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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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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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 概 况

民国14年(1925年),周维新(后任石门商会会长)在今新华区新开街普济胡同创办贫民教养院,内设育婴和孤儿两所,收养社会上的孤苦婴幼儿。民国17年,教养院改名石门救济院,内设贫民小学,小学设有初级预备班(幼稚班)。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石门市政府接管救世主济院,继续收养教育贫苦幼儿。民国35年秋,石门市政府第五科(主管教育)将辖区的幼稚园和小学附设的幼稚班,统管理,并分布了《关于中、小学和幼稚园本年度校历安排意见》。

1947年11月,石家庄解放。次年4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在郊区赵陵铺设立保育院,收养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干部子女中的婴幼儿数十人,由国家供给全部生活费用,食宿均在院内。是年秋,石家庄不断遭到国民党飞机的轰炸,盘踞在北平的国民党军又企图来犯,保育院先迁衡水,后又迁到藁城,1949年春,始迁回石家庄。保育院初建时期,保教人员多系干部家属或招用的社会妇女,文化水平偏低,所收容的儿童年年龄差异又大,难以施行正规的编班上课,只能进行一般的教养和保育。

1950年,石家庄市政府拨款在桥西今华北烈士陵园东侧,为保育院新建院址。同地,市政府又派两名过幼教专业训练的教养员,对儿童进行比较正规的保育和教养。1951年,保育院迁到人民公园内一所大院中,院舍为15间平房。从是年开始,保育院对入院儿童改收保育费。

1953年,保育院奉令实行托幼分设,将3周岁以下的儿童,留在原址进行养育,改名为石家庄市托儿所,由市卫生局领导;将3-6周岁的幼儿,另成立一所幼儿园,迁至青年街(今人民商场北侧)新址,按《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实施正式的幼儿教育,命名为石家庄市幼儿园,归市教育局主管。当时,在市内有区机关和少数市属单位,为解除其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亦相继为起了托儿所或幼儿园。桥西区于1951年办了一个托儿所。师范附小于1952年附设了一个实验幼儿班。此二者于1956年合并为石家庄市教工幼儿园,归市工会领导。1959年教工幼儿园并入石家庄市幼儿园。1960年,石家庄地、市合并,原地区机关办的幼儿园(地址在今中山路体育场附近),归市教育局领导,命名为石家庄市第一幼儿园。原市幼儿园即改名为石家庄市第二幼儿园。石家庄市托儿所亦改招了3-6周幼儿,实际上改变了托儿所的性质。到1988年,石家庄市托儿所正式改名为第三幼儿园。在此三所国办幼儿园中,二幼由市教育局直接领导,作为全市具有示范性的一所幼儿园。一幼和三幼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到桥西区,由该区文教局领导。

1958年5月,石家庄市在"大跃进"中,成立了人民公社,市内各区的街道、企事业单位和郊、矿区的乡(镇)人民公社、生产大队,都纷纷办起了幼儿园或托儿所。据当时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办起了幼儿园(所)1504个,成为幼儿教育发展高峰期。后经整顾,减为890个。在这些幼儿园(所)中,多数办得都不好,设备较差,质量不高。其中只有个别大工厂幼儿园,办得还好些。国棉二厂幼儿园就是办得较好的一个,规模较大,有300名幼儿,设备比较齐全,保教人员素质亦好,教育质量较高。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后,全市幼儿园(所)的数量有所压缩。经调整后,各幼儿园(所)的设备条件都有所改善,保教工作也有相应的改进。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给石家庄市的幼儿教育事业以极大的破坏。幼儿园(所)里,也要"停课闹革命",广大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能进行正常的保教工作。更严重的是"造反派"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一些优秀的幼教工作者,进行残酷的打击迫害。有的被遣送回家,有的被送到工厂劳动改造,甚至有的被判刑入狱。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石家庄市各幼儿园(所)开始恢复政党的保教工作。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拨乱反正的大好形势下,石家庄市的幼儿教育事业,在恢复的基础上又有较大的发展。

至1980年底,全市有幼儿园(所)380个,幼儿班961个,入园(所)幼儿26567人,3-6周岁幼儿的入园率为63.1%。从1976年以后,石家庄市不少小学先后办起了育红班(1987年改名学前班),招收5-6岁幼儿,施行一年的学前教育。办学前一年的育红班,不仅能解除部分工农劳动者"家有孩子无人管"的后顾之忧,而且对推动幼儿教育事业更快的发展,开拓了一条新的途径。不过,有的小学不顾客观条件是否可能,只为经济收益也勉强办了学前班,结果影响了普及小学教育。为解决这些问题,石家庄市教育委员会于1987年8月发布《关于小学附设学前班的教育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小学只有完成招收满6周岁儿童入学的任务之后,有余力时方可招收学前班。

石家庄系新兴的工业城市,厂矿企业所办的幼儿园(所),也是全市幼儿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早在1949年8月,大兴纱厂(今石家庄国棉七厂)就在该厂生活区创办了一个托儿所,后发展为幼儿园。1952年,石家庄铁路分局在桥西新开街,办起了铁路系统的第一所幼儿园。1953年,石家庄国棉一厂民办起了幼儿园。以后,在石家庄市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和一些机关单位、高等院校等都先后办起了幼儿园或托儿所。这些由企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所),在石家庄市的幼儿园(所)中,还占了比较大的比数。他们既便利了本单位职工子女受学前教育,又减轻国家办幼儿教育的部分负担,对发展石家庄市的幼儿教育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石家庄市地处交通要冲,系华北重镇,驻军较多。许多部队都办有自己的幼儿园。早在1953年,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在中山路西头,就办起了一所幼儿园,名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幼儿园,属北京军区管理。后来,驻在石家庄市区的部队机关,也在中山路体育场附近,办起了一所幼儿园,名为六一幼儿园,("文化大革命"后期,随军迁往山西)。1968年,省委、省政府从保定迁至石家庄市后,省委机关办起一所幼儿园,名为河北省委幼儿园,省直机关办了五所幼儿园,排名为省直第、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幼儿园。1972年,河北省军区幼儿园,由保定迁至石家庄市。这七所由省委、省直机关和省军区所办的幼儿园,在石家庄市都算是规模较大,设备完善,保教人员素质较好,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的幼儿园,他们对石家庄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石家庄市幼儿教育的发展史上,由集体或个人办的幼儿园(所),也有办得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这类幼儿园,最早的是民国14年附设在石门教养院的育婴和孤儿两所,以及其后在该院贫民小学附设的初级预备班(后来停办);其次是1956年,桥西区民族街办事处办起的一所街道幼儿园,名为红旗幼儿园,它不仅解决了街道幼儿入园(托)难的问题,而且还对城市街道办幼儿教育事业,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经验。该园曾多次评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和桥西区的幼儿教育先进单位,(1988年停办)。再次是,着重教小提琴等乐器,培养音乐幼苗。再其次,1984年,刘鑫文自筹资金在长安区办起的美音幼儿园,除教学普通幼儿园的课程外,着重教小提琴等乐器,培养音乐幼苗。再其次,是在1986年,石家庄市郊区振头一街办起的民办公助的蓓蕾幼儿园。该园设备比较完善,保教人员素质较好,是石家庄市第一所集体办的新型的农村幼儿园。

1987年,石家庄市教委为进一步改进幼儿园各项工作,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开展了一次全市幼儿园的评选活动。1988年2月,对评选出的6所最佳幼儿园,授予示范幼儿园称号。这6所幼儿是:市第二幼儿园、省直第三幼儿园、陆军学院幼儿园、国棉二厂幼儿园、石铁分局车辆厂幼儿园、电子工业部第五十四所幼儿园。

表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家庄市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3-6周岁幼儿数 入园幼儿数 入园率 幼儿园数 幼儿班数 教职工数

总计 其中数养员数

1949年 17 1 1 10

1952年 24709 252 1.02% 3 42 9

1956年 39000 1006 2.6% 16 39 351 67

1962年 83358 2859 3.4% 31 99 482 75

1965年 5087 29 173 750 160

1976年 59361 10895 18.4% 100 153 246

1980年 42099 26567 63.1% 380 901 3278 425

1985年 71935 28296 39.33% 269 865 3059 893

表1-2 1988年石家庄市幼儿基本情况统计表

园数 班数 幼儿数 教职工数 备 考

总数 其中学前班数 总数 其 中学前班幼儿数 总数 其 中

园主任数 教养员数 保健员数

全市合计 471 2317 1419 81819 55340 5329 354 3082 109 全市合计包括获鹿、井陉、栾城、正定四县。全市3-6周岁幼儿为189859人,入园率为43%。市区3-6周岁幼儿为64526人,入园率为60.2%。

其中市区 小 计 292 1175 214 38838 9113 4105 342 1885 99

教育部门 办 3 19 532 115 7 60 4

集体部 74 310 128 11453 4713 600 60 366 4

其他部门 办 213 841 86 26703 4400 3359 273 1453 91

个人办 2 5 150 31 2 6

第二节 保教工作

一、幼儿编班

1948年设立的石家庄保育院,虽在形式上把入院儿童分成不同年龄的班(组),但因无专职教养员上课,故只能进行"一揽子"的管理教育。1953年,"托幼分设"后,施行《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始把幼儿分成小班(3-4周岁)、中班(4-5周岁)、大班(5-7岁),进行教育教学工作。1958年,市内各幼儿园为适应小学一年级招收7周岁儿童入学的实际情况,并照顾5-7周岁儿童身心发展分化较大的特点,将分班年龄略有调整,改为小班3-5周岁,中级5-6周岁,大班6-7周岁。1979年,教育部颁发《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后,石家庄市各幼儿园均依《条例》规定,施行小班3-4周岁,中班4-5周岁,大班5-6周岁的正规编制。不过,由于当时市区多数小学,还未能完全满足所有6周岁儿童入学的要求,所以,还有不少幼儿园对大班儿童的在园年龄,一般也只能灵活掌握在6-7岁之间。关于幼儿园的办园方式,有寄宿制、全日制、半日制和临时制等多种。名幼儿园从实际出发,有一园一制的,也有一园多制的。

二、课程与教学

1953年,石家庄市幼儿园,就按《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设体育、语言、认识环境、音乐、图画手工、计算六科教学,并开始制订出年度、季度、月、周几种计划,按计划进行保教工作。1954年10月,石家庄市文教局就各幼儿园(所)制订和执行计划中的情况和问题,发出《关于幼儿园工作计划的意见》,要求各幼儿园(所)在制订和执行工作计划时,必须遵循幼儿教育的规律,贯彻教育和保健并重的原则,教育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1958年后,全市幼儿园开始使用《河北省幼儿教材》,对课程设置稍有变动。在幼儿园的大、中班取消了"认识环境",小班不再单设计算和体育。对于这些课的原有教学内容,分别结合在其它有关课程或日常活动中,随机进行教学。

1964年,石家庄市教育局着手编写适用于本市幼儿教学的教材。参加编写的人员,是以长安区幼教研究组的成员为基础,吸收桥西区有经验的保教工作者,共有30多人,组成小班、中班、大班和混合班干四个编

写组。历时7周,编写出比较具有石家庄市幼教特点的语言、识字、常识三种教材,并在部分幼儿园中试用。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石家庄市各幼儿园,对已实行的教学大纲和教材,都予以否定,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儿童在幼儿园(所)的主要活动是:学毛主席语录,唱革命歌曲,听革命故事,受不到政党的幼儿教育。从1974年后,虽说已恢复了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工、体育六科教学,但因没有适用的教材,教学仍然处于不正常的状态中。1978年底,市教育局翻印了北京市的《幼儿教育大纲》,并参照北京市的《幼儿园一日常规》,结合石家庄市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石家庄市幼儿园一日常规(试行草案)》。同时,又从天津市订购了《幼儿园各科教材》,分发到各幼儿园暂用,从而恢复了正常的教学活动。1979年后,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相继召开了托幼工作会议,教育部又颁发了《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石家庄市各幼儿园(所)即遵照《条例》和《纲要》的规定,对幼(托)儿进行教育教养活动。1982年后,全市各幼儿园(所)开始使用全国统编的幼儿园各科教材,教育质量有显著的提高。

1988年7月,石家庄市教委为适应小学学前班儿童学习的需要,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组织编写了《学前班幼儿读物》一套,计有语言、计算、常识、美术、思想品德、智力游戏六种。同时,为帮助幼儿教师和家长很好使用这套读物,辅导幼儿学习,还编写了一本使用该读物的《教与学参考书》。

三、教研活动

石家庄市幼儿教育的教研活动,开始于1957年。当时,市内几所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幼儿园,如市二幼、和平医院幼儿园、华北制药厂幼儿园、师大幼儿园等,先后成立了学教研组或班级教研组,开展教学(教育)研究活动。以后,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教研活动的方式方法,逐步形成一种比较完善的教研制度,并推广到全市各幼儿园(所)施行。以后,市教育局又总结一些幼儿园(所)开展教研活动的成功经验,要求各幼儿园(所)都成立教研组织,认真开展教研活动。保教职工人员要认真学好《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南》一书,并在工作中付诸实践。市教育局还把全市的幼儿园(所),分区划片成立幼儿教育中心研究组,定期集中幼儿教师,进行教育研究或经验交流活动。这些活动,对研究和解决幼儿教育中的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文化大革命"中,这种教研制度停止活动,到1978年拨乱反正后,始行恢复,并有所发展。1980年以后,各幼儿园(所)的教研活动,也不断进行改革,重视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如有的幼儿园要求教师做到"三定"(定教研项目,定实验方案,定完成期限);有的幼儿采取"以老带新,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方法,分别对教师的普通话、识谱弹琴、舞蹈、绘画等基本功,进行经常性的训练;也有一些幼儿园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让教师缺什么,学什么,有的放矢地提高业务能力。在市郊区还建立了"幼儿教育研究活动网"。"活动网"由文教局、公社(乡)和幼儿园(所)三级组成,局、乡主抓幼教工作人员和各幼儿园(所)的教师定期进行教研活动,并规定了幼儿教师"上站学习日",共同研究解决幼儿教育中的一些理论和实际的问题。

1982年,石家庄市幼儿教育研究会成立。到1988年底,幼教会已先后召开过四次年会,并编辑印发了三册《幼儿教育优秀论文汇编》,比较广泛地汇集了六年来各幼儿园(所)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资料,对今后幼儿教育的发展,当起一定的资治作用。

石家庄市第二幼儿园和煤矿机械厂幼儿园分别在儿歌和常识两课教学中,试行综合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法的对比实验。实验结果,证明在幼儿园中,无论是知识课或技艺课的教学,如果能运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使幼儿在课堂上做到眼、耳、口、手多种感官的协同活动,把看、听、说、念(唱)、做多种动作结合起来,去进行学习活动,比老一套的"老师讲,学生听;老师教,学生炼"的传统教学方法,效果要好得多。

石家庄铁路局第一幼儿园,针对幼儿好奇、爱动、喜欢做、愿意说、善于模仿等特点,在各科教学中,研究试行"启发引导教学法",在课堂上指导幼儿通过观察思考,动口说,动手做,必要时还让孩子唱上一支歌,做一个小表演,生动活泼地去获得知识,发展智能,并且受到思想品德教育,效果比较显著。

省直第四幼儿园在中班计算课中,对"按数取物"这一课题,分别用"一次取"和"多次取"两种教法,作对比实验。结果证明,"多次取物"对培养和提高幼儿的认数和计算能力,以及形成数概念,都比"一次取物"的效果好。

石家庄军事教育学院幼儿园,对中班幼儿识别颜色的能力,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观察和测查。经过统计,得出了幼儿对红、黄、绿、蓝、黑、灰、白七种颜色的识辨能力的测定数据。这项研究成果,为今后改进幼儿园的美术教学,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思想品德教育

石家庄市各幼儿园(所)和小学学前班,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主要是贯彻"寓教于学"、"寓教于乐"和"寓教于活动"的原则,结合上课、作业活动和履行"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运用讲故事、学儿歌、做游戏、搞小制作以及文体表演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方法,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培养幼儿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前,主要是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

在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中,有些幼儿园(所)也曾出现过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总的说来,一些小型的、不够正规的幼儿园(所),多是重保轻教,只注意孩子的吃饱、玩好,不出事故,而不注意用科学的方法,对孩子进行教育教养。她们为了避免孩子在园(所)里出事故,对孩子管教过死,无论干什么都得排队,把天真活泼的孩子,整天限制在老一套的死模式中,妨碍了幼儿的个性发展。在一些规模较大、比较正规的幼儿园中,虽然注意了科学教育,但也不时出现"两重"、"三轻"的偏向,即重视上课,重视智育;轻视德育,轻视体育,轻视其它教育形式,也不利于幼儿的全面发展。当然,这种偏向多是在客观形势的影响下出现的,也随时在有意地纠正着。至于一些小学所附设的学前班,一般都用管教小学生的方式方法管教幼儿,教育要求超越了"幼儿园教育纲要"的规定,形成幼儿教育"小学生"。对于这些倾向,虽屦经纠正,但总有反复。近几年来,广大幼教工作者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对全面发展教育认识,各幼儿园(所)重智轻德的偏向,有了比较明显的扭转,都能比较自觉地把德育放在幼教职工作的首位,并用德育统帅和引导幼儿的智力开发和个性培养。

据石家庄市幼儿教育研究会1985年年会印发的《幼儿教育优秀论文汇编》载,省委幼儿园对桥西30个幼儿园(所)的德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后所写的《调查报告》说:在这30个幼儿园(所)中,一般都比较自觉地把德育置于各项工作之首,进行德育方法,也是灵活多样的。其中能把各科教学与随机教育结合起来的,约占86.3%;能把随机教育与重点教育结合起来,约占13.3%。多数幼儿园(所)在德育工作的改革上,年年有所创新。该报告还对30个幼儿园(所)近三年来德育工作所积累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论证了各幼儿园(所)的德育规律。对今后制订幼儿园的德育规划,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1982年以后,石家庄市各小学都开设了思想品德课,有的幼儿园借鉴小学设思想品德课的经验,在幼儿园的大班,也设思想品德课,根据幼儿的特点,在课堂上运用讲、说、练、做等生动活泼、富于情趣的方式方法,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截至1988年底,这一做法,只是在少数幼儿园的大班中进行尝试,还有待继续实验和研究。

五、卫生保健

1954年,石家庄市文教局在《关于幼儿园工作计划的意见》中,要求各幼儿园(所)认真贯彻教育和保健并重的原则。以后,市教育局在历年对幼教工作指示或意见中,都反复强调坚持这一原则。1980年12月,市教育局和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草案)>的通知》,要求各幼儿园(所)在搞好教养工作的同时,必须重视和加强卫生保健工作。各幼儿园(所)都建立了幼(婴)儿保健档案,制订了幼(婴)儿入园(所)时的体格检查登记卡。对在园(所)的幼(婴)儿,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常规体检。幼儿园(所)的医生或保健员,每日要坚持晨、午两检制度,寄宿的幼儿园(所),还要增加每日的晚检制度。各幼儿园(所)都认真抓了免疫接种,制订了预防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发生和病儿的隔离制度。一些寄宿和全日制的幼儿园(所),还加强了伙食管理工作。精心安排每周、日的食谱,

注意食品听营养卫生,以保证儿童的身体健康。

据1985年石家庄市《幼儿教育优秀论文汇编》载:石家庄市第二幼儿园,在大班中对数十名幼儿的体力素质,分项进行了多次测查,并对测查结果,做出比较科学的分析,根据其所得的数据,制订了《幼儿园大班儿童体质测定标准》,为今后改进幼儿园体育教学,提供了有关的科学依据。省直第三幼儿对幼儿的进餐、日常卫生和自我服务的情况,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观察研究。其观察研究的材料说明,当前的独生子女,一般都有偏食、挑食、不好好吃饭等不良习惯。在吃饭时好动,好玩闹,丢扔饭菜的现象比较严重。独生子女在日常生活卫生和自我服务上,更有依赖心理和动手能力差的缺点。这些现象和缺点,都影响 着他们生活自理能力的发展。因而,在幼儿园(所)里,如何培养独生子女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就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其观察报告所提出的关于培养幼儿卫生习惯的一些建议,应该作为幼儿园(所)卫生保健工作改革的内容之一。

第三节 管理教师

石家庄市的幼儿园,在1956年以前,多是由各承办部门自行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体制。1956年,国家内务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托儿所、幼儿园的联合通知》,指示"各种类型幼儿园的经费、人事、房屋设备和日常行政事宜,均由主办单位各自负责管理;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教育计划、教育内容和方法、儿童保健等业务,统一由教育部门领导。"石家庄市按《通知》规定,对市内各企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所),开始进行统一的业务领导。1958年"大跃进"中,市区各街道、企事业单位和郊、矿区各公社、生产大队,都纷纷掀起大办幼儿教育的高潮,一时幼儿园(所)数量骤增,虽然在管理领导的具体措施上显得有些混乱,但在总的管理体制上,仍始终坚持着《通知》精神,没有什么大的变动。 1978年12月,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市妇联,对全市幼儿园(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评比活动。检查采取纵横结合、自下而上的办法,先由各区评比优秀幼儿园(所)报市,然后由市检查组深入到区报的园(所)中,听取园(所)领导的工作汇报,抽查部分科目的教学计划和教案,到课堂听课,观察了解教学和发展幼儿智能的情况。此外,还检查各园(所)的自制玩、教具和幼儿在课外参加活动的情况,检查幼儿身高、体重和疾病防治措施等情况。最后评出不同的等级,并对优秀幼儿园(所)予以奖励。从1978年以后,石家庄市教育委员会即把这种每年举行一次检查评比的办法,作为推动全市幼儿教育改革的一项制度,坚持执行下去。

1979年,教育部分颁布《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后,全市各幼儿园(所)基本上都按规定配备了园(所)长、教养员、保育员、医务保健员和其它工作人员,并逐步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的岗位责任制,从而使幼儿教育的管理体制,日益完善起来。

石家庄市的幼儿教师队伍,是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壮大起来的。1950年以前,各幼儿园(所)的保教人员,多数都未受过幼儿教育的专业训练,都是在实际工作中边干边学,逐步提高管教婴幼儿的业务能力的。正是这些人员,在1950年以后,就逐步形成了一支人数不多的幼儿教师队伍。1957年,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幼儿园(所),认真组织保教人员学习《幼儿园教育界工作指南》,开展教研活动,并试行"教育教养视导制",辅导幼儿教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了便于幼儿教师开展教研活动,还按各幼儿园(所)所在的地区,把全市划分成六个中心教研组,即有高级步校区、和平医院区、铁道兵干校区、商业幼儿园区、师大幼儿园区、井陉矿务局幼儿园区。各中心教研组由其所在的幼儿园负责,定期集中区内的幼儿教师,进行教研活动,学习业务,交流经验,或研究保教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这种做法,在当时对于提高幼教师资素质,加强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58年,为了适应幼儿教育事业迅猛发展的需要,市教育局先后举办了两期幼教师资培训班,培训了100多名幼儿教师。此后,市和名区经常举办幼儿园各科教材教法讲座,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业务水平。积数年的努力,始培养出一支较好的幼儿教师队伍。可惜这支队伍,在"文化大革命"中惨遭破坏。1978年,全

市幼儿园有715个班,而所有教养员的总数仅只129名,幼儿教师严重缺乏,不能按规定进行教育教养工作。市革命委员会,为尽快解决此问题,一方面恢复幼儿教师短期培训制度,积极培训新的幼儿教师,补足各幼儿园的教师缺额,要求做到每个幼儿班最少配一名教养员;另一方面恢复教养员和保育员的职称,调动现职保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978-1982年,全市为期4个月的幼儿教师培训班,先后办了6期,共培训幼儿教师600多人。各区也先后办起了各科教材教法、音乐(包括专学风琴、舞蹈、普通话、幼儿卫生学等专业培训班,总共有17期,培训各科幼儿教师386人。从此,各幼儿园(所)教师奇缺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1981年,石家庄市师范学校设立了幼儿师范班。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占用已停办的育红学校校址,在师范幼师班的基础上建成河北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承担河北省南部各地、市幼儿教师的培训任务。

1984-1985年,市第五中学、第二十中学、国棉一厂子弟学校和棉五厂子弟学校都先后附设了幼教职业高中班,为幼儿园(所)培训保教人员,其毕业生基本上都到各幼儿园(所)从事幼教工作。各幼儿园(所)教师的达标率,逐年有所提高,保教人员的组成结构,亦逐步趋于合理。

第四节 幼儿园选介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省直三幼建于1977年,园址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富强大街,占地面积30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477平方米。现有幼儿380名,教职工54人,园舍设置合理,各种玩、教具比较齐全。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实行岗位工作责任制。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文革,近年来在教材、教法的改革上,曾做了一些尝试。1987年,自编有《幼儿拼音》、《识字》和《数学》三种练习册,作为使用全国统编教材的辅助教材,教学效果较好。 该园为了发展幼儿的智力和特长,根据幼儿的特点及其兴趣爱好,打破大、中、小班的界限,成立了全国性的绘画、舞蹈、电子琴、儿童剧和棋类等各种活动小组,把思想品德教育、知识技艺学习和幼儿身心保健有机地结合起来,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活动,使幼儿的个性和才智都能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总结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

截至1988年底,该园教师有6篇幼儿教育论文和保教工作经验总结,先后被石家庄市幼儿教育研究会评为优秀论文。在体育教学改革中,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果,河北电台曾采访广播了该园开展体育活动的情况,《石家庄日报》还刊登了其活动照片。1988年,市政府命名该园为全市性的示范幼儿园。

石家庄市第二幼儿园

市二幼是石家庄市最早的一所国办幼儿园。其前身系1948年在赵陵铺成立的石家庄保育院。1953年,保育院实行"托幼分设"时,始独立设置为石家庄市幼儿园。1961年,石家庄地、市合并,原石家庄地区幼儿园归市教育局领导,改名为石家庄市第一幼儿园,该园乃排名为石家庄市第二幼儿园。1988年,从中华北大街迁至柏林北小区新址,占地31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94平方米。据规划还要再扩建新房1500平方米,包括一个音乐厅。新园舍完全建成后,将会成为市内一个规范化的幼儿园。

该园是石家庄市教育委员会直属的唯一的示范幼儿园。现有幼儿班5个(规划为10个班),幼儿175名,教职工38人。教养员18人,均为中师以上学历,其中3人已达大专水平。所有的保育员,均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教师素质较好,各种管理制度都较健全,保教工作质量较高。

1979-1984年,该园连续6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其中1983年还被省评为"五好"园所。该园多次接待全省各市、县幼教工作者的参观访问,交流经验。1988年,该园教师中有3次观摩课,被评为石家庄市幼儿园的优秀课。刁会霞老师的音乐课教案,还被选入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园各科教案精选》一书。

石家庄铁路第一幼儿园

铁一幼儿园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开街17号。1952年建立,隶属于石家庄铁路分局职工生活段。1987年将平房改建成大楼,面积为3717平方米,有教室、办公室、儿童活动厅和宿舍,各项设备比较齐全。现有工作人员78人,从园长、教养员、保育员直到管理员、门卫人员等,都制订有岗位责任制。工作井然有序。 该园招收铁路职工子女中2.5-7岁的儿童,实行收费全托。现有儿童540人,分成大班、中班、小班和托儿班四种班级。对儿童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德育为首,保教并重。园内设有专职的幼儿营养员,并由一位负责生活保健的园长与营养员、炊事员组成膳食委员会,研究制订《托、幼儿每人每月食物营养摄取量表》和"周食谱",托儿实行"一日三餐两点制",幼儿实行"一日三餐一点制"。园医和保健员坚持每日早、午、晚三次卫生体检制。在教学方面,除坚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提高教学质量外,并根据各个儿童的不同爱好和特长,在全国组成舞蹈、手风琴、扬琴、提琴、美工、乒乓球六个专业班,分别进行早期的艺体训练。从1979-1988年间,该园在全市幼儿园的观摩教学中,曾获得总分第一名;在全市幼儿智力竞赛中,获得第三名;在全市首届少儿独舞、独奏、独唱比赛中,获两项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在河北省第二届"音乐之春"中,获创作和表演两个一等奖;在全国妇联举办的"幼儿玩、教具评展"中,该园的自制教具"四季"获二等奖。该园先后被石家庄市和新华区评为托幼先进单位。1983年,还被北京铁路局评为文明单位。

华化制药厂幼儿园

华药幼儿园始建成于1955年华北制药厂的筹建时期。初建时的园址在该厂生活区内,只有一间平房,收托婴幼儿30多名。1959年,园舍不断扩建,儿童增至240名,有整托班2个,日托班10个。1964年,在药厂西侧新建了幼儿园址,占地面积为4420平方米,建有五栋二层楼房,楼内有办公室、幼儿活动室、卧室、水洗室、洗澡间、坐盘式厕所等设置,各种设备配套齐全。1988年,有婴幼儿1130名,整托班2个,日托班18个,(其中幼儿班12个,有幼儿721名)。教职工100人,在石家庄市现有幼儿园(所)中,是规模最大的一个幼儿园。1986年,被石家庄市定为花园式幼儿园。

该园隶属于华北制药厂总务处,园长受总务处直接领导,每周由园长召开一次班组长会议,做出一周的工作安排。1980年,该园在华北制药厂统一规划和要求下,实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效益和工作质量都有明显提高。

该园根据《幼儿园管理纲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保教并重原则,制订《幼儿一日生活常规》。开设了思想品德课,并通过各科教学和游戏活动,对儿童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该园很注意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研究活动,并定期对教学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有组织的交流和研讨。截至1988年底,有9个研究课题,先后在处室或全厂的科技成果发布会上发表,获处级优秀奖或全厂成果显著奖。教师中有三次观摩课和三篇论文,获石家庄市的优秀奖。该园制作的玩具"智力灯",在河北省"婴幼儿玩、教具评优表彰会"上获一等奖。

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幼儿园

和平医院幼儿创建于1953年,座落在中山西路6号。曾先后隶属于华北军区卫生部、后勤七分部和北京军区军医学校。现属北京军区后勤部领导,由和平医院政治部管理。1955年以前,该园实行婴幼儿全托,由国家供给全部生活费用,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1955年后,工作人员改为薪金制,对入园儿童实行收费。1988年,全园有8个幼儿班,工作人员40名。占地面积7089平方米,有一座二层楼房和若干间平房。每

个幼儿班占有一套房舍,包括教学活动室、宿舍、水洗室、厕所、办公室和仓库等。设备齐全,办园条件较好。

该园实行园主任负责制,各类工作人员都订有岗位责任规约。全园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认真贯彻保教并重原则,在各科教学和日常活动中,既注意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儿童"五讲、四美、三热爱"的良好品行,也重视卫生保健工作,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该园教师素质一般较好,并能履行为人师表的道德规范。该园曾于1979年举行过一次"利用废旧物品,自制玩、教具展览",得到加拿大友人的好评,有4件作品,被加拿大友人选去作为纪念。1980年,河北电视台曾采摄播放该园"自制教具"和优秀课的情况。1976-1988年间,该园被省、市、区分别评为优秀课的有28人次;在省内外报刊上发表论文和在各种会议上交流经验的有14篇次;被市、区评为优秀自制玩、教具的有6件;先后有教师多人在市、区幼教培训班上讲课和介绍经验;有的项目还得到北京军区和河北省的奖励。该园连续多年被石家庄市和桥西区评为先进单位。

河北师范大学幼儿园

师大幼儿园创建于1956年,初建时的园址的体育大街西侧,1987年迁入师大校内,占地2808平方米,园舍为一座三层楼房。现有9个幼儿班,幼儿300多名,教职工35人。

该园由师大总务处管理,经费实行定额包干制。教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按"以岗定责,以责计奖"的规约,执行在基本分上加分或减分的奖惩办法。

该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放在首位,把教育教学和体育保健有机结合起来,成绩比较显著,受到师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的好评。1982-1988年,该园教师先后对外做观摩课30多次,接待过参观者千余人次。并为石家庄市制药厂幼儿园和邢台第二幼儿园代培了18名教师。该园很重视幼儿音、体、美等技艺才能的发展,幼儿蒋小刚的绘画于1972年获河北省优秀奖。1983年7幅幼儿绘画,在石家庄市长访问日本时作为礼品。在石家庄市幼儿运动会和体操、舞蹈、歌咏、智力竞赛等活动中,该园亦曾多次获奖。该园教师有14篇科研论文和教学经验总结,先后获市、区的奖励。该园于1979-1984年,连续被石家庄市评为托幼先进单位。1983年被评为"五好"幼儿园。1989年被评为全市甲类幼儿园。

蓓蕾幼儿园

蓓蕾幼儿园位于石家庄市红旗大街,是一所民办公助的农村幼儿园。1985年,在石家庄市郊区和振头乡两级政府的关怀支持下,由振头一街投资185万元,郊区政府资助20万元,筹建园舍。1986年建成,由河北省政府命名。经常费用,除征收幼儿入园的托保费外,每年由振头一街支付20万元,郊区政府拨发4名国办教师的工资。

该园由郊区文教局领导,振头一街街委会参与管理。1988年,有幼儿班14个(其中日托班11个,整托班3个),主要招收振头居民、郊区和附近工厂职工的子女。现有幼儿500多名,教职工70人。保教人员中,有幼师及幼师函授班毕业的11人,高、初中毕业生受到4-8个月专业培训的32人。教师队伍虽属年轻,但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工作干劲大,成绩较好。

该园在石家庄市是一所较好的民办幼儿园。有幼儿活动室、寝室、卫生保健室、隔离室、厨房、饭厅、水洗室、淋浴室等,室内还有取暖和降温装置。管理上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类人员互相配合,保教工作井然有序。连年被评为石家庄市和郊区的先进幼儿园,部分教师的观摩课和教研论文,多次获市、区优秀奖。

美音幼儿园

美音幼儿园创办于1984年。是石家庄市唯一的个体户办的艺术幼儿园。创办人刘鑫文,原系河北省歌舞剧院小提琴演奏员,1984年停薪留职,自筹资金3万元,购置乐器设备,聘请教师,建园招生。1987年,长安区文教局将尖岭小区新建的幼儿园址,廉价租给该园使用,支持其发展幼教事业。该园现有120名幼儿,分成6个教学班,除教以普通幼儿园的课程外,主要教小提琴和音乐知识,设有乐理知识、音乐欣赏、试唱、练耳、合奏等课程。幼儿入园学习三年后,能学会小提琴协奏曲和100多音乐曲。截至1988年底,已培养了音乐幼苗1000多名。

1985年石家庄市兴办首届少年儿童乐器独奏比赛,该园曾获两个一等奖。1984-1988年,连续被石家庄市评为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的领导,曾多次到该园参观指导,省、市电台和电视台曾对该园的活动情况,做过采访报道。

第二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 概 况

石家庄市小学教育的发展,大体经历私塾、义学和小学(包括、公、私立小学)几种办学形式。这几种办学形式,一般说是依次出现和发展的,但在某些时期亦有同时并存的情况。

清朝末年,休门、栗村、振头、南高营等村,都设有私塾。私塾学生程度,参差不齐,但她多属启蒙性质的小学。当时,在振头村的关帝庙,还有一所由庙产办起的义学,收容贫苦儿童入学读书,但其规模不大,亦无甚名气,后人很少提及。

光绪二十九年(1903的),废科举,兴学校,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获鹿县和正定县都成立劝学所,倡办新学,限制私塾,并强迫各村办学。对不办学者,由司法部门传讯村庄(村长)限期办学。民国元年(1912年),获鹿县在今属石家庄市的休门镇、任栗村、姚栗村、元村、东三教、槐底、振头等村,正定县在今属石家庄市的花园、八家庄、南高营、谈固、柳辛庄等村都先后建立了小学堂。以后,由于国民政府提倡办小学,各村就把村中的庙宇或祠堂皇,改作小学堂的校舍。石家庄村就是把安宁寺改建成初级小学的。一时小学纷起,形成了办学高潮。当时有句民谣说:"中化民国改了良,拆了庙宇盖学堂",便是这种情况的具体写照。这些村办小学,都属于公立性质,学生上学不交学费,有利用贫苦人家子弟入学。这是石家庄及其附近各村小学教育的一大进步。不过,由于人们对小学堂的好处,一时不认识不清,多数人还不愿让自家孩子入"洋学堂"读书,仍愿在村里成立私塾,教孩子读书。这样,就形成了新学与私塾在较长时期并存的局面。

民国4年(1915年),各村小学堂都改称国民小学。获鹿县教育局在振头村国民小学的基础上,成立县立第二高级小学。次年,原属正定县的南翟营、肖家营、白伏、田家庄、上井、东古城、谈固和原属获鹿县的留营、赵陵铺、于底、西里村、方北、孙村等20个村庄,相继建立了国民小学。民国9年,获鹿县教育局接管了石家庄村的国民小学,改为县立第四高级小学。民国13年,获鹿县在于底村国民小学的基础上,又设立县立第二高小的分校。正定县把设在南高营的国民小学,改为正定县区立第一高级小学。

京汉和正太铁路相继通车后,石家庄交通发达,商贾云集,工厂相继设立,居民逐渐增多。一些大的厂矿企业开始办起职工子弟学校。民国7年(1918年),京汉铁路局在桥东民生街设立了第一扶轮小学。民国12年,正太铁路局也在桥西宁安街铁路第一宿舍区,办起第二扶轮小学。民国19-21年间,石家庄铁路工会在铁路分局供水段附近,又办起了一所铁路员工子弟小学。民国14年,大兴纱厂在生活区建立了一所初级小学,名为大兴纱厂职工子弟小学。

石家庄市最早的一所私立小学,是民国17年(1928年)周维新在他所创办的石门救济院中,附设的贫民两级小学(后称贫民小学)。该院对入学的贫苦儿童,全部供给一切费用,对走读生免收学杂、书籍等费。该院还从贫民学校中,选出40名仪表端正和智能较优的学生,组成音乐队(以吹奏军乐为主),除到车站

迎送军政要员外,还经常应邀市民做婚丧大事的演奏。每次演奏,都收取一定报酬,作为救济院的部分开支之用。

民国22年(1933年),井陉矿务局在石门市办起了一所职工子弟小学,石门市妇女会设立一所女子初级小学,基督教会办有培信小学和福音堂小学,伊斯兰教办有清真寺小学,私人办的学校有煤行小学和明达小学。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前,石门市内的小学有20所,其中公立小学11所,学生2300人,教职员39人。

民国26年(1937年)10月,日军侵占石门市,各级学校停办。次年,伪石市筹备处成立,先后在市内恢复了获鹿四高、休门小学、栗村小学和女子小学,并把前三所小学,改名为市立第一、第二、第三小学。在日伪统治时期,石家庄人民为抵制日伪的奴化教育,又办起了不少私塾,教孩子读书识字。伪社会局为了加强对私塾的控制,颁布了《改良私塾暂行规程》,将私塾一律改为改良小学。开始有改良小学16所,即孔孟小学、育民小学、崇德小学、明德小学、隆盛小学、民智小学、育英小学、文熙小学、德斋小学、退省小学、万庆小学、启蒙小学、砥德小学、培智小学、文华小学、清真小学。后经整顿,仅留同仁、文华、育民、清真四所改良小学。从此,私塾这种办学形式在石门市内宣告结束。

民国28年(1939年),石门市辖区扩大,先后把获鹿和正定两县的65个村庄,划入石门市管辖。这些村庄原有的小学,也都随之改为市属或区属小学。伪石门市公署把市内划为三个学区,石家庄市村一带为第一学区,休门一带为第二学区,栗村一带为和三学区。每学区设一个中心学校。同年,又在第一学区的丁字斜街,新建了一所高级小学,名为市立第四小学。各公立小学都由伪社会局任命校长,并聘请当地士绅成立学董会,协助社会局处理学区教育事务。各私立小学和企事业单位办的小学,也都成立学董会管理学校,并由学董会推荐校长,报社会局备案。社会局为各小学指定教科书和制订教学计划,并先后颁布了《市立小学教职员服务规程》、《私立小学暂行规程》、《修正改良小学暂行规程》和《石门市学董会组织规程》,对小学教育进行管理和控制。民国29-33年的四年间,伪市公署在市郊的柏林庄、槐底、谈固、柳辛庄、赵陵铺六个较大的村庄,先后设立了六所高级小学。民国31年,在市内南小街建立南小街小学。 民国34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国民党政府接管石门市。市政管理处接管小学的原则是:对完小只调动或撤换校长,教员继续任教;对市内初小和乡村小学的校长和教员,一般都不变动;对私立小学除停办或解散三所外,其余均令开学;对日本人办的学校,在会同石家庄专署教育科接收后,分别情况作了适当处理。在接管之后,把完小改称中心国民学校,把市内初小和乡村小学都改称国民学校。1947年,石家庄解放前夕,全市共有中心国民学校15所,国民学校43所,私立小学16所,机关厂矿办的小学4所。是年,11月12日,石家庄解放后,市人民政府教育局迅速恢复学校教育。到是年放寒假前,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即恢复了小学72所(完小14所,初小和乡小48所,机关厂矿小学2所,私立小学8所)。在恢复小学的同时,市教育局还调配了学校的领导干部,并对原有小学教师进行登记审查。除极少数不称职的教师不予任用外,一般教师都继续留用。1948年春季开学后,各小学基本上恢复了教学工作。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石家庄市的小学增至122所,学生达20831人。从这一年开始,市教育局除外各小学继续修建校舍,增添设备,加强教师思想改造,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以外,还着手解决教学用的课本问题,并且指导教师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倡师生民主平等,严禁体罚学生。学校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规。在小学的管理体制上,各区设文教助理或中心校长,协助市教育局和区政府管理小学教育事务。各村设不脱产的文教委员,管理本村的文教工作。

1951年,随着工农业生产发展,石家庄市学龄儿童不断增多,根据中央指示"小学教育以普及为主"的精神,市人代会作出"有重点、有步骤普及小学教育决议",市教育局除尽可能增设新的小学,并在一些小学中,推行二部制(二部制至1960年全部改为全日制),扩大班容量,以满足工农子女的入学要求。1952年,全市有小学127所,751个教学班,学生数增至36315人。1954年,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提出"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方针,石家庄市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当压缩初小,继续发展高小,协助机关、厂矿、部队办学,提倡私人办学"等措施。至1957年,全市小学数增至177所(内有初小87所),

学生数为62154人。1956年3月,市教育局遵照上级规定,接管了各机关、厂矿在市内所办的小学。同时,为了适应新的区、乡规划,又将中心学区做了重新划分:桥西区分为新华路、新开街、南马路、南小街四个中心学区;桥东区分为大经路、正东街、和平路三个学区;长安区为谈村中心学区,振头区的柳辛庄乡分为柳辛庄和小沿村两个中心学区;槐底乡分为尖岭和孙村两个中心学区;西王乡分为留营和张营两个中心学区;振头区、西三庄乡、赵陵铺乡各为一个中心学区。各中心学区仍设中心校长,一般由中心学区所在的高级小学校长兼任。

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石家庄市教育局组织小学认真学习教育方针,在学校的教育、教学以及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8月,中共石家庄市委召开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大放教育"卫星",掀起文化革命的高潮。对小学也提出了"教师人人编教材","学生作文突破万字关",师生实行"两参"(参加劳动、参加管理学校)、"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大炼钢铁"等严重脱离实际的口号,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导致教学质量严重下降(此错误至1960年始逐步得到纠正)。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市人委还向全市发出"大办红专学校"的号召,从市、区、公社直至街道居委会,都相继成立了"文化领导小组",各公社、村(市内的街道)、工厂都办起了"三合一小学"(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和各种各样的红专学校。但是,这些一轰而起的学校,多是徒具虚名,不久即烟消云散,自行停办。

1961年,中共中央制定"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石家庄市调整了学校管理体制,小学由区领导,并压缩裁撤了一些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三合一小学"和"红专学校"。经调整后,全市有小学273所,学生87372人。学龄儿童入学数为79914人,比"大跃进"前的1957年,还多27644人,教育质量重新有所提高。1962年1月,市委、市人委召开小学教育界工作会议,并由市人委发出《关于中小学领导体制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内各小学(包括完小和初小)和郊、矿区的完小,一律由区领导,不要再下放到公社,以纠正在"大跃进"中出现的领导权过于分散和层层下放的偏向。是年,石家庄地委还发出了《关于小学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指示"农村小学实行区、公社、生产队三级管理",石家庄市把郊、矿区约有30%的国办初级小学转为民办。1963年,各区政府设文教局,统领导全区内的小学教育,并对"三级管理"的分管重点,进一步具体规定:区文教局主要领导各小学关于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提高;公社和生产队主要管理各小学的具体行政事务和物质设备。是年2月,市委、市人委召开教育工作会议,贯彻中央、省有关教育工作指示的精神,制定了全市中小学"小宝塔"规划,确定13所小学为重点小学,他们是中山路小学、新华路小学、新开路一校、回民小学、大经路小学、正东街一校、师范附小、长安路一校、师大附小、振头小学、槐底小学、西兆通小学、矿市镇小学。是年4月,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石家庄市各小学开始贯彻以教学为主的原则,认真提高教学质量。

1964年,市教育局根据上级指示接管驻军在市区所办的五一小学、六一小学、七一小学、东风小学、培红小学、红鹰小学、五○一小学,分别由其所在区的文教局领导。市教育局还遵照国家主席刘少奇提出"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在郊、矿区的一些村庄办起了耕读小学或耕读班。在市内的回民小学和解放路一校等五所小学,附设了工读夜校班。这些新的办学形式,为进一步普及小学教育,开创了新的途径。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石家庄市的小学教育陷于极端混乱状态。1967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小学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草案)》,要求各小学"复课闹革命"。学校成立"革命委员会",小学生成立"红小兵"组织,实际上只进行"斗、批、改",并未上文化课。1968年8月,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市区小学,领导教育革命,农村小学则由贫下中农代表管理学校,将"文化大革命"前成立的耕读小学和工读夜班,均改为"正规班"。是年底,石家庄市又推行"侯、王建议",将郊、矿区的国办小学下放到生产大

队去办,将一些家在农村的教师转到原籍任教,实行工分加补贴的待遇。这一错误政策,严重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1971年,"四人帮"炮制"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做出谎谬的"两个估计",1973-1974年,"四人帮"又利用"北京一小学生日记"和"河南马振扶中学学生张玉琴自杀的事件",煽动起"反回潮"、"反复辟"逆流,大批"师道尊严",弄得教师人人自危。以后又实行了"开门办学",批判"教学三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提倡"革命小将上讲台"第一系列违反教育规律的措施,给石家庄市的小学教育造成了严重灾难。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党集团以后,石家庄市各小学开始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1978年底,对小学教育进行整顿,停办小学"戴帽"的初中班,使小学的领导和教师能集中精力把小学教育搞好。遵照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的规定,恢复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实行较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领导学校全面工作,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负责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届常委会通过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后,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关于开展尊师重教的决议》。对于这些决策的逐步落实,广大教师倍受鼓舞,大大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1987-1988年,石家庄市的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评定。部分小学试行校长任期制和教师聘任制,开始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

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石家庄市早在民国24年(1935年),国民政府即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当时,河北省指定获鹿县为省设义务教育实施区,获鹿县即在石门市的休门、栗村、南花园等地方,设义教实施区5处,收容部分失学儿童(约占当地7-12、13岁失学儿童的1/10),推行四年制小学的义务教育。"七?七事变"后,这一设施被废除。日伪政府虽在石门恢复和开办了一些小学,但多数学龄儿童依然不能入学。据民国28年日伪政府编发的《石门市公署周年纪念专刊》记载:石门市内的三个学区,共有学龄儿童7913人,而入学的仅有1352人,入学率为17.1%。民国24年,日本投降,国民党政府接管石门市后,仍然推行四年小学的义务教育。民国36年2月,国民政府通令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为六年。河北省政府还制订了《发展国民教育的五年计划》,开始推行六年的义务教育。但当时的石门市已处于解放军的包围之中,受战争影响,所有小学都陷于慌乱中,义务教育根本无从实施。

1947年,石家庄解放后。人民政府仍继续推行4-6年的小学义务教育,一方面大力恢复和发展小学教育,另一方面,在市民和农民中积极开展识字和扫盲运动。当时对义务教育的具体要求,市区以六年为主,郊、矿区以四年为主。从石家庄解放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两年时间,小学数增至122所,义务教育普及率57.1%(按市区六年,郊、矿区四年的标准)。

1951-1952年,石家庄市各小学采取"挖潜发展"的办法,扩大班容量,推行二部制或复式教学,尽量吸收学龄儿童入学,小学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2.6%。1964年,实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河北省发出《在农村办简易小学的通知》,石家庄市郊、矿区一些比较贫困的村庄,都纷纷办起了简易小学(又叫耕读小学),招收贫苦儿童入学读书,使农村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据1965年的不完全统计:郊区贫困村男、女学龄儿童入学率为73.3%和58.2%;矿区贫困村学龄儿童入学率由60.3%,增至82.3%(其中女童由37.3%增至70%)。1952-1965年这13年的时间里,石家庄市的入学儿童增至103171人,小学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为97.7%。在实施普及小学义务教育中,石家庄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办的学校起了重要作用,这些学校的小学生数占全市小学生总数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最多时达到41%。

1982年7月,石家庄市教育局转发《河北省普及小学教育的标准和验收办法》。1984年4月,又转发教育部《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及暂行规定》,要求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在校生数巩固率达到97%以上,毕业率城市要达到95%以上,农村要达到90%以上,偏僻山村要达到85%以上。1985年12月,河北省教育检查团对石家庄市六个区的小学教育进行检查验收,各项要求均已达标,并发给了合格证书。当年,市内四个区的小学毕业生,绝大多数都能升入初中学习,开始步入了普及初中教育的新阶段。 1986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六届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全国范围内有

计划分步骤地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石家庄市普及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并于当年9月1日开始实行。从此,石家庄市推行义务教育,登上了有法可依,蓬勃发展的新台阶。据1988年底市内六区的统计:学龄儿童共有81522人,已入小学的78918人,小学六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为98.03%。并已开始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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