 罗章英 徐 莉 陈顺平 陶礼应 简胜清 简胜清 简胜清 简胜清 廖 敏 简胜清 相关科室负审验纳入年度计划或可研报告批文责人 的落实情况 刘利平 规划验收,核发规划验收合格证 环保预验收,核发审批意见 消防验收 气象验收 环卫设施验收 质量验收 人防验收、绿化验收 档案验收 验收及办“两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建设管理科 徐 莉 消防大队 防雷工作委员会 城管科 质监站 城管科 陈顺平 白青松 赵昌武 喻世权 赵昌武 城建档案室 廖丽霞 权籍科 房管处 建设科 桂大文 张家万 游富然 一、本阶段需要的合格资料 (一)计委: 年度计划或可研批文。 (二)建委:

1.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 2.全套竣工图1份。 3.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

15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份。

6.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认可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证书1份。

7.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1份。

8.商品房住宅还须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

9.工程建设施工前、中、后期的所有文字、图表、音像资料各1份。 (三)环保局:

1.建设项目预验收环保报审表3份。 2.工程竣工图1份(包括环保设施竣工图)。

3.环保设施建设工程隐蔽工程图1份(雨、污管网总图)。 4.“三同时”审查意见1份。 (四)消防大队: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1份。 2.《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检测表》1份。 3. 全套竣工图1份。

4. 各类消防系统设计安装情况1份。

5.《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测报告》1份。 6.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资料、消防产品资料及合格证1份。 (五)气象局:

填报《防雷设施审核、施工监审、竣工验收申报表》1份。 (六)国土房管局

按服务指南有关要求办理“两证”。

二、召开办公会,实行一次性验收,本阶段办结时限3天

1.由牵头部门召集计委、管委会、建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气象、消防、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会议,进行一次性验收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2.各具体责任人根据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的相应审

16

批事项。

3.由承办单位联络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批文件送至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转交项目业主。

4.承办单位联络员将本部门所需的其他部门办理完毕的审批文件(本部门所需的前置条件)和会议纪要转回本单位存档。

三、项目业主应办的下步事项

向建委城建档案室移交工程档案,进行工程档案归档。

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编制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17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zco.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