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管理制度-2012220

更新时间:2024-04-10 18:3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Q/SRI Q/SRIG-11-029-2012 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版本:00

2012-02-15修订 2012-02-15实施 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发布

Q/SRIG-11-029—2012

前 言

本标准由行政管理部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质量安全部修订。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编制者: 姜 平。 本标准审核者: 邵守钦。 本标准批准者: 孔 军。

本标准代替 Q/SRIG -11-029-2009(A)《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Q/SRIG -11-029-2009(A)同时废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SYSG-11-029-2005

—Q/ SRIG-11-029-2009(A)

2

Q/SRIG-11-029—2012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新职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全员、复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等九种安全教育的程序、内容和管理要点。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应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3.1.1全公司安全教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负责教育培训资金的申报和使用。

3.1.2 负责组织新职工、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复工等安全教育,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3.1.3负责建立公司级安全教育档案。 3.2 质量安全部

3.2.1 负责提出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

3.2.2负责全所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3公司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新员工、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复工等部门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建立相应档案。 4 新职工安全教育

4.1 凡新职工(包括合同工、劳务派遣、临时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进厂都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公司级不少于8学时、部门级不少于6学时、班组级不少于10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公司级不少于8学时、部门级不少于6学时、班组级不少于34学时),并填写《职工安全教育卡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的方可安排其工作。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更不准安排其上岗。

4.2人力资源部部门应当确定新职工的学徒期,由部门为其指定师傅,师傅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安全操作进行监护。 4.3 新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内容

4.3.1 公司级教育由质量安全部进行,主要内容为:

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b)本单位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危险性作业

3

Q/SRIG-11-029—2012

项目、安全管理程序;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常识;

d)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e)安全生产方面的希望和要求。

4.3.2 部门(车间)级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主要内容为: a)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和设备状况;

b)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 c)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劳动纪律及应注意的安全健康事项; d)本部门(车间)典型的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e)希望和要求。

4.3.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主要内容为:

a)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危害区域和本岗位设备状况; b)本岗位、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c)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正确佩带、使用方法,本岗位安全卫生操作方法示范,排除故障的方法、互相合作的安全事项,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措施;

d)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日常安全检查内容、方法和隐患报告、整改要求; e)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意外情况的紧急应变措施。 5 班组长安全教育

5.1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档。 5.2 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

b)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c)安全技术、职业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d)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及应用、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五同时”教育、检查、危险作业、违章管理等内容、方法和要求。

5.3 班组长安全教育应有教学大纲、学员名单、考试(或考核)记录。 6 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6.1 工人变换工种(以人力资源部调令为依据)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其程序为:企业内车间之间调动,进行车间、班组级教育;车间内班组之间调动,进行班组级教育,教育后填写《职工安全教育卡片》。 6.2 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的内容等同新职工安全教育的内容。

6.3 变换工种人员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后,凭教育卡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并将教育卡交质量安全部存档。

6.4 同工种变换岗位,管理人员之间的变动不属于变换工种。管理人员从非生产岗位调动到生产性质的岗位,要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6.5 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先由各车间审查同意,再通知安全、设备、工艺等部门进行

4

Q/SRIG-11-029—2012

一人多机(岗)的安全、设备操作、工艺等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6.6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由各职能部门或车间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安全部配合,然后班组进行岗位教育,接受培训人员填写《职工安全教育卡片》,此卡车间教育一栏由主管部门填写,由车间收齐,及时反馈质量安全部。质量安全部对教育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单独建档,注明“四新”教育。 7 职业健康教育

7.1 职业健康教育分两种层次组织实施:一是全员的职业健康教育,由各车间组织进行,每年一次;二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每年一次。 7.2 全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内容为:

a)国家和行业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标准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b)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排放浓度的变化情况、防治方法等。 c)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自我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办法和紧急处理程序。 7.3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内容为:

a)国家和行业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标准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b)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排放浓度的变化情况、防治方法等。 c)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自我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办法和紧急处理程序。 d)本岗位职业健康的常识和案例。

7.4 车间建立职业健康教育台帐,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

7.5 人力资源部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卡片。 8 复工安全教育

8.1 工伤休工人员和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职工,所在部门必须安排对其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对工伤休工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其他复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复工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8.2 复工教育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c)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d)对工伤复工者,分析、掌握事故的原因及防范的措施。 8.3 复工教育后,填写《职工安全教育卡片》,由本部门存档。 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9.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机械制造企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及人员主要有:

a)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cdur.html

Top